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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温症?
我怀疑地看着他,这么健康有力,能跑能跳?
就算是轻度失温症,走路都踉跄手脚会发抖,他完全不符合任何一条这种病症的特征。
“在你的病历本上,你恨不得将我写成一个绝症者,好快点离世是不是。”瑞克对于医生善意视而不见,他刻薄而躁怒,斜眼阴冷地看着卡莱尔在写诊断结论。
“不,我觉得你很健康。除了无法接触阳光,体温过低,精神紧张外,你健壮得可以跟一头熊搏斗。”卡莱尔风趣地说,“你还能打赢它。”
显然听者不觉得这是善意的打趣,他苍白的脸孔在灯光下,因为过于阴沉而显得很神经质。
“那么”卡莱尔看了看我,又看向瑞克,他衡量了几秒才接着说:“我觉得你们都不用留院观察,克莱尔,我让爱丽丝送你回家吧。以后别这么鲁莽,你的生命对于爱你的人是如此珍贵,要珍惜自己。”
我被他寥寥几句说到面红耳赤,羞愧在我的心口处涌动。“我真的很抱歉。”
可惜听的人一点都不接受我的歉意,瑞克以一种审判者的冷酷俯视着我,似乎在研究要将我横切还是竖剁。他脸上贴的纱布也无法阻挡这个家伙的气势,最后他终于是在脑海里凌迟完我后,才大度地谅解我。“以后注意点,克莱尔。”
我是多么感激他终于松口原谅我,这种蠢事以后千万不能做,我终于松懈下紧张的情绪,对他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谢谢你,瑞克。“
瑞克面无表情,他有两秒内是愣住的,这让他过于白皙的脸孔如同凝固住的大理石雕刻。
我不知道他在愣什么,对于他过于明显的凝视,我又开始紧张起来。
“那我先走了,卡莱尔。”呆在医院太久,会让我开始不舒服,上辈子的经历注定了我对于这种地方的排斥。“对了,别将账单寄给查理,我可不想让他禁我的足。”我走出去的时候,回头对医生说。在诊疗室里,瑞克跟卡莱尔都很笔直地站着,他们的目光随着我离开的脚步而移动,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快分不清他们,如此相似的僵硬与苍白。
我终于收起所有蠢得让人想撞墙的怀疑,快步往外走,可是身后很快就有人跟上来。
没来得及回头,一只戴着手套的手已经伸过来,是瑞克轻而易举地抓住我的手腕,我们像是认识很久的朋友,他牵着我的手沉默地向前走去。
现在变成他走在前面,我被他拖着走。
我想挣脱开,可是看到他侧脸上的一次性医药纱布,沉甸甸的羞愧让我低下头,没有任何底气说出拒绝。
“我不知道你也是病人。”所以我犯了一个大错误,我从来没想过有人会患上跟我相似的疾病,同样的见不得光跟皮肤苍白。
“病人?”这个词语在他嘴里不知道为何有一股嘲弄的意味,他背着我,金色的发丝闪烁着微光,一个连头发丝都是精致的男人。
“以后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我们可能会得到治愈的机会。”我有点笨拙地希望能安慰到他,这也能解释为何他看起来像是焦躁症病患,一身怪病的人,性格无论多奇怪都是可以谅解的。你总不能让一个长期照不到阳光的人,看起来特别的正常甚至活泼。
这种病会让人患抑郁症,连我一开始都不适应到陷入低潮期。
“我们。”他轻声嘀咕,被取悦了地重复着,他的声音里含着压抑不住的笑意。
完全无法理解他到底在高兴什么。
他将我拖到停车场,那辆特别显眼骚包的法拉利停在那里。我看到爱丽丝站在自己的保时捷旁边,她没有过来,黑夜的阴影让她看起来没有白天的温暖,幽灵一样飘忽冰冷。
“我送你回去。”瑞克看都没看爱丽丝一眼,他似乎不清楚自己的话语总是带着命令的胁迫。
我看到爱丽丝在停车场那边对我笑了下,忧伤夹杂着欣慰。然后她打开车门,车子立刻往前开过去,她是默认瑞克送我回去了?
