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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半句道歉,没有任何赔偿,什么都没有,连村里的人也只能说:“你二叔的命,真不好。”
命不好。
那是村里人经常挂在嘴边的话,连二叔都经常说,那些能吃饱饭的,就是命好,像他们这种吃不饱饭的就是命不好。
他的命不好。
二叔的命,也不好。
他应该认命的,可是,他总觉得,心里窝着什么。
杀!
杀!!
杀!!!
他想把那些拿着枪,叽里咕噜的说着他听不懂的话的日本鬼子都杀了!
于是,在后来,他听到一个什么地方有能杀日本鬼子的,就跑了过去,跟着一帮像他这样的人来回奔波。
一开始他年纪小,连枪都摸不到,但是他胆大,安土雷、引鬼子,他都能做!后来,他终于摸到了枪,还是日本鬼子的枪,是他亲手杀的日本鬼子的三八大盖。
十三个。
他记得很清楚,在那些年,被他用刀割的,用抢打死的日本鬼子一共有十三个。
一个用刀割的,十二个打了头的。
再后来呢?再后来,他就死了。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也许是被炮弹打中的,也许是被机关枪扫中的,或者,也被别人打了头。
他只知道,自己一闭眼,就成了婴儿,被人抱在怀里,来回的晃悠。
他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他一开始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一直到后来,他才慢慢的想,也许,不是梦,也许,是他投胎了?只是没有喝老人家所说的孟婆汤。
他不知道像自己这种情况要怎么办,他也不敢对别人说。他曾听村里的老人说,那死而复活的,都是妖怪,他怕被当成妖怪,而且,他也一直很迷惑,自己到底是投胎到了什么地方?
是神仙住的地方吗?这里的白面能随便吃,还有肉,还有水果,一个盒子里还有人在唱歌跳舞。但是神仙怎么又会生病?
很疑惑,他也不敢随便的问,怕别人看出他的不妥,将他赶出去。一直到三岁进了幼稚园,听老师们讲故事,他才慢慢的知道,原来,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
原来,那些让他痛恨的“太君”已经被赶跑了。
原来,所有的人都变得命好了。
他过去的脑子就不聪明,比别人多了十几年的记忆,也没变的更聪明,弄懂这一点,他花了很长时间,然后,又开始为二叔纠结。
一直到上了小学,他才彻底的想开,不管二叔是不是也来了,是不是也过上了好日子,他总要珍惜眼前的好生活。
能随便吃白面,能吃肉,还能学习!
当年,他就特别羡慕认识字的人,在后来跑出去打鬼子的时候,还曾经跟队里的,上过学堂的三哥学过,但他笨,不像别人学几遍就能学会,他学了好多天,也只是能写出自己的名字:石头。
当初没有条件,也没有太多的时间,现在,能天天学习,他一定能认识更多的字的!
对于他来说,再没有比能学习更幸福的事了,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像他爹说的那样,上大学上研究生,出国上博士,然后当教授。
如果能成为教书先生,他做梦都会笑醒的!
他抱着自己的头,很是沮丧:“我怎么这么笨呢?我怎么、怎么就是学不会呢?”
于磊对跑步并没有多少兴趣,他也不想练体育,但是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练,然后继续有学上,要么不练,那就只能期待他能突然开窍了。
于磊自己也知道,他开窍的希望不大,于是,当天吃饭的时候,他表示,自己愿意去练跑步。
不过虽然他愿意了,但其实也没什么条件。十二中是一所不错的中学,这个不错是指中考成绩,出来的学生,一般都能考上高中,还有不少能考上重点高中,但像这样的学校也有一个弊病,那就是对像什么体育啊音乐啊之类的特长,就不太在乎了。
在体育方面,十二中最好的是足球,在全市都能排上名,但也就是这一枝独秀了,其他方面,实在不怎么样。
但于跃进是绝对不会让于磊去踢足球的,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中国足球,丢人!他要是去踢足球,还不如来和我卖苹果呢!”
