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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小马的错觉,对方似乎有些不愿意让人看清长相,略微偏过了头,软软的刘海垂落下来,只能让人看到一只尖尖的下巴和莹润的嘴唇。
那人在小马耳边抛下一句话,便甩开呆愣的少年,拔腿跑着过了马路,小马回过神后赶紧站起身要追,路上的红绿灯却在这时候转换,一辆长长的公交车在面前驶过,阻绝了他的视线,再定睛望去,人却已经消失无踪。
机车少年怅然若失地站在路边,回忆着刚才那人对自己说的话,“咔”地一声竟是将心爱摩托车的后视镜掰断下来,镜子倒映出一张扭曲的属于年轻人的脸。
那人说——“你可以叫我红领巾。”
子昕回到住所,把蛋糕放到了餐桌上,笑眯眯地对郑修说:“圣诞夜快乐,顺便祝你生日快乐。”
郑兔子从善如流地接过蛋糕:“谢谢你的圣诞礼物。”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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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第六十八章
日落时分;下班和放学的人流就像大开的水闸一样;从华国的南方大城g市的各个角落流泻出来;汇入车流和人行道上,天色暗下;各家的灯火相继亮起;如果这时候有人从城市上空俯视下去,就会看到这如同岩浆流淌的景象——红的熔浆是城市的霓虹;黑的熔岩则是炎黄人血脉中继承着的黑色头发。
作为改革开放的春风率先吹拂过的一批地方,g市伸展着生机盎然的躯体,入目所及是人们光鲜的衣服、高昂的头颅、进口轿车以及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的高楼大厦,虽然时至深冬,却是一片草长莺飞。
窗玻璃因为室内外气温差的关系凝结了一层白色的水雾,使人看不清楚外面的景象,身居高层楼,只能看见下方模模糊糊的霓虹,蛛网一般交织起来,郑修也不在意,就这么靠坐在窗框边,喝光了杯子里最后一口柠檬汁。
时间转眼过去了两年半,在郑修的保护下,说是逃亡,子昕和保罗其实并没有受多大苦,除了无法与过去的亲友们联系,只要每天在几个固定时间点,例行监视fbi内部传递的追捕进度,以及平日里稍加注意,想象中枪林弹雨的生活实际上距离他们很遥远。
郑修因为有着前世的经验,对fbi的行动方式和人员分布了如指掌,使他能够带着子昕轻易地逃过一次次追踪,更何况这里毕竟是华国的地盘,华米两国的关系历来暧昧不清,米国佬们就是再肆无忌惮,也不能像在自己家一样明目张胆地抓人,这也是郑修选择留在华国的原因之一。
另一个原因,就是华国本身。今年才刚刚正式联通互联网,一切都在萌芽阶段,黑客文化尚未起步,华国对网络战、对黑客的忌惮和重视度远远不如米国这些已经尝过巨大甜头的发达国家,两人在这样一个网络武装较弱的政|权的眼皮子底下,显然更容易藏匿。
年轻、健康、坚持锻炼和规律饮食所保持的生机勃勃的身体,清新的头脑,没有常年颠沛流离落下的伤痕,没有跗骨之蛆般的深度烟瘾,没有用脑过度造成的长期头痛如果不算上记忆某些方面的紊乱,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完美至极。
更何况郑修将视线转到屋内的某个方向,无可抑制地勾勾嘴角,那个人也同样健康、同样年轻,并且还有着上辈子从来不曾见过的生动表情,这一世,那人会为他的生日提前好几天订下蛋糕,会兴高采烈地招呼着自己坐到身边,为他点亮十五根生日蜡烛。
即便心中的信仰就在自己面前,而从不去相信虚无宇宙中的那些所谓神明,在这一刻,郑修却也由衷地从心底生出了几分感激之情。
虽然有些美中不足的是,某些人还活着。当然这里指的不光是姚易之和周晓,在郑修看来,这两人还无足轻重。周晓虽然知道他们和octo有关系,为了以防万一是不能留的,但在郑修眼里对方的智商和手段实在太好拿捏,不足为惧。而姚易之前世这个人阻碍octo研究超级计算机,以至于最后间接导致了octo的神话步入覆灭,郑修心底里又怎么可能对姚不怀有恨意,只是开始的时候见这一世的子昕和此人关系亲厚,也就打算暂且等等,可是在octo遭到围堵的那天晚上,姚易之强势闯进他们的住所,却也彻底激起了郑修的杀心,他知道,要是不让这人死一死,恐怕他们的身份早晚会暴露在这个特务眼里。所以才有了当年走时对两人的杀局,只是这两个家伙实在太走运
算了,以后多数也不会再见了要是再见,到时候你们就自叹不幸吧。
真正需要他郑修伤脑筋的,从来都只有一个人——他,也快出来了吧
子昕扶着保罗老人坐到餐桌前,这才最后一个坐下,把蛋糕向郑修面前推去:“来来,许个愿。”
郑修看着面前人比自己还要兴奋的模样,心里一暖,敛去眼中的晦暗,长长的眼睫毛扑闪着,又变回那个人畜无害的郑兔子,听话地闭上眼许个愿,然后吹了蜡烛。
“郑修,你许的愿望是什么?”
