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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老夫人又再说:“如果你再和许文希在一起,相信许文希下次就不会那么幸运了,说不定会少了一条脚,或是一只手。”
朱七七脸色苍白,她紧紧地咬了咬嘴唇。
朱七七觉得,此时此刻的她,就像了黄世仁面前的杨白劳,敢怒不敢言。
她有敢怒敢言的资格么?
吃乔家的,住乔家的,花乔家的,没有乔家,她就没有今天。其实,朱七七并不是想做白眼狼,恩将仇报。
只是,她长了这么大,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虽然知道这个人是不应该爱的,除了乔可风,她没资格爱别的男人。
可是十九岁的朱七七,太年轻,年轻得没法控制得自己。
朱七七再去医院的时候,许文希不见了,出院了。
学校里也没有见他,听同学说,他请假了,休息一个学期。朱七七的心情低落下来,好长的一侧面时间都郁郁寡欢。
这,便是别人嘴里所说的失恋吧?
恋爱还没有开始,就失恋了,很悲催是不是?
朱七七的怨气,自然不敢对乔老夫人发泄——乔老夫人在众人心目中是法西斯,就像古代那些做皇帝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谁有那么天生狗胆,跑到老虎嘴上去拨毛啊?不想活了他。
朱七七自然不敢。
有气不敢对乔可风发泄,那发泄到乔可风身上总可以吧?
于是乔可风就成了朱七七的出气筒,动不动就向他横眉怒目,吹毛求疵——当然,场合是选在没乔老夫人不在家,做不了权威人士的时候。
好男不和女斗(2)
“喂,你放音响小声点会死啊?”
“我最讨厌听钢琴曲了,听到耳朵里活受罪。你就不能放一些动听的音乐?比如周杰伦的歌,要不S。H。E的歌也行。”
“我肤浅?你他妈的才肤浅!你这个三十岁的中年大叔,思想落后,古板得要死,懂得什么叫流行吗?”
“乔可风,你有没有觉得?其实你这个三十岁的男人,已是个老男人啦?”
“呃,我青春亮丽得很,和你站在一起,我感觉我不像是你的未婚妻,像是你女儿。”
“拜托,下次带我出去参加那劳什子的宴会,不要穿得那么老气横秋好不好?我都丢脸到姥姥家了。”
“喂,乔可风,你又不是死人,放个屁个死啊?真他妈的没劲,老是份哑巴,扮得很过瘾是不是?”
最让朱七七气恨的是,因为乔可风,她很不幸地给毁容了,左额上的那个疤痕,像一只小蜈蚣,有粉色的肉长在那儿,明显显的。
朱七七每照一次镜子,就生一次气。
朱七七甚至跑到乔可风的房间,嚎叫着,一手叉着腰,一手指了她额头上的疤痕,用粗口话骂他:“乔可风你这个混球,我恨你!”
“你他妈的不是东西!你他妈的把美貌如花的我变成了丑八怪!你他妈的安的是什么心?”
“乔可风,你他妈的是人渣!进化不完全的生命体,基因突变的外星人!我一看到你就超恶心。”
乔可风没和她吵,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仿佛看舞台上的一个上窜下跳着小丑。
有时候,乔可风的眼神深邃起来,就像一个深幽的湖。
朱七七可没有心情和他玩深沉,继续骂:
“妈的,我遇到你这个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半死不活浪费RMB的人渣,我我真他妈的倒了八辈子霉!”
人家泥菩萨也有火,何况凡人?朱七七在乔可风耳边制造的燥音多了,乔可风终于忍无可忍,抓过一只杯子,狠狠地砸到地上。
好男不和女斗(3)
朱七七比他更强悍,则抄起茶几上的茶壶,用力地扔到地上,“叭啦”的一声,顿时五马分尸,落花流水春去也。
乔可风盯着朱七七,朱七七也盯着乔可风,两人都变成了斗鸡眼。
乔可风“哼”了一声。
朱七七也跟着“哼”,“哼”得比乔可风还要大声。
于是乔可风又再来个沉默是金,好男不和女斗。
朱七七再次见到许文希,已是夏天了。
朱七七上了大二。在这之前,她听同学说,许文希已经回来了,讲的课还是武侠小说欣赏,讲述着刀光剑影,风花雪月。
同学问:“朱七七,你以前不是许文希的课吗?干嘛这段时间不去啦?”
