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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盆冷水从头淋下,没有了先前的欢喜。在失望中我将注意力放在了那根脊骨上面,希望自己不至于空手而去。
我顺着脊骨一路寻去,一直走到脊骨尾端方才停住。但觉眼前一亮,那末尾处的一段脊骨形状奇特,最后一截骨节向上翘起,形如尖刀,此后的骨节随之弯曲,越往下骨节越直,天生的一把战刀。我大喜过望,蹲下身来仔细观瞧,但见每片骨节背厚刃薄,伸手指一摸,骨刃居然还很锋利,而那翘起的刀尖更是锋利异常。我心头大乐,手按着刀把处的骨节向下扯动,那知这段尾骨和前面的脊骨一样,怎样都扯之不动,卸之不下。
我蹲在地上,看着骨刀发愣,想来想去也拿不出主意来。我叫过远处的琼斯,道:“现在有了骨刀,却怎么也卸不下来,咱们一起想办法,不然真个就空手而去了。”琼斯看了骨刀一眼,也甚觉满意,只是对如何卸下骨刀也拿不定主意。我在地上来回走动,满脑子都是卸刀的方法,却没有一个管用。正当我焦躁不安之际,一旁的琼斯道:“大哥,干脆用火来烧,我就不信烧它不断。”我闻声大喜,连声道:“好主意,好主意。兄弟你真行,做大哥的反而没有想到,好,咱们立刻动手卸刀。”当下架起骨刀,在骨刀下边支起了火,待到天色将黑,终于将骨刀末段的骨节烧断。我拿起骨刀细细把玩,想到其中的种种妙处,心中喜不自胜。趁着天色还未黑尽,又用相同方法卸下了另一把骨刀,琼斯拿刀在手,更是眉开眼笑。一时间,山洞口前笑声阵阵,久久不绝。
第二天,我将骨刀一截一截地扯开,这才发现骨节之间有数根坚韧之极的骨筋连着,难怪不能轻易将其卸下。但见每截骨节都有两处或凸或凹的骨包和骨槽,前面一节骨槽刚好和后面一截骨包相吻合,上面更有数个供骨筋穿过的骨孔,骨节相接,紧密相连。这一发现更是增添了骨刀在我心中的分量,只因有了这层骨筋的牵引,这把骨刀便不那么简单了,只要我对这些骨筋适当作些调整和完善,那么这把骨刀在我手中随时可以变成一条软鞭。我忍住心中的狂喜,反身从兽头的下颚骨上取下十数颗锋利的兽齿,用兽齿的锋尖细细打磨骨刀的刀把。经过数日的努力,终将用作刀把的那节脊骨掏空,接着将多余的骨筋缠绕在准备好的一颗兽齿上,再把这颗兽齿的一头固定在刀把里的末端;然后又将一根圆柱形骨枝从刀把外边插入其中,让骨筋从不同方向绕过骨枝后才和兽齿相连。最后,我利用骨筋绝佳的韧性制成一跟机簧,将兽齿活动的一端和骨枝底部连在一起,如此这般,我便可以在刀把外边操控骨枝来控制骨筋的伸缩,骨刀便在骨筋的带动下变得软硬自如。
这一日,我提着刚完成的骨刀在洞口前随手挥动,只觉得手中骨刀轻重得当,长短适中,拿在手里很是舒服。我手持骨刀,心中甚为得意。为了尽快掌握骨刀和骨鞭之间的变化,我手持骨刀反复演习,一柄骨刀时而刀光霍霍,时而鞭影重重;时而横砍竖劈,时而鞭化狂风。但觉骨刀在手中千变万化,威力越练越强,直看得一旁的琼斯大呼过瘾。为了能让琼斯尽快地掌握使用骨刀的技巧,我便和琼斯日夜不停地对打训练。在对练中,我传了一些比较实用的刀法给琼斯,好让他手中的骨刀因此更具威力。日复一日的训练令琼斯的刀法提高甚快,一招一式有板有眼,攻守之间也颇具法度,俨然一位武林高手,和往昔相比真是不可同日而语。而我更是在这段日子里新创出了一套新奇的刀法来,每斗一次便熟练一分,每熟练一分威力便增涨一倍。打到最后,琼斯无论如何都不敢和我对练,看见我抽刀就往后躲,无复先前之勇。琼斯气得双脚直跳,大声叫道:“不公平,我的骨刀为什么不能伸缩,大哥这不是欺负人么?”我呵呵一笑,道:“谁叫你的那头兽骨里没有骨筋?这又如何怪得了我?”琼斯愤愤不平,挥刀砍向身边的大树,一根碗口粗细的树枝应声而折。我大声笑道:“哈哈,兄弟你真个厉害,大哥我好生佩服……”等到我和琼斯都已将手中的骨刀耍得异常纯熟,便在一个雨过天晴的下午离开了山洞,穿林而去。
※※※
