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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作弊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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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来两个丫鬟,让她们带我去沐浴更衣,她们果然训练有素,不但水温调的不高不低,让我疲劳顿去,而且浴汤里还撒了各种花瓣,让我不仅洗澡的时候芳香扑鼻,就是洗完以后也照样有香气萦绕,感觉好极了。
衣服么,当然是换她们小姐的衣服啦,我可不想穿着原来的衣服。下人的衣服么,就更不适合了。穿上以后感觉大了一圈,呵呵,没办法,我才十岁嘛,不过颜色和款式都是暖色的舒服型的,这更加肯定了我原来对这位小姐的判断。
洗完澡以后当然是肚子饿啦,早就想吃人族美食的我更是期待晚饭的到来。不过疯子跟他的小情人磨蹭了很久都没出来,让我都等的不耐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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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回 幸福的人质生活(修)


等了好久,终于有下人来传话,说是大人和小姐正在“叙旧”,让我这个客人先吃吧。
嘿嘿,“叙旧”,也不知道是叙的哪门子的旧,该不会是小别胜新婚,正在干什么健身运动吧,我心中暗自腹诽。
不管怎么样,饭菜总算是上来了。嘿嘿,人族的饭菜果然比僵尸族的好吃。
也不是说就是明媚做的差,主要是僵尸本来是没有味觉的,他们的消化系统都是1000岁以后才能靠消耗法力来生成,当然不会有人闲着没事干浪费法力在味觉系统的生成上面。
那么针对大部分僵尸都没有味觉系统的情况下,僵尸族的饭菜口味就自然而然的特别重。
我是喜欢吃那种清淡的食物的,这种口味当然不适合我。明媚有味觉还是因为要当厨子的关系,毕竟没有味觉的话很难做出好的料理。但是他的味觉系统因为没有人类那么敏锐,所以做出的饭菜就会跟真正的佳肴有一定的差距了。
像我现在吃的蟹粉豆腐,明媚做的时候其实各种材料放的也不差,火候也掌握的差不多。就是在咸淡和鲜度方面尚有欠缺,可惜他不在这里,否则倒是让他学习的好机会。
哎呀,真是太好吃了,我吃的都站不起来了,要不是僵尸的消化系统比人类差,吃得太多的话会有碍法力的吸收和增长,我肯定还会继续吃下去的。
人家都说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反正僵尸的寿命已经够长了,好像也用不着强迫自己出去走走了。回客房去睡觉去,嘻嘻,多么美好的幸福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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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疯子的人族情人府里舒舒服服的呆着,全然把血十管家他们忘在了脑后,汗。
镜头传到那边去瞧瞧吧。
郁闷的血十管家:太过分了太过分了,菲菲小姐竟然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被人给劫了。而且这里所有的人竟然都说不知道那个疯子住在哪里,没想到这个疯子办事这么不露痕迹,肯定是个惯犯。真想请王上贴出全国通缉的海捕公文出来,要不是因为这样太丢面子了,让别人以为我们火林家族连这点事情都不能自己搞定,而且一旦公文出来,也影响小姐的清誉,我早就联系当地的官府了。
(菲菲:嘿嘿,他们不知道疯子的住处是因为疯子不要意思告诉别人他住在贫民窟。。。)
倒霉的28先生:冤枉阿,大人,我真的跟那个疯子没什么关系啊。认识他纯粹是因为他经常来听我的评书罢了。我们家29新章节肯定已经写出来了,我不回去更新的话,读者们会生气的。大人就看在众人的期盼的份上,还是赶紧把我放回去吧。
(菲菲:这个,不见得吧,你都知道他有多少情人呢,肯定是老朋友拉,不过看在你还劝过他的份上,我就不揭发你了。)
