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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能否重来-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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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爱情能否重来
作者:月桦

文案

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我离婚了。
虽然我知道我还是深爱着我的丈夫,可是不允许背叛的我还是选择了结束。
然后在离婚的第二天,我知道自己怀了他的孩子。
三年后,因为工作的缘故居然又和他有了接触。
可是他却像变了个人似的,是什么原因,难道是

已然失去的爱情能否再来?
是要珍惜眼前的幸福,还是总持续着过去的遗憾?

内容标签:天作之和

搜索关键字:主角:疏影;韩逸尘 ┃ 配角: ┃ 其它:

编辑评价

讲述了一个女人在离婚后经历的事情,她依然忘不了曾经被判她的丈夫,但是也不能原谅他的背叛,可是她还是为了他放弃了追求她很多年的成功人士的追求。最后她明白了一切只是误会,他们又在一起了。能够将一个离婚女人的辛酸完全的表现出来,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作品。

  ☆、楔子

  XXXX年元月一日,我离婚了。
  新年,新年,大家都在过新年,热热闹闹的,人们到处都在狂欢,南京路,淮海路,陕西南路上挤满了人,他们高兴地欢呼着,大声地笑着,流光溢彩的烟火点亮了整个城市。
  我拢了拢身上的裘皮大衣,想要让上面的狐毛稍微温暖一下已冰冷的肌肤,天气真的好冷。风从各个地方钻进我的衣裳,这时才突然想起,我里面穿着的只是单薄的丝质裙子,一向习惯了家里没有四季的温度,也养成了天天穿裙子的嗜好。
  喜欢热闹的我破天荒的没有挤入人群之中,而是直往幽僻地地方躲,大家的快乐并不能感染我,此刻的新年是属于他们的,不是我的。
  我来到了一个酒吧门口,抬头一看,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名字,曾经来过这里多次,和他一起。
  我想,是不是我太在意他了,所以才会下意识地走到这里。
  在门口踌躇,矛盾在心底蔓延。
  是进去?里面有美好的回忆,我可以尽情的畅想。
  是离开?和他已是陌路人,何必还苦苦追忆。
  我到底还是没有进去,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放得开的人,应该说,我强迫自己对一切放开,虽然明明心里尽是想去的欲望。
  我继续往黑暗深处走去,现在愈是暗的地方,愈是冷清,这样的环境就是我想要的。
  一股难闻的味道,油腻,馊味。
  上海虽然□□多次,可还是有许多小贩在这种地方做生意,经营大排挡。
  这股味道就是那些腐烂的食物,洒落的油污散发出来的。
  平时的话,这里也是该热闹异常的吧,但是今天,也都回家过年了。
  也许是好久没有闻到过这种味道了,我不禁有些反胃,当场作呕起来。
  污秽物从喉咙口冲出,酸味顿时在口腔间弥漫,我两脚开始发软,人直往下坠,脑子中突然闪现这样的念头:现在死了多好。
  我并没有跌倒,有个人扶住了我,我不知道他是谁,也没看清他的长相,因为正在他抱住我的同时,我也晕厥了过去。
  