“这个嘛说出来就不准了。”
“在我的家乡,许愿的时候要是有流星划过,就一定会实现喔,”保罗在一旁插话:“快去看看,外面有没有?”
闻言,子昕站起来,踩着拖鞋嗒嗒地跑到窗边,打开窗户向外张望,冬季的寒风霎时灌进温暖的屋内,他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赶紧把窗关上,回头见两人正看着他,子昕摸摸鼻子,伸出食指在凝了雾气的窗户上画了好几条斜斜的线条,直到把整扇窗都画满,这才再次回转身来。
“看,这么多流星,郑修,你的愿望一定能实现。”
“你的绘画细胞真是让人不敢恭维我还以为那是一堆矢量符号!”保罗说。
“那一定是你最近算矢量空间把脑子算傻了!”
一老一少互相拆着台,笨重的cd机放着舒缓的音乐,两个年轻人把蛋糕分成好几块,保罗用他脏兮兮的爪子捻起蛋糕最当中的大块巧克力吃掉,愉快地眯起眼睛,郑修伸手用食指刮掉子昕嘴角的奶油,毫无违和感地含进自己嘴里,却突然被对方抓住手。
“呐,郑修”
郑修看着子昕脸上少有的表情,不自觉地正襟危坐。
路易斯安那州,少管所。
十二月断断续续下了几场雨,位于米国南部的亚热带城市,湿热有余,冬寒不足。监区大食堂的瓷砖地被少年犯们的泥脚踩得脏乱一片,混合着食物的油腻汤汁,黏黏滑滑带着一股异味,令人忍不住皱眉。
一个黑色皮肤的瘦小男孩从窗口打了面包和玉米汤,缩着身形小心翼翼地捧着饭食挤出人群,向一张围满了人的桌子跑去,而在那张餐桌旁的是一群白人男孩,其中一个的身材特别壮实,满头金发,可能是入狱前吃多了快餐店的炸鸡,年纪轻轻下巴上就已经冒出些胡渣,加上胸膛上黑鸦鸦的纹身,在一群少年犯中格外醒目,也格外受到追捧和崇拜。
相较之下,那黑人男孩看上去则更加卑微了,他战战兢兢地端着饭跑向以那人为首的少年团体,却不知是谁突然伸脚绊了他一下,男孩顿时摔了个狗啃泥,手中的面包和汤水一下子就飞了出去,洒在地上。
“啊!”他惊恐地哀叫。
一只脚踩在了男孩的后脑勺上,止住了他未完的叫声,喧闹的食堂里一片闹哄哄,掩盖了细小鼻梁骨折断的脆声,很快血液就以黑人男孩朝下的脸为中心蔓延开,男孩的身体无助地在地上扑腾挣扎着,周围人却兴奋地吹起口哨。
“连个面包都拿不了,你说你这种垃圾活着到底能干什么呀!”金发的纹身男孩不怀好意地加重了脚上的力道。
“杰森老大说得对!”周围的小弟们赶紧嬉笑着附和。
“垃圾!”
“打死他,打死他!”
“学声狗叫,我就饶你一命。”杰森歪着嘴角。
“汪!”黑人男孩赶紧照做,可惜周围实在太吵,少年犯老大掏掏耳朵:“听不见!”
“汪汪,汪汪汪!”男孩拼命地叫,终于,头上压力一轻,紧接着腰上又被人用脚碾了碾,很快那只作恶的脚丫就挪开了,随着脚步声渐渐走远,隐约听见人说:“真是,脏了我的脚”
杰森无聊地走回他的专属餐桌旁,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大大地伸了个懒腰:“半年前我还在墨西哥湾,用这个,”这个熊一样的少年挥舞着不符合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