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贙ISS,怎么觉得封面上的这个男银长得像江圆宵捏?
不知怎么样的,又想到了那天两个人意外的亲密接触。你要问陈可有没有感觉,那感觉只有一个字,痛!她可是被撞到的人,又不是温柔的抱抱,骨头对骨头有什么浪漫可言。到是最后那记,嘴唇对嘴唇——砰!陈可的头撞到了拐角一个书架。谁叫她分心,队伍往前走时她看也不看,就那么硬生生用脑袋瓜子撞了书架。
她的脑袋瓜子硬,愣是把书架上的一本书给撞了下来。她捡回去时看了眼书名,《听大师说风水》,封面还有一个年轻的男人很有自信地抱着双臂。看这个人的样子,看再再那本新书封面那位,她心想还不如给两个人交换一下。签名还没轮到她,她就拿着那本风水书随手翻看。
瞧它里面把风水说得神乎奇神的,好像世上的一切都是由风水在控制似的。陈可觉着这个写书的人,肯定是个骗子。这年头能出书的骗子多勒个去。动不动就说是自己是哪方面的专家大师,把人骗得一愣一愣的,花钱买这些伪专家,假大师的书。
终于轮到陈可了,她恭敬地把书递给那位她仰慕已久的作家。写小言那位,是个清秀的姑娘。留着长长的头发,戴着一个有蝴蝶结的发箍,像个邻家小姑娘。只是邻家小姑娘年纪轻轻便出了好几本书。
当陈可把书往前一放,人家说了:“对不起,您拿错书了吧?”邻家小姑娘甜甜得笑着,陈可窘然,才发现她让签名的是那本风水书,连忙换上作家的那本小言,作家这才签了字。
“都怪你让我难看。”陈可嘟哝着把那本书风水书放回书架,“活该没人买。”
江凌宵一个电话通知她,让她把东西拿到他家里去。陈可到时,江凌宵还没回来,她只好守着大袋的东西等在他家门外。江凌宵家所在的小区是个高档小区,开盘时这里的房价高到几万一平米,首付就得几百万,可以说是富人区中的富人区。
陈可进来时遇到了保安的盘问,怎么样看她这个人不像是住在这个小区的住户。陈可只好说自己是到江凌宵家来的。大概保安对江凌宵有所耳闻,让她登记了之后便放她进去。
看看人家的小区,那环境,那建筑和停在路边的车。再看看自己住的地方,几平米不说还是老小区,楼上卫生间老是漏水不说,经常还有陌生人出入,很不安全。有时半夜会有奇怪的拍门声,吓得她大气也不敢喘。跟这里一比,一个是天上,一个在地下。
整个小区有很多幢房子,每幢都配有电梯。江凌宵说他家在第几幢几号楼,她便按着地址摸到他家门口。按了门铃,没人应,想打电话又怕得来的结果还是等,所以她就连电话也懒得打了,心想他总会来的。
“叮!”陈可听到电梯门开的声音,以为是江凌宵回来了,一看才不是,从电梯里出来是个看上去很富贵的大婶,穿着考究的衣服,手指上手腕上还有脖子上都带着金灿灿的首饰。迎面走来时全身还飘着香气。
见那个人朝这边走来,陈可第一个想法是,不会是江凌宵他的妈妈吧。她正想说阿姨好时,那个人到是先说了句:“他家的?”富贵大婶的下巴向着江凌宵家。陈可正想点头,那位接下去说,“保姆?”
