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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豪情之与狼共吻 作者:夏氏小调-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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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巧的是,陆锦扬跟林歌喝酒的酒杯就在林歌摔倒的地方
    凄厉的喊叫声在整个阔大的套房里响起,不仅让沈墨惊呆了,连陆锦扬都不由得愣了楞,等到鲜红的血从林歌身下淌出来的时候,陆锦扬立即回过神来,从浴缸里冲出来一把推开站在旁边的沈墨,急忙抱起地上的林歌。
    只见被压裂的酒杯碎片扎进了林歌的脖子,殷红的鲜血从伤口中不断的流出,而林歌脸上的血色也尽数褪去,惨白的可怕。
    “扬,我不想——不想死,救我——救我—”林歌看着自己的鲜血往下淌,吓得抓住陆锦扬的手臂直哭。
    沈墨也被吓了一大跳,一时之间有点反应不过来。
    “沈墨!”陆锦扬抬头恶狠狠地瞪住沈墨,眼睛里满是毒辣与憎恨:“你一定会付出代价的!”说完,陆锦扬抱着流血不止的林歌紧急拨打了急救电话,而那双盯着沈墨的眼睛里始终是恨之入骨的阴鸷。
    等到救护车赶来把林歌抬走,呆愣住的沈墨也回过神来,立即想要跟过去看看林歌的情况,可留下来的陆锦扬哪能让他就这么走,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将他拉了回来,手上所用的力道几乎想把沈墨给捏碎!
    “你想用这种法子让我回心转意么?沈墨!”陆锦扬看着沈墨的眼神就像吃人一样,残酷又冷漠。
    “我没——”
    “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你能跟林歌比么!”陆锦扬没给沈墨机会解释,立即冷声打断了他的话:“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沈墨,你在我陆锦扬心里连林歌的一根头发都比不上!我陆锦扬爱的人从来就是林歌而不是你沈墨!”陆锦扬冷笑着将沈墨拉近,贴在他惨白的脸上残忍的笑着:“从我见林歌的第一次我就爱上他了,我跟他的第一次是在你毕业告别会上,第一次带他来这里是在你风光无限地站在舞台上的时候,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林歌,喜欢到甚至能容忍你这样的废物留在我身边,你想知道为什么么?”
    沈墨咬了咬牙,脸色惨白地闭上眼睛:“为什么。”
    “因为你是小歌的血库,没有你,小歌的病怎么治得好?”残忍至极的话从陆锦扬嘴里说出来,就像是治一个感冒的小病那么简单。
    沈墨猛地瞪大双眼看向面前残忍地背叛自己的男人,语气里满是不可置信:“你说什么!”
    “没见着小歌流了很多血么?你们这种血千万个人里面只有一个,你不给他怎么行?”陆锦扬冷笑着抓住沈墨的手就把他往门外拖,要让他去给林歌输血。
    “陆锦扬!你疯了!你以为你们背叛了我之后我还会去救他么!”沈墨拼命地挣扎着,可这些在铁了心不要他的男人眼里,不过是垂死的挣扎。
    陆锦扬似乎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大声地笑了出来,等到他再次冷下脸的时候,已经跟恶魔无异:“留了你这么多年你总该报答我一下,你这双手不是被人称为‘上帝之手’么?如果我把它打断了,你是不是就要去医院救治了?”
    沈墨倒吸了口凉气:“你疯了!陆锦扬你疯了!”
    “对!我是疯了!要不是你让小歌痛苦,我怎么会疯!”陆锦扬冷笑着一把扯过沈墨的衣领将他甩在地上,用脚踩住他的右手狠狠地磨着:“等你没了这双手,我看你还怎么伤害小歌!”
    钻心蚀骨的疼痛瞬间从手上传来,沈墨几乎能听到自己的骨头被陆锦扬踩断的声音,可是他不想求饶,因为陆锦扬跟林歌根本就不配!
    在‘咔咔’的骨头碎裂声中,沈墨痛的昏死了过去,在闭上眼睛的那一刹那,他想到了死亡




☆、003 回到五年前 (1105字)

