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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云近距离望着面前的麦乐鸡套餐,还没吃表情就已经很满足。
还好,和我原本的担忧相反,寇云的饭量并不大,一份套餐就打发了。我可是见过一个人能在麦当劳消费七八十元的主。
三,凑上来的神秘妹妹(4)
而我只是一个巨无霸汉堡,足矣。
还是要省着点,虽然我的确准备向梁应物勒索钱财,不过吃完饭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要消磨,我可不愿意站在大街上乘几小时的凉。
“喏。”我把一张餐巾纸推到她面前。
“干嘛?”
我指了指她的嘴。她左手鸡块右手薯条,不同颜色的浆汁分别粘在两侧的嘴角上。
一截舌头在嘴巴周围迅速溜了一圈,清理的结果让我看了直皱眉。
“吃完一起擦啦。”寇云拿着薯条的手向我摆了摆,一滴蘸上的番茄浆“嗖”地飞上我的鼻尖。
我哭笑不得,那张餐巾纸只好自己先用了。
看着寇云把最后一根薯条送进嘴里,还意犹未尽地吮了吮手指,我把手指向厕所:“你还是直接用水洗吧。”
寇云应了一声,快活地一路小跑进了洗手间。
我忽然觉得,真有这么个妹妹也挺好的。
“你偷跑出来这么些日子,都是怎么过来的?”等寇云洗完小脸小手回来,我问她。
“刚出来的时候呢,什么都不懂,在附近的村镇县城转了好久,问了好些人,都不知道我哥哥。”寇云说到这里不好意思的笑笑:“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外面是这么大,人这么多,我哥既然从家里跑出来,当然不会只在附近转,时间又过去了那么久再后来,我碰到一个人,他说可以帮我找哥哥。”
“哦?碰到好心人啦。”
“是呀,好心人带我坐了好久的火车,把我卖到一个村子里啦。”
我吓了一跳,寇云虽然不是个笨丫头,相反还鬼灵精怪的,但第一次出村子,什么都不懂,被花招极多的人贩子骗了也不奇怪:“那后来呢?”
寇云一撇嘴:“后来?跑呗,那个想娶我的老男人一看就恶心。”
“你就这样跑出来了?”我瞪大眼睛看着她。
“是呀。”寇云轻描淡写地说。
被人贩子卖掉的女孩都想跑的,但极少能真跑掉,基本上都会被抓回来打一顿,再跑再打,直到认命为止。那些地方偏僻,村民又凶悍,邻近村庄彼此互通一气,花大钱买个花姑娘,肯定看得死死的。
不过想到寇云的本事,我也就释然了,天知道她受过怎样的训练,那些要抓她的村民再强健也都是普通庄稼汉,怕还吃了她不少苦头呢。
“跑出来以后,才知道已经在广东,所以呢就一路流浪来广州啦。也没特意找哥哥了,外面太大了,还是先好好玩嗯嗯熟悉一下。”
我看她满不在乎地说着,心里却知道在广州这么个混乱的地方,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可不是这么容易在街头生存的。寇云并没有向我诉苦,但她这三个月所经历的危险苦难,恐怕比一个都市寻常少女十多年的总和还要多。就是因为受了很多磨难,在看守所被我这样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挺身保护后,她才会敞开心扉的全然依赖我吧。她怎都不愿一个人离开,宁愿冒着被警察抓到的危险也要跟着我,恐怕正是受够了那种孤苦无依,需要对人处处提防的生活。
心里感慨着,嘴里随口问道:“你吃饭睡觉怎么办?从家里拿了多少钱出来?”
