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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域之我是魔神-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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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这个,就是因为他们看不出来我是多么高贵的存在他们才是弱小的人类,要是知道我这么威武不凡潇洒倜傥的‘人’就是他们心中万分景仰的神灵,那我该考虑在他们之中收一批信徒了。”

汗,我估计就算我愿意估计他们也没几个愿意的,魔神好像除了在自己的领地内受欢迎,到哪里都是让人恐惧的。

“主人你穿成这样我敢保证只要是人见了都知道你是多么的伟大了。”

“这个我早就知道了,想不到你也不笨吗,闪电。”

“主人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

的确,此时此刻任何人见了我也不会把我和普通人联系在一起,全身上下穿着由黑色水晶构成的护甲,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恩,看过圣斗士星矢的朋友们都知道圣衣是什么样子的,我是参照双子座撒加的‘冥衣’做成的,除了没有耳朵附近的两个面罩,其他地方完全一样,当初看圣斗士的时候我就迷上了那拉风的圣衣,如今正圆了我的梦想。神的能力就是拽,以前想也不敢想的,做也做不到的事情就这样完成了,这件护甲完全由我自身纯净的暗黑能量组成,只要稍微有点见识的人就知道它的不凡,那强大纯净的暗黑能量可不是盖的,为了完成这件新生的神器可消耗了我自身不少的能量。我得意的拨了下额前的长,额,为了我的面子,我特意的把头变长了,虽然不是极品帅哥,可是迷倒万千少女也还是可以的。

“闪电”

“什么事啊主人。”

“你去前面引个人过来,记住不要死的。”

“主人引人过来做什么啊,你不是怕别人看到你吗。”

“等会你就知道了,嘿嘿,快去。”

闪电疑惑的看了看,心里想:主人肯定有阴谋,哎,说不定谁要倒霉了,跟了这么个主人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呢。嘿,我在想什么呢,反正不关我的事情。

得到命令的闪电化为一道光线消失在空中。

第一卷神之初始第四章佣兵吉姆

'www奇qisuu书网'更新时间:2011…8…204:33:52本章字数:4685

吉姆是一个佣兵,再过两个月就满24岁。从18岁加入佣兵到现在已经当了6年佣兵,在这个随时会失去生命的行业里他可以算是一个资深佣兵了。吉姆是一个平民,父母在他12岁时被屠村的盗贼团杀害了,幸运的吉姆因为外出游玩而侥幸逃过一劫,可是吉姆从此就变成了一个流浪儿。

为了生存到处漂流的吉姆遇到他的了另一个亲人,一位好心收留他的铁匠大叔威德。威德妻子早逝,也无儿女留下,就收留了吉姆,于是吉姆不用再过着流浪街头,风餐露宿,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

在吉姆十八岁的时候,喝醉酒的铁匠威德被一个没落的贵族虐打致死,正值青春热血的吉姆看到对他照顾有加的威德大叔倒在血泊之中,于当晚用自己亲手打造的铁剑刺穿了那个没落贵族的身体。

逃到了另一个国家的吉姆为了自己的生存加入佣兵工会,成为了一名刀头舔血的佣兵。6年的时间让他成为了一个拥有中级剑士实力的netbsp;做佣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了排除可能的死亡之外,低级任务的报酬也不是很多,能真正赚钱的多是netetbsp;为了改变自己的生活状况,吉姆决定到死亡森林碰碰运气。在死亡森林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魔兽,只要能抓到幼年的魔兽或者魔兽蛋卖给那些想要强大魔兽做召唤兽的人肯定能大赚一笔,至于魔核那显然不是自己能得到的。每年到死亡森林碰运气的佣兵都不少,虽然高死亡率让许多有家的佣兵望而却步,不过为了那高额利润疯狂的人却显然不会在乎这点。

咦,那是什么,纯白色的皮毛在阳光下散要游人的色泽,让人忍不住亲近,在加上那可爱的体形,高贵的纯种“爱尔司猫”也不及它的万分之一,不是眼花了把,吉姆使劲的揉了揉眼睛,没错,它还在那,这并不是梦。

我的运气来了,虽然不知道它什么东西,可是一定有人愿意出高价收购这个动物,不说拿来炫耀,就是它的皮也肯定价值不斐,用那样的皮毛做成的围巾一定会卖出好价钱。

哎,要是闪电知道它对面的人有这种想法不知道会不会直接让它尸骨无存。

没错,被吉姆认为价值不斐的就是被我派出来的闪电,它已经找到了一个人类,眼下正在考虑用什么办法把他弄走来完成主人的命令。是诱敌深入还是直接采取强大的力量逼迫敌人就范,它正在为这个问题苦恼不已。

