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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他们吻在了一起。
究竟是谁先主动的,他已经不记得了。
总之,他们吻在了一起,而且还是出乎意料的一场热吻。
后来才知道,楚俏竟是那个朋友(酒吧里重遇的家伙,姓方,叫大维)的女朋友。
不可避免,方大维跟他干了一架(在天台上)。
可是奇怪的很,打了一架后,方大维却又大大方方地把楚俏推到了唐峥鹏的面前。
唐峥鹏抹了一下淌血的嘴角,奇怪却又漠然地看着他。
方大维咧嘴一笑,走过来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道,“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咱俩谁跟谁啊,唐峥鹏,只要你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我都可以帮你搞到手!”
唐峥鹏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抬头看了一眼早已走到另一边去的楚俏。
楚俏站在那里,靠在栏杆上,一脸无谓的,侧着头静静地吸着烟,黑色的裙摆,在夜色下轻轻地飘荡着。
突然间,一阵恶感来袭。
“滚!”他向方大维怒喝道。
方大维带着一脸怏怏的表情走后,唐峥鹏又独自站了一会儿才往楼下走。
经过楚俏跟前的时候,听到她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他理也不理,仍旧顾自往前走,但楚俏拉住了他的手。
“对不起让你为我打架了。”
他冷冷地回答说,“不是为你,你别想太多。”
她仍紧握着他的手不放,她的手,异乎寻常的冰冷,然后,她从背后趴过来,将脸贴在他的后背上,然后就是将双手缓缓地搂进他的腰间。
一时间,沉默。
“好寂寞”
“好想死”
“唐峥鹏,我们一起去死吧”
究竟,她是怎么看出他的寂寞他的心事,又怎么会了解到他想死的心情而最后对他问出这样的话来,他没问,或许,在他们共处的这段时间里,他也早已看出他与楚俏之间的必然联系吧,那种共通的,人群中的落寞与醉酒后的空虚,必将最终促使了这一切。
他们相约三天后去云南。
找一个最美的地方,纵情山水,在最为澄净的地方,交托自己惨不忍睹的一生。
这是最后一件,也是唯一一件可以善待自己的事了。
三天后,他们准时在机场碰面。
飞机起飞。
世界在高空下只剩一片黑点。
他透过舷窗往外看。
【五十五】
楚俏的手伸了过来,轻轻地握住了他的。
“你的手很冷,会晕机吗?”楚俏问。
唐峥鹏把视线收回来,望向她,默默地说,“你的手比我的还冷。”
楚俏笑起来。
笑容有些恻然的。
“你以为咱俩是鬼吗?还早着咧,”楚俏说着就放开了他的手,空乘推着餐车过来,她要了一杯热牛奶递到唐峥鹏面前,“喝点热的暖暖吧。”
一路上,楚俏相当照顾他。
看得出来,她在这方面是个相当成熟的人,不过与其这样说,不如说她是个世故圆滑的人,很会察颜观色,很懂得适时为男人提供爱心服务的人更为妥贴一些。
她曾告诉过唐峥鹏,她在方大维之前,还有过更多的男人,是的,男人,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男朋友,而只是,男人。
她几乎靠此为生。
“很贱,是吗?”虽然是带着自嘲的口吻说的,但唐峥鹏在她的眼睛里却丝毫找不到一点自怜自艾的意味,她掸着烟灰望向夜空的姿态,潇洒而又高傲,完全令人不敢小觑。
“为什么想死呢?”唐峥鹏只是这样问她。
她久久地沉默。
之后,便笑起来,低头望着他说,“因为已经活不下去了啊”
“已经,找不到活着的意义了突然间就这样觉得了,好厌倦,这样毫无意义地活着,所以想说,是不是死掉的话反而会更开心些”
听了这话的唐峥鹏,也陷入了长长的沉默。
已经,找不到活着的意义了。
好厌倦。
毫无意义地活着。
这些话,一字一句地敲进了他的心里。
“为什么,会找上我呢?”唐峥鹏问。
虽然心里的确与她产生共鸣了,却还是觉得有些不甘心。
楚俏听了,弯下身搂住了坐在地上的他的脖子,夜风中,她的发丝不时地骚扰着他的颜面,她在他耳畔低低地说,“我早看出来了,虽然你一直坐在那里,可是你的心,却一直在孤单地流浪着你和我是一样的人,寂寞的人,失去活着意义的人,我知道,我看得没错的,每一次,看到你静静地坐在那里喝酒的时候,你的那双眼睛,总是会刺痛我,因为,那是一双和我一样的眼睛,寂寞的眼睛。”
于是,就有了这一趟云南之旅。
他们的第一站停在了昆明。
下机的时候,唐峥鹏稍微休息了下。
很久没坐飞机了,虽然没有晕机,但身体还是出现了些许不适。楚俏扶他在候机大厅的位置里坐下,又去服务台要了热水,还问他,是否需要服用一些药物,如果身边没带的话,需不需要她帮他去买。由头至尾,她的态度镇定。
唐峥鹏不得不佩服起她来。
但还是觉得,有些事必须要提前告知她,他抿了口热水,有气无力地跟她说,“哎——跟你说,我身上有病,路上可能随时会挂掉,要是发生不好的状况,连累你怎么办?”