温暖和煦的阳光从落地窗外照射进来,洋洋洒洒的落在床上那副修长的身体上,使其白皙光泽的皮肤上晕出了一层淡淡的粉色,有一种天生禁、欲的神圣感。
    羽睫轻轻地颤了颤,带着些许疲惫的水眸缓缓睁开,干净漂亮的不像话。
    暖洋洋的光线照在沈墨的眼睛上,让初醒的他有些不能适应,不由得伸出手挡住窗外的阳光,可就在那一刹那,沈墨愣住了!
    白皙修长的手指没有一丝损伤,也感觉不到什么痛楚,就像原先一样完好无缺。
    水眸中闪过一丝惊讶,沈墨急忙从床上起来将窗帘全部拉开,伸着自己的双手在明亮的阳光下反复地看着——
    没事,真的一点事情都没有!
    怎么会这样?他分明记得很清楚自己在昏过去之前陆锦扬还在用力地踩着他的双手,很痛,钻心的痛,可是陆锦扬依旧没有放过自己,他说过要毁了自己的双手,然后把自己的血献给林歌的!
    沈墨一时之间无法接受,急忙冲向门口,他需要有人来为他解释,在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嘭——’地一声,被沈墨撞到的花瓶从玻璃桌上滚落下来摔得粉碎,冰凉的清水洒在沈墨赤裸的脚踝上,让他瞬间愣在了原地!
    怎么会是玻璃桌?原先的沙发呢?那张陆锦扬陪自己去买的意大利手工制造的沙发呢?
    沈墨急忙抬头朝房间四周看去,一切都很熟悉但却又十分陌生,熟悉的是这的的确确是自己的房间,而陌生的是,为什么房间里的摆设全部都变了?陆锦扬给他买的书桌、地毯、床灯甚至是刚才自己睡过的那张大床,竟然全部都消失了!
    就在这时,窗外传来了汽车发动的声音,被突如其来的变化弄得有些慌乱的沈墨也顾不上地上的水渍,急忙跑到窗边朝外面看去——
    “张妈,我跟老爷过几个月就会回来,你要好好照顾小墨,而且他今晚上的毕业告别会我们去不了了,帮我跟小墨说一声,等到表演开始之前我会打电话给他。”
    “好的,夫人,您和老爷放心去旅游吧,我们一定会好好照顾少爷的。”
    旅游?
    毕业告别会?
    沈墨紧紧皱了皱眉头,这个家里除了他叫‘小墨’,还有另外一个么?他明明都已经二十四岁了,也早就毕业了五年,而且还是世界著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可为什么他们会说起什么毕业告别会?
    “对了,不要去打扰小墨,他晚上要表演,就让他现在多休息休息,等会锦扬会来接他的。”
    锦扬?
    陆锦扬?
    沈墨被搞糊涂了,父母正好在他毕业告别会那天出去旅游,而过来接他去学校的是陆锦扬——
    他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五年前自己大学毕业那一天!
    这么说来,他一觉醒来,自己回到了五年前的早上?




☆、004 五年后重见林歌 (2407字)

一觉睡醒回到了五年前自己大学毕业的那天,这对从来不信鬼神的沈墨来说无疑是个不小的打击,他问过家里的佣人,他们说的是2012年8月23号,而不是自己完成了演出直飞拉斯维加斯去找陆锦扬的2017年8月23号,时间上整整跨过了五年。
    也就是说,这五年就从来没有存在过,而他也不是德国爱乐乐团的小提琴首席,只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
    “少爷,您的咖啡。”年轻的女佣将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放在沈墨面前,刚想下去做事,却被沈墨叫住。
    浓郁的咖啡香味扑进沈墨的鼻腔,让沈墨不悦地皱了皱眉:“我早上不喝咖啡。”他有胃病,五年里不知道看过多少次医生,所以他早上一般都不会空腹喝咖啡。
    女佣惊讶地看向沈墨,怔怔地说道:“可是少爷,您吩咐过,早上一定会先喝咖啡再吃东西的。”
    沈墨怔松了片刻,才明白过来自己早已不是五年前动不动就胃痛的沈墨,现在的他是19岁的大学生,身体健康、精力旺盛,根本不会有什么胃病。
    “那少爷,您还要么?不要的话我就端下去。”女佣说着就要上来端走咖啡。
    “就这样放着吧。”沈墨面无表情地朝女佣摆了摆手,拿起刀叉开始吃早餐。
    女佣奇怪地撇了撇嘴,拿着空盘子下去。
    “喂,少爷对你发脾气了?”女佣一出客厅,在拐角处等着的一大帮人就急忙把她拉到一边,小声的询问道。
    女佣点了点头:“少爷好奇怪,以前他都会笑着接过咖啡跟我说谢谢的,可是今天少爷却说他早上不喝咖啡,还用一种很吓人的眼神看着我。”
    “我也觉得,少爷一大早就问我今天是几几年几月几号,你们说奇不奇怪?少爷一向都很有生活规律,以前我记不起日子的时候还会问他呢!”
    “可能是少爷昨天晚上很晚睡,所以早上醒过来精神不太好呢?你们都别瞎想了,要是被张妈听见了,非把你们赶出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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