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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情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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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就让席向晴立于败境。
此刻想起来,席向晚才知,这怎么可能是单纯的见面?
这分明是一次对峙,一次角力,一次抗衡。
完全以成年人的方式,是成人与成人之间的事情。

然而失踪两个字扑面而来时,向晚沿着墙壁滑了下去。
时间一天天过去,流言蜚语铺天盖地。有人说席老师绑架了席向晴,也也有人说两人日久生情私奔,也有目击者说,有一天傍晚看见有一个少女一个人在海边岩石上跳舞,一个男人试图拉她下来,结果被她一起拉着跳进了海里。也有人说,有打渔船救上了人,只是不知道去向
茫茫大海,要找人,谈何容易。流言蜚语,真假难辨,谁对谁错,有谁说得清楚?
只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她只有爸爸一个亲人,一夜之间成为一个人,她甚至不知道爸爸是死是活,这个结果她受不了。
终于大病一场。

传说当年,紫式部写《源氏物语》,写到最后源氏公子去世的那一章,悲痛不能自己,眼泪掉下来,浸染墨迹,行不成文。最终那一章一片空白,只有标题,没有正文。
爸爸曾经教过她,如果悲伤时,就写在日记上,把悲伤写出来就好了。她趴在小台灯下,想用爸爸教过她的方法让自己少害怕一点。然而一个晚上,她一个字都写不出来,只有眼泪大颗大颗从眼眶里滚落。眼泪打在日记本上,纸页被液体浸透,迅速蜷缩起来。
是要到这个地步她才知,紫式部是对的。人到最痛时,是说不出话写不出字的。

高烧说来就来,来势汹汹。
她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久,只觉得昏沉中有人敲门,最后门被人强行踢开,有人进来。他直直走向她,叫她名字,摸了摸她额头,下一秒就拦腰抱起她。她看不清他的脸,只闻到他身上干净的青草味,透着令人安心的气息。
他抱她去医院。
在医生扎针的时候抱住她喊疼的身体,这个动作像极了爸爸曾经疼爱她的姿势。一瞬间她错觉爸爸回来了,一把抓住他的手,再不肯放他走,以为可以挽留一切。
——不要走不要走不要走。
就这三个字,她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呻吟。双目潮湿,之后眼泪就滚落下来,他的衬衫袖子被她紧攥在手里,救命稻草似地,要将其中暖意攥出来,此生携带。
他就这样陪她。一整晚一整晚地陪。
在她昏睡之际不断对她说,向晚对不起。
对不起,向晚,我回来得太晚,终至悲剧发生。
对不起,向晚,求你不要恨向晴,恨一个人太可怕了,我不想看见你变成第二个向晴。
对不起,向晚,让你遇到这种事,因为我们家的悲剧,连累无辜的一个你。

整整五天,他在她身边分寸不离。
也不睡觉,也不学习,也不工作,也不休息,只是陪在她病床前不离开,握着她的手靠在床沿边,把额头靠在她掌心,像是赎罪,又像是作出了一个要宠爱的决定。
直到她醒来。
朦胧中她听见有人在说话。
“少爷,您从美国回来后就一直在警局联系人找席老师和向晴小姐,抱向晚小姐来医院后也没有休息过,睡一下吧,不然不行的”
“出去。”
“是”

她被声音打扰,觉得困,但还是想醒来。
缓缓睁眼,一抬眼,就见到他。
这是一个年轻男人的脸。
是的,男人,她十三岁,他十八岁,但一身的气质已经不能用男孩来形容,基本上,他已具备男人的一切基本要素。
他抚过她退烧的额头,眼神纯净如水,对她温柔地说话。
“你好,我是席向桓。”

*

最近会更得比较慢哈~~~因为学业告急TAT。。国庆都留在学校赶论文。。
为什么要交代清楚席向晴的事呢,是因为这个人后面要出场八过她出来也吓唬不了人,向晚好欺负,辰辰明显不好欺负话说席向晴这个少女也很神奇啊,我见过喜欢抢女主老公的少女,还没见过这种喜欢抢女主老爸的少女。。。OTL
下一章终于写到辰辰了吼吼》《




