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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没有后门,但两名劫匪不知道,只好慌张地逃走了。
“有没有受伤者?”卓尔法擦着汗问。
“我不清楚,但刚才厨子惨叫了声,可能受伤了,我去看看。”老板回答。
卓尔法阻止了他,“别破坏现场,你留在厅里安抚客人,并且去报警。”
厨房在另一个半封闭的房间,咖啡馆的厨子脚上挨了刀,地板上积留了一摊子血,正痛苦地直哼哼,见到卓尔法出现,象望见救星般恳求,“求您了,快点找大夫来。”
“你没事吧。”卓尔法检查了下,没伤到动脉,如果及时接受治疗,不会有生命危险。
“怎么可能没事!我快要死了!”
“按照规定,破获一起劫杀案,能记二等功。”卓尔法蹲在厨师身旁,“但被抢了几百块钱,只有一个人受轻伤的小案子,最多得到口头表扬。”
厨师不解地呻咛,“您说这个干什么?我需要医生!”
“我是个刚入行的新人,要得到提拔,必须要有功绩。”卓尔法用手帕包住仍插在厨师腿上地刀,冷酷地说,“瞧,只要你死了,小案子就能变成大案子。别恨我,要恨就恨当局地规矩去。”
当警察局接到报警,派了半队巡警前来时,一切都结束了。
“两刀,第二刀割断了大动脉,失血过多让受害人在几分钟内就死了。”法医官在尸检后,报告说。
一人死亡,六人被抢劫,让局子发出了通缉令。
“我只是捅了厨师一刀。”当最后两个劫匪被抓时,他们大喊冤枉。
没人相信他们的话,用化学手段的检测结果,刀柄上只有劫匪地指纹。
更没人怀疑,靠智谋拯救了咖啡馆里所有顾客的大英雄。
卓尔法·隆奇就是这样,开始受到重用。
从巡警队员,到探长,再到秘密警察部门的队长,只花了十年时间。
他不择手段,冷酷无情,而且足智多谋。
※※※
七点二十。
天完全黑了,在广袤的夜色中,公路远端浮现出一点渺小的黄光,那是驿站马车装在车厢外面的照明灯。
卓尔法·隆奇让部下准备好。
灰色头发,留着胡子,中年人,化名卡尔·蒂文。这是他要抓捕的对象,特征太过模糊,一百个人里,至少有二十人,是这副模样,又不象重要通辑犯那样,奇#書*網收集整理有魔法师的影像照片方便识别。
他不能指望,要抓的人自己走到面前说,“我就是卡尔·蒂文,你们在找的人。”
“如果那人能落到我手上,可是立了大功劳,还卖了御使人情。”
卓尔法想,“总有天,我会被调离西部地秘密警察分部,去坦丁的情报局,当个真正握着权利的官员。”
他自信不会放过任何有可疑的人。
驿站后面,已经有三个可疑份子,被严加看管起来,准备接受更细致地审核。
马车缓缓进了站,拉车的六匹驿马大汗淋漓,马车夫刚准备跳下驭座,就被卓尔法生硬地制止。
“车上的乘客,请接受检查,我们正在搜索一个通辑犯。”
福兰听到喊话,“来得好快!”他冷静地飞速思索了下,微笑地朝盯梢的私人探子说,“能帮个小忙吗?也许我能介绍东家给你认识,他可是个大人物。”
“哦,请详细说说。”
“我身上有东家的一些私人文件,可不能被警察们搜到。”
金雀花的探子们都明白,家族与皇帝,并非骑士小说里那样,君贤臣忠。
假如少主人地秘密情报,落到皇帝手中,那可不妙。
虽然面前的家伙还有可疑,但时间并不容许他们多加思考。
“先生,拿出你的证件。”一个警察已经站到了福兰身前,“灰发,小胡子。”他打量着福兰,加重语气说,“下车,接受询问。”
第十一章 追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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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头子把证件随意瞟了两下,和蔼地,像拉家常似地说,伙计,你打哪里来?”
“先生,圣保罗。“福兰擦着汗,眼神漂移,卓尔法注意到他的身体不安地颤抖,迹象非常可疑。
“有同伙?”卓尔法暗示队员控制住车内的所有人。
“做什么的?”
“噢,我是个生意人,去费都进些舶来品,您知道,东方的丝绸彩绣像云彩般灿烂,让每位女士迫不及待地想将它披在身上;而那些茶叶,得用最昂贵的银壶来搭配,还有……”
“行了。”卓尔法打断对方的滔诣不绝,“你独自一人去费都?”
