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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闻夫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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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根本不理会一旁陈菁菁的絮絮叨叨,他也压根没有做做寻找手机的样子,而是径直朝着后面的花圃走去。
  看到千言躺在躺椅上吃葡萄,美态而又慵懒的模样让他眼前一亮。
  他脚下轻快了起来,几步上前凑到千言跟前,单膝跪下,“许小姐,在看到你之前,我从来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可是看到你之后,我完全明白了什么叫做沦陷。除了你,我眼中再也看不进旁人,希望你能答应做我的女朋友。”
  说着,他将一个钻戒递到千言的面前,伸手去拉千言的左手。
  不是这什么状况?!
  千言有些懵,这小伙的攻势也太凶猛了吧?
  千言最讨厌被陌生人触碰,尤其是陌生男人,咸猪手来了她惊慌之下扬手一巴掌摔在此人脸上,那一颗闪亮亮的钻戒掉进了一旁的花草丛中。
  清清脆脆的一声,除了千言之外,另外两人完全懵了。
  那男人只是一瞬间的愣神,等他回过头来的时候,脸色迅速地沉了下来,“你个贱女人,你敢打我?”
  这就是一见钟情?这就是所谓男人的真心?
  千言挑着下巴看着他,一脸的讥诮不屑。
  这男人皮肤白皙,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人,哪里受过这样的气,他当即扬起巴掌,就要朝着千言的脸上抽去。
  作者有话要说:碎碎念,有没有收藏,有没有收藏,有没有收藏,有没有收藏,有没有收藏


☆、第二十八章

  各位看官,想那许千言岂是仍人欺侮之辈?
  只见她左手飞快抄起盛着葡萄的塑料篮子;一个倒扣狠狠地扣在那死男人的脑袋上。那男人大惊;抬脚欲踹,千言却比他更快地躲了开来;篮子中紫溜溜的葡萄滚落一地。绿色的篮子;正好盖了这男人一头。
  那男人气得浑身发颤,一把扯下头顶上的篮子;狠狠地摔在地上,“死娘们;今天老子和你没完!”
  千言朝他吐吐舌头;忽然绕到了后门;扯开嗓子大喊;“来人啊!救命啊!有人私闯民宅啊!”
  千言孤身一人来到这个小镇;一住就是四年。千言本就嘴甜,性子更是四面逢源,街坊领居和千言的关系都不错。
  一听到千言呼救,果然住在千言花店旁边的大伯果然就抄着一把菜刀奔了出来。
  “小言,谁敢欺负你,和大伯说!”
  “就是他!”许千言向那人一指,“他闯进我家,踩烂我的花,还想占我便宜!”
  “啊?你小子嫌命长?”大伯当真好人,顷刻怒发冲冠,提着菜刀怒气冲冲地准备前去砍人。
  “诶,别别别,这是个误会。”
  “放屁!什么误会?这花圃都被你踩成这样了你还敢跟我说是误会?那我砍你一刀也说我手滑你乐意不乐意啊?嗯?!!”大伯体型彪悍,五大三粗,乍一眼看就是那种压迫感很强的人。
  小年轻再怎么得瑟,目前这个情况也只有乖乖服软。他连连摆手道:“大佬,真的没什么事儿,我不过是来看看我手机是不是落这儿的。现在我找了一趟没有,我这就走。您随意啊!随意”
  就这么片刻的功夫,街坊四邻都被惊动了。
  千言平时注重同人民群众搞好关系,所以到了革命危急的关键时刻,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当真是气势如虹,好不壮观!
  “谁敢欺负我们千言?作死啊!”
  “那穿西装的小子,皮痒是不是?老娘给你来松松骨!”
  “我都忘了告诉你,我爷爷乃叶问宗师传人!小子别走,我让你见识一下我们叶问宗师门下的咏春拳!呔,看拳!”
  “大侠饶命,小的我有眼无珠。”穿西装的小年轻连连告饶,从前门灰溜溜地逃走了。
  正义的力量终于战胜了邪恶势力,周边的邻居在千言的身边热切叮嘱。
  “那个小言啊,你和菁菁两个女孩子家,手无缚鸡之力的,晚上的时候一定要关紧门窗,不要放坏人进来啦。”这是阿松嫂,开水果店的,经常照顾千言。
  “对啊,你看你人呐,长得又漂亮,脾气又好,那些死男生不知道多少双眼睛盯着你,你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大伯家的女儿爱思,平时经常缠着千言给她化妆。虽然有时候有些小肚鸡肠,不过总体来说,还是好人一枚。
  “千言姐姐,如果有坏人敢欺负你,我就帮你打坏人!”小阿丁是镇长丁叔的儿子,小小年纪,人小鬼大。
  “那姐姐就谢谢小阿丁了,阿丁是小英雄,要什么奖励呢?”千言笑眯眯地摸摸小孩子的头顶问道。
  小阿丁双手叉腰,大声说道:“长大后,我要千言姐姐嫁给我当老婆!”
