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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梅轩里飘满钢琴的音符,就像是一个个精灵,在这样华丽的仲夏夜漫天地游荡。曲存姿记得那么清楚,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便弹琴。
湖绿色的晚礼服,光滑而高雅的脖颈,仙鹤一般亭亭玉立的姿态。她从舞池回来,坐在钢琴边,一曲乐音,震动全场?
谁说美女都是绣花枕头?她是真的色艺双全。
她的钢琴水平,完全是音乐家级别的。演技,也是一流的。甚至于她的那种文艺范儿她出版的那些畅销自传散文集
他那时候,不敢相信世界上有如此完美的女人。
套用一句话:比她漂亮的没有她有才,比她有才的绝对没有她漂亮这句话,前半句绝对是错的,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女人能够比她漂亮了。
她成了他心目中独一无二的绝色佳人。
他记得,那一次的晚宴,她是绝对的核心,绝对的焦点,无数人排队等着跟她共舞,为此,乐队把每一支曲子都控制在两分钟以内。
他曲存姿也是排了好久才排到。
一握住她的手,他便听得心里嗡嗡作响,一个声音在大肆地呐喊:是了,这就是了,就是这个女人——她是我这一生最最理想的伴侣,是我少年时代就开始寻找的梦中女郎。我一定要得到她。
事隔多年,迂回婉转,他才终于品尝了独占花魁的滋味。
这是他多年渴慕的场景。
辛苦打拼的男人回家,饭菜可口,妻子美艳。他小憩,她弹琴。
神仙眷侣。
他最想要的那个女人,终于可以朝朝暮暮,天天面对。
欣赏万遍也不会厌倦。
但是,此时他只觉得疲倦。繁重的工作,婚礼的操劳,心不在焉的恐惧他都觉得压力很大。
琴声停了。
她站起来,抿嘴笑,伸出手,无声的手势。
刹那间,芳华绝代。
他明白了。她向他邀舞。
他站起来,搂着她的腰肢,配合她的节奏,二人共舞。
一度,他拥着她跳舞到天明
一度,这样的腰肢搂着,他觉得自己已经是神仙了。不不不,给神仙也不做了。
这一日,他同样如此——仿佛不觉得自己是神仙,就对不起往昔那么长,那么长的疯狂和期待了
千方百计得到的绝代珍品呵。
难道不该小心翼翼吗??
他跳舞,居然走错了步伐,踩了她一下。
但是,他自己没有察觉。
恍恍惚惚的。
心境,不知是何时开始改变的。
慢慢地,他陷入了假寐。
琴声还在飘荡,成了最最逢时的催眠曲。
恍惚中,他忽然听到有人唱歌:
别人丈夫乖又乖,
我家丈夫呆又呆。
站起像个树墩墩
坐起像个火烧岩
太阳落土四山银
这号屋里难安身
但愿天火烧瓦屋,
但愿猛虎咬男人。
斑鸠叫来要天晴,
乌鸦叫来要死人。
死人就死我丈夫,
死了丈夫好出门
他的脸色无比苍白。
“存姿存姿存姿”
他悚然心惊。
清醒过来,不知道她已经叫了他多少声。
(因为大家积极写书评,所以晚上加更一章,大伙儿继续)
第103章 死了男人好出门2
一杯香浓普洱递上来,一张娇美如花的脸。
他喝一口。脸上重新带了笑容。
良辰美景,娇妻相伴,这一幕,他不知渴望了多少年。
如今,总算得偿所愿。别无所求,对吧?
必须要满足呵。他满足地叹息一声,将她的腰肢搂住。
她的身上永远那么香,那么甜。四十厘米的小腰,永远让男人荷尔蒙冲动,迅速提升。
但是,她的手还是凉的。在仲夏夜,她的手依旧沁人。他想,这莫非就是古人所说的: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
那是男人们羡慕的极品女人。从苏东坡起,男人们就好这一口了。
可是,有一个女人的手不是这样,随时随地,一年四季,都是温暖柔软的,尤其是她的身子,腻腻的,滚烫的,大冬天摸上去的时候,都不用带烤火炉
他忽然死命摇头。
自己胡思乱想什么?为什么会想起这些东西?
