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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刀带枪我大概打死打伤了许多个人,我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做到的,然后被抓住。我已经浴血,身上不光是别人的血,还有自己的血。
其中一个小头头被我砍伤了手,他们叫他“尖哥”,尖嘴猴腮,满身纹身,愤愤的拿纱布缠手,也许是十指连心太过痛楚,他面部表情纠结而狰狞,眼底是残忍的颜色,三四个人把我狠狠按在地上,有人一脚凶恶踩在我受伤的背部,痛楚也叫我冷汗涔涔。
缠好纱布之后尖哥朝地上啐了一口骂:“妈的小贱人,敢来云霁会闹事,他妈的给我轮了她,轮不死再送到泰国去卖!”说着拿起我的刀噗一声扎进我肩膀,刺了个透,但他还嫌不痛快,又边骂边反复的扎了好几刀。
我几乎晕厥,被人七手八脚抬到木案上,此刻便是为人鱼肉,任人宰割摧残,我只求死个痛快。
被人按住四肢手脚,衣帛被撕裂的声音突兀刺耳,雪白细腻的肌肤接触冰冷的空气如同掉进没有边际的冰窟继而又是一刀凶悍刺穿我的肩膀,直直定在身下案板,我以为这一秒我就要死了,也希望立即就死,最好在即将发生的事情来临之前一口咽了气。
但是没有,继而是残暴的强囗,摧残、痛苦、被践踏的自尊、生不如死的折磨这个时侯死才是最享受的
尖哥第一个结束后□不已:“妈的,感觉不错,他妈是个雏,你们一个一个来,是爷们的就给我活活干死她!”
死命的挣扎一无用处,四肢都被人用力按住,在众目睽睽的羞辱下才越发清楚这个世界是多么丧心病狂。
人之初性本恶,不是吗?羞辱和占有让魔鬼们得到无尽的快感和享受,这才是人类的秉性啊
第三个贪婪的家伙居然还想来亲我的嘴,我一口咬住他耳朵不放,血肉模糊地声音令我兴奋,他“啊”“啊”大叫不止的退出,只顾得耳朵,其他人死命按下我的头,掰我的嘴却掰不开,眼看一只鲜血淋漓的耳朵从那人头上被我咬下来,含在嘴里狠狠咀嚼起来,在口中被咬的耳骨咯吱作响
所有人都惊呆住,难以置信甚至恐惧的瞪着眼前的血腥女人,像一只吃人肉的魔鬼,满脸是血的狂笑着。
那人捂着不断流出鲜血的失去一整只耳朵的侧脸惊恐的叫唤:“啊啊!我的耳朵,我的耳朵!她疯了,她是疯子!”
命就是这样,不可能每一次被强囗都有人及时救你,那个叫童话故事。
但也不是每一次被□都没有人来救,总有些时候是有人能救走你的。
透过人缝我看到又有人进来了,几双黑亮的皮鞋协调走进,有人闻声转身,当口恭敬叫道:“老板!老板您回来了!”
他口中的老板就是云霁会的大老板,叱咤风云的大人物,我知道他,他叫宋子浩。传奇的人物
四岁做孤儿,被孤儿院收养。
七岁从孤儿院跑出,被偷盗贩子抓去做偷盗。
十一岁人称剪刀手,偷盗神童。
十二岁端了控制他的偷盗贩子团伙,得回自由身。
十三岁混帮派,砍死地峡帮龙头老大,得黑道大哥赏识。
十五岁加入云霁会,从此云霁会天翻地覆,风起云涌,十年中宋子浩从小做到大,所向披靡,刀光剑影,几死几生,十年后坐上云霁会一把手当之无愧。
算一算那时,宋子浩该三十二岁,还是年轻的年纪,但已是老江湖。你不要不相信这世上会有这么神的人,可确实是有的。天下很大,什么厉害的人都有,就像在澳门有百战百胜的赌王,让人难以置信。
尖哥一股恶心的从我身上收回视线,转身恭敬道:“老板。”
霎时一群人毕恭毕敬的闪开一条人缝,宋子浩的脸就这样展现在我眼前,在我看到他时他也看到我。
戴墨镜的宋子浩很高酷,更沉稳,黑色墨镜是一层给人压迫感和神秘感的屏障,其中反射出我狼狈的模样,片刻后,他转头问尖哥:“怎么回事?”