  “你小子还真敢想!”旁边的阿是狠狠地赏了阿丁一个爆栗子,“你才三岁,就想着娶千言姐当老婆,会不会想太多了?”
  阿丁用含糊不清的童音严重抗议,“钱阿是,我警告你,千言姐是我的,你不准抢!”
  “哼!”钱阿是是肉店老板家的孩子,小伙长得十分壮实,要是比力气的话,一般成年人都不是他的对手,“千言姐明显更喜欢我,怎么,你不爽咬我啊?”
  夜风正好,天朗星稀,千言站在他们中间,笑得如花儿一样。
  与此同时,罗曦已经登上了前往台湾的飞机
  有的时候,命运就是这么神奇。
  千言到后来才明白,有人不是她想避,想避就能避。命运纠缠在他们身上的枷锁,比她想象的还要牢靠。
  “沈总,这次台湾也有一场签销会?”莫西看过公司安排的行程之后,忍不住去找了沈酩。身为作家,最重要的就是多花时间在写作上,新书必须保持一定的更新度,她的时间已经够紧了。
  而且在大陆安排的签销会就已经够多了,她又不是什么明星,有必要这么追求曝光度么?
  沈酩穿着银灰色的西装坐在办公桌前,“大陆的读者是读者,台湾的读者就不是读者了?”
  他将手中的文件合上,抬头看了莫西一眼,“这是公司的安排,你不能拒绝。”
  莫西苦笑,“沈总,我这不是在和您商量么?咱们少去一场就不行么?”
  沈酩一张冷冰冰的棺材脸,“台湾有一场作者研讨会,你作为小说界新锐,也被邀请一并出席,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在台湾举办一场签销会?”
  “什么?”莫西转怒为喜,惊讶地问道,“我是受邀之列么?”
  沈酩点点头,“怎么?莫大作家对自己没信心?”
  “不是不是!”莫西连连摆手,俏皮地朝着沈酩抛了个媚眼,“沈总,不要老是把惊喜变惊吓啊!”
  沈酩淡笑一声,“我们公司的出版业务一直和台湾那边有合作,这次我正好要过去洽谈一些生意上的事情,所以你可以和我同行。”
  “Great!”莫西欢欣雀跃,“这次和老板一路同行,希望能擦出点火花哦!”
  沈酩脸上笑容一收,“我倒不希望有什么火花。”
  原本莫西只是开开玩笑的,没想到沈酩竟然当真了,气氛忽然尴尬起来。
  “沈总你先忙吧,我出去了。”匆匆打了声招呼,莫西低着头从房门中走了出去。
  迎面撞上一人,正是时谦。
  大学毕业之后,时谦管理家族企业,当然还和沈酩保持着良好的来往。莫西他也是认识的,现在沈酩公司里的王牌作家。
  可是现在看着这位作家的脸色,似乎并不是那么好看。
  “怎么,你们公司的金字招牌,你也敢惹?”时谦臭脾气不改,见了沈酩,首先调笑两句。
  沈酩看也不看时谦一眼,低头专心处理公务,“无事不登门,你今天来做什么?”
  时谦自来熟地在办公桌前的真皮沙发上坐下,“我听说你要去台湾,我哥在台湾忙生意,有空你们可以聊聊。”
  沈酩听了这话放下手中的活儿,五指悠闲地交叉,“我是做出版的,你家是做化工的,我们两家生意八竿子打不着,我为什么要去受这趟罪?”
  时谦脸上肌肉一抽,“凭我们交情,你和我哥吃顿饭委屈你了?以后你在台湾万一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哥还可以帮衬着你点儿。”
  沈酩听了时谦这话,脸上的笑容更深了,“时谦,别人不知道你,我可知道!你会这么好心?”
  时谦脸色顿时垮了,“你爱去不去。我还有事儿,我可走了。”
  大步流星地出了沈酩的办公室,时谦暗自松了一口气,这家伙难道真是孙猴子,火眼金睛么?这都被他看出来了?不过按照沈酩的性格,这个面子,他应该还是要给的。
  老哥,你交代的事情,我可是给你办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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