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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晚手肘和膝盖的伤,很快结痂,只剩下很浅的一小块阴影。唯一遗憾的是,派出所始终没有找到那个惯犯,她的皮包也不曾追回。
不过,这段小插曲,明晚很快就没再放心上。
裴煜泽总是来接她下班,他们没在外面吃饭,宛若小夫妻一样去超市买菜,做饭,悠然自得地看电视,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总是有一千种不同的方法,缠住她,不让她回自己的家。
洗漱间的水晶杯中,蓝色牙刷的旁边,多了一只粉色牙刷。她站在干净的镜子面前,微微一怔,这样的情境,在裴家也曾经出现过,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衣柜里,不再只是从黑到白清一色的男人衣服,而是多了几套她常穿的T恤和裙子,增添了色彩和花样。
阳台上摆放着她陆陆续续添置的花花草草,绿萝的枝叶往下垂着,几乎落到地面,栀子花的浓郁芬芳,蔓延至整个客厅。
流理台角落纯白的骨瓷餐具旁边,多了彩色的茶杯,一红一黑,同样是一对,他们常常拿着喝饮料。
才一周而已,这个原本没有半点人味的家里,仿佛因为她的存在,而衍生出一丝生机。明晚不敢想象,要是她长久住在这儿,这个房子会因为她,改变成什么模样。
走出客厅,她站在阳台上,双手撑在栏杆上,幽然眺望着远方的天际。
一转眼,裴煜泽回来已经半年多。
她突然想到一切都发生在去年的平安夜,宋慧赠送她一双高仿的名牌高跟鞋,据说那双鞋子的意思是仿照灰姑娘的童话设计的,穿着这双鞋就能找到幸福,甚至错失的幸福,也会回过头来找你。
明晚曾经一笑置之,心中不以为然。
但是很快,她见到了回国的裴煜泽。
命运,真是不可预知。
清晨的空气很是新鲜,这儿地段极佳,环境优美,莱茵豪墅卖到寸土寸金的地步,当然是有道理的。她深深吸了一口,眉目舒展开来,周末的心情没来由的很好。
七月初的七点钟,太阳已经升的很高,幸好有徐徐微风拂来,才不令人心烦气躁。
“这么早就起来了?不多睡会儿?”身后有人靠近她,双手一搂,轻松地把她搂到怀里。他压下身子,将俊脸埋在她光洁柔嫩的脖颈,嗓音带着一种还未醒透的慵懒感。
明晚没有回头,就知道是裴煜泽。他刚刚淋浴出来,身上满是沐浴露的薄荷味道,她回身,只见他赤着上身,下身只穿一条黑色沙滩裤,黑发抓的松散,并未吹干,湿漉漉的,但浑身的男人味却像是一种毒药,令人上瘾。
“看到你,我想到筱雨店里的那只牧羊犬,它洗完澡甩甩头上的水,懒洋洋的走出来,跟你现在一模一样。”明晚伸手摸了摸他的湿漉漉的黑发,语气嘲弄。
裴煜泽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唇角上扬的弧度,却有些恶劣。“真的一模一样?”
这眼神,分明写着“敢把我比作牧羊犬,你还想不想活了”这一行字。
明晚神色一柔,捧着他俊俏的面庞,她每次说了狠话,总是没胆地认错求饶。“我想想,还是你比牧羊犬可爱。”
“可爱?”他的语气有些咬重,似乎咬牙切齿地逼近她。
“对啊,可爱的很。”明晚明知道他对这些女性词汇有点抵触抗拒,但还是笑着说下去,话音一落,就在他唇上啄一口,不让他有追究的余地。
裴煜泽无奈地摇头,卖乖的女人,男人根本抗拒不了。
他顺势打量眼前的明晚,她穿着白色小可爱,嫩黄色热裤,那一双细长白嫩的双腿,简直诱人犯罪。黑发清爽地扎在脑后,长度比当初看到她的时候,长了不少。她没把他说的话当做耳边风,再也没剪过长发。
“昨晚有没有失眠?”她回抱住裴煜泽,仰着小脸,轻声问他。
“每个晚上运动一下,把体力用完了,还能睡不着吗?”裴煜泽抓紧她的手臂,不怀好意地反问。
明晚顿时面红耳赤起来,她不知怎么形容现在的情况,自从感受到她的回应之后,他越发热衷起来,天知道他怎么有那么好的体力和精神,能足足缠着她两个小时。不过他的动作温柔,从不粗暴,她亦不会难以忍受,相反,只会跟随他一道翻云覆雨,颠鸾倒凤。她知道这在心爱的人面前,再正常不过,无需隐藏,无需逃避。
“这比吃安定有效多了。”裴煜泽扯唇一笑,把她抱得更紧,两人之间紧密地贴合着,没有半分缝隙。明晚甚至能够感受的到,他腹部结实精瘦的肌理和线条,随着呼吸而渐渐起伏。
她蹙眉,脸色一白:“你吃安定?什么时候的事?”
