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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牧云转过头,眼睛通红,擎着一层泪水咬着牙说道:“他是我朋友,他一定会回来,一会就回来了。”
“……”少年摇头道:“是不是觉得你的狼刚才有些奇怪?突然变身了?”
“是又怎么样,不管他怎么变,都是我的烧刀子。”段牧云背过身。
少年拍拍他的肩膀,走到段牧云面前伸出一只手道:“今天真对不起,既然认识了就交个朋友吧,我叫阿布,对不起,我……不该要你的狼的。”
段牧云摇摇头,只是默默的看向烧刀子消失的方向。
阿布说道:“你的狼出走是必然的。”
“什么?”段牧云诧异的问道:“必然?”
“嗯,这是白毛苍狼天生的习性,凡是进行了初阶继承仪式后就会独自出走,去一个神秘的地方,然后完成高阶继承后再回来,这个过程会很长,或者永远也不回来了,仿佛是一种试炼,这是去年与北荒兽人交换猎物皮毛时,他们说给我听的。”
段牧云道:“为什么?你所说的那个继承仪式是什么意思?”
“这个我具体的也不大清楚,只知道白毛苍狼是狼族中从上古时期就继承下来的天生具有强大魔力的神秘一支,没有人知道它们真正出现在那个年代,只知道在距今极其遥远远古时期,出现了五只白毛苍狼,它们魔力强大,并且具有转世重生的能力。每死去五百年后,又会以重生的方式降临人间,但如果要继承上代的强大力量,就必须完成所有继承仪式,一个只有它们自己才知道的仪式。听人说,它们要完成高阶的继承就必须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也很神秘,没人知道在哪,它们有的完成了仪式便很快回来,有的就只能等待下一次重生了,所以,真正现世的白毛苍狼极少,或许五百年就出一只或两只,因为它们不是同时出现的,五只苍狼会以自己的方式降生在不通时空。”阿布吞了吞口水,对段牧云道:“说了这么多,也不知道你明白没有,要不我们今天先回去吧,天色也不早了。”
段牧云摇头道:“你先回去吧,我要在这等烧刀子,也许他很快就回来了。”
“靠……”阿布道:“说了这么多,我的意思是不知道你的狼还能不能回来,不如先回去。”
“你先走吧,我等等。”段牧云干脆在路边的一棵树旁坐了下来,眼神有些迷离,为什么所有的伙伴都会离自己而去,首先是红月她们,然后是泰布,现在就连看着长大的烧刀子也自己跑了,而且还是在什么预兆都没有的情况下,真让人难以接受。
……
没想,段牧云这一等,竟然三天过去了,他没吃没喝的一直坐在树下,直到阿布再次来找他的时候,段牧云已经饿得走不动路,只能由阿布背着下山了。
“他妈的~小子,作为我背你回家的酬劳,我要在你那拿三个猎人铁夹,不给钱的!”
“……”
“听到了没有,别给我装死!”
“三个夹子,我只收两个的费用……”段牧云蠕动着嘴唇的说道:“我想吃牛肉和伊布兰酒~”
这时,密云山第二个山头的下山路上传来一声鬼叫:“靠!——”还带着回声飘散在山岭上空……
※
段牧云在自己的铁匠铺里睡了一天一夜,直到第二天傍晚暮色降至的时候才醒来,此时的脑中一片空白。
段牧云头昏脑涨的起床后,点亮了蜡烛,接着摇曳的灯光拿出附魔卷轴认真的看起来,也许是因为他只剩下这些了吧,他要将之前看不下来的部分全部啃下来,如果说自己的魔法天赋低,那么自己应该更加努力。
就这样,他在桌前待了整个晚上,直到第二天华灯初上的时候,都在认真思考并学习基础附魔技,楞是把那些刚开始看上去枯燥乏味的部分给看了下来,同时也想通了不少东西。
比如本源元素,段牧云首先想到了安德鲁法师之前要他挑选的五系魔法,包括水、火、冰、雷、风,然后看到卷轴上说精神魔法是通过强大的精神力驱使自然界的元素。那么本源元素应该能理解为构成这种元素集合体的“成份”,就像是水元素由无数水分子集合而成,而雷电是由天地间的电子颗粒构成。
弄清了这一点,原本抽象的东西便逐渐变得清晰起来,段牧云的感觉不再是那种懵懂,而是明白了附魔技的本质,那就是将本源元素通过某种方式揉入装备之中,使得装备具有这种元素构成的属性,如果过是魔法属性的话,那么这种本源元素将是——魔法元素。
而至于魔法元素的取得,肯定不像单纯的自然界五种元素那么简单,就像在街上看到的那些拥有魔法装备佣兵和游侠,他们身上的魔法装备无不散发着精气,那些应该就是魔法铁匠通过附魔技打造出来的效果了。
可是,思考到这里,段牧云又感觉自己回到了原点,那就是……依然要通过魔法将元素揉入装备之中,而安德鲁法师说过了,必须有三级魔法天赋才有足够的精神力驱使元素……
“唉!”段牧云一拳头砸在桌面上,心里突然闷得慌,非常烦闷,原本畅通的心绪有变得堵塞,难道真的除了具备高阶的魔法天赋,就没有其他办法完成附魔技了吗?
