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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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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经过了这一夜的离破惊险,就再也忍耐不住了。先是晕倒,后来又嘤嘤地哭泣。事后她曾责备我说,那晚一路上我的态度未免太冷淡无情。可是她哪里知道我当时内心的斗争和强自抑制的痛苦呢。正象我们在院中手握手的时节,我对她的同情和爱已经流露出来。我虽然饱经世故,若是没有经过象这一晚的遭遇,我也难以认识到她那温柔和勇敢的天性。在当时,有两桩事使我难以开口:一是因为她正在遭受困难,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倘若冒昧向她求爱,未免是乘人之危;再说更使我为难的就是,如果福尔摩斯真能破案,她得到宝物,就要变成巨富,我这个半俸的医师乘着这个和她亲近的方便机会而向她求爱,这还能够算是正大光明的事吗?她会不会把我看成了一个粗鄙的淘金者?我不能叫她心里产生这种不良的印象,这批阿格拉宝物实在是我们二人中间的障碍物啊。    
      差不多深夜两点钟我们才到达西色尔·弗里斯特夫人的家中。仆役们早已入睡,可是弗里斯特夫人对摩斯坦小姐接到怪信这件事非常关心,所以她还坐在灯下等候着摩斯坦小姐,是她亲自给我们开的门。她是一位中年妇人,举止大方。她用胳臂亲切地搂着摩斯坦小姐的腰,还象慈母般地温言慰问着,真给我心中无限的快慰。可见摩斯坦小姐在这里的身分显然不是一个被雇用的人,而是一位受尊重的朋友。经介绍后,弗里斯特夫人诚恳地请我进去稍坐,并要求我告诉她今晚的破遇,我只好向她解释,我还有重要的使命,并且答应她今后一定要把案情的进展随时前来报告。当我告辞登车以后,我存心回过头去看了一眼,我仿佛看见她们两个手拉手的端庄的身影立在台阶上,还隐约看见半开着的房门、从有色玻璃透出来的灯光、挂着的风雨表和光亮的楼梯扶手。在这种烦闷的时候,看见这么一个宁静的英国家庭的景象,心神也就畅快得多了。对于今晚所遭遇的事,我愈想愈觉得前途离破黑暗。当马车行驶在被煤气路灯照着的寂静的马路上的时候,我重新回忆起这一连串的情节。已经搞清楚了的基本问题是:摩斯坦上尉的死,寄来的珠宝,报上的广告和摩斯坦小姐所接的信。所有这些事件,我们都已大体明确了。但是这些事件竟将我们引向更深、更凄惨的、奥秘的境界里去:印度的宝物,摩斯坦上尉行李中的怪图,舒尔托少校临死时的怪状,宝物的发现和紧跟着就发生了的宝物发现者的被害,被害时的各种怪象,那些脚印,破异的凶器,在一张纸上所发现和摩斯坦上尉的图样上相同的字。这可真是一串错综复杂的情节,除非有和福尔摩斯一样的天赋破才,平常的人简直是束手无策,无法来找线索的。    
      品琴里位于莱姆贝斯区尽头,是一列窄小破旧的两层楼房。我叫三号门叫了很久才有人应声。最后,在百叶窗后出现了烛光,从楼窗露出来一个人头。    
      那个露出来的头喊道:“滚开,醉鬼!你要是再嚷,我就放出四十三只狗来咬你。”    
      我道:“你就放一只狗出来吧,我就是为这个来的。”    
      那声音又嚷道:“快滚!我这袋子里有一把锤子,你不躲开我就扔下去了!”    
      我又叫道:“我不要锤子,我只要一只狗。”    
      谢尔曼喊道,“少废话!站远点儿。我数完一、二、三就往下扔锤子。”    
      我这才说:“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这句话真有不可思议的魔力,楼窗立即关上了,没过一分钟门也开了。谢尔曼先生是个瘦高个老头儿,脖子上青筋暴露,驼背,还戴着蓝光眼镜。    
      他说:“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来到这里永远是受欢迎的。请里边坐,先生。小心那只獾,它咬人呢。〃他又向着一只从笼子缝钻出头来有两只红眼睛的鼬鼠喊道:“淘气!淘气!你不要抓这位先生呀。〃又道,“先生不要害怕,这不过是只蛇晰蜴,它没有毒牙,我是把它放在屋里吃甲虫的。您不要怪我方才对您失礼,实在因为常常有顽童跑到这儿来捣乱,把我吵起来。可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要什么呢?”    
