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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俺是单身,有网友和我开玩笑说我应该去做和尚。我当然是与佛无缘的人,因为顿顿必须吃肉,而且是酒鬼一个,还特别喜欢屠杀蟑螂一类的小动物。现在这个梦里,连色戒都已经开了,更是与佛背道而驰。不过,这佛家要断绝的“眼耳鼻舌身意”几种感官,我还没有把最后一种应用到技能之书上吧?
顾不上品尝娃娃鱼,全送给利刃魔吧,反正没加调料,滋味有限。既然知道梦里有这东西,以后有的是机会饱口福!双手按在技能之书上,集中精神,缓缓灌注灵魂力量,在意念中与这本书融为一体。
果然,大约一小时后,脑中闪过一丝明悟。打开快速技能栏,果然见到在探测术边,多了个传送术技能选择,只是有数量限制,只能使用一次。再看那本技能之书,似乎缩小了些。原来学技能要用这种方法!就不知道这本书全被我融合进体内后,是不是能无限使用传送术呢?
“灵魂力量果然了不起,看来你已经学会了。”艾尼弗斯察言观色,已经猜到大概。“这就是艾尼弗斯卷轴,你快去救迪卡吧!”说着递过一张树皮不像树皮,兽皮不像兽皮的卷轴。
这么顺利卷轴就到手了?树妖改变主意了吗?我愕然望着艾尼弗斯,当然还是一把抓过了卷轴。
“先不忙救凯恩大人,我等洪水退去再走。”想了想,我摇了摇头,始终不放心那利刃魔。
“我知道你的心思。可是为什么?迪卡和你不是同类吗?而我,只不过是个半树半人的怪物。”艾尼弗斯的神情很古怪,但我实在看不出什么来。
“这么说可能对不起凯恩大人,但是在我看来,你和他本来就没有什么分别。”不错,我不是动物保护者,绝对不会认为凡是活的东西都有生存的权利;但是,我还是觉得,有智慧的生物,如果没有威胁到我的生存,就应该活下来。
“那你可以开通传送门,让我们一起去到城镇里啊。这样我也很安全。”树妖眼睛里闪着异样的光芒,睿智中带着狡黠,它到底在算计着什么呢?
“不行,这样的话,利刃魔就死定了!既然我要救,那得你们两个都救下来。你和凯恩没什么分别,利刃魔和你也没什么分别!”我斩钉截铁地说。
决定了之后,我转过身,继续与技能之书融合,不再研究树妖的心思了。只希望洪水退下的这段时间里,凯恩没有发生什么意外的事吧!
“你确实是个古怪的人类,伊格尔。你说得对,利刃魔,还有其他的怪物,其实都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和我们没什么分别。只不过,以前没有魔王的邪恶力量影响,它们也没有破坏和毁灭的欲望,所做的一切,只不过为了自保和生存。其实,它们仅仅是一种野兽而已。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在野外遇见饥饿的肉食野兽,不幸丧命被吃。这本来就不是野兽的错,而是自然规律。同样,恶魔吃人,也是为了活下去。”在我又一次取得融合进展后,艾尼弗斯长叹一声,说出了上面的话。
“野兽?肉食野兽闻到血腥味后,很多都会狂性大发,肆意杀戮。发情的猛兽,更是暴躁无比。这个,和生存可没有关系。我只会救有思想的生物。”这些话我可不认同。草原鬣狗最喜欢杀戮,经常将牧人养的羊群大量咬死,而只吃掉其中一小部分,这难道是野兽的生存之道?
“人类和恶魔有了智慧,已经能控制这种野性,但是往往为了利益,做出连野兽都不如的事来,你又怎么解释呢?”艾尼弗斯见我不同意它的话,似乎很不高兴。
“也有更多的人类,行为比野兽高尚得多。有了智慧,如果教导得法,谁都能做好事。恶魔吃人,是因为前辈们教的。而它们无法无天的行为,则是因为没有人类的法律来约束。有了智慧,总会往好的方向发展。”我躺了下来,闭目休息,表示不愿意继续抬杠了。
“别偷懒,和你聊天很有意思,刚才算你说对了,我们再聊别的事。我发现你就算有更强的力量,也没有危险性,我也许可以提高你的实力。”树妖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而且伸手不断推着我的身子,一点礼貌都没有,像个小孩子。
提高实力?我噌地坐了起来。这可是梦寐以求的东西啊。
“暗黑破坏神已经脱困,它一定会解救它的两个哥哥。我见过你的闪电技能,威力足可以和三魔神的大哥墨菲斯托相比。可是你想过没有,墨菲斯托的法力简直用不完,而你身为人类,精力总有个限度,正面对抗三魔神你能赢吗?”吸引了我的注意,艾尼弗斯又兴奋起来,打开了话匣子。
“墨菲斯托?”我耸了耸肩,在游戏里,老墨因为还没恢复力量,反而是三魔神里最容易对付的。这个问题我不用担心。
“所以很久以前,你们人类的英雄钻研出了专门对付墨菲斯托的技能,好像叫‘静态力场’。你知道吗?”