幸福!现在就已经很幸福了。
如果要那样温暖的手,天下千千万万,堆积如山,要多少有多少。
但是,这样的冰肌玉骨,千万人里,不过只得这一只。
他再一次,心满意足。
最近,他常常心满意足。
他甚至忘记了这大宅里还有一个等着观光的女人,也刻意地不去想起。
他结婚的时候,他们夫妻,勒令她必须观礼。
姜月明小姐吩咐下去了,仆人们就不会让她走,否则就是失职。
保安天天盯着她,仆人天天守着她——否则,她们会被扣罚工钱,或者被解雇。姜月明小姐出手大方,没人愿意得罪未来的当家主母。
所以,李小宝必须留下。
她这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的小二,没人记得她。
也没人帮她说话。
他们认为,这一切,都是她应得的。
食得咸鱼抵得渴。既然有当小二的过去,就要有承受参观大奶婚礼的勇气。
那一夜,月明合上琴盖。
普洱的香味还那么浓郁。
她温言软语。
“存姿,今晚你留下来陪我。”
他真的心惊胆战了——不不不——是绝对的,绝对的,喜从天降。
惊喜,一个接着一个,绕晕了他的头。
她第一次主动邀请他共舞。
她第一次允许他整夜留在她的房间啊。
以前都是一完事,必须走人,搞得他觉得自己跟嫖客似的。
那一夜,二人春风一度。
完事的时候,他第一次能正大光明地搂着她睡觉——真正像夫妻似的,合情合理,同床共枕。
只是,他怀里的躯体,依旧是冰凉的。
感觉不到什么热气。
他不习惯,在迷迷糊糊里,竟然将她推开。
她是醒着的。他也惊醒。
“存姿,你差点把我挤下床去了。”
是肯定句,语气有指责。
他流汗涔涔,怔怔地,一个劲地道歉:“抱歉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她微笑。
“没什么我也不习惯和人同床共枕”
“难道你和王从科也不同床共枕?”
他几乎脱口而出,却生生忍住,差一点咬掉了自己的舌头。
“没什么,存姿,以后习惯了就好了。”
“以后会习惯的我我我会尽快习惯”
他成了应声虫,重复着。喃喃自语,是啊,习惯就好了。
黑暗中,她幽幽的问:“老爷子真的确定不回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第104章 死了男人好出门3
他回答得很慢:“老爷子最近身体不好他行动不便。”
“可是,我还没见过老爷子。要不,我们去拜访他也行。存姿,你能不能安排一个时间我们一起去拜会他?”
丑媳妇总要见公婆,哪有人结婚之前,连公婆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如果没有老爷子首肯,如果老爷子真的不出席婚礼——天下人再知道他曲存姿爱她又能如何?她姜月明还不是身价无形中矮一截。
还有曲存姿的直系血亲们——据说他还有两三个亲姐姐,姜月明也都从未见过。直到现在,也没听说这三个千金大小姐会来参加婚礼。
如果他一家至亲都不到,外人来得再多又能如何?
“存姿,我们必须去拜访老爷子,你约个时间吧。”
曲存姿沉默,最近,他在她面前总是沉默。
他曲存姿再是厉害,再是能干,但是,岂能左右老爷子的意见?
他不过是二世祖而已。
就算他表面上顶着一个自己创业的辉煌荣耀,可是,本质上,他依旧是二世祖。
他从不否认这一点。
太上皇还没死,皇太子就要一手遮天了吗?这不可能!
更何况,自从姜月明来到曲家后,老爷子就从来没有跟他这个独生爱子联系过了——他也曾数次拨打老爷子的电话,但秘书一概拒听。
曲存姿其实是知道老爷子态度的:他甚至压根没有态度!连责备他都不屑了。
上次冻结账户,遣散佣人,本是给他的最后一次警告;再次启用他,也是最后一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