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愧是精锐中的精锐,短短数秒中,几十人的弩箭手集结完毕。
而我却更快,此时也到大厅之外,大批弓箭手尾随而至。
“十余年来,本王无时不想再会千秋兄,可惜千秋兄却是贵人事多,一直拖到今天,一晃竟是十年。”
叶霜飞负手而立,仰望夜空,不由感叹蹉跎岁月,时光如梭。
不知有多少个夜晚,他都是这般度过。
他的站姿很随便,明明就在那里,然而却让人感觉不到他身在何处。
十余年前,二叶之争,武林无不为之侧目。
终是邪不胜正。
叶霜飞败北,退回浙西。
江南便成了叶千秋的天下。
“千秋兄可知,这十年本王想你想得好苦。”
叶双飞那幽幽的语气,就像是分居两地,久别重逢的恋人一般,那岁月煎熬中的急切表露无余。
叶千秋闻言,亦不由一笑,轻轻道:“十年来,千秋又何曾忘过鬼王一日。”
叶千秋理解他的感受,因为他也正经历着,他也像他一般时时念起他,这个他最大的威胁。
叶霜飞自那一败之后苦练爪功,自觉更胜从前,已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到了他们这种境界,每一点细微的进步,都是不可想象的艰难,不只是毅力,更需要机缘。
如今一见叶千秋,他方明白,这十年来进步的不止是自己。
这江南黑白两道的龙头,彼此望着,良久不语,继而不由哈哈大笑。
像思念情人一般挂念对手。
他们也算人间异数。
“鬼王当心了。”
话声刚落,叶千秋长剑出鞘,射出一道厉芒,三丈距离转瞬越过,长剑化作重重剑影,罩向叶霜飞身上每一个要害。
大剑破风声震撼全场。
不愧是“狂剑”叶千秋。
叶霜飞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他虚实不定,神鬼莫测,隐在暗处,伺机出手。
如若那样,他将完全占据主动。
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未尝不是一种选择。
但叶千秋不会,被称为“狂剑”的他,一向讲究的是先发制人,势若狂风暴雨,连绵不绝。
叶霜飞一声轻啸,如蛟龙出海,大鹏展翅,千万道身影迎向那重重巨剑。
一连串的声音响起,钢铁撞击声不绝于耳。
叶霜飞戴着那专门设计定做的精钢拳套,与叶千秋剑剑相接,却未曾落实一下,都是相擦而过。
那一波又一波的剑气和拳风,呼啸声威,众人只觉是千万寒刀割在身上,那股寒气直刺人肌骨,连退数丈,压力方有所减缓。
由此可想而知,处于正中的两人承受的是多大的压力。
一阵交接,三丈之内已是拨土三尺,寸草不生。
“喝”叶千秋一声暴喝,全身一凝,所有力量都集中于剑尖一点,本已滑过的剑身蓦地一转,突然奇迹般的出现在那个不可能的死角。
“轰”拳套和剑尖第一次正面交接,巨响之后两人暴退数丈。
墓碑碎石竟都化为灰烬。
“呼”的一声,两方人马一拥而上。
两强对峙,阵势一触即发。
第十六章 虚惊一场
叶霜飞食指一弹衣上的尘土,无比优雅,笑道:“千秋兄真的还想打下去拼个两败俱伤,便宜了魔门吗?”
他双眼星光闪闪,令人猜不透他打的是何主意。
然而叶千秋却分明从其间看到了那一丝难以掩藏的狡猾,淡淡道:“鬼王何出此言?似乎是鬼王步步紧逼,千秋能有选择的余地吗?”
“既然千秋兄如此说,那今晚就到此为止,以免两蚌相争,渔夫得利!在千秋兄和魔门决战之前,本王绝不再来打扰千秋兄一刻,千秋兄意下如何?”
不待叶千秋回答,他哈哈大笑,便消失不再。
因为他知道叶千秋没有选择,就算他明白自己的意图,却也无可奈何!
