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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台上忽然传来欢呼声,正是新娘子抛花球的时候。
所有未婚女性一拥而上,纷纷抢着花球,顿时压过了众人谈话的声音。
曲存姿正好恰到好处地拉着丽坤告辞:“二位,马上开席了,一会儿我和丽坤再来陪你们。”
他拉着丽坤就走。
丽坤避开乔之的目光,根本不敢再说什么,低下头,匆匆忙忙离去。她也庆幸自己能离去。
二人背影消失,汤姆冷笑一声:“看来,再厉害的女人也不过是金钱的奴隶。曲家给她200亿,就把她给彻底收买了。乔之君,这种女人真的不值得留恋。”
穆乔之淡淡的:“汤姆,你不必替我抱怨。本是我辜负丽坤在先。”
第1070章 飞蛾扑火2
“我就是看不过!”
“丽坤没错。她有今天也不容易。”
是啊,那女人可不容易了——抱着几百亿当家少奶奶身份,她可真是太不容易了。明明就是吃饱喝足,好的不得了的样子,她哪一点不容易了?
汤姆不再说下去了,他最是清楚那二人之间的感情,多年恩爱,乔之付出那么多,自然不可能在外人面前说她的坏话。哪怕心里都气得吐血了,也绝对不可能在外人面前表露出来。
乔之只是一直看着二人走远,看着那一双紧紧握着的手——没有任何人知道他此刻内心在想什么。
丽坤刚走到前面,又停下来。
那是两桌主家位置,坐的都是男女双方家里德高望重之人。而曲老身边,赫然正是乔之君的父母。
要知道,以曲老今时今日的地位和身份,能够这样坐在他身边的,绝对不可能是虚伪的敷衍,而是关系非常重要之人。
穆家二老应邀参加曲存芳的婚礼,加上当初乔之君伤重时,曲存姿曾亲自去找名医,动用许多关系接送,再加上曲存芳早年和穆家的关系,他们没任何道理不来。
而且,老人的看法毕竟和儿子不同:男女之间分分合合是寻常之事,没道理方丽坤嫁给了曲存姿,两家人就要断绝来往。
更何况,曲存芳礼数周到,绝无忽略,听说穆家二老答应出席婚礼,是亲自派了私人飞机去接送的。曲老更是将二人彻底放在主家人的地位。
这份良苦用心真是不言而喻,他一面是表达对老朋友的尊重和信任,一面也暗中包含感谢他们过去几年对丽坤的照顾,纵然他都不得不承认,如果当年没有乔之君,方丽坤真的不见得会是今天的方丽坤。
穆家二老受到主家盛意拳拳的款待,见到丽坤自然也不会给什么脸色,毕竟夫妻二人都是名医,大家风范,索性把那点小纠缠放在一边。
曲存姿和丽坤都恭恭敬敬的:“伯父伯母,你们好。”
穆夫人带了笑容:“今天客人多,你两也辛苦了吧?”
曲存姿笑眯眯地:“我们偷懒呢,倒不怎么辛苦。伯母,伯父,今天你们可要多喝几杯。”
“那是当然。存芳的婚礼,我们怎么也要喝两杯。这孩子,前半生都奉献给了工作,能有今天,我们都特别替她感到高兴。”
曲老都不胜感激:“谁说不是呢?我一直对存芳担着心,今天,终于如释重负了。”
大家寒暄几句,曲存姿和丽坤又去招呼别的朋友。
酒宴上,丽坤跟了秋彤以及一帮医学界的朋友坐在一桌。隔壁便是曲存姿和穆乔之以及汤姆等人。
大家谈笑风生,秋彤的目光不时往穆乔之那边看去。她特意挑选了一个好位置,从这里可以看清楚乔之的一举一动。近距离观察,但觉对面的男人真是无一不好,无一不风度翩翩。尤其,他举手投足之间,自然而然有一种极大的气派,仿佛天生就是一种大人物的风范。
第1071章 飞蛾扑火3
她早前曾看过好几次他演讲的电视画面,也看到过他的大幅新闻照片,可是,照片跟真人毕竟相差甚远。现在看到真人,才惊叹,有些人是真的不上相——那些45°各种自拍各种美图秀秀的人,其实真人一般很丑。相反,美丽到了极点的人,画像则是怎么都表现不出来的。
她好几次走神,竟然忘记了夹菜。
丽坤就坐在她旁边,见她失魂落魄,顺着她的目光,看到乔之,她一怔。
、“秋彤秋彤”
秋彤回过神来,笑嘻嘻的,红着脸,但很坦率:“丽坤,你还记不记得答应过我的事情?”