猛然看见眼前的人类露出了令它讨厌的表情,闪电决定给眼前的人类一番惩戒。

天空中密集的闪电出了它的怒吼,连锁闪电覆盖了吉姆身前大部分的空间,化为无数利剑在吉姆面前显示了它的威力。

看着面前直径十米左右,依旧散着烧焦的泥土味的大坑,吉姆脸上流下一连串的冷汗,死亡森林的可怕不是虚假的,这里甚至存在着传说中的圣兽。

“人类,你的运气很好,我今天不想杀人,你可以安全离开了,不过只准走左边的森林,一直往前走听到没有。”

魔兽居然说话了,吉姆的脑子快要崩溃了,我运气真的就这么好居然碰到了圣兽。幸好它说放过自己否则我的生命不就是到了尽头,吉姆高跳动的心脏总算慢慢平静下来了。

“我不是圣兽,我只不过是和你进行心灵上的交流而已,你现在就照我说的去做。否则我现在就杀了你,再说一遍,如果你再不走就没机会走了,一直往前走,决不能停下来。”

“是,是,我这就走。”

被吓坏了的吉姆不敢违逆闪电的意思,他知道如果他不照办的话他绝对会连渣子也不剩。

跑,跑,拼命的跑,我汗,越跑越象《阿甘正传》里的阿甘了,看着不断奔跑的身影我决定帮他一把。

暗器,被人们运用最多的武器,其中很有那么几种经典的我忍不住想介绍给大家:砖头,板凳,鞋子。虽然不是每都可以做到李寻欢的例不虚,而且杀伤力都不是很强,可是却很实用。

我所要用的就是砖头的改进版级无敌小石头。轻松命中目标,嘿嘿,我也可以做到例不虚。靠,竟然没晕,看着四处张望寻找袭击他的人的吉姆,我不禁郁闷,没办法了,你还是继续睡把,中了魔族魔法“沉睡”的人都会进去梦乡,嘿,在睡梦中死去是魔族对待敌人最仁慈的做法了,不过我只是让他暂时睡着而已。笑,得意的笑,先偷你的心,呃,不是,先偷你的记忆,再偷你的人,呃,又错了,再偷你的东西。我汗,一激动连词都不会说了。

哎,要是上学的时候就会偷别人的记忆多好啊,情不自禁的感慨一下,呸呸,那么没前途,现在都是神了,若能回去岂不是要什么要什么,俺怎么还有那么幼稚的想法呢。回去俺一定也召一批信徒,做个什么教出来,汗,你们放心,绝对不会象那些想要谋求高位的人欺骗世人那样,俺只是想试下被人膜拜,被人供起来的感觉,那一定很爽。哎,正是现在的这种想法导致我在n个星球,空间都有了大批信徒。

从吉姆那里的记忆使得我对这个星球这个世界有了大致的了解。这里好象只有一块大6,叫做光明大6,我汗,不知道和老对头天使一族是不是有什么关系,这里的人们最信奉的神居然是光明神!形象跟天使族那种鸟人一样的形象,只不过是多了男女之别,嘿嘿,我们的老对头那里都是人妖的!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一下这里的原地大反派魔族居然连个雕像都得被藏在暗处,其他诸如水神,火神,大地母神等等都孬好有个神殿留在人间供人们朝拜,瞻仰,而魔族没有,就连信徒也被人到处追杀。我不由气愤异常,差点想毁灭这个世界,身为魔神的我怎么能容忍这种事情生。这里的魔族太不争气了,也不知道是在哪个没脑子没实力的魔王带领下,每2千年的与光明神的战争偶打了五次一次也没赢过。

虽然早就料到魔族可能不受欢迎,但是继承了魔神记忆,现在身为魔神的我还是不能容忍这种事情的生。

本来打算当一回过客的,就是不受欢迎也没关系,只要找到路回家或者回到那位魔神的领地就好。现在吗,我要让魔神的光辉照耀在这个世间,让人们臣服在真神的脚下。那虚伪的光明神王应该被消灭,天使一族,呃,男的消灭,女的留下当奴隶。

光明大6上有大大小小三百多个国家,种族也很丰富,小说里的兽人,精灵,矮人,龙族几个特殊的种族都有。

当然人数最多的还是人类,当然寿命也是最短的了,平均8o岁左右,兽人1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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