“不是,我是江总的助理。”陈可连忙摇头。
富贵大婶意味深长地噢了一声,去开她自己家门。
陈可等了一会儿,还不见江凌宵来。闲得无聊,拿出那本小言书,随便找了人能坐的东西垫在下面当凳子使使。
陈可很喜欢这位作家,噢,作家的笔名叫小小。陈可喜欢小小写出来的小说,典型的腹黑男加小白女看似搞笑中却带着那么一点点的辛酸。《爱曾来过》,讲的是很狗血的言情故事,总裁加小秘的办公室恋情。
男主角是女主角的上司,喜欢女主角很久。女主角很小白,一点也没有看出男主的良苦用心。再加上平时男主对女主都是冷言恶语,让女主以为男主很讨厌她——
陈可看得入神,没发现自己前面的光线暗了一点,原来不知何时前方站了个人。
“你到了为什么不打个电话给我?”说话的人正是江凌宵。
陈可正看得入迷,嘴里嘟哝了一句:“打给你还嫌我烦,不打也要说,反正你是领导,随便你怎么——”几句话说出口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在跟哪位大神讲话呢。
江凌宵铁青着脸,紧抿着嘴唇看着陈可,这小妮子,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敢这么跟他说话。
“江总。”陈可迅速收起书放到自己的包里,换上讨好的笑脸,“您来了。”
“进去。”江凌宵开了门,陈可跟在他身后进到他家中。
☆、小言书 》 江圆宵
江凌宵这个人——陈可被叫到他家去,竟然是为他收拾行礼,懒鬼,行李都不会自己收拾吗?陈可看着江家,嗯,算了,他家好的让人羡慕。房子大,干净整洁,采光好是指他的朝南的一面是玻璃墙。一切东西都安放得井井有条。
江凌宵先是拿出一个箱子,又从衣柜里往外拿出衣服让她收拾好放箱子。他美其名约是给她锻炼的机会,整点东西也能叫锻炼。陈可嘟了嘟嘴:“江总,你衣服真多。”确实江凌宵的衣服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女性的衣服都多,平时见他都是西装领带,差不多。陈可心想他买衣服是不是一打一打买的。
陈可一件件整得江凌宵的衣服,衣服都很干净,看样子不像是从干洗店里出来的,上面没带干洗店的标签,也没有套着透明塑料袋。就在她整理东西时,江凌宵就静静地坐在一边看着她。
好在陈可是个会收拾的人,不到一个小时就把江凌宵需要的东西整理地妥妥当当。看着一个大行箱她还就是有成就感,可这是要去几天啊,需要带一箱子的行吗?
“江总,我们去几天?”陈可问他。
“三四天。”
“噢。”这样陈可也得准备三四天的东西,真是麻烦,有些什么乳啊液的,飞机上不能带。带得换个小包装的去。“江总,我都收拾好了,我能走了吗?”
“等我洗个澡。”江凌宵拿起另外的衣服去了浴室。
这个,刚才坐在那里干什么不去洗,非得现在去。陈可趁机拿出小言情,抓紧时间看。
过了一会儿,江凌宵穿着浴衣出来,看到她埋头苦读的样子,那表情,一会儿笑一会儿皱眉。看什么书看得那么入迷,连他走到她身后凑近看她,她也没发觉。“什么书,那么好看?”江凌宵轻语了一句。
“啊!”陈可才发现江凌宵就在自己身后,她转脸时差点蹭到他的鼻子尖。他弯着腰,松松的衣服露着大片的胸肌,他的脖子、锁骨无不透着感性。小麦色的皮肤上湿露露的带着水气,陈可顿时感到气血上冲,糟了!陈可去捂鼻子,不想重心不稳,好好坐着的人向后倒去,摔在地板上。
随着“砰”的一声,鼻血流了出来。
“又流鼻血?”
“我鼻粘膜脆弱。”陈可捂着鼻子,江凌宵只好给她拿纸巾。她才发现他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怪不得,第一次看他时,他瞪着眼睛,应该那个时候还没戴隐形吧。再怪不得近看他眼睛有点淡蓝色,“江总,博士仑?”她擦干净鼻血说。
江凌宵皱了皱眉:“你转过身,我要换衣服。”
“噢,好。”陈可转过身,听到穿衣服的声音,脑子渐渐要发热了。这个江凌宵要人命得外形好,如果再来喷几次鼻血,会不会失血过多。坑爸爸的,比来大姨妈还历害。
“一起去吃饭。”江凌宵换好了衣服,正在扣袖口的扣子。
“不用了,我还想回家去收拾东西——”陈可回头,才想起江某人还在换衣服,吓得她尖叫一声。
“叫什么,我已经换好了。”江凌宵板起脸,被看到也是他吃亏,这个小妮子有不会少块肉。
陈可这才放下手,转过身:“长那么大,我还第一次出国呢。”这样看他,戴着眼镜还蛮帅的。本来吧,江凌宵的外形就不差,戴副眼镜反而更有也更显成熟儒雅。很有儒商的味道。他长得高大,身型好脸型好,头发修的短而干练,脸上没有痘痘,看人时会有种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