24

24、小任性(1) 。。。 
 
 
  不经意回忆起往事,席向晚抓了抓头,努力把思绪拉回当下,甩掉些浮上脑海的那些过去的记忆。
  过去发生的那些事不是不痛苦的,纵然天性不善怨恨的她也是曾经心理阴暗过的。就像当初席母提出要收养她时,十三岁的她第一个反应就是拒绝。
  ——哦,把我抚养成人就能弥补我从小失去父爱这一悲剧了?老大,太简单了点吧,如果是飞机失事时你扑过来把降落伞让给我英雄救美说不定还能让我感动一把,或者我患了绝症你捐点血清骨髓什么的给我也行啊。
  当然了,这种心里话她也只能在心里腹诽一把,自己对自己偷偷阴暗一把,是万万不能说出来的~~~
  纵然在一开始百般排斥,最终却仍然是接受了席家的安排。其中原因,她不想否认,是因为她最终对一个人软了心。
  席向桓,这个在她最需要关爱的时候出现的人,给了她最温暖的依靠,恰到好处地进驻了她心底最柔软的一方角落。
  
  
  
  这天周五,下了班,向晚没有像平时那样和程亮简捷一起走。朝他们挥挥手道了别,向晚直奔一家大型超级市场。
  去超市干什么呢?自然是购物了,确切地说,是为唐辰睿买储备品。
  唐辰睿的生活习惯优秀得无可挑剔,几乎让身为女人的席向晚也羞愧三分。每个星期五他都会去超级市场买回一星期需要的储备品,连兔粮都是不多不少恰恰够七天食用,久而久之他的那只荷兰小兔也跟着他一起习得唐辰睿式生活精髓,超过七天的兔粮放在它面前,它闻一闻味道,转过小屁股慢吞吞地就爬走,连眼神都是不屑的。
  向晚着实很惆怅。
  以前她还傻兮兮地以为唐辰睿是那种‘钱多人傻’的暴发户类型,现在她是彻底明白了,他的钱的确多,但人却是完全不傻,咳,岂止他不傻,连他养的兔子都不傻!落入这种精英家庭,着实让席向晚这枚真正的傻蛋很辛苦~~~
  
  但凡条件悬殊的两个人成为情人,尤其是在女方弱于男方的情况下,如果良心道德稍微动摇一点,就很容易最后变成依附男人的附属品。但席向晚有席向晚的自尊心,不想在生活细节上占了他便宜,观察到他每周五都会去超级市场购物的习惯后,她悄无声息地就决定替他买了,虽然说她花的这点小钱比起他甩出去的那三十亿而言简直是精卫填海,但多少也有‘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的意思在里面。
  不过说真的,她真的是一个非常不擅长逛超市的人。
  主要是环境。吵闹、杂乱、人头挤挤、大妈巨多、小孩乱跑、音乐很吵、空气污浊~~~虽然这种热闹的景象非常符合国泰民安的标准,但对席向晚这种话不多比较静的人而言,周末逛超市确实是一桩累活。以前她往往看见超市里黑压压一片人头就立刻缩了,只去二十四小时便利店,方便、快捷,一眼瞄过去空空荡荡,席向晚内心就会心花怒放,要的就是速度!便利店!必须的!~~~
  而不是像现在,她陷在人群中,一分钟只能梛三步
  
  “是不是后悔要来逛超市了?”
  “恩”
  
  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之后,向晚忽然‘唰’地一下立正站好,抬眼就看见唐辰睿清越的身影正站在她身旁,他看着她,眼神很玩味。
  她有点楞,“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唐辰睿松了松表情,有点懒,连答也懒得答。像她这种全部心事写在脸上的人,他要猜她的心理简直是玩票性质。他回到家没看到她的身影,转了圈手上的车钥匙想了想,立刻就猜到她去了哪里。
  向晚倒是很好奇,仍然追问:“啊?怎么知道的啊?”
  唐辰睿摇了摇头,摸了摸她的脑袋,左手搂过她的腰抱在怀里,右手扶住推车往前走,声音很散漫:“因为我会用脑子想啊”
  向晚黑了一下脸。
  鄙视她智商的口气也太明显了吧?果然钱多人不傻的男人最垃圾,黑夜也挡不住他垃圾人性的光辉。
  
  推着小车往前走,本来没注意她刚才买了什么,但唐辰睿视线不经意一扫,当看清楚推车里的东西时,唐辰睿停下了脚步,拿起那个四四方方的小盒子。
  辰同学的声音相当意味深长:“这东西是给我买的?”
  向晚想也没想就点头:“是啊。”
  家里要用安全套的也就你了啊,她和兔子都不用,刚好又遇到杜蕾斯打折。
  
  就像动画片里常演的那样,向晚刚说完那两个字,瞬间就像被雷霹中了一样,眼睛‘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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