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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望无垠”,我真的很想哭。据手机上时间显示我已经走了近三个小时,可眼前仍然是一成不变的牧草,幸好今天为出行方便穿了双旅游鞋,要是那双尖头小高跟,我的脚还不得断了。但照这架势走下去,就算我脚走到抽筋也找不到能帮我的人。双腿灌了铅般沉重不堪,已经走了太久,每一次落地,疲乏的脚都像是走在刀刃上一样痛苦。头上密匝匝地虚汗连连,残酷地挥发着我残存的体力。有多久没有这样徒步旅行过了?上次还是和轩在清境挪威森林里徜徉,淡雅的百合花香似乎到现在还萦绕于鼻端。日出而林菲开,薄薄的晨曦沾着露水的沁凉。
我用力甩甩头,司嘉洛,长点志气,独自一人,你不也可以旅行吗?你现在不正站在世界屋脊上,欣赏这美丽的风光吗?。
你看,草原上的天空澄澈碧蓝,朵朵白云不仅没有破坏这几近完美的蓝色,反而趁得它更加透明如水晶。蓝蓝的天空白云飘,白云底下马儿跑。不知名的野花点缀在青草之中,是厚绒毯的纹理。草原上有几个面积不大的湖泊,湖水清澈,印着蓝天白云,恍若远离尘嚣。
良辰美景,赏心乐事,有什么好难过的。我的心忽然沉静下来,步履也轻松了许多,无论这种轻松是否刻意而为。为了证明我心情愉悦,我甚至哼起歌来,阳光太强烈了,所以我的眼睛很酸涩。
马匹的嘶鸣声把我从恍惚中拉回现实世界,我的精神为之一振。一个身形高大的骑手正在极力控制一匹烈性的马匹,后面跟着一队骑手大声叫嚷着什么。我还来不及赞叹宝马神骏,骑手潇洒,那匹马就失控了,直直朝我冲过来,然后清醒了不到四个小时的我再一次晕了过去。
靠,这叫什么世道,四条腿的畜生就可以欺负我两条腿的人。我在眼前完全漆黑的前一秒钟忿忿的发誓,我一定要向这个纵马行凶的家伙索赔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只道撞到墙 ↑回顶部↑
睁开眼,我茫然的打量四周,运气不错,我躺在干净的卧榻而不是泥泞的草地上。我勉强支撑起身子,帐篷内的布置一览无遗。保持着原始风格的矮小桌子上的花瓶里,桑格花开的热烈;花瓶的造型古朴而别致,这样的花纹和烧制手法我从前还只是在博物馆里见到的。地上铺着厚厚的纯手工编织的羊毛毡毯,花纹繁复精致。我忍不住啧啧赞叹,光这两样,得花费多少银子;所谓反璞归真也得靠雄厚的经济实力支撑。我下意识的想打个电话报平安,手机握在掌心却忽然不知道该按下谁的号码好。有谁会关心我的平安与否,我苦涩的摇头,手机屏幕上善解人意的显示出信号为零,直接为我搭好了下来的台阶。
芙蓉满月般的美丽面庞在门口怯怯的露出半张,看见我醒了,豆蔻年华的藏族女孩低着头走进来,放下一碗热气腾腾的汤药。
“谢谢你救了我。”我点头示意。年轻的女孩子只是微笑,指了指药碗,然后撩开帘子走了出去。
我疑惑的摇头,看看药碗,实在没什么勇气去尝试神奇的藏药。
“你醒了,感觉好点了吗?”
仿佛有无数洁白的鸽子从我眼前扑楞楞飞过,阿波罗的万丈光芒从层层的羽翼中透射出来。满室的光辉里,似曾相识的眉眼若隐若现,带着关切的微笑。他周身眩目的金色如温暖的春风,熏的我有一瞬间的恍惚。
“谢谢,我已经好些了。”我收敛心神,轻轻的点头。一开口,沙哑的嗓音把自己都吓了一跳。吃惊之下摸摸头,温度着实不低。
“你发了高烧,已经昏睡了三天。来,把药喝下。”来人笑容温润如玉,端起药碗道,“虽然有些苦,忍一忍就好了。”
“你说什么?!我已经昏迷了三天!”我目瞪口呆。完了完了完了,我报的是西藏三日游,现在旅行团恐怕早就回去了。我可怜的荷包,又得大出血自己买车票。
“别担心,我为你把过脉,并无多少大碍,细心调理几日便可安好。”善良的救命恩人不清楚我心中的小九九,温和地宽慰我,“那匹马被及时拉住了,姑娘你只是受了点惊吓。”
“谢谢你这几天的照顾。”我微笑着点头,“既然已经没事,那我就不再叨扰您了。我想我还是早点回家的好。”三天,那么林墨轩的婚礼也应该早已华美落幕,我没理由继续浪费钱在千里之外当鸵鸟。
“你还没有完全康复,多留几天,把身体调理好再走也不迟。到时候,我们再让人送你回去。”
“那麻烦你了。”我脱口而出的话让自己愕然,旋即有些默然的惆怅,也许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回去面对。那么好吧,就再给自己一点时间,再长也长不过六年的时光。想了想,我又问:“附近有没有电话,我想给家人报个平安。”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母亲应当还是关心你的,只是她太忙太累,没有多余的时间去留意她敏感又淡漠的女儿。
“电话?”