裴煜泽不以为然,没再细说,但明晚察觉的到,这不是说笑,而是真事。
明晚也曾失眠过一两次,亲身经历失眠有多么痛苦,裴煜泽常年患着失眠的病症,白天还要应付裴氏的事务,就算是铁打的身子,又能撑的了多久呢?!
见他不说话,明晚无声叹气,虽然没想过跟裴煜泽同居,但她生怕他一个人住的时候,不注意自己的身体,让情况更糟糕。
她来看着他,照顾他,总是要好一些。
“裴煜泽,我来陪你住。”她听到自己的嗓音,比往日更加温柔。
她在裴煜泽的眼底,见到一丝的错愕和复杂,他似乎喜出望外,问道。“以前怎么说都不肯,现在突然转性了?女人果然善变。”
“我来看着你,免得你随随便便把别的女人带回家过夜。”明晚故意这么说。
“最好我有这么充沛的体力,还能用到别的女人身上去。”裴煜泽不屑一顾,不甘示弱,反唇相讥。
“那我不来了。”明晚气鼓鼓地说。
“你真不来了?”裴煜泽挑起一边眉毛,好整以暇地看她,似乎早就看穿了她的心思。
“说不来,就不来。”明晚跟他杠上了,但心里还是有些不忍。
“说不来,就不来。”裴煜泽觉得好笑,他似乎很想看看,明晚是赌气的成分大,还是关心他的成分大。
“你总重复我的话干嘛?裴煜泽,你是复读机啊?”她瞪大眼睛,没好气地说。
“你真舍得?”裴煜泽不再逗她,直接问她,眼睛里一片炽热露骨。
“我有什么舍不得的?”明晚拨开他的手,直接进了客厅,话说的轻描淡写,可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
若是换做平日,裴煜泽早就留她了,可他不清不楚的态度,却令她满心失落。她并不是抗拒男女同居,而是希望她在对方眼里,不只是一个女伴的地位。哪怕那条路再难走,她还是想要跟平常人一样,跟裴煜泽做一对夫妻。
她佯装无事地准备早餐,心不在焉,盒中的牛奶却险些从杯中溢出来。
裴煜泽的目光若有若无地抽离,她的任何一个细微的变化,都不曾逃开他的眼睛。
明晚闷闷不乐地吃完早餐,见裴煜泽依旧没提起刚才那个话题,她本就没有未婚同居的念头,但顾虑了裴煜泽,才愿意提起这桩事。可是,裴煜泽显然没有她那么在乎,对吗?!
裴煜泽一言不发,把她带到房间里,压下她的双肩。
明晚坐在床沿,见他从柜子里抽出一个纸袋,放到她的手上。
抽出来一看,明晚彻底愣住了,这个包的款式跟自己被飞车党抢走的那个包一模一样,只是是全新的。她在裴煜泽的面前背那个包不过三五次,但他却记得如此清楚,花样颜色没出半点差错,简直就是明察秋毫。但最令明晚感动的并非如此,时下的名牌包,裴煜泽一下买十个也不见得能换回她的一丝触动,而是她说起过,这个皮包是明成均给她的二十岁礼物,是五年前的旧款,市面上绝不会轻易买得到,更别提全新的。
“这份礼物,总能收下了吧。”裴煜泽坐到她的身边,笑望着她。
明晚点了点头,并未拒绝,她最怕收这种奢侈品牌的礼物,但这一次,她收下了,对着裴煜泽浅浅一笑。“我每回拿这个包用,我爸就特高兴。”
他忍不住地笑:“下次我提醒一下明叔,他的眼光有些落伍了——”
“我喜欢就好。”明晚珍惜地把皮包抱在怀里,虽然是裴煜泽送的,但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的心意都装在这里面,她岂能不知足?!
“对了,你是怎么买到的?”
“在一个怪人手里买的。”裴煜泽一句带过,神色自如。“她最爱收集这个牌子的皮包,当做收藏,连标签都不摘,我正好去找一找,果然连五年前的款式都翻出来了。”
“这个怪人是珍珠姐?”明晚很是机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