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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初认识漠风,还是年少的时候。那阵子,在西北的军营里,我属于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属于一个从不向权势,不向关系,不向漠风以及其他一切东西低头的家伙。然而,不久我就领略到了漠风的厉害,它无情地毫不犹豫地撕坏我的面容,使我还算白净还算英俊的脸褪了一层皮。操课之后,我平端镜子,灰心极了,望着自己的丑陋,第一次感到无法与自然与沙漠抗衡。天是那样的高,地是那样的厚,我不过是天地间的一粒尘埃,一粒被漠风吹来吹去的尘埃。呵,我服了你,漠风,我向你顶礼膜拜!
再一次认识漠风,我已经成了沙漠之子。长时间的荒漠生活,使我习惯了漠风的摧残,习惯了漠风的凌辱。我变成了一个受虐狂,一离开漠风,生活便顿时失去味道。我对漠风有了一种说不清的感情。望着漠风塑造的漠野、沙生植物、雕刻一般的沙漠汉子,我每每要流出眼泪。呵,漠风,你是真正的男人的情人哟!
我虽然把你看作了我的情人,但是,漠风,我还是不得不一次次地向你顶礼膜拜。因为我们住的院子,简直是“沙漠之舟”我住的那间房子,也不过是“沙漠之舟”的一个小小的仓位。在那些夜晚,漠风挟着沙粒不停在敲打我的房子。我的房子就象是一架破锅,发出一种似大非大,似小非小的令人烦躁的声响,噼呖叭啦,稀里哗啦,不停地与我这个神经衰弱的人交谈,我实在是瞌睡了嘛,它还是喋喋不休,比那些叙叙叨叨的女人还令人讨厌几倍、几十倍、几百倍。于是我就告饶,于是我就适应,后来终于睡着了,并成为一种习惯。
这就是漠风,无形,但真真切切地存在;无意,但可以摧毁一切想要摧毁的东西;无情,但可以把每一个沙漠汉子锻炼得很坚强。那次历险之后,我对漠风的粗犷无羁,对漠风的野性难驭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可不知怎么的,从那以后,我不但没有被漠风吓住,反面产生一种渴望,渴望再一次到漠风的怀抱里,去体验那种只有男子汉才能领略到的刺激。
猎猎漠风,你成为我人生实实在在的梦!
文章比较长,在这里有删节。文中的最初认识漠风与再一次认识漠风句,是我创作这篇散文时为了文章的起伏而虚构的。记得当年拿着发表有这篇散文的报纸在朱丽莎跟前炫耀、显摆时,朱丽莎赞不绝口,连连说好文章,豪放、阳刚、激情澎湃!——nul
正文 第七十四章 爱液更加滥觞(上)
放舟J湖是一件十分愉快的事。所以,温雪玉兴致颇高。
从快艇上下来,我们又沿着湖滨路散步,相互依偎,相互温暖,相互倾诉。路上的行人成双成对,湖洲的野鸭一群一群;身边的感情渐次浓烈,远处的霓虾斑斓闪烁。人生竟然如此美妙,山峰我今生何求。
与温雪玉在一起,我完全变成了一个小孩,心平静得如同回水湾的湖水,脑安祥得如同静又谧的夜色。所以,在这个时候我很少想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很少说话,很少打乱这自然而温馨的节奏。还是温雪玉打破了沉默,她问:“山峰,已经是夏天了,为啥湖里的野鸭还不是很多?”
“现在的天气还不是很热,”
我说,“候鸟们对温度非常敏感,当它们感到不适应的时候,肯定是要迁徙的。等过一段时间,野鸭就会多起来。”
“而人类似乎就不如候鸟们灵活,一根树上吊死的思想根深蒂固。”
温雪玉肯定是想起了我与她的感情。
“现在的人就够善变的了,察言观色,左右逢源,仕路上交际中候人真是太多了。感情生活更是如此,昨日山盟海誓,今日情漂爱移,言犹在耳,食而肥之。”
我这样说其实也是为了衬托我在感情上的坚贞。
“哎呀,你个山峰,你真会造词,什么候人哟。”
“有候鸟,就有候人嘛。我也是灵光一闪,脱口秀,你可不要笑我。”
“笑你?我佩服你都来不及嘞。跟你在一起我总是有很多新鲜的感悟。”
“那就好了,只要你愿意,我天天让你有新鲜的感悟。”
说着话,我突然想起我们到现在连饭还没吃,便问道,“雪玉,你饿不饿?我们好象连饭还没吃。”
温雪玉说:“就是嘛,你不说我都忘了,你这一说,才感到肚子真的饿了。”
“那我们就到船上去吃你觉得怎么样?”