她蹲在他面前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起身坐到他边上,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夹在手里,然后一脸大无畏地对他说,“没事,最多我晚死一两天,先把你好好安葬了再说。”
他顿时笑了起来。
现在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
他五体投地了。
鉴于身体原因,他们在昆明停留了两天。
两天后,他们启程去瑞丽。
这一趟,他们坐的是长途汽车,先到潞西,再从潞西到瑞丽。
车程冗长,为了排遣这些颠簸而又无聊的时光,楚俏给唐峥鹏讲了一个故事。
初恋的
故事。
不要笑话我,我也曾是有过真爱的人。
算是一见钟情吧,就是有一次在学校歌咏比赛的时候认识的,当时我是那场比赛的主持人,而他是参赛者。
和别的小孩乖乖地唱着民族歌曲或是港台流行歌曲的完全不同,他是背着电吉它上场的,唱的也是英文歌曲,节奏嗨的类,可我怀疑,台底下跟着欢呼的同学大部份都跟我一样根本什么都听不懂。之所以会被他震撼到,应该只是因为他强大的气场而已。
后来我就主动追求他了。
他一开始还很害羞呢,不过还是马上答应了跟我交往。
高中毕业后,他考上了大学,离开本地去了另外一个城市,他走后,我根本无心上学,就三天两头跑去跟他瞎混,想当然,我后来也就没考上大学,反正家里人也不管我,我就干脆跑去他身边,是的,我们同居了,在外面租了一间小屋子,我天天给他煮饭洗衣服还帮他整理曲谱。那段时间,还是挺快活的,虽然身边没什么钱,可两个人就那么腻在一起说说笑笑的,就挺开心的。
大概是他大二的时候吧,有了个机会可以去北京。
我想他去。可他却有些犹豫,认为不该放弃学业。可我还是认为,他不该浪费他的音乐天赋,而机会总是稍纵即逝的(实际上,当时我没有承认的一点是,我想走,我一直在向往离开,向往着更加遥远而陌生的北京)。为此,我们之间开始有了争吵。
虽然并不激烈,但毕竟以前从来没有过,还是挺伤人的,我那时年纪小,也任性,一吵我就跑,知道自己一跑他就肯定会来追我,我还故意藏在角落里不让他找到,看到他一副急得快要哭出来的样子,我反而笑得很开心。
他是因为我年纪小小就一头投奔了他来,感觉自己责任重大。
而我,却一直在无知地挥霍着他对我的爱。
终于,还是为了我的私心,他休了学,带着我上了北京。
在北京呆了两年,混入了当地的摇滚圈,认识了很多朋友,可他的事业却并不顺利,在他日益消沉的期间,我却玩得风生水起。最后,他问我要不要跟他回去,我摇头说了no。
说到这里,楚俏顿住了。
唐峥鹏转头看着她,发现她哭了。
寂静无声的,一串串亮晶晶的泪珠顺腮滚下。
他叹了口气,伸手握了握她的手。
分开后,我几乎完全不跟他联系,他偶尔还会打电话给我我也都没接,头一年的春节,他给我发了条短信,写得还挺长的。其实这并不太符合他的风格,他这个人,虽然心思细腻也很会照顾人,但实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