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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啊啊啊…”又是一名贼兵狂呼着,举着一柄木耙向我猛扑过来。心念急转之下,我右手挥动骑士剑,重重砍到那木耙上,只听“嚓”的声响,木耙应声而断,锋利的骑士剑顺势而下,斜斜的砍入那贼兵额头,连呻吟一声都不及,他便已经扑到在地,灰尘与血浆“腾”的溅起。我用手臂的护甲蹭了蹭脸上的血迹,重重的吸了两口气,心中默默念道:“…第5个…”。
由于早上接到侦察骑兵的报讯,杜得塞附近的一个人类村落有浓烟冒起,是盗贼抢掠放火的迹象,我们当即清点人马,赶去援救。
这个村庄位于一个小山谷中,等我们赶到时,大半的茅舍已经燃为灰烬,烟雾弥漫之中,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一些村民的尸体,到处传出一些孩童的啼哭声,妇女的哭喊声和强盗们的呼喝声。
“怎么办,表哥,我们现在就杀进去吧。”一同驰马前来的波比眼见村民们的惨状,早已是咬牙切齿。
一旁的皮雷看了看我,道:“我们骑马赶来的只有50来人,要不要等托普和银铃他们来了再一齐动手。”
兰方特一勒马缰,道:“等到银铃他们赶来,不知道又有几个无辜的村民要冤死在盗贼手上了。”
“是啊,救人要紧。”我对兰方特点点头:“咱们兵分两路,波比和我带领一队,从村子东口进去;兰方特,你和皮雷带一队从西口杀进去。大家下马,循着浓烟进去,逐个击破,不要打草惊蛇。”当下我们纷纷下马,人人拔剑在手,从两个方向潜入村中。
我们顺着墙缘壁角前进,那些贼兵正自分散开来,三五成群的忙着打家劫舍,有的人更连武器都每一个,哪能防得住我们得偷袭。当下我们一队20来人缓缓前行,遇上一些落单的敌人便一涌而上,刀起剑落之下便将他们了帐。这些强盗杀人越货,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因此我们动手之间自是毫不留情,见一个杀一个,将行到村中央时,已经救出了七八名村民。
贼兵之中有几个有翼鹰人,他们发现我们的行踪之后便飞起鸣叫示警,而那些盗贼们也是经验丰富,一股一股的集合之后,便向我们这边反扑过来。当第一股贼兵冲上来时,贴身的肉搏战开始了,好在我带来的这些轻骑兵都是军中精锐,马下的肉搏也不含糊,当下列好队形与贼兵们拼杀在一起。
记得小时候被老爹逼着没完没了的练剑,心中常常暗自恼怒烦躁,可是今日,我第一次深刻感悟到昔日练剑的好处。须知象这种贴身剑搏,任何一剑的挥动或是刺出,全在于人体对剑的潜意识……剑识的引导,而剑识只有通过平日里辛苦的锻炼才能提高。出剑的力度与速度,甚至精度,以及作为一名骑士的忍耐性,在肉搏战中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因为任何一剑的失误,都可能发生致命的危险,而所有这些,都源自于骑士的剑识的作用。
我在乱军之中横砍直刺,体内长眠已久的圣剑之血在复苏,手中的剑更是越来越灵动,宛如自己的手臂一般灵活自如。想起父亲曾经说过的那句话……“剑才是骑士真正的手臂。”,我现在好像有了那么一点点的体会。
我好不容易砍到了第五个敌人,村前村后又不断有贼兵涌赶来支援,当下盗贼越来越多,将我们围困了起来,其中几名悍贼大声呼喝,似是小头目模样。轻骑兵们虽然作战骁勇,但寡不敌众之下,已有数人被盗贼扑到在地,刀剑之下,顿时血肉模糊。
“噗啦,噗啦”,一个手持大铁锤的鹰人,拍打着硕大的黑色羽翼,直飞到五六米高,猩红的眼睛狠狠的瞪到我身上的银甲,尖声笑道:“咯咯咯,好漂亮的盔甲,待会儿从你的尸体剥下来,不知能值几个钱,咯咯。”说着只见他身形变动,双翼向后一扬,头上脚下的向我直扑,手中铁锤抡起,一锤重重砸向我的脑门。这一锤从六米之高砸下,还增加了鹰人沉重的体格和极大的臂力,端的是迅疾无比,劲道十足,片刻之间已到我的头顶,直吓的我浑身冷汗直流。
避无可避之下,我举剑往上格去,只听“彭”的一声巨响,那大铁锤重重打在剑上,火花四溅之下,直震得我虎口欲裂,双臂发麻,身子往后便到。那鹰人用脚上的双爪在我胸口一蹭,翅膀抖动之下,又一次腾到半空,“咯咯咯咯”的奸笑声中,又一次抡锤向我砸来。此刻我已倒在地上,双臂兀自发麻,脑门被震的一阵眩晕,眼见是躲不开这第二锤了。突然之间,只见天空中银光一闪,一柄银枪从侧向如闪电般飞来,将那鹰人扎了个洞穿,鲜血狂飙之下,那枪的去势兀自不绝,带动鹰人的尸体直飞一米开外。我一惊之下,扭头看去,一身黑衣薄甲的兰方特几个纵落,已经来到我身旁,一手扶住我的肩膀,黑亮的眼珠透出关切。
“莫拉,你怎么样?”