静态力场?那威力确实很大,尤其这个梦幻游戏,怪物的生命多得没有谱,几下去掉暗金领主45%的生命,可以省去不少法力。当然,如果怪物是闪电系无效的话,“静态力场”也没有用。
“我知道‘静态力场’,那可不是对付墨菲斯托的。威力是很大,但缺点很明显,攻击范围有限,而且不能杀死敌人。”我随口答道。
“那你知道的‘静态力场’一定不是我说的。这个技能,有两个效果,第一是能让闪电完全打不到你的身上,不管什么闪电魔法,到你的附近就会转弯;第二,就是能借助力场,完全隐藏自己的气息,就算三魔神精通灵魂力量,也感觉不到你的存在!我想,这对你有帮助吧?”艾尼弗斯笑了笑,闭上了嘴。因为他知道以我的聪明,话说到这个地步就够了。
让闪电转弯?我想起血鸟临死前的恐怖闪电,十几秒钟内杀死上万饥饿死者,而所有闪电都在我和罗斯面前自动转弯。刚开始,我以为是用“心灵传动”控制闪电,自己受启发也研究出新的“微波闪电”来。可是,后来发现无论怎么努力,都只能操纵一次微波闪电,同时控制那么多闪电转弯是不可能的事,血鸟怎么能操纵上千道电光的?我还一度迷惑非常。现在看来,应该是血鸟在我和罗斯身上用了这另类的“静态力场”。
我也研究过“静态力场”的科学原理,那就是极短时间内在身体周围布上一层急速的电子流,与怪物身上所带的正电荷发生碰撞,产生放电来杀伤敌人。之所以杀不死怪物,是因为怪物身上的正电荷一般有限,消耗完了后就不再发生放电现象了。电流本身就是电子的流动,身边有急速流动的电子,当然可以有屏蔽作用,让闪电从身边转弯;而所谓气息其实就是一种电磁波,电子流产生的力场应该能对电磁波产生改变,使频率变成无法感应,所以能隐匿气息。
这么说,我只需要改进“静态力场”,减小威力,大幅度延长持续时间,就可以达到艾尼弗斯所说的效果!这可是一个喜讯啊,闪电魔法的威力霸道,别说我抗性是负数,就算抗满了,也只有75%,在墨菲斯托面前危险还是很大。
而且,从血鸟的技能看,这个“静态力场”似乎还可以用到别人身上,这意味着能保护更多的人不受伤害!第二大关里的甲虫,本来是非常头疼的怪物,现在应该没什么威胁。
这段时间有事做了。
……
一个月的时间,说快也过得很快。这一天,艾尼弗斯忽然一顿,搁浅了。
举目四望,看到的已经不再全是水。四周的小丘陵,像一个个小岛一样,星罗棋布。我瞬间移动到干地上,反而因在摇晃的浮木上呆惯了,一时适应不了,走路都差点摔跤。
水面上躺了一个月的艾尼弗斯站起,脚一接触泥土,树冠上的叶子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了出来,转眼间,又变成了一棵生机勃勃的大树。
“还想回到黑暗森林吗?艾尼弗斯。”我被眼前的奇迹迷住了,半天才问道。
“不,这场洪水太大了,黑暗森林已经完全冲毁,我不想回到那块伤心地。利刃魔也愿意留下来,我想和它一起,把所有树上的种子都播下,几十年后,这里又是一片森林。这里有很多洼地,积水形成的湖泊,有吃不完的鱼,我想两只利刃魔也不用担心生存问题。”恢复青春的艾尼弗斯,踌躇满志地说。
我把漂流过程中所有见到的大树都用绳子连在艾尼弗斯身上,现在那堆树已经不是船,简直是个浮岛。不少树上都有没有掉落的种子。
“两只?”我回过头去,却见那利刃魔趴在地上,似乎很痛苦的样子。背上肿起一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