我知道附近有一艘大型泊船,开有“J湖慧珠”大酒店。
“那好吧。不过听说那里很贵,你要破费了。”
吃过晚饭,一上车我便问温雪玉:“到我那里去吧?”
温雪玉略显羞涩,说:“那好吧。”
到了我家中,我们分别冲洗了一下,然后相互依偎着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温雪玉拿着遥控器,不停地翻看着各个电视台,而我对电视却没有一点兴趣,心思都在温雪玉身上。
多年来,我已经养成了不看电视的习惯,一方面不喜欢现在的电视里综艺节目的吵闹和电视连续剧的灌水与矫情。另一面糜烂的夜生活使我没有更多的时间看电视。不喜欢看电视我就看人,看心爱的女人,她在我心目中比许多的女明星都美丽。
我心猿意玉。先是用手在温雪玉的身上轻轻地抚摸,虽然隔有衣服,但温雪玉的身体对我仍然充满了神奇的吸引力。摸着她的身体,嗅着她的体香,真是无比的惬意。后来我将右手轻轻地伸进她的衣服,解开了她的乳罩扣,另一只手也伸了进去,搂着她,双手在她的乳峰上游走。我能感觉到温雪玉的乳房在起着微妙的变化。我情不自禁地撩起了她的上衣,一口叼住了她的乳头。我如同哺乳的孩子般尽情地吸吮。她的眼睛看着电视,双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脑袋和脸庞,就像母亲抚摸哺乳的幼儿。我沉浸在无比美妙的氛围,这种氛围不断地弥漫,以致我的全身都热情似火——nul
正文 第七十四章 爱液更加滥觞(下)
我舔吸朱丽莎的颈部、耳根,手也轻轻伸进了她那神奇的三角地带,手指轻叩门户,那扇神秘的大门悄然打开,爱的液体如同泉水般涌出。
温雪玉的身体轻轻地扭动,默契地配合着我的动作,胳膊时不时地好象是不经意地碰触我的下身。她像一个被唤醒的狂野的女神,风情万种,下体的爱液更加滥觞。
我的全身一下子泛起了无尽的冲动,急迫地从温雪玉手上拿过遥控器,关掉电视,然后搂着她进了卧室。在激情的巅峰,我却敏感地发现温雪玉不经意中显现着疲态,有一丝丝的力不从心。心里想,也许是换了环境,雪玉的心理有些不适应吧。可激情消褪,我又发现温雪玉出了一身的虚汗,按说现在是初夏,不可能出这么多的汗的。于是问道:“雪玉,你最近身体是不是不好?”
“也没什么,就是感到头有些晕,浑身有些无力。”
温雪玉说。
“那你应该到医院去看看。”
“没事的,可能是老毛病又犯了,休息休息就好了。”
“你还是应该到医院检查检查,这样我也好放心。”
“那好吧,这两天我如果有空,我叫你,你陪我去。”
“这还差不多。”
到现在我还非常后悔当年的粗心。在红沟时,温雪玉经常犯病。而年轻幼稚的我却并不知道如何关心人,以为偶而去看看、问候一两句便可以了,因为如此,阴立仁便有了可乘之机。
有一次温雪玉的“美尼尔综合症”又一次发作时,我竟然在她的宿舍里看见了阴立仁。
那次我推开温雪玉的宿舍门时,阴立仁突然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他坐在一个小凳子上,温驯地守候在温雪玉的床边。旁边的军挎包里放满了水果灌头等,肯定是他买来讨好温雪玉的。
温雪玉知道是我进来了,睁着迷蒙的眼睛看了我一眼,然后说:“山峰,这是作战科的阴立仁阴参谋,我们是老乡。”
我与阴立仁轻轻握手,说道:“知道,我们是战友,早就认识。”
阴立仁说:“山峰,现在才知道雪玉是老乡,她生病了我过来看看她。”
阴立仁说这些话时,脸竟然也红了。他的脸本来就很黑,这时一下子变成了驴肝。
我在大凳子上坐下,看着阴立仁,心里想,大家都在说阴立仁的坏话,可这人怎么显得这么腼腆、谦卑,明明有大凳子不坐,非要坐在小凳子上,就象新兵到了老兵屋子里一般,说话也是彬彬有礼,并不象我知道的、传说中的和在何晓禾的房子里看见的阴立仁那般无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