又过了数日,我和琼斯步出了丛林,一脚踏上了一条两人多宽的山道。两边的山坡十分陡峭,要想爬将上去绕道而行很不容易。山道两边树木丛生,抬头看去,依稀可见后面的山坡。我和琼斯踏上山道之后,满心欢喜地大步前行,将数月以来在山林中爬高窜低的狼狈情形彻底的抛在了身后,一路有说有笑地沿着山道疾步行走。谁知刚走了有一顿饭的工夫,便瞧见前面的山道上横卧了数具尸体,我和琼斯都吓了一跳,不约而同地闪到山道两边,拔刀在手横在胸前,谨慎地查看四周的动静。过了一阵,我觉得没有危险隐藏在山道四周,便向守在山道另一边的琼斯招了招手,缓缓地向尸体靠了过去。
山道中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尸身上的衣服被袭击者扒了个精光。但见赤裸的尸体上布满了伤口,乌黑的血液凝固在尸体身下的泥土里,个个残肢断腿,面目全非,惨不忍睹。我和琼斯看了半天,也没能查出这些受害者的身份,只是从尸体上伤口的形状看出,这些人全都是被刀斧一类的兵器所伤,而喜欢用斧头作为兵器的就要数日耳曼人了。
我皱了皱眉,道:“这些人个个身强力壮,手臂上的肌肉非常结实,很明显都是军人。虽然我们还看不出他们的身份,但从这些只有刀斧才能造成的伤口来看,他们多半是罗马军团里的士兵。”琼斯点了点头,道:“是的,只有日耳曼人喜欢使用战斧。罗马人都习惯使用长枪和短剑,很少有人使用战斧。这样看来,奥古斯塔有危险了。”我心中暗自焦急,生怕提比略就此阵亡,自己便失去了这座靠山。没有了提比略的支持,我很清楚在那些罗马贵族的眼里,自己根本就是一个没有脱籍的奴隶而已。这便是我和提比略之间的秘密,他需要我这个外人来监视对他心怀不满的罗马贵族,而我则需要他的权力来保证自己步步高升,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
“看来我们得走快些了,要赶在日耳曼人攻破奥古斯塔之前到达那里。”我森然道:“要是那帮日耳曼人杀了提比略,从此以后你我俩个便要去做强盗土匪了。”
当下我和琼斯在山道上大步疾走,沿途遇见的尸体也越来越多,一路看将过去,几乎全是罗马士兵,甚少有几个日耳曼人的尸首混在里面。我只觉心头异常沉重,奥古斯塔是否已经失守的念头在脑子里不时地闪现,脚底下的步子不由自主地紧了一紧,奔走的速度已是越来越快。
奔行了有一注香的工夫,我远远望见前面有处拐角,正当我刚要转过拐角的时候,忽觉前面隐隐有脚步声传了过来。我吃了一惊,忙停住脚步,一把抓住正欲冲前奔行的琼斯,低声道:“别动,前面有动静,可能有军队通过这里,先躲他一躲再说。”我看看两人宽的山道根本就藏不住人,便拉着琼斯纵身爬上了一棵大树,再提气一跃,跳上了大树后面的陡坡,寻找可以藏身的地方。便在此时,我突觉眼前黑影一闪,一股劲风当面扑到。我急忙侧身避开,那知身后的琼斯正大步走上前来,迎面对上了疾闪而至的黑影。我暗叫一声:“不好。”百忙中来不及举刀将黑影打落,赶紧一脚将琼斯踢下了陡坡。那道黑影擦着琼斯的面门一闪而过,“噗”地一声插在了一根树枝上,我定睛一看,却是一只冷箭。
便是这么一折腾的工夫,已经转过弯角的队伍立即发现了我们,登时鼓噪起来。
我远远望去,那日耳曼人特有的装束已经断绝了我欲避开强敌的念头。这时又一只冷箭带着劲风射到,我挥刀打落,知道自己不能在山坡上立脚,只得纵身跳下坡来。
琼斯一见到我,开口叫道:“大哥,你这一脚可把我给踢着了,屁股现在还在疼呢。”我知道琼斯自己也看见了那只冷箭,所以没有埋怨我踢他下来。我心中对山坡上的那个射冷箭的家伙很有惧心,生怕一有闪失便遭了他的暗算。当下对琼斯说道:“前面是日耳曼人的部队,我们要想避开冷箭的袭击就得冲上去和日耳曼人纠缠在一起,好让那个箭手无法对我们瞄准。虽然他们的人数众多,但在这狭窄的山道上根本就施展不开,所以我们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