“什么事?”
“给我介绍高富帅呀。”
“你看上谁了?”
“乔之君!”
她压低声音,却坚定得出奇:“丽坤,你帮我介绍乔之君,别的任何人我都不要了。”
丽坤哑然失笑。
“丽坤,你帮我这一次。我可不是因为曲大姐的事情求你,这次是以老同学的身份求你,你帮我介绍乔之君,务必务必你看,我的心跳得多快真的,现在我什么都吃不下去了,只有自己的心在剧烈跳动”
方丽坤以前和穆乔之在一起,时间虽然久,但一直在国外,而且那时候跟同学的联系很少。当她回到国内时,没多久,出了姜月明那事情,而且姜月明善于炒作,跟乔之君在一时,炒作得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所以,大家竟然完全忽略了方丽坤和穆乔之的那段过去——尤其,她现在已经结婚了。
秋彤压根就没想起来她曾经和穆乔之在一起过,只知道乔之君已经和姜月明分手。现在好了,乔之是无主之物,任何未婚女性都有追求的权利。
事业上极其成功的女性,自然有自己特别坚决特别固执的地方。秋彤也不例外。她这么多年,从不愿意委曲求全,随随便便找个男人嫁了,摆脱剩女的恶名——可一旦看上了一个人,那便是老房子着了火。
她双颊绯红,眼神明亮,整个人忽然发光了似的,显得特别年轻,特别疯狂,就好像初中时候,第一次去听演唱会,第一次近距离的看到偶像的真面孔——哪怕偶像下一刻就要自己跟他私奔,那是一定的,绝对不会有一丁点的犹豫。
卓文君只是听司马相如弹了一首曲子,就决定跟他去过当垆卖酒的生活了——丽坤忽然想起来,秋彤的老家跟卓文君的老家是同一地方——
“丽坤,你告诉我乔之君的电话号码吧”
丽坤想了想,非常认真:“乔之的工作地点在哥本哈根,他不可能回国工作。你跟他,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不太现实。”
秋彤斩钉截铁:“这不是问题!我可以出国。丽坤,你也知道,我薪水特别高,工作这些年已经有了足够的积累。再说,我发表过两篇还算有点影响力的论文,临床经验十分丰富,就算在哥本哈根找一份工作也不是什么难事。”
第1072章 飞蛾扑火4
“乔之是个工作狂。”
“我也是个工作狂,我完全能理解他的处境。”
如果是别的人这么坚决,方丽坤也就听之任之了,可是,这是秋彤,她的同学,她只能硬着头皮,“乔之需要的并非一个工作狂女人。相反,他需要的是一个能好好照顾他的女人。”
秋彤一怔。
丽坤压低声音:“他需要的是一个能细心照顾他,伺候他的饮食起居,对他特别温柔体贴的女人。秋彤,这些你能做得到吗?”
秋彤稍稍犹豫,却还是立即:“我想,我肯定做得到。”
丽坤暗叹一声,果然,一见钟情就是个可怕的玩意儿。别的人能做到,她相信。但是,秋彤真的能做到??一个百万年薪的女人,能天天呆在家里做家庭主妇?然后,等着丈夫十天半月回来一次,她无论多晚都心甘情愿地守着等着,然后,等他一到家里,立即端上热气腾腾的饭菜???
恍恍惚惚的,她曾无数次问过自己:假如现在叫我继续保持这种状态,我行吗?
答案是否定的。
如果没有这半年多婚姻生活也就罢了。但是,这半年多过惯了被人照顾,被人伺候的生活——她觉得反过来了——自己变成了当初的乔之君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再要回到过去,谈何容易?心里,难道不会有抱怨?抱怨就会滋生罅隙。
也因此,她才必须对秋彤负责。
可是,秋彤显然并不吃这一套,也不听,她的脸通红,跟小女生似的:“那我明白了,他当初跟姜月明分手肯定就是这个原因。也对,像蒋月明这种女人,他怎会那么真心真意的照顾他体贴他??丽坤,你放心,我爱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