      “他要你的一只狗。”    
      “啊!一定是透比。”    
      “不错,就是透比。”    
      “透比就住在左边第七个栏里。〃谢尔曼拿着蜡烛慢慢地在前面引路,走过他收集来的那些破禽怪兽。我在朦胧闪烁的光线下,隐约看到每个角落里都有闪闪的眼睛在偷偷地望着我们。就连我们头上的架子上面也排列了很多野鸟,我们的声音搅醒了它们的睡梦,它们懒懒地把重心从一只爪换到另一只爪上去。    
      透比是一只外形丑陋的长毛垂耳的狗——是混血种。黄白两色的毛,走起路来摇摇摆摆。我从谢尔曼手中拿了一块糖喂过它以后,我们中间就树立了友谊,它这才随我上车。我回到樱沼别墅的时候,皇宫的时钟方才打过三点。我发现那个作过拳击手的麦克默多已被当做同谋,已经和舒尔托先生同被逮捕到警署去了。两个警察把守着大门,我提出侦探的名字后,他们就让我带着狗进去了。    
      福尔摩斯正站在台阶上,两手叉在衣袋里,口里衔着烟斗。    
      他道:“啊,你带它来了!好狗,好狗!埃瑟尔尼·琼斯已经走了。自从你走后,我们大吵了一阵。他不但把我们的朋友塞笛厄斯逮捕了,并且连守门的人、女管家和印度仆人全捉去了。除在楼上留了警长一人以外,这院子已是属于咱们的了。请把狗留在这儿,咱们上楼去。”    
      我们把狗拴在门内的桌子腿上,就又重新上楼去了。房间里的一切仍保持着以前的样子,只是在死者身上蒙了一块床单。一个疲倦的警长斜靠在屋角里。    
      我的伙伴道:“警长,请把你的牛眼灯借给我用一用。把①这块纸板替我系在脖子上,好让它挂在胸前。谢谢你!现在我还要脱下靴子和袜子。华生,请你把靴袜带下楼去,我现在要试一试攀登的本事。请你把这条手巾略蘸些木馏油,好了,蘸一点就成。请再同我到屋顶室来一趟。”    
      我们从洞口爬了上去。福尔摩斯重新用灯照着灰尘上的脚印,说道:“请你特别注意这些脚印,你看出这里有什么特殊的情况没有?”    
      我道:“这是一个孩子或者一个矮小妇人的脚印。”    
      “除了脚的大小以外,没有别的了吗?”    
      “好象和一般的都相同。”    
      “绝不相同。看这儿!这是灰尘里的一只右脚印,现在我在他旁边印上一个我的光着脚的右脚印,你看看主要的区别在哪里?”    
      ①牛眼灯是前面装有圆形凸玻璃罩的警察使用的灯。——译者注    
      “你的脚趾都并拢在一起,这个小脚印的五个指头是分开的。”    
      “很对,说得正对,记住这一点。现在请你到那个吊窗前嗅一嗅窗上的木框。我站在这边,因为我拿着这条手巾呢。”    
      我依着去嗅,觉得有一股冲鼻的木馏油气味。    
      “这是他临走时用脚踩过的地方,如果你能辨得出来,透比辨别这气味就更不成问题了。现在请你下楼,放开透比,等我下来。”    
      我下楼回到院里的时候,福尔摩斯已经到了屋顶。他胸前挂着灯,好象一个大萤火虫在    
      屋顶上慢慢地爬行。到烟囱后面就不见了,后来又忽隐忽现地绕到后面去了。我就也转到后面去,发现他正坐在房檐的一角上。    
      他喊道:“那儿是你么,华生?”    
      “是我。”    
      “这就是那个人上下的地方,下面那个黑东西是什么?”    
      “一只水桶。”    
      “有盖吗?”    
      “有。”    
      “附近有梯子吗?”    
      “没有。”〃好混帐的东西!从这儿下来是最危险的了。可是他既然能够从这儿爬上来,我就能从这儿跳下去。这个水管好象很坚固,随他去吧,我下来了!”    
      一阵窸窸窣窣的脚的声音,那灯光顺着墙边稳稳当当地降了下来,然后他轻轻一跳就落在桶上了,随后又跳到了地上。    
      他一边穿着靴袜一边说道:〃追寻这个人的足迹还算容易。一路上的瓦全都被他踩松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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