“对啊,不好意思,这里手机完全没有信号,只好麻烦你了。要有电脑也成,应该可以上网吧,我只需要发一封Email。”
他神色古怪的盯了我半晌,在我怀疑自己脸上是不是沾了碎草屑或是泥土的时候,他忽然叹气道:“看样子,你的情况比我想象中的严重。已经口发呓语了。来,喝药,然后好好休息”
“我不喝,谁神经不正常了?”我不悦,笑容也无法继续伪装下去,“我的精神状况很好。——不正常的人是你吧,穿的这么奇怪。”话说到现在,我才注意到他穿着月白色的长袍,头发还盘成了发髻,搞得跟个古人一样。他们不会是在拍古装剧吧。拜托,拍戏也不能太瞎掰,这儿是西藏,起码应该穿藏服。心到嘴到,我说出了心头的猜疑。
长袍帅哥看我的眼神仿佛在看ET,“古装剧?你都在说些什么?”
不承认!他们肯定是在做棕艺节目,这应该是整蛊环节。
“拜托,大哥,你别玩我了。我都已经生病了,没精力陪你们做综艺节目。”上电视我当然不反对,可当着那么多观众的面被人耍我就不乐意了,我不是艺人,不需要为了搏曝光率而把自己搞的像白痴一样。这位是谁?新鲜出炉的好男儿吗。俊美优雅的外貌,沉静如水的气质,应该具有走红的潜质。
“病的不轻。说话伤神,你还是休息吧。从你口音推断你应该是中土南方人氏。西秦不太适合你这么文弱的江南女子生活。”
西芹?我还百合呢。
“你还好吧?21世纪你还能使用通用名词哩。”什么中土,要不要再来一个大唐?很好玩吗,我头都快炸了。
“21是鸡?”他挑着眉头,疑惑地对他的同伴说了句什么,转头看我的眼神里多了丝怜悯,“你还是好好休息把。等到神智清醒后,我们再送你回去。”
“我自己的身体我清楚,只不过是高原反应加上喝多了酒而已。麻烦你们送我去市中心,剩下的事情我可以自己搞定。”我客气而生疏地淡淡开口。帐门是遮住的,周围没有摄影机,那么不是在做综艺节目。至于他和他的同伴为什么看起来装扮这么奇怪,也许是恶作剧,也许是受古装剧荼毒过深,反正不是我有闲神关心的问题。
结果他根本就没继续搭理我,深深看了我一眼后,就转身离开了。
“喂——你别走啊。”我急了,跌跌撞撞地从塌上爬起来追出去,不想撞上了一人高马大的藏服男子,可怜我本来就脚软,加上我撞的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铁柱,晃荡一下,我就硬生生地跌坐到地上了,疼的我龇牙咧嘴。
“你这样,不去做摔交运动员实在是可惜了。”我倒抽着凉气,勉力在罪魁祸首的帮助下站起身来。罪犯呐,罪犯!男人长成这样绝对是罪过。这么一张个性分明的脸偏偏丝毫不给人任何粗鲁无礼的印象,幽蓝深邃的眼睛如同广袤的夜幕,闪烁着点点繁星。宽宽的下颌印证着主人坚毅的性格,上面有短短的微青的胡茬,一小圈,淡淡的,就好象唐诗里刚冒出芽的春草,草色遥看近却无。这个高原上的男人就是生的好,比一般东方人面孔深刻,又比西方人来的柔和。
宾果,这个男人同胡狼一样,是草原上的特产。
“姑娘也懂摔交?”胡狼的眉毛微微上挑,古今中外的男人表示疑惑的反应出奇的一致。
“好哎!”我开心地拍了记手,看他一身藏服站在旁边一语不发,刚开始时,我还以为他不会说普通话。
“他不说你说,在家靠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