寇云挺起胸说:“哪可能,我可是赤手空拳闯世界的。钱嘛,哼,这里到处都是坏人,我就劫富济贫啦。”
我心里暗道未必吧,只偷坏人的钱,那她是怎么被抓进来的呢?转念一想,她是偷面包进来的,不是钱。
寇云在标榜自己“劫富济贫”的时候不知道收敛一下,搞得周围桌子的人都往这边看过来。
“走啦。”我忙一把拉起她往外走。
寇云嘻嘻笑着,我把门拉开,让她先出去。
她突地掂起脚尖,在我面颊上轻轻琢了一记。
“哥,你是我这几个月碰到的最好的人呢。”她在我耳边说,然后精灵般飘出去。
门外的风吹在我的脸上,湿润的地方微凉。我摇了摇头,走出门去。
出了麦当劳往前的街角就是和梁应物约定的地点,不过现在离十点还有几小时。拐过街角走不多远就有几家酒吧,我和寇云此时就坐在其中一家的二楼,隔着栏杆就是跳空的一楼演艺池,那里的两座高台上,穿着三片布的辣妹们正在跳着劲爆的热舞。
身上的钱正够要两瓶啤酒,打算慢慢磨到十点钟。
“奇怪的味道。”寇云吧咂着嘴说。
“你没喝过酒吗?”我问。
“喝过村里自己酿的粮实酒,味道很不一样啊。”
“那当然,你酒量怎么样,少喝点。”
寇云当即大大喝了一口。
“没事其实味道真不怎么样。”
她啧啧嘴,又把目光移到两个热舞女郎的身上,两眼放光。我看她坐在那里,手脚却随着音乐扭来扭去,好像恨不得也跳上去一般,真是个好动的小鬼。
两个女孩跳了足有半个多小时,这才退到后台休息。这种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动的运动,让我跳十五分钟大概就吃不消了。
音乐并得舒缓下来,分贝也不那么大了。刚才那样子,根本就没办法说话,所以我和寇云一样,只能一边紧紧盯着两具水蛇般狂舞的身段,一边喝冰镇的啤酒润肺定神,其实还满爽的。
“哥,我们接下来是不是要逃出广州?”小丫头看别人跳舞看得一头细汗,兴致勃勃地问我。
我差点被啤酒呛到:“虽然我是不准备继续待在广州,不过你能不能用好听一点的词,这不是在玩躲猫猫也不是在玩追捕游戏,说到逃你有必要这么兴奋吗?”
“哦。”寇云应了一声,不过没过多久,又憋不住,低声问我:“那我们会偷渡去哪里啊?是不是要找蛇头,从陆上越过边境,还是坐船啊?”
三,凑上来的神秘妹妹(5)
好在我没在喝啤酒,真不知道她在外闯荡的三个月都知道了些什么,回道:“那你觉得去哪里比较好?”
寇云皱起眉头,很认真地盘算着,喃喃地说:“要隐蔽,不能被人轻易发现,要热闹一点,人多一点,这样不容易被注意到。还要舒服一点,不能太亏待自己。”她说着声音渐渐低下去,我也听不清她又嘟囔了些什么,突然听见“咕噜”一声,她吞了好大一口口水。
“想好没有,去哪里?”我催促她。
“我们偷渡去迪斯尼好不好?”她涎着脸问我。
如果手头有黑笔,我一定在额头上画三道粗黑线,来应衬我此时的心情。
寇云满眼的梦幻,还在说着:“有过山车坐,有动画片看,有棒棒糖吃,还有棉花糖。”
“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偷渡?”
寇云直了会儿脖子,终于摇了摇头:“有点知道,还有点不知道。哥,我又饿了。”
才吃完麦当劳没多久,哪有这么容易饿的,怕是想到棉花粮,馋的吧。
“没钱,忍着。”我没好气地说。
“知道不可能,我就是做做梦啦。哥,你会去哪里啊?”
“反正不可能去国外,至于到底去哪里可能,北京吧。”
是的,就是北京。不过还没碰到梁应物,或许计划会改变也说不定,所以也不准备在这时和寇云多说,就让小弟拿来两套骰盅,和寇云玩起吹牛。
这是个酒吧里相当流行的游戏,寇云此前从未玩过,但规则简单,一学就会。
每人六个骰子,摇定就不能再动,用骰盅盖着不让对方看见自己的点数。两人十二个骰子摇出十二个数字,一个六比一个五大,两个一比一个六大,理论上最大是十二个六。每个人劲可能往大里叫,一来一往,相互攀升,等到有人觉得对方叫的数实在大的过份,就可以选择开盅,比方叫到八个五,开盅一看两个人十二个骰加起来不到八个骰子摇出的数是五,对方就输,反之则对方胜。
我们约定,输的人吃一口酒,算作彩头。一开始输了两盘我还觉得没什么,可玩到后来,我竟然没有一盘能取胜,这实在是太不可思异了。
我自觉颇会察颜观色,往往还耍些小花招,以往和别人玩,总是赢多输少,今天竟然在一个初学者手里一败涂地。小丫头脸上倒也没什么掩饰,每一次看了自己的牌都是喜不自禁,好似总拿到了绝妙好牌,和我对叫的时候也有恃无恐,要么一路叫上去,要么就开牌,没有一点犹豫。
有几盘实在是输得太过离奇。一回寇云叫到了六个五,恰好我这里一个都没有,就叫开牌,因为除非她的六个骰子都摇到五,不然就是我赢,没想到她居然齐刷刷就是六个五。另一回她叫到了七个六,我这边只有一个,一开牌又输了。还有几次,我的牌非常好,寇云要求开牌的时候,她的牌里只要有一个或两个我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