想到这里,段牧云干脆收起卷轴,吹熄蜡烛走出了屋外,去吃点东西吧,也许因为肚子太饿而导致大脑缺氧了吧,但这种前途迷惘的感觉真的很不好。
晚风很舒服,在林间轻轻的吹拂,段牧云刚刚走上镇子西侧的小路,就看到那边的道路上燃起了几堆篝火,并有人声喧闹的声音……
正文 第41章 附魔技之外的灵感
PS。小首最近速度是有点慢呀,我检讨,加快!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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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啦,今天进山刚打的麋鹿,一等货色,肉质不错,价格还便宜嘞!~”
“山鸡、地凤便宜卖啦,最后两只,买完回家!~”
“新抓到的小斗鸡!小鸡中的战斗鸡!只要六百卢第!要的快来啦!”
……这似乎是夜市,叫卖的人们分列在道路的两边,而买东西的行人则熙熙攘攘的走动着,道路中间还燃起了篝火,将整个场子照得通明。
那些摆摊的大都是猎人,他们有的席地而坐,将自己的猎物放在地毯上叫卖,还有的则推了小车过来,上面琳琅满目的挂着许多野味,'奇。com书'诸如小兔、野鸡、狸子之类,都是杀好去了皮毛的,但依然很新鲜。
而兰德镇的居民们仿佛在这一时刻都聚集到了这里,人很多,买猎物的,讨价还价的,游走于各个摊位问价的,还有追闹的小孩子们。那边一辆大的推车上正有山猪、麋鹿等大型山货的买卖,几个高大的战士正围在那边挑选着,选好的把钱一付,直接扛起一只山猪或麋鹿就走。人群中,地精的身影也不老少,他们似乎更偏好那些小型动物,但与摊主还起价来,也属他们最凶。这时,一个漂亮的姐姐正好挎着篮子从段牧云身边走过,她似乎是奔着那边卖小兔子的摊位去的。
这种热闹的场面,真有些出人意料,白天的时候这里还冷清得几乎连行人都很少见。
“喂!段牧云!你也来这里买猎物吗?”
一个声音从前面传来,段牧云循声看去,只见阿布正蹲在那些摊位中向自己招手呢。
段牧云走上前,也蹲了下来,不好意思的笑道:“呵呵,你也在这啊,谢谢你背我下山。”只见阿布的地摊上放着一只杀好的小麋鹿。
阿布摆摆手说道:“靠,少来。这是今天进山刚打回来的。怎么样?需不需要买点儿?帮衬一下吧。”
这家伙,拿了三个猎人夹,段牧云硬是收了他两个的钱,这会儿要报仇了。“呵呵,”段牧云微笑道:“嗯,我好像也要准备明天的食物哦,这鹿能分开卖吗?”
“可以,要腿还是要身子,随便你。”阿布抽出腰间的短刀。
段牧云按了按麋鹿的腿道:“就要这个吧,多少钱?”
“好的,”阿布高高兴的说道:“送你回家才知道咱们还是邻居,我就住那边,离你家没几脚路。嘿嘿,便宜卖你,就五十个卢第吧,这小麋鹿的腿肉可好吃呢。”
段牧云拿好阿布割下的麋鹿腿,问道:“怎么大家都在晚上买东西啊,不是早上么?”[奇+書网…QISuu。cOm]
“呵呵,你还不知道啊,这是我们兰德镇的老习惯了,这叫夜间食市。”阿布将短刀放好,说道:“我们猎人一般都是上午出去打猎,下午回家处理猎物,而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