  ☆、第 一 章

  等我张开眼的时候,我知道我在医院里,因为到处都是刺眼的白,虽然白色曾经是我最喜欢的颜色,但是现在在我眼里,只有讽刺。它代表的纯洁根本就是假的,什么誓言,什么永远,都是骗人的东西。
  很快有个急促的声音向这里跑过来,我转过身面向门口,不期然的看见一张笑脸,在上面只有灿烂。
  “你终于醒了。”他说的话好象跟我很熟稔的样子,即使事实上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
  拎着一大袋水果,他快步走到我面前,先是摸了摸我的额头,然后又是更加灿烂的笑:“还好,烧退了。”
  “你怎么这么不会照顾自己,穿这么少衣服在街上乱逛,都发烧了。”
  “还有,一个女孩子,怎么可以往那么暗的地方走,遇上歹徒怎么办?”他像唐僧一样嘀哩咕噜说个不停。
  “对了,你已经快一天没吃东西了,先吃些水果吧。”说完,他转身从马甲袋里拿出一只苹果,用台几上的水果刀笨拙的削了起来。
  我皱起了眉头,这个人是谁,从他的话语中我好象和他很熟的样子,可事实上我对他一点印象也没有,不会是我失忆了吧。
  这个想法的出现在我心中造成了不小的波澜,我急忙在脑中拼命想着问题,比如:
  一加一等于多少?是二。这个结论说明我并没有变弱智。
  我叫什么名字?姚疏影。没错,至少还没忘我。
  接着家里面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名字全都轮遍,连宠物在内,我都有清楚地记得他们的名字。这是不是说明我并没有失去记忆呢?
  不确定,那,只好问他了。
  “请问,你是谁?”
  当我问完,我才发现我做了一件伤天害理之事,虽然我只是说了五个字而已,可他的表情给我的感觉确确实实地证明了我是本世纪最最坏的坏蛋。
  “你居然不认识我!”
  我脑子中现在想着的,是他这句话后面的标点符号一定是感叹号而非问号。
  我表现出“犯人”该有的无辜表情,点了下头。
  然后就看见他连好不容易削好的苹果也掉在地上,两手只抓着自己的头发,露出痛苦的表情来。
  我更加内疚,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安慰眼前这个人,最终说了句自认为最合适的话;“你现在告诉我,我就认识你了。”
  他颓然地坐下,然后深深地看着我,说了句,“真的不认识我?或者说,对我的脸孔不熟悉?”
  我知道他是放低要求了,瞧,刚开始是要我认识他,现在已改为只要对他的脸熟悉就行了。
  可事实是,我真的对他一点印象也没有,只好再抱歉的笑了下。
  “哦!”他痛苦地逸出声,“我是林雨翔,你的大学的学弟。”
  大学的,怪不得我不认识了。
  大学四年,我的眼里只装下过他一个人,别的人,对我来说几乎都是过目即忘的。
  “林雨翔,哦,认识了。”
  他没有再说话,好似听出了我话语中的应付。
  然后就是沉默,我呆呆地看着他面上的阳光渐渐敛去。
  “恩,那个,你是怎么知道我的。”这个气氛实在尴尬,我实在是不喜欢,只好随便找了个话题。
  “”他没有立即回答,只是沉吟了半刻,大概是在考虑该怎么说,“那时我大二,而你则是大三,在校篮球比赛上,你是旁边的拉拉队。”
  他接着说了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了,因为我的思绪开始飞出去,回忆起那段年少快乐的时光。
  *
  *
  “喂,你真的要参加篮球比赛啊!”
  “我有名有姓的,不要总叫我喂吧!”听到我的声音,他转身,两手臂打开,我自然而然地跳进了他的怀里。
  “你不觉得喂比较好听吗?”
  他笑着揉了揉我的头发,这是他习惯性的动作,也许是因为我比他矮好多的缘故吧。
  “你不希望我参加吗?”
  “希望又不希望。”
  “还真是矛盾的小鬼呢!”
  “不希望是因为我怕你受伤嘛,那个运动挺野蛮的呢——希望是因为我想看别的女生看见你流口水的样子,听她们在那里讨论你有多么多么帅气,我的虚荣心会得到极大的满足呢。”对于他,我一向是很老实地说出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从来没想过隐瞒。
  “还真是虚荣呢!”他的话语中没有一丝的讽刺,有的也只是浓浓的宠爱味。
  “嘿嘿,女生都一个样的。”我朝他吐了吐舌头。
  然后他低头吻我,一向地温温柔柔的。
  他还是参加了比赛,然后在他的完美上又多添了一份完美。
  因为还有要事,所以他只打了十分钟,就这十分钟里,他总共得了29分,其中三个三分球,全中,还有十次投篮机会,也是全中。我知道他是一个不会让机会从身边溜走的男人。
  每当他投篮成功的时候,他都会转头看我,满满的笑容,引得旁边的女生都尖叫起来,而我,果真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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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有和他分开的一天,而且这一天来的这么的快,这么的突然。
  其实自己如果真的得了失忆症也未尝不是件好事,至少可以不用想起往昔幸福的时光,不用现在心口那么的痛,可是我知道自己还是不愿意忘却,我曾经的拥有
  “姚疏影,姚疏影。”一个声音终于把我从虚幻中拉了出来,“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了?我马上叫医生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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