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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心中,似乎已经把那台阶下的柔弱少女,当作了自己心中最恨,最嫉妒,最忌讳的那个人。
那个人,在血缘上是自己的幼弟,然而却是自己这一世最大的仇敌。
——他最恨的人,他最想置于死地的人。
若是自己可以用三十年的命去换那人的死,恐怕他也是愿意的。
自幼,他就极端忌讳他——他那张玉雪可爱的面孔,那种纤尘不染的气质,只要有公众聚会同节日游宴,都是众人目光的焦点,反而冷落了身为太子,皇位继承人的自己。
“二殿下真是生得俊美啊”
“是啊,那张脸,似乎有神灵眷顾,竟然比珠玉还要耀眼!”
“有了这么漂亮的皇子,为何皇上竟然不高兴呢”
这些私议,在浮华背后,深深刺痛着他的心。
长大以后,二殿下洛驿的光芒不但未曾被岁月掩埋,反而更加出类拔萃,不论是文采或是胸中谋略,皆是大放光彩。
而自己,继承了大羿皇室只重骑射不重文才的传统,从小便不爱看书,那些四书五经,更是弃如敝屣。
总是以为,只要在马上打天下,便就可以了。
谁知到了十几岁,却发现自己慢慢长成了一个有勇无谋的人,而博览群书的洛驿,却已是谦谦君子。
并且,他的武略和骑射丝毫不逊于自己。
父皇曾经几次教育自己,要多读书,治理天下,必须要懂得许多书上前人的教习、箴言佳句。
自己却总是不以为然,只知外出打猎,饮酒作乐。等到发现洛驿在臣民心目中已经超过自己的时候,已然太晚了。
洛羯的回忆2
在那一场瘟疫中,洛驿在金都亲自散药救人,博得了一个好名声。万民皆道二殿下是天上的神仙下凡,却把自己全然遗忘了。
他胸中的火,开始熊熊燃烧。
——他不过是一个嫔生的,出身如此低微,却竟然抢走自己的风头!
凭什么?
凭什么?
他究竟有甚么好?长得一副小白脸的样子,根本不像一个大丈夫!
有谋士悄悄告诉自己:父皇虽然现在并不宠爱洛驿,然而君心难测,说不定哪一日,洛驿就能获得父皇的喜欢,取而代之自己,另立太子,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他愣住了,喝道:长幼有序,这是天定的道理,规矩岂能不顾?
谋士毕竟老谋深算,眨眨眼:为了以防万一,最好还是将除去吧。
他思考了许久,还是摆了摆手道:“不必了吧,他再如何说,也是父皇的血缘,本殿下的幼弟,怕是不好。”
但是不久以后他就改变了主意。
因为他看见了那个少女,那个少女是新进京的一个小官吏的女儿,刚刚从大草原上来,却长得好似草原上的月亮。
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少女,黑发红衣,她一个笑容,就能醉了一座城池。
她的名字也很好听,叫做花珑。
他偷偷地念出这个名字,尾音微微卷起,很缠绵,好似一件易碎的珍宝。
他暗地帮助她,在各级官吏那里为她父亲打点,却不愿意告诉她,没过多久,她父亲就从一个小小的无品助吏升级为五品。
他却一直不敢同她说话,只是远远地看着她,看她一个笑容,自己心中就能晴朗一整天。
他是什么人?他是这大羿草原帝国的皇太子,他想要什么,稀世珍宝,全都唾手可得。然而却不知道为什么,在她面前,他害怕了,害怕她不理他,于是,只敢远远地看着。那般美丽的少女,也不时有无赖或者自命风流的贵族公子前去纠缠,却全部被他唤人驱赶走,甚至投进大牢。
洛羯的回忆3
终于有一天,他度过了自己的二十岁生日,他想终于可以去同她说话了,要告诉她,自己多么喜欢她,希望她能入宫,做自己的荣华殿的女主人。
然而他却看见这一次,她不再是一个人,也并不是拉着她的妹妹,而是而是身边是那个,他所忌讳的,自己的弟弟,二殿下,洛驿!