逍遥的雪儿跟可儿姐姐:嗯,反正菲菲的秘密我们是知道的,她外表虽然是10岁的小孩子,可是思想上却跟我们一样有着成熟的认知。再说了,她有神器护身,怕什么啊。真的过的不好的话,早就读档到出发前了,现在既然还没回来,肯定是过的蛮开心蛮滋润的,说不定还乐不思蜀了呢。对了,王大娘家的布衣店好像又有新货到了,去逛逛去,正好逗逗那个叫'抹布'的店小二。说起来也好笑,怎么一个布衣店的店小二会叫抹布呢,起码也该叫绸布之类的啊。不过听说是他们祖上得罪了女王,所以被女王赐的名字,那也就没办法了,反正不能更改的。
(菲菲:汗,果然是雪儿和可儿姐姐,对我的心态太了解了。
PS:抹布,终于让你出场了,虽然只有一瞬间,满足了吧。)
愤愤不平的蜻蜓:什么嘛,让我跟过来本来就是为了煎药汤给菲菲小姐,现在菲菲小姐不见了,人家都不知道该干什么了。无聊的只好天天跟明媚一起做饭,我这个堂堂的药师竟然沦落到做厨子的地步了。
(菲菲:哎呀,蜻蜓,不好意思啊,可是我真的不想天天吃药阿。)
幸福的明媚:呵呵,菲菲小姐一走,都没人抱怨我的饭菜难吃了。本来就是嘛,我的饭菜一向是僵尸族数一数二的,其他人相吃我还不给他们做呢,菲菲小姐竟然还每次都挑三拣四的。而且最近还有蜻蜓陪伴,真是幸福人生啊,当然,如果女王也能在我身边那就更完美了。。。明媚开始yy中。
(菲菲:哼哼,明明就是你做的难吃,你那是没吃到好吃的东西的夜郎自大行为。另外,蜻蜓能在你旁边你就应该烧高香了,还想着女王,真是不知死活。)
无聊的痞子和傲寒:菲菲小姐不在,我们都失去了人生的目标,存在的意义。出场都出的这么艰难,菲菲小姐你快回来吧,我们好想你啊。
(菲菲:想我?是想跟我一起敲诈其他人的时候分到的外快吧?别以为我不知道,每次你们两个都贪污不少。)
不知所以然的天天*求败,傅红*入水,轩辕*水蓝等人:真见鬼,难得出来游玩,竟然发生这种蠢事,而且最郁闷的是都没有让我们上场英雄救美的机会,太没劲了。
(菲菲:你们果然都是败类,整天就想着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该振作一下啦,统统给我交外传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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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回 危机(1)(修)


不知不觉,在疯子的小情人家里也呆了三天了。
吃着美食,穿着锦衣,享受着贴心的服侍。整天无所事事,功也不练了,药也不用吃了——没有血十管家的监督,我当然不会闲着没事虐待自己。这种日子,幸福的估计神仙都要妒嫉了。
有人要说了,反正蜻蜓不在我身边,没人给我熬药汤,我当然不用吃什么药。其实不然,血十管家早就料到我可能找出各种理由来逃避吃药,譬如说突然间没药材啦之类的,所以每次都是让蜻蜓做好一个礼拜的分量,而且每天都来监督我吃药。对此我是痛恨不已,这个血十管家,真是刻板到了极点。
可惜,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不过真的很有道理。因为我又验证了这一点。
三天了,疯子的小情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从一开始的叙旧中,到后来的睡觉中,再到后来的感冒中,理由一个比一个古怪,到最后,连什么脸上长痘痘了不便见客的说法都出来了。我就是再蠢也知道出问题了。看起来,这个疯子的警觉性还挺高的,估计他也察觉到什么了,我暗自琢磨,好像到了摊牌的时候了。
为了以防万一,当然还是先存档啦。招出神器,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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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书房的贵妃椅上,我放下手中的言情小说,伸手叫来侍女:“叫你们大人过来吧,就说我有要事相商。如果他不来的话,你就说客人就要走了。”
侍女应声前去。
不一会儿,听到一阵忽重忽轻的脚步声,我就知道疯子来了,看样子他最近可不好过,心思重重的呢。
“小姑娘,怎么听说你要走了,这里难道过得不好么?”进门见到我,疯子马上一脸的微笑。
我点头,“这里确实不错,简直让人流连忘返呢。不过良园虽好,不是我家啊。大叔,我想家了呢。”
疯子一脸的惊奇:“你不是说要陪着我一家家的看过去,帮我挑选最适合我的情人当老婆么,怎么一个都还没见到呢,就想回去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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