“没事,兰方特,你救了我一命。”我取下头盔,苦笑道。
这时听见皮雷的大吼声响起:“提图的盗贼们听着,我们帝国的援兵到了,还不快放下武器,否则格杀勿论。”兰方特的第二队人马已经从侧面杀到,轻骑兵们个个斗志昂扬,附近的那股贼兵以为有大队人马杀到,吓得四散逃串。波比也高高举起红宝石剑,吟唱已久的火墙魔法使出,热浪滚动之下,又有几名贼兵的惨叫呻吟声传出。
兰方特用脚踩在那鹰人的尸体上,一手将银枪拔出,道:“莫拉,这里的贼兵很多,形势不妙”。
眼见在场的轻骑兵剩下的不足30人,我当下举起骑士剑,发出命令道:“大家主意,敌人势大,我们从村东口撤退。”
谁知那些贼兵很快发现我们人数单薄,在几个骑士装束的头目的指挥下,重新聚集人马,向我们追杀。几个刚被救出的村民又被他们逮住,一刀一个便即了帐,凶残无比。眼见一批批身着黑衣麻布的大汉从房前屋后奔出,这个村子里委实不知道还有多少贼兵,从刚刚火并时的情况的估计,敌人少说也有两百多,我心下不由得叫苦不迭,暗骂自己鲁莽轻进。
那些盗贼却也狡猾异常,分成几股,从三个方向包抄过来,缠住我们斗个不停。我们且战且退,行不来多久,又有几人被砍倒砍伤,余下众人也已累得汗流浃背。
挥剑的右手越来越酸麻,我不由得惶急了起来。忽然身上的护甲震动,紧跟着胸口隐隐一痛,却是从从盗贼群里投来的一记标枪,戳我的护胸上,幸亏我这银甲并非凡品,那标枪一戳之下弹开了去,在护胸上留下一点痕迹,但饶是如此,惊了我一头大汉。
皮雷挥舞着那柄钢制骑士剑,卖一个破绽,将一名扑上来的敌人砍翻在地,回头对我喊道:“莫拉大人,这里由我们挡着,您和波比少爷快走吧!”
被这名忠实的家将激起了胸中的豪情,我狂笑道:“拉萨姆斯家的人绝不会抛弃自己的朋友。”说着闪身避过身旁敌人的一斧,将右手的剑交到左手,顺势一剑戳入那人的小腹,那人冷哼一声,一下子瘫倒在我怀里。
“这是今天的第六个,哈哈哈哈”,我又是一声狂笑,右手推动那人的身体,左手从中拔出剑来,鲜红的血顺着剑流出,淌了一地。
这时,距离村口不远的一个小坡上,停着三骑人马。
当先一匹枣红大马之上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黄金打制的马辔在近午的阳光下闪闪发光,黄金镂花边的深棕红色的爵士服完美的勾!出这人挺秀隽朗的身材,一头修长蓬松的暗红色长发之下是一张略显白皙的脸,高挺的鼻梁之上,一双狭长明丽的睐子懒散的瞅着村子里发生的一切,微微挑起的细眉透出无限傲气。他身后一黑一白两匹骏马之上,分别坐着一个花白头发的独眼男人和一个浑身雪白神官样服饰打扮的老人。
那青年男子慵懒的坐在马背上,一只戴着红宝石戒指的手,轻轻抚摸着怀中一本泛出熠熠红光的魔法书。那魔法书封皮上镶着凤凰形红宝石,而黄金的书边之中,镌刻着不知名的文字,似是上古之物。渐渐的,随着那男子的轻抚,那代表着火炎的红宝石魔法书渐渐透出一层层无比灼热的亮红光气。
“那就是拉萨姆斯家的小儿子吗,哥尔德。”那青年男子微笑着挑起嘴角,用一种清亮高傲的声音说道。
“是的,鲁菲斯大人。”那看来已年近五十的独眼男子应道,他的声音宏亮,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个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