第 2 章
第二章
学校里没有田径队是有些遗憾,于咏想办法打听了打听,得知中考的时候是可以自己去考的,也就是说,不用跟着学校一起报名,考体校啊还是考特长生,都可以自己去。
于家一家人对于田径都不怎么了解,包括于咏也认为,跑步,只要跑的快就好了。最后于跃进拍板:“以后石头就天天跟着我起水果!”
就和卖菜一样,卖水果也是要到水果商场去批发的,一些紧俏的水果更要一大早就去。
于家一家四口就指着卖水果生活,于跃进每天早上四点就要起来赶到水果行,要是去晚了,那些好卖的水果就有可能批不到了。
过去这事都是于跃进自己做,从那一天开始,于磊也加入了这个行列。每天四点跟着他爹起床,推出三轮车,然后他爹骑着,他在下面跑。
开市的水果市行南关郊区,于家的地理位置虽然偏南,但之间也有差不多五公里的距离,于磊就这样,每天早上跟着他爹跑过去,再跟着跑回来。
他每天要这么早起床,晚上自然也就要早睡了,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每天学习到十点,不过令人庆幸的是,就算每天晚上八点都睡,他的成绩也没有下降,当然,也没有进步。
这件事,更令于家全家认识到,他不是学习的料——学不学都一个样子!
于磊就这样天天跑,从一开始累的筋疲力尽,到后来的轻松自如,碰到上坡的时候,还能在后面推他爹一把,有的时候甚至跑的比他爹骑的都快。
于跃进又升起了希望,学习不行,能跑也行,真要是能跑出名堂,比上大学都有用!
为了这个,于跃进还在三轮车上加了个马达,以提升于磊的速度。
如果不是王鑫,于磊可能真的就要这样跑下去了,也许他真能跑出个什么,毕竟这小子能吃苦不怕累,认定了目标,就有一股狠劲。
不过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如果的,王鑫更是一早就存在的。
王鑫家和于磊家住一幢楼,王鑫的父母当年也和于跃进是一个厂的,后来双方一起下岗,一起卖了水果。
王鑫比于磊大一岁,从小,他们两个就是被拿来对比的对象。
最开始,人们总是说:“别看老王家的小子只比老于家的大一岁,那可聪明多了!”
再后来上了小学,又成了:“老于家的小子笨,但用功,这一点,老王家的就不如。”
这种对比,于磊没什么感觉,王鑫却恨得牙痒痒的,他王鑫谁啊,不到十一个月的时候就会说话了,两三岁的时候就知道算五十以内的加减法了,那于石头,笨的像个猪,不,说猪都是夸他的,竟拿他们两个比?有可比的吗?
他是不爱学,他要是爱学呀,上北大清华都容易的很!
王鑫有一个聪明的脑袋瓜子,但就是不用到学习上,天天就带着附近的一帮小孩四处踅摸废铁废钢啤酒瓶,然后卖了去买游戏币。
迷上了游戏,就总想弄钱,王家也不是多富有的,自然不太可能给他太多的零用钱,废铁什么的,也不好拣,王鑫就免不了的要染上点偷东西的小毛病。自然,他是不敢明偷的。
但楼顶隔离赃物防止堵塞的铁栏啦,破产工厂里机器的碎片啦,他翻墙跳楼的也能弄下来,他是王家的独苗,他爹妈都宠他宠的厉害,他爹气很了要打他,也会被他妈拦着,于是他也就变本加厉了。到最后附近的人提到他,都有一种这小孩,将来一定要变成流氓的感觉。
要是没到十五中,也许王鑫真的就要变成街头混混了。但在摇号的时候,把他摇到了十五中。
开市的十五中是一个很烂的中学,一年级六个班,两个尖子班里也出不来十个能上重点高中的,而且这十个里面的五个,也是要交钱的。
不过这个学校体育好,特别是篮球更是非常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