便是那万点鬼火也跟着消失得无影无踪。
凭空而来,破空而去。
叶千秋站在原地,未曾有丝毫动作。
天亮了。
晨风袭来,吹拂着他洁白的衣裳,长衫飘飘,形成一个个流动的曲线。
这是夏天的清晨,他竟感到有一丝凉意。
那是多年不曾有过的感觉。
他像一尊雕塑,永恒矗立。
闭目良久,不由喟然一叹。
这时,他想到了爱妻梅怡君,也许只有她火热的身子才能驱散他心中的落寞。
二十年来,只有妻子那美妙的胴体才能带给他烈火一般的激情,只有在妻子身边他才能升起万丈雄心,梅怡君便是他唯一的依赖、心灵的归宿,哪怕是离开她一刻,他都有种说不出的孤独。
他是天下顶尖的剑客。
黑白两榜的高手,无不是雄霸一方的霸主,也许每一个名字人人都是耳熟能详,但真正见过他们的恐怕没有几个,就是他叶千秋也就只见过两个人,一个是他的至交好友“拳皇”燕回天,另一个便是他生平最大的对手“鬼王”叶霜飞。
树大招风,高处不胜寒。
也就只有他美丽无匹的妻子才能给他那寂寞的心带来温暖,她的温柔才能填满他心灵的空虚。
“两蚌相争,渔夫得利!”他不由无奈的摇了摇头,不论怎样,他始终都是那两只蚌中的一只,而永远成不了渔夫。
叶庭轩自是明白父亲那句话的深意,然而他却有一点颇为费解,不由问道:“父亲,叶霜飞既想做渔夫,那他何来和父亲这番争斗?”
叶千秋不由一叹,儿子虽是聪明决定,天分才情都堪称一流,但终还是江湖经验欠缺,还未能独当一面,幽幽道:“他此来,至少有三点理由。刚才我们的打斗像是生死相拚吗?”
叶挺轩聚精会神,聆听父亲教诲,他深知他虽是年轻一代的佼佼者,但和父亲相比,无论是武功、气度、还是经验,他都难以望其项背。
“如果你是鬼王,你希望为父和魔门谁能胜出?”
叶挺轩毫不犹豫的道:“当然是希望魔门胜出,两败俱伤之际,他挺身而出迎战魔门,顺理成章的领导江南武林。”
原来如此,他不由恍然大悟,有此一点,那剩下的就不难推断了!
继续道:“他以为以他的修为足以创伤父亲,为父亲在与魔门的决战中埋下隐患,只是现在看来,他知道他错了,此其二。第三便是他已经隐忍了十余年,他要提醒江南武林他鬼王的存在,江南不仅有父亲,还有他鬼王,能与父亲抗衡的高手,甚至不在父亲之下,在群龙无首之际,人们自然会想到他。以此甚至还有第四第五。”
望着侃侃而谈的儿子,叶千秋不由赞许的连连点头,露出欣慰的笑容,一点就通,他相信儿子日后将大有作为,绝不会在自己之下。
看向东方吐露的朝霞,叶千秋不由露出自信的笑容。
那所有的一切都是假设在自己战败的情况下,但他叶千秋会输吗?
虽然他从不曾小看过任何对手,但至少他不相信,江南武林也不会相信!
江南各派差不多都到了吧!
一行十四骑绝尘而去,消失在前往金陵的方向。
封常清慢慢的回过头来,看着这个如无人之境,令羽林军来不及挡驾的年轻人。
眼神一亮,二话不说。蓦地一声暴喝,手中长矛化作万道矛影,重重叠叠,三丈之内尽在矛影控制之下。
长矛破风声如雷鸣电闪,每一矛都灌注着他那无坚不摧的惊人功力。
一声微不可闻的低吟响起在我手中,连这大矛强劲的破风声亦不能掩盖。
“流云剑”出鞘。
那是蜀山剑派两件至宝之一。
“清风流云”“流云”在我手,“清风”归于唐梦杳。
当年我接过它的时候,曾无比激动。
“清风流云”雌雄双剑,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虽然那只是当时我自己的定位,虽然那只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
我清楚的记得她曾告诫过我,“龙御心经”未达到第四层“心有灵犀”之前,绝不可使用此剑,否则必将伤人害己。
她说过的每一句话,她说过的每一个字,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么多年,无论什么时候,哪怕生死一线,我从没用过“流云剑”我舍不得用,那是她亲手交给我的,我生怕它有一丝损坏,虽然我知道它无坚不摧。
也许我不能拥有师傅,但至少我还能拥有它,它的剑柄依然还残留师傅的气息。我时常把它拿出来,偷偷的看,偷偷的想念,那是师傅留给我唯一的纪念。
我不敢用,我相信师傅,正如相信我自己,甚至超过相信自己。
“龙御心经”第四层“心有灵犀”务必借助外力之助。
“心有灵犀”我最渴望与我“心有灵犀”的人是她。
只是我知道,自始就知道。
助我达到“心有灵犀”的人,绝不会是她。
就是达到第六层“万法归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