“对,先生。”
“打开你的行李,我需要检查。”
“没有行李,先生?”
“一个商人,什么都不带,就自称要去费都买丝绸和茶叶?”卓尔法微笑,这笑容在他阴郁的脸上显得恐怖,“将他带上手铐!”
“先生,你没有权利,这是滥用职权!”福兰大声抗议,车站不少员工在远处朝这边张望,“你没有证据,就给我铐夹子……”
“夹子?”卓尔法懂得道上的一些秘语,比如“灰佬又在窝里喂食了,拇指被夹子逮着。”
灰佬和夹子是警察与手铐,窝是巢穴、接头点的意思,喂食指警方的搜捕行动,拇指则是帮派在地区的负责人。
卓尔法看到这个可疑份子的脸,一瞬间变得苍白。
他不动声色,但心下疑惑,所谓的秘语只是不成气候的小混混们私底下的行话,真正的黑道大佬不屑于弄这些鬼名堂,他们更擅长打着官腔与大人物谈买卖。
警察头子是要来抓连皇帝御使都指明得逮捕的人物,不是逮捕帮派小混混。
马车上突然传出惊呼声,一个警察跳下车报告,“车上有人东西被偷窃了。“是那个打着领结的小职员。他正翻着口袋,“我的钱包不见了。”
秘密警察们很快在车厢地椅子下找到个箱子,里面正巧放着没多少票子的钱包和些换洗的衣物,“这钱包是我的!”小职员欣喜地嚷。
“那箱子是谁的?”
没人承认。但小职员指着福兰说,“是他的,上车时,他就把箱子提在手中。”福兰流着汗,结结巴巴地说。“可能是个误会。”“误会?”卓尔法提着这小偷的衣领,他无比失望,这类抓窃贼的活计,对日后地升迁毫无帮助,但这人的特征,又与御使的描叙极为相似。
“宁杀错,勿放过。“卓尔法想,他正准备命令下属,将对方送进囚车,让御使随后指认时。一个细节又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家伙嘴巴上的胡子是歪的!
他用力一扯。那片假胡子就被拉下来,露出光溜溜的嘴唇。不光是胡子,连灰发都是假的。
是个很俊俏的年轻人。配上衣服,如同哪家贵族的公子哥偷跑出来游玩。但卓尔法对男人地模样不感兴趣,“你到底是谁?现在可以不招,但到了暗警厅地牢房,有几十种法子,让你连十年前玩过什么女人都交代得一清二楚。”
“先生,是……是有个人付了大笔钱,让我化装成这副样子,坐马车出来?”
“什么人?”
“不知道,他戴着大帽子。又是躲着阳光,但隐约能看出灰色的鬓角与小胡子,我想这种事轻松,来钱又快,就答应了。”
“他让你去哪?”
“他只让我坐车,随便去哪都成。”
“什么时候发生的?”
“下午,圣保罗地驿站,我在那,想看看有什么外地的鲜肉好下手。那个人找到我,一千恺撒,不是傻子都会答应,连衣服都是他给的。”
小偷内衣的衬兜里,的确有一千恺撒的票子。
卓尔法飞快地转着脑筋,思绪很乱:果然是个狡猾的对手,在离开城市前就部署好一切,如果不是那个笨贼忍不住,下手偷了东西,他就会被当成目标抓起来,等我们审讯后发觉错了时,目标早已得逞,跑得无影无踪。
警察头子崇拜权利,他也深信,大人物亲自下命令要抓的人,绝对不是简单角色。
他深呼吸,把手指关节捏得啪啪直响,“你还有什么线索?老实说清楚,也许能少关几天。”“他准备去边境,因为我事后又跟了一段路,看到他买了去边境小镇的马车票。”
卓尔法不再犹豫,功劳一定不能让给别人,他准备带着队员连夜去边境小镇劫住目标。
至于这个小偷,他随口吩咐,“把他交给附近的警察署拘留起来。”
金雀花地私家探子目送着福兰被赶来的巡警带走。他们也在商量,“现在怎么办?”
“等头来,由他决定。”刚才的钱包,就是探子帮忙偷的,然后放进福兰故意遗留在车厢内的箱子里。
“他真是家族的成员,那我们得从治安队把他弄出来;不是,也得把他弄出来控制住。”探子想,他们商议,一人跟着去治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