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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看了莫筝一眼,也慎重地点头:“我知道了,受教。”
你也不要跟着这个话题继续下去啊!
四个人安静地喝完茶,张乾阳就要起身告辞了。临走之前,韩泽熙看了秦风好几眼,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他:“这么多年,你当真一点都没有喜欢过我?”
“没有。”秦风接的如此迅速,丝毫没有顾虑到韩泽熙的心情,就连莫筝都觉得这么绝情未免太伤人心。
韩泽熙深吸了好几口气,方才缓过来,说:“你何必这么直接?看在我喜欢你这么多年的份上,不能骗一骗”
“不能。”秦风依旧接的很是迅速,甚至都没让韩泽熙把话说完。不过这次秦风像是终于看透了什么事情一样,告诉她:“你或许喜欢我,但是你没了他会死。”
韩泽熙看向张乾阳,正巧张乾阳也正看着她。恍惚间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小小的她还坐在家里成片的绿茵地里,比她高不了多少的张乾阳跌跌撞撞地朝她跑过来,然后她唤他一声“乾阳哥哥”,两个人就在偌大的草地上笑成了一团。
韩泽熙最后看了一眼秦风,认真地回答:“或许吧。”
作者有话要说: 莫筝:“为什么张乾阳知道韩泽熙青了一块呢?”
秦风:“”
莫筝点头:“韩泽熙真的这么疼?”
秦风:“”
“我没下那么狠的手,啊不,是腿!”莫筝纳闷。
“我觉得你今天话有点多。”
34
34、久违的番外君 。。。
1。一方的起床气
说实在的,莫筝真的很不愿意去叫秦风起来,因为那是个每天醒来的时候都在诅咒世界毁灭的大魔王。
无奈的是,这个家里除了秦风就只有莫筝两个人,闹钟这种东西是绝逼叫不动秦风的。有一段时间,秦风房间里的闹钟每星期一换,毕竟要是被谁狠狠摔在地上,是个闹钟都得坏。秦风又拒不愿意用手机设定闹钟,所以那一段时期是莫筝相当难熬的日子。每天早上都要听到老板房间里传来毁灭性的巨响,然后面色极度恐怖的老板才会走出卧室,一脸阴郁地去洗漱。
某一次莫筝不知从哪里淘来了一个老式闹钟,丑是丑了点,但是巨结实。秦风每日将它扫堂腿抻在地上的时候,上了年纪的闹钟依旧兢兢业业地铃声大作。在老板每日越来越黑的脸色里,莫筝识相地把那个有史以来第一个逃出升天的闹钟供奉在自己房间里了。
然后呢?
然后就是莫筝充当闹钟的日子了。
大部分时间都是秦风起得比较早,整理好自己以后,先去把莫筝叫起来再去准备早饭。凡事有例外,例外就是每个星期四的早上。为什么呢?因为每个星期四,秦风都必须去一趟吴言所在的咨询室,和那里的咨询师交流经验。这让秦风很不爽快,于是乎,连爬起来的时候都磨磨蹭蹭的。
莫筝第一次见到“黑色星期四”的时候还不知道秦风会有这么大的反应。那天早上秦风没有来叫她。莫筝睁着眼睛,想着秦风应该要起来了呀,怎么都没有声音的?莫不是今天睡过去了?尽职尽责的莫筝决定去叫醒他,于是穿上拖鞋就去敲秦风卧室的门。
理所当然地没有人应,莫筝心里奇怪,怯怯地推开门。房间里很暗,窗帘厚厚地拉着。莫筝把窗帘拉开,让阳光洒进来,这才看清裹在被子里圆睁着眼睛一动不动的秦风。
“我擦!”莫筝吓得差点跪下去,探手去摸秦风的脸:“你没事吧?是不是鬼压床动不了什么的?”昨天晚上刚看的电影今天就发生在秦风身上,莫筝觉得很新奇:“你动动眼珠子我看看?”
一言不发的秦风蓦地起身,把莫筝用被子一裹,一脸阴沉道:“动眼珠子不明显,我动动手怎么样?”说罢就开始挠莫筝的痒痒。莫筝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连忙求饶。最后实在笑不动了,秦风才掀开被子,露出莫筝憋得通红的脸。狠狠地拧了一把她的脸,才去了洗手间,嘴里还不停念叨着可怕的话。
从那以后莫筝就知道了,星期四的秦风就是低气压集合体。而且若是自己不去叫他,秦风就会瞪着眼直到最后一秒才不甘心地爬起来。
为了自己的早饭着想,莫筝勇敢地担起了这份工作。
某一天早上,莫筝整装待发神清气爽地走进秦风的卧室。拍一拍秦风埋在被子里的手,一脸贤妻良母地说:“今天天气多好啊,早点起来吧。大好时光不要浪费嘛!”
