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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女鬼木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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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要进入梦乡,既然听到福临的一声惨叫,随后就是怒骂声:“花木兰,我要杀了你!你你你”
  又怎么了,还让不让活了,我躺在床上,动都没动,确定肯定一定没招惹你。
  福临冲进房来,用颤抖的手指着我的头:“花木兰,你既然在我头上打蝴蝶结,还让我招摇过市了一整天!”
  怎么了?蝴蝶结打得不好看吗?我觉得不论是从角度还是从立体感或者是从整体效果来说,都很好看啊,一点瑕疵都没有。再说了,一个男鬼,那么挑干嘛!要求不要太高,鸡蛋里挑骨头,纯属欠揍。
  福临的脸青青白白黑黑的,五颜六色,最后,哼了一声,洗脸去了。
  第二天,福临只给我烧火熬汤,死活不愿出门,不管我是威逼说“不去就把欠债翻倍”,还是利诱说“去了今天工钱涨倍”,福临都不为所动!打定主意坚持立场决不出门。
  我没法,只好抓了阎王代工,这段时间阎王长得特快,已经是个二十来岁的男子汉了,现在使唤他,不用担心被张骞骂我“虐待童工了”。
  本来阎王是不愿意去的,我说:“你不去的话,我也不去,就让你的那些鬼在奈何桥畔等着吧,反正又不是误了我的投胎时间,我也不是他们的上级,骂的不是我,我只是一个临时工,有理由罢工。”
  阎王没法,只得挑汤上路。我还以为他可以用法力呢,没想到用的还是苦力。阎王没好气的说道:“我实际年龄才三岁!法力要到十四岁的时候才恢复完全,现在能挑得动这样重的就算不错了。你以为是去路边买菜,随便买点就可以的啊,笨得像猪一样。”
 
                  
 第一百二十九章
   “你才比猪还笨,路边买菜哪有随便买的了!也要货比三家,价比三家才买的好不好!不多问几家的价钱,被宰了多亏,不多看几家,如果有比你篮子里的更新鲜的青菜,后悔莫及!你以为家庭主妇是那么好当的么!你个白痴。”当我那么多年给霍去病洗手做羹汤是白做的么!
  哎,好久没看到霍去病,我可想他了。就匆匆见了两面,都没有好好的看看他,而且,香袋也还在我身上挂着呢,还没送给他。
  可是又不愿意去住了千年的院子找他,害怕看到平阳公主,那里是我的伤心地,只要一靠近,我的心就会痛。唯一的安慰就是这样多年来,也没见霍去病成亲,我宁愿想成是他放不下我,否则,我害怕自己崩溃。
  千年全心全意的付出,我不想是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情恋落水的结局,这样太残忍,我无法承受。
  我认为霍去病只是一时受到平阳公主的蒙蔽和诱惑,一时弄丢了我,总有一天,他会看清,谁才是真正对他好。所以,我愿意等待,希望守得云开见月明,总有那么一天,霍去病会找我回家。
  可是,霍去病啊,你为什么一直不来找我呢?众鬼们又怕提起你惹我伤心,从不轻易说你的事,我又不好意思问,其实我很想知道你的近况。
  牙都咬痛了,可是,这些众鬼们,平常的一片玲珑心,现在全都被猪油蒙住了,就是毫不松口,一点都不透霍去病的任何一点消息,感觉众鬼们智商比我还低,一点都不会揣测我的心思,哎,可怜我,一片相思苦啊。
  我想过了千百次,找了无数的理由,就是一直没有勇气去找他。明天就是霍去病的生辰,一定要把香袋送给他。
  一夜无眠,天微亮就去收集露水做花茶,好久没做,都有些生疏了,尝试百遍千辛万苦才和以前的味道一模一样,霍去病最喜欢的味道。
  刚想坐下来喘口气,姬宫湦一进来,端起我的汤咕噜咕噜,三口两口就给喝完了,气得我怒发冲冠,恶狠狠的看着姬宫湦,狠不得像捏蚂蚁一样捏死他。
  姬宫湦无辜的看着我说:“木兰,我不就是口干喝了你一碗茶,有必要满脸深仇大恨么?”