尖哥在宋子浩面前一点厉色都不敢突兀,方才张牙舞爪的姿态全收敛起来,不轻不重的说:“老板,这个女人来场子杀人,几个弟兄被她弄死,二十几个弟兄受了伤。”
宋子浩再看向被血染红了赤身裸体的还在吃着人耳朵的我,墨镜之下又是沉寂片刻,这片刻的沉寂令我生出一种预感,这种预感就是渊源
地狱里的修罗会拯救你吗?
尽管对生没什么渴望,我依稀中仍希望能摆脱这种不堪入目的困境,怎么死都好,不要这样死
我眼中一定有不平静的哀求,本能的投以复杂的目光
“给我个痛快,杀了我吧我不想被活活糟蹋死”
恍惚中似乎要发生什么不寻常的事情,莫名的情绪隐隐约约荡漾开来
他嘴角终于再次微启:“刚刚都谁做了?”
“什么谁做了?”尖哥一时不明白,一直捂着裹着纱布的手没反应过来,想了想才明白:“老板,这女人太狠,我们要弄死她,或者卖到泰国当□。”
“我问你刚刚都谁做了?”宋子浩又问,声音依旧平静没有波澜,和刚刚的语气一模一样。
但就是这么淡淡的声音令人鬼使神差的怯懦,害怕,仿佛命悬一线,随时会死。
尖哥大手一笔画,晕晕乎乎指了指:“我们仨。这贱人是个疯子,居然吃了他的耳朵,咬下来的血淋淋的耳朵!”
“阉了。”宋子浩简简单单吐出两个字。
“什么?老板你说什么?”尖哥他们三个不可置信,惊惧问道:“老板,你弄错了吧?”
宋子浩动动头示意后面的人上来,后面一群人立刻两人架一个把他们三个拖出去,随即传来一阵悲惨之极并且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回荡在空气里,凄惨无比,那三个人就变成了太监。
“给我件风衣。”宋子浩对手下说。
手下中一人利落的脱下自己的外套递给他,宋子浩拿过外套向我走来
☆、(3)
黑皮鞋迈着沉稳的调子靠进,他的影子像慢镜头一样渐渐在我面前放大,我并不知道他的企图,为什么把□我的手下阉了,是不是要更残忍的折磨死我
鼻子间不仅嗅到血的味道,又多了一分不可抗拒的男人气息,是从宋子浩身上传出来的
就是这种强烈的气息,能让人望而却步、心惊胆战。
修长的手指扶住我的肩膀,那双手,灵活细腻连女人都比不上,我听说小偷中的高手手指都像玉一样嫩滑,原来一点都不假。
宋子浩做过小偷神童,他的手指看上去比玉还要滑,笔直但不白皙,是健康的黄色,我觉得很阳刚。可能大人物的男人都会给人很阳刚的印象。
这样的手拿刀拿枪一定很帅很漂亮。
他握住我肩头的刀柄:“我说一二三,你就起来。”
我点点头,没有原因的,莫名其妙的,我相信他。
一、二、三。
我坐起身的瞬间,他稳住刀柄配合我的力量将刀从木案子上拔出减少我的疼痛,但我仍然紧皱眉头,痛得钻心。有血渍蹭在他衣袖上,下一秒深黑色外套将我连刀一起裹住,在众人震惊中,他将羸弱的我抱起向门外走。
血液涓涓自肩胛往外淌,连风衣都染湿,像沾了水的毛巾,滴答滴答,滴在他衣服上还有地面上。我虚弱无力,浑身瘫软,眼前一片模糊,死亡感来了,我可能真要失血过多而死了。
快点死吧,死即是解脱,上了天堂就没有痛了。
永无止境的承受痛苦的过程,挣扎,溺水,窒息,虚脱仿佛暗夜没有星辰,乌云遮去光亮
可是天堂好远,多数的人最终终究是要走入地狱。
走入地狱也比人间炼狱要好吧闭上眼睛一切光亮消失不见,地狱之门似乎已经启开等我寻寻走入
可是他说:“有我在,你死不了。”
我感受到他胸膛起伏,还有心跳,冷静而有力
虽然我根本就不想活了,还是虚弱的“嗯”了一句,晕厥前最后的意识只剩下一个问题。
为什么?
如果生命中注定要遇上一个白马王子,这个白马王子未必是第一个出现的男人,也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