他们很亲密,手牵着手,人面桃花,真是绝美的一副景致。
他站在远远的,虽然是夏日,他却觉得冷到了骨头里。
从来没有一个夏天,能够让他觉得那么冷。
很快,他便听说了他们的故事——两年前,在草原上,相遇,相恋,他回金都,她千里迢迢追随,终于重逢,不离不弃。
慢慢地,金都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个传奇的故事。所有人都被感动,传诵二殿下是如何的忠贞,花珑小姐是如何的美貌和痴情。
他摔碎了寝宫里所有能够摔碎的器具,连母后都凤驾过来着急地询问怎么了,然而他却不发一声。
——洛驿,你抢走了别的都没有关系,然而只有两间东西不能碰——一是皇位,一是我喜欢的女人。
他终于秘密召见那个谋士,眼中暗潮涌动,淡淡丢下一句话:“下手吧。”
谋士微微一笑,领命而去。
——洛驿,消失吧。
然而洛驿的武功竟然比他想象的要高得多,自己派出了众多暗杀者,武林好手,却始终近不了他的身。
很快花珑的父亲成了尚书,在中秋宴会上,他见到了她,花珑——她更美丽了,尊敬地唤他太子殿下,他微微一笑:“阿珑,叫我洛羯便可以了。”
阿珑美丽的乌黑眼睛中闪过一丝奇异,然而还是柔声唤了:“洛羯。”
他听着她的话语,几乎要落泪。
他这才发现,他那么爱她,他只想娶她一个人,这是他第一次真正动情,与她相比,自己之前所有的拈花惹草,侍妾风流,全部都是飞灰,不值一提。
一定要他死
无论用什么方法,他都要得到她。
即使是得到她的人,得不到她的心,也没有关系。
慢慢地,她会明白自己的心,他如此相信着。
于是他一手策划了那场花珑父亲的贪污案——像他那样清正廉洁的人,怎会真的贪污那么多银子?然而,他身为皇太子,有甚么是不可以做的?果然,花珑眼见父亲受难,徘徊于生死边缘,终于对他提出的要求,动了心。
他看着她,柔声说:“嫁给我吧。”
她眼中有泪水,泪水就好像水晶一般,缓缓地坠落,她应了声:“好。”
然而,婚后,他慢慢发现,阿珑的心中,依然只有那个人——那个人一袭白衣,就好像一个魔咒,走不出她的心。
多少字,夜阑人静,他在枕畔,听见她在梦中,朱唇恍然逸出他的名字:阿驿
他心中剧痛,却不忍对她丝毫责怪。她是他心中的珍宝啊。
他招揽了更多的杀手和死士。他坚信,只要洛驿死了,阿珑就能真正属于自己。
然而,三年过去,他还是毫发无伤。
知道她怀孕的消息,自己喜不自胜,却没有想到,才刚满三天的孩儿,从此失去了母亲。
阿珑
阿珑
我可以原谅你一直爱着他,我可以接受你不能忘记他,可是,为何你还是要为他而死呢
你忍心丢下我无所谓,你连我们的孩子,也忍心丢下么?你好狠心!
洛驿!是你,是你夺走了我的一切
我一定要你死
“一定要你死”他站立在几案面前,不知什么时候窗户已被夜风吹开,他黑发掠动,眼中,闪动着恶魔一般的杀意。
而千千已然完全没有听见这些。小小的身躯蜷缩着,淡红的衣裳被鲜血染成一片片,好似是艳丽的桃花,衣裳裂开的缝隙,透出洁白细滑的皮肤,却带着深刻血痕,看起来残忍无比;苍白的面颊,清秀的五官显得十分惹人怜爱,嘴唇带着点乌青,也干裂了,透出细细的血丝;细长睫毛垂在眼睑上,微微地抖动着,好像受惊的小飞虫。
是她还是她?
这时的千千,就像那受难的天使,完全已失去意识,只是喃喃地重复着一个名字:
“云竣”
在幻与梦之间。
在生与死之间。
在过去和未来之间。
她下意识地念着那个名字。
苍白的细细手指,下意识地握向颈项上的那块小石头。
就好像,那是她唯一的保护。
“晕过去了,再打!打醒她!”洛羯怒吼。
黑衣人应了,再次展开已经有些酸痛的手臂,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