我其实不太想上瑞克的车,他的车子外形在安静的福克斯公路上实在是太显眼,学校里的男生会崇拜他,估计他的法拉利有部分的功劳。
“上车,克莱尔。”
他打开车门,那架势活似我不想上车就要硬将我塞进去。
我缩着身体,像只多毛的小动物似妥协地钻进去,他大力地关上门,跟在押解犯人一样。
立刻去摸黑色的安全带,我纯粹是坐卡伦家的跑车习惯了这个动作,总担心一上车他们就直接往前冲了。我还没系好,驾驶座的门已经关上,这速度对于平常人来说有点快,不过我刚才没注意到他是怎么那么快就出现在我旁边,小跑的?
他上车的第一个动作是打开暖气及车内音响,可是他不系安全带,我忍不住想提醒他一声,他却已经启动车子。
“注意交通规则。”我低声念叨,不知道要不要变成唠叨的老太婆开始碎碎念安全守则。
“没那个必要。”他开车的时候比爱德华还粗暴,如果不是这辆运动型的跑车经得起折腾,我都要怀疑这速度会要了这辆车子的命。
“你也喜欢约翰列侬?”车内音乐让我耳朵醒过来,我曾经将他的cd放了一夜又一夜,他的声音很适合入眠,偶尔几首歌听来不像是摇滚乐倒是低吟浅唱的慵懒。
“摇滚乐,乡村乐,还有那些不知道神游到哪里去的现代歌手”他明明看起来没有任何表情,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给人一种难受到口是心非的感觉,因为他说的是,“我很喜欢。”
这听起来不像是喜欢,还是他表达感情的方式很与众不同。
约翰列侬低缓磁性的嗓音,慢吞吞地进到你心里。爱情是一朵花,你必须让它生长
这种歌曲,确实不太符合这辆法拉利的主人的性格。我试着跟他聊天,关于音乐上的,我总觉得喜欢列侬的人都很温柔,例如杰森,他有很多相关的cd专辑。
“你知道这首歌曲的名字吗?”我假装不太懂,因为要掌握一个话题我实在生疏,只能问点问题好引起别人的兴趣。
“这首歌有名字?”他的话听起来是连大脑都没过一遍,就脱口而出。等我听明白他在说什么时,他又立刻改口,“我知道,心理游戏还是想象?”
难道这首歌曲还能有两个名字吗?
他的反应让我想起考试临时抱佛脚,结果一写答案就张冠李戴的学生。
“那你最喜欢哪个摇滚乐歌手?”我又试着开口,都有点替他战战兢兢。
“随便。”他直截了当地回答,表情已经凌厉到要从他嘴里撬出一个歌手名字来,就要他上断头台似的。
我是不是选错话题了?这不像喜欢音乐,倒像跟这些歌曲有仇。
“也许约翰列侬这个家伙不错。”这个名字几乎是从他牙缝隙里蹦出来,不知道的还以为约翰列侬欠他百八十万。
要承认喜欢一个歌手难道很痛苦?这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我立刻接口,“我也很喜欢他,我父亲也喜欢他。”当然是克莱尔的父亲。
“是吗?这听起来真不错。”他的口气可没有不错的夸赞,“他都下地狱那么多年了,还有这么多人惦记着他。”
列侬的歌声在我耳边缠绕,我打了一个寒噤,这音乐立刻阴森起来。
跟他聊音乐爱好,肯定是选错话题了。
“如果你喜欢,我有很多这种东西,你需要多少?一捆甲壳虫乐队专辑还是别的什么。”他看了我一眼,黑色的眼眸很深沉,我真担心他这么分心驾驶,我们会直接飞到树上去。“只要你喜欢,我也会喜欢。”他低声说,声音里的温柔甚至比音乐还美丽。
不仅声音,他的五官因为表情柔和下来,而显露出的完美,让人呼吸都能停止。
我才发现他外表的诱惑力,只要他不摆出一副咬人的狰狞面目,正常起来真是让我忍不住想捂住鼻子。爱美之心人人皆有,我不该为有这种心动而感到羞耻。
我低下头,尽量忽视他的脸孔。
这种外貌活该被围观,他的长相比他的法拉利还高调。
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开到我家门外的,这可跟卡伦家第一次会面不同,那时候是因为恐惧才手脚发软。好不容易我开了车门,才发现脚步虚浮,手力虚弱。
跟这个家伙相处太久,堪拼一场万米赛跑。
哪怕他只是冷着脸,什么都没做。
我走到门口,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