秦风卷着被子翻了个身,不上她的当:“浪费一点也没关系的。”
呦呵,学聪明了?莫筝连忙手脚并用地凑近,把他的头掰向自己,却见秦风眼神阴沉地瞪着她。
“你别以为摆出这副死样子我就害怕了。”莫筝咽咽口水,壮着胆子去拍他的头:“上星期你就是这样,这一次你别想吓倒我!”
莫筝有个老师,叫吴言。吴言是个什么老师呢?就是教导莫筝如何和别扭星人一起生活的老师。想着吴言的话,莫筝狠狠心,毅然决然地亲了上去,亲的是左脸颊。然后义正言辞地告诉秦风:“快点去洗脸刷牙,我就亲亲你的右脸颊。”
这一招很好用,真的。但是,这哪里是叫人起床,分明就是投怀送抱的节奏啊我去!
莫筝合上手里的书,关上灯准备睡觉。明天又是个星期四,得做好准备才行。
睡到一半,迷迷糊糊的莫筝突然惊醒:要是哪一天秦风觉得亲脸颊不行了要怎么办?!越想越害怕,越害怕就越睡不着,越是睡不着就越是在想这件事。
而另一个房间里,秦风数着“早安吻星期四”的次数,想着哪一天要把这个“早安吻星期四”变成“不用上班星期四”就好了。或许哪一天可以秦风邪恶且无声地在黑暗里笑了。
2。吐槽对方的生活习惯
新婚夫妇生活在一起,难免有些小矛盾。纵使秦风是个疼老婆的,莫筝也是个听话的,两个人还是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小纠纷。
譬如说吃早饭的时候。
秦风嫌弃地看了一眼莫筝手里沾满果酱的勺子,把刀子递给她:“下次抹果酱的时候记得用刀。”莫筝抬头看他一眼,决定不理他,自顾自地吃着面包片。最后把勺子上的果酱舔干净,直接去喝自己碗里的牛奶燕麦粥。
秦风看着她碗里搅来搅去的那柄小勺子,像是要在上面盯出一个洞来。
第二天早上秦风早早就把小刀放在莫筝的盘子里,莫筝先是用刀子抹了两下,大概是觉得不顺手,索性又改用勺子。然而那勺子还没伸出来,果酱瓶子就被秦风拿远了。莫筝愣了一下,然后便看着秦风从自己手里拿过两片吐司,细心地给自己往上面均匀地抹了一层厚厚的橘子酱。
“何必这么麻烦?”莫筝汗了一汗:“我自己来就行,不用麻烦你。”
“不行。”秦风严肃地板着脸:“在我们家,果酱要用刀子抹才行。”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莫筝有点不耐烦地用她干净的勺子去喝粥,总觉得少了点酸酸甜甜的味道。太淡了,莫筝想。
第三天的时候,不用秦风提醒,莫筝也自动自发地用了刀子。虽说速度慢了点,果酱也抹得很难看,但是秦风很满意。愿意学总是好的,秦风不相信自己的老婆连这点小事都学不成。
本来只是件再小不过的事情,莫筝习惯一下也就好了。谁想有一天,莫筝不领情了。
“砰!”刀子被人放回盘子,莫筝无视秦风疑惑的眼神,拿出了自己的勺子。“我不喜欢用刀子。”莫筝说着就趁秦风尚未来得及反应前舀了一大勺蛋黄酱扣在面包上,心说让你昨天不给我买电影盘?你都不理解我,我干什么理解你呢哼!
秦风也急了,把勺子从莫筝手里夺过来,有点生气的样子:“你干什么总是用勺子呢!看着多不好!”
莫筝也气了,理直气壮地顶回去:“因为可以少洗一个刀啊!”
“一个刀而已!”秦风又说:“多洗一个刀怎么了!”
“那我就是不乐意用刀子怎么了!”心里一气就什么话都往外说了:“我最讨厌你这样龟毛的人了!”
被叫做龟毛的秦风悻悻地松开手:“随你!”
由此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