  这白痴,我懒得理他,幸好还有些剩余的材料,要不,跟他绝交。
  姬宫湦见我怒不可遏的样子,也不说话了,一脸委屈的去给我抱柴烧火,只是一点都不是烧火的料,比福临当初还差,我可不想要花茶里全是烟火味,一手抓起姬宫湦,给扔出了厨房,恶狠狠的甩出一句话:“去劈柴。”
  带上香袋,提着花茶,还有一盒我亲自做的小吃,徘徊在霍去病的院门外,实在是没有登门拜访的勇气,太阳都要下山了,一咬牙,一狠心,闭上眼,用脚踹门。
  不是我不想淑女,实在是两手不空,只好用脚了,哎,真罪过,没有控制好力道,把霍去病的院门给一脚踹飞了,左右看看,没谁发现,赶紧把门捡起来,虚掩到门框上,退远几步看看,很满意,不仔细看不出门坏了。
  估计是霍去病听到了响声,来到了院子,满脸的不敢置信:“木兰,是你么?真的是你么?”
  可不就是我!赶紧上前去,离院门越远越好,免得要我赔,进入客厅,我就后悔了,宁愿赔门,也不想看到平阳公主,和一桌的山珍海味。
  努力的一脸平静,把花茶和小吃放到桌上,再对平阳公主笑笑,转过身来对霍去病说:“这是香袋,里面放了一些药草,你常带着吧,对身体有好处的。”
  平阳公主一脸的高深莫测,霍去病欣喜若狂,而我心痛入骨,只想快点离开。
  “木兰,一起吃完饭再回去吧。”还是不吃了,两个鬼的温暖,三个鬼的暧昧,我不想再一次味同嚼蜡,还是让我一个鬼的孤单吧。
  魂不守舍的回府,半路福临匆匆找来:“木兰,快去,孟婆要生了。”
 
                  
 第一百三十章
   我大喜,拉上福临撒开脚丫子就往孟婆府上狂飙,还在院门外呢,就听到哇哇的哭声,看来是生了。刚进门,就看到钟离春抱着孩子冲我狂笑:“我终于做干娘了,是个大胖子,瞧瞧,长得多好看哪,要鼻子有鼻子,要眼睛有眼睛”
  用的什么形容词哪,难不成,有哪个孩子没鼻子没眼睛?应该说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风花雪月,哦不,风华绝代才对。
  冲上去就想抱,可是都被钟离春给霸占了,不许我抱,说我不知轻重,怕把孩子抱坏了,害我只能站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真想抱抱。
  不给抱,那就想取个什么名好了
  “不用想了,我早就取好了,叫钟馗!怎么样,一听就荡气回肠吧!”钟离春一脸的得意洋洋。
  我一听,大急,哪能叫钟馗,如果孩子真长成名字那般惨不忍睹,那还得了,影响市容就算了,以后找娘子时得多困难重重,婚姻生活肯定也万般坎坷。
  和钟离春据理力争半天,无奈钟离春不是讲道理的鬼,一言不和,就用武力解决我惨败而归。
  为了我干儿子的福利,决定闭关苦练武功,两年以后,自我感觉良好,估摸着能打赢钟离春翻身作主了,出关。
  事实证明,自我感觉良好并不全对,这不,我再一次鼻青脸肿,被钟离春揍的,也不知道那厮的武艺到底达哪一个境界了,我总打不过她。
  痛得我龇牙咧嘴,到奈何桥畔去接我干儿子回家,看他两条小肥腿,摇摇晃晃的跑过来,急得大叫:“欧阳修,小宝贝,小祖宗,慢点慢点,别摔着了。”
  欧阳修是我翻书无数给取来的名字,一听就很有品味,与众不同,最重要的是我去查过三生石,欧阳修可是个很有前途的名字。在北宋时有个小屁孩就因为取名欧阳修,后来成了有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和诗人。
  把欧阳修抱在怀里,用手不停的捏他全身上下,手感真好,特别是那小屁股,又嫩又滑。
  孟婆一边卖汤一边冲我警告:“花木兰,那是我儿子,不是面团!弄坏了我可饶不了你。”
  生过孩子后,孟婆黑了些,瘦了些,职业妇女不容易啊,辛苦着呢,又要顾家,又要上工,为了我干儿子有个健康完美的童年,我只好舍己为公了。
  从古到今,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滔滔不绝对着孟婆一顿狂风暴雨般的轰炸,最后结束语为:“孟婆啊,做娘的,最大的指望就是孩子功成名就,要想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教育就得从娃娃抓起,你现在这样带着我干儿子卖汤,不管是教育环境还是质量严重不达标!不能让孩子再重蹈覆辙你的苦!!!这汤,还是我来卖吧。”闭关两年,都快坐吃山空了,刚好卖汤挣点外块。
  孟婆按着额头许久,终于决定放弃做职业妇女,在家洗手做羹汤,专心相夫教子。从今以后,我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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