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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炼成仙-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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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到狗叫,就知道有同行进村了,他想偷偷的出来看看同行的技艺咋样?也好暗暗的跟着学两招。芝麻掉到针眼里了,巧了,没想到这小子偷到自己的家里来了。
    这主人在暗中仔细的瞧了瞧,这小子除了胆子大以外,一点警惕性也没有,村里的狗叫得那么厉害,就不怕把人招来了?可他一点也不害怕,自顾干自的,并且一点技艺也没有,费了半天劲才把牛牵了出来。
    真是三十六行,行行都有败类,这种人留在世上,还不坏了我们这一行的名声,还留他有什么用?看了半天,不但没学到手艺,还生了一肚子气,就这个水平,还敢在这条道上混?
    这主人把令狐给抓回来后,拴在家中院子里的一棵大树上,不打他也不骂他,就回屋里睡觉去了。第二天照例拴在那里,让他在太阳底下晒,不给吃不给喝的,就这样一直熬到第三天中午。等晒得差不多了,再看看令狐那副可怜相,主人就想做点好事,送他早点上路。
    于是主人就在家里放上盐,炒了一锅干豆子,端到了令狐跟前。又饥又渴的,渴比饥还难受,令狐不知向主人乞求了多少次了,就是不给喝。无奈吃喝两项总得解决一项吧?
    好歹主人端来了吃的,不吃就饿着,饿得实在难受了,令狐伸手抓过豆子来就吃,没命的往嘴里填。又脆又咸的干豆子吃了满满的一肚子。等吃饱了,主人就故意把他给放了。
    好不容易解脱了,令狐是没命地逃出了村子,嘴里干渴得厉害,可哪里有水可喝?最后终于跑到一条小河边,可由于干旱,河里已经见底了,只是在河底的小泥沟里还有些水。
    也顾不了脏净了,他趴下来没命的喝了起来,这一趴就再也没起来,他越喝越解渴,越喝肚子越胀,最后终于撑不住了,肚子就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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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七章 馋媳妇 第一节 吃鸡
    这回这令狐就更不着调了,搭上了性命不说,还没落下一点好,背上了一身坏名声,还减了功力,要是再去投生,还得搭进去若干年的功力,这是何苦呢?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勤劳、正直、诚实才应该是本分。
    话说乾盛年间,在朱家庄有一户人家,户主姓朱叫朱财茂。家境富裕,是庄里有名的大户。膝下有三子二女,个个长得出息,眉清目秀的。为此,朱财茂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真是人财两旺。
    尤其是大儿子朱士俊年前刚娶进来的门当户对的新媳妇令狐,更是让人看着顺眼。人不但长得好看,而且既懂事又能干,从没和公婆红过脸,对公婆孝敬有加,对丈夫体贴入微,恩恩爱爱的。对弟妹又是那么关怀备至。样样都做得周全,三从四德都让她占全了。
    旧社会和现在不一样,媳妇娶进门,照样在一起生活,只是不在一个房间里睡觉罢了,钱财也不分家,照吃大锅饭。这样一来可就难为新媳妇了,上有公婆,下有弟妹,还有丈夫,有好吃的先敬着公婆吃,再让着弟妹吃,上有老,下有小的,轮到自己就所剩无几了,自己只有干活的份了。
    俗话说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慢慢的熬吧。可是这新媳妇,也实在是觉得靠得慌,没出嫁前,在娘家时又吃又喝的,干活又少。嫁入婆家后,突然吃得少了,干的活多了,晚上还要伺候丈夫,活动量大了,还真有点受不了。
    也不能怪媳妇嘴馋,你既然要让马儿跑,你就得给它吃草,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了。就这样她有时就趁公婆不在家,弟妹们上学堂去了的时候,再偷偷的吃点,增加点蛋白质,鸡呀蛋呀的什么的。
    鸡蛋是现成的,婆婆也没有数,在烧火做饭的时候,和上点泥巴,把鸡蛋包在泥巴里,放在草木灰里焖。焖熟了赶快扒出来吃,把鸡蛋皮扔到没人看到的地方。至于鸡呀,就是家里喂的小鸡,婆婆也不太有数,就是有数也不要紧,养着这么多小鸡,每天死个一只两只的也很正常。
    想吃的时候,逮上一只,把鸡头一拧,用热水一烫,鸡毛一秃,五脏一扒,顺便采个梧桐树叶一包,外边再抹上很厚的一层泥巴,照例放到炉灰里焖就是了。据说用这种方法做出来的鸡是特别的好吃。现在早已发展成为地方名吃了,据说还以此拉动了这里的旅游业呢,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书归正传,话说一天早上,吃过早饭,公公和丈夫下地干活去了,婆母去赶集了,弟妹们都上学去了,家里就剩下了她一个人,她就开始烧火做饭。她坐在那里一边烧火一边就觉得自己的肚子里空荡荡的,饿得发慌。那就先搞点吃的填填肚子,到中午大家都来了家,哪有自己吃饭的份?想到这新媳妇估计他们现在一时半会还回不来,就照例又逮上了一只鸡,很快拾掇好了就又给焖上了。等焖好了以后从炉灰里扒出来,稍微凉了一会,她就拿回屋里去了。她扒开梧桐树叶一看,只见皮焖得黄嫩嫩的,热气腾腾的,你看那个鲜呀让人看了就想流口水,由于害怕别人回来看到了,也不管热不热,新媳妇是三下五除二,把鸡肉就快速的给吃下去了,光剩下了一个鸡头了。
    吃得还不过瘾,她想:“鸡头我也不能放过了,我也要把它吃掉算了,人家都说鸡头上的肉吃着格外香呢。”想到这,新媳妇就把鸡头放到嘴里去了,她想让鸡头在嘴里多含一会儿,多闻闻它的香味,然后再慢慢的吃。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事有凑巧,恰在此时,大门开了,新媳妇以为是婆婆赶集回来了,吃剩的鸡骨头还没拾掇掉,吓得一时没了主意,忘了嘴里还含着个鸡头,这一着急不要紧,嘴一张,鸡头从嘴里咽下去了,恰好卡在了喉咙眼里,堵塞了气管,顿时就给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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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节 还阳
    原来是丈夫在地里干活,口渴了,回来喝点水,顺便想再看看媳妇,并给老父亲提点水去。丈夫本来是兴高采烈的想给新媳妇个惊喜,可是他推门一看,就傻眼了,只见媳妇直挺挺的躺在地上,已没有气了。
    吃剩的鸡骨头还在那里,大家也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朱家是大户人家要面子,也只能对外说是暴病身亡了。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娘家哥哥在闹腾了一番之后,也只能要求厚厚的重葬妹子了。丈夫家家境富裕,重重厚葬自不在话下。就这样两天后就把新媳妇给下葬了。
    第二天,外村有两个盗墓贼,听说了此事,认为发财的机会到了。当晚夜深人静之时,他们就带着工具,来到了这座新墓前。他们首先对着墓祷告了几句,那意思可能就是说为生活所迫,不得已才干这些鸡鸣狗盗之事,刨人家新坟,祈求墓主人原谅之类。
    祈祷完毕,两个人就干开了,很快就挖透气了。他们两人也真大胆,黑天瞎地的,一人在上边打着手灯向下照着,一个人就下去了。里边值钱的东西还真不少,都一件一件递了上来,