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色短裤的两边就给露出来了,从我们的视觉上来说,那只是两条细细的红色绳子,很像是将她的短袖贴身衣挂在脖子上的那种绳子,所以并不觉得突兀或者累赘。相反的是,在长裙里露出来两条这样的细细的红细绳贴在钟蕊的腰骨处,倍添性感之余,更增添观众对她长裙之下的强烈探索欲。毫无疑问,对于男人来说,这是所有诱惑中,最为致命的诱惑之一。
还没有开始演出,只是一个站姿,钟蕊就已经震慑全场,原本还有些窃窃私语声的小剧场,在此刻完全地静了下来。随着音响中的喘息声越来越重,越来越快,而舞台上的灯光也越来快。十几秒钟过去,随着音响里一声爆炸声,白色的舞台灯光往全场横扫了一遍,站在舞台上的钟蕊牵头,在舞台上八位舞者一起随着音乐的节奏微微蹲下身来,然后右手往后一摆,整个身子随着惯性站了起来,右脚往右踩一步,身子左倾,然后左脚再往左踏一步,身子右倾。再之后,她们身形一转,仿佛从胡同里突然拐出来一般,自然而然地面对在场所有的观众。
在这一刻,钟蕊脸上那股冷傲,艳丽的气质便顿时像波浪一般,迎面扑满了整个小剧场。前面已经说过了钟蕊跟楼兰雪的傲的区别,这里再说一下钟蕊的冷跟黄玄衣的冷的区别。黄玄衣的冷,是一种刻意的,为了自我保护而做出的一种姿态。所以某种程度上说,黄玄衣的冷并不是真的冷。而钟蕊却不同,她的冷,是一种真的冷。那是一种自从骨子里放出来的冷,一种居高临下,傲气十足的冷。当她直视某一个人的时候,她总是会给人一种感觉——你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
再看她的动作,每一步都性感十足,让人神魂颠倒,沉迷其中。但是这却完全不是普通女孩子那种千娇百媚的感觉。当她把双手交在头顶,扭着腰肢,用最诱人的姿势将身子一步一步往前移的时候,每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会被这种无边的性感给诱惑得血脉喷张,但是却不会有任何人觉得这种姿势有多妩媚。
只有性感,无法抵抗,也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性感,然而却没有任何的妩媚可言。这就是钟蕊在舞台上带给人最大的性感,无论是她的歌声,她的舞蹈,还是她时刻都充满叛逆与挑衅的眼神,全都在无比真切的印证这一点。
我可以肯定,坐在这个剧场里的所有男人,此时此刻的心里势必都会涌起无比强烈的征服欲,因为征服这样一个女人,毫无疑问,丝毫不会被亚历山大征服印度的成就感更少。然而,在他们的心里,比这种征服欲更强烈的,就是挫败感。因为当你亲眼坐在这里,听着她的歌唱,看着她的舞蹈,对视着她的眼神的时候。你会发现,这几乎是一个不可征服的女人。
因为她浑身上下,都放射出一种绚丽夺目的光彩,这种光彩就仿佛天边的美丽彩虹一般,只可用来远观,赞叹,却绝没有赏玩的机会。她看似就近在眼前,但是当你真伸出手去捕捉的时候,你才会知道她原来远在天边,遥不可及,即使你有夸父一样的长腿也无法追到。不止是无法追到,她甚至于根本不给你靠近的机会。无论你多么努力,多么不顾一切地往前奔,你都会发现一个残酷的现实,那就是她永远站在一个合适的,足够遥远的距离里,对着你倾国倾城,绝代芳华。而你的一切靠近的努力和拼命,都只是徒劳。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一篇杂志上对钟蕊的评价,现在想起来实在是十分贴切。杂志里这样写道:“这就是钟蕊,她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句歌声,都仿佛受到了神灵的祝福一般,充满了无边的魔力。钟蕊是无数个梦,因为世上梦到她的男人实在太多太多。而钟蕊是一个梦,一个天生用来让男人们绝望的梦!每当她站在舞台,我们就无法相信她真实地存在尘世间。因为无论是她不屑的眼神,还是精准到有些机械的舞蹈,抑或略带沙哑的飘渺嗓音,都无不让人感受到她从骨子里散发出的不屑和冷傲。如果非要用一种东西来形容钟蕊的话,我想最恰当的比喻,就是一朵在喜马拉雅山巅盛开的红色冰玫瑰。” 与书友们分享更多好书