朱七七支支吾吾:“嗯,这段时间,嗯,这段时间忽然对武侠小说不感兴趣了。”
那位女同学说:“以前我也没兴趣。可是许文希的课真的是讲得好,听着听着,就欲罢不能了。”
那位女同学又再说:“哎,现在听许文希讲课的人越来越多,教室挤满了不算,还把走廊挤得满满的。最有趣的是,全是女生多,好像男生不大感兴趣。”
朱七七想问:“那些女生,是对武侠小说欲罢不能,还是对许文希欲罢不能?”——到底,朱七七还是没有问。
朱七七没敢去见许文希。
她好不容易在心里,渐渐的把许文希淡化,渐渐的,不再那么想他,就是偶尔想起,感觉已不再像当然那样的热烈。
有一句话说得好:时间像一把锋利的刀,杀尽前尘往事,逼你遗忘。既然不能相濡以沫,那么只有相忘于江湖了。
朱七七也知道,自己是一个原则性不强的人,做事冲动,总是给感觉牵着鼻子走。谁知道她见到许文希了,又会惹出什么麻烦事来?
自己倒霉不打紧,打紧的是许文希。
乔老夫人说的话,可是一言九鼎,千万别当她是放屁,人家是说得到会做得到的人物。
好男不和女斗(4)
如果把许文希连累了,如果再害许文希被人暴打一场,或断一条胳膊,或少一条腿的,那么她就罪孽深重了,一辈子对不起许文希了。
喜欢一个人,就得为他着想是不是?
不想,朱七七没去找许文希,许文希却找她来了。
在一个夕阳无限好的黄昏,许文希双手插在他的休闲裤裤兜里,笑眯眯的出现在朱七七跟前,笑眯眯地说:“好久不见。”
是,好久不见,久到有半年多了。
休养了一段时间,许文希居然胖了一些,原来苍白的脸居然有了一点血色,一张清秀的脸也圆润了好些。
虽然是胖了点,可还是很瘦,身子还是单薄,他的背一如既往的稍微有些驼,但他歪歪地站在哪里,就是给人一种很风情很震荡的感觉。
朱七七的内心再次被震荡了,一片兵荒马乱。
她努力的镇定自己,也微笑着:“好久不见。”
“朱七七,你还好吗?”许文希问。
朱七七说:“好。”
也没什么不好的。现在的朱七七,不愁穿,不愁吃,不愁住,不愁没钱花,天天过着朱门狗肉臭的荣华富贵生活。
走到哪儿,都有人追捧,那些所谓的社会精英,成功人士,见到她,都会恭恭敬敬以向她打招呼:“乔太太好。”
乔老夫人尊称为“乔夫人”,或,“董事长”。
而朱七七,则是“乔太太”——乔可风的太太。
乔老夫人下的圣旨,朱七七得常常跟着乔可风去参加各种重要的应酬,宴会,融合到这个城市所谓的上流社会中去。
城里几乎每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都认识朱七七,很多人迫不及待的要巴结她。
朱七七和乔可风成双结对的次数多了,在别人的眼里,朱七七已是乔可风名正言顺的太太。
太太个屁,朱七七还是个处女。
但朱七七百口莫辩,她总不能拿了大喇叭,逢人就广而告之,她还没有和乔可风上床哪,还没上床,怎么可能担当“太太”这两个字?
骚扰电话(1)
还好没说。
前两天,吃完饭后,乔老夫人忽然问:“七七,你已满二十岁了吧?”
朱七七吓得魂飞魄散,一颗心急速地“怦怦”跳,几乎要冲出嗓子来。
因为乔老夫人当初说过,朱七七满二十岁后,就要和乔可风正式完婚。
朱七七含含糊糊地回答:“嗯。刚刚,刚刚,才满二十岁。”
旁边的乔可风看了她一眼。
还好还好,乔老夫人没有再说别的,只是“哦”了一声,像在想着些什么,若有所思的样子。
看形势,朱七七是非得要跟随乔可风结婚不可了,非得要成为他的妻,非得给他糟蹋不可了,这是命中注定,逃脱不了。
迟嫁总比早嫁好,拖得一天是一天。
朱七七和许文希坐在草地旁边的长椅子上,俩人看着天那边的夕阳。
夕阳很美丽,如火,如血,将一道道金光撒满大地,鲜艳的色彩,染红了飘零的白云,把人间天上点缀得五彩斑斓,给夜幕前的宇宙以无限光明。
许文希忽然的就念出了唐朝诗人李商隐写的语句:“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朱七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