第七章 谁曾爱过谁 第八节 女人和风筝(上)
小说 。。
一般来说,在演唱会上,尤其是在这种私人性质的演唱会上,唱歌倒是其次,演唱跟台下观众的互动才是最重要的。小说但是在这次演唱会上,钟蕊却自始至终一句话没有说过,一直是专心认真地表演着。一连演满曲目单上的十四首曲目之后,就退下台去,任凭台下的人怎样鼓掌,呼啸也不见上台来。
纵然台下的观众已经被她的表演觉得迷得如痴如醉,但是她这种表现,还是让许多人心生不满。就连我们这堆人里,也有人出言不逊。而这个人自然是就是嘴巴最不干净的方天雄,我当时正在跟楼兰雪说话,所以并不知道他到底说了什么。我只知道,他刚说完这句话,后面那位邋遢的大叔就伸手在他头上用力地拍了下来,“死胖子,说话小心点。”
方天雄他爸是流氓头子,他自己身上也从小就沾染了流氓气,被这大叔拍了这一下便噌的一下跳了起来,转过身恶狠狠地望着这位大叔。
大叔的嘴巴嚼着口香糖,怡然自得地说道:“想打架吗?这他妈是我专业啊。”
方天雄看了一眼原本蹲着,现在全都站了起来的黑色西装大汉,有些害怕地眨了眨眼睛,“有本事就不要人多欺负人少。”
大叔愣了一下,然后回头瞄了一眼他的几个手下,大笑着站了起来,再次用力拍了方天雄的头一下,“你都傻的,你他妈当我郭靖啊?我他妈流氓耶。”
说到这里,他看着脸颊憋得通红,但是却敢怒不敢言的方天雄摇了摇头,“我真不明白,你那个死鬼老爸那么诡计多端,阴险狡诈,怎么生出你这种不知所谓的傻鸟来?你到底是不是流氓的后代?嗯我看你搞不好真是你爸的绿帽子。”
“你到底是什么人?”方天雄红着眼问道。
“装牛逼之前,要先搞清楚这是谁的地头,知道吗?傻肥鸟!还有啊,没事多吃点猪脑补补脑。”大叔装着苦口婆心地样子说完这句话之后,摇着头走了,一边走,一边叹道,“回去告诉你死鬼老爸,你就说你彭叔叔看到你这副呆样,真替他伤心啊,哈哈哈哈。”
当这个人报出自己的姓的时候,我的眼睛便自然而然地盯往他的双手。只见他的右手完好,而左手除了大拇指和食指以外,其他的地方都蒙上了黑布。当看到这一幕,我的脑子便马上弹出一个人的名字,“彭耀?”
听到我喊出这个人的名字,正站起身来,看着彭耀离去的背影的钱不易,朝我看了过来,“你认识这个人?”
我看着钱不易摇了摇头,“不认识,不过我听过他的名字。”
钱不易走近我这边,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我看了看不远处盯着这边的方天雄,答道:“这事情说起来就有点麻烦了。”
“没关系,我们边走边说。”钱不易说着,就拉着我往外走,把方天雄和楼兰雪他们都抛在了身后。
等到走出了剧场,来到马路边的时候,钱不易才又问道:“现在你可以说了吧?”
我很好奇钱不易为什么对这件事这么关心,不过我想想这些事告诉他倒也无妨,反正对我跟张盛都没有坏处。我于是把乌兰跟我们说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当我刚说完,钱不易就笑着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原来是苦肉计。”
“苦肉计?什么苦肉计?”我不解地问道。
“我是说,张盛的父亲把彭耀逐出帮,根本就是一出苦肉计。”说到这里,钱不易赞叹地摇了摇头,“真没想到,原来彭耀跟张盛的父亲之间,竟然是这种关系。”
“你都在说些什么呀?”我看着钱不易,笑着问道,“我怎么完全听不懂。”
钱不易看了看我,欲言又止,“算了,这些事情你还是暂时不要知道的好。总之,彭耀,方天海,还要有张盛的父亲里面的这些事情,远不止是黑帮仇怨那么简单。”
我看钱不易故弄玄虚的样子,知道再问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刚好这时候,楼兰雪和黎文慈也都快要走过来了。我于是说道:“那好吧,你还有事吗?没事跟我们一起去喝点东西吧,时间还早。”
钱不易摇了摇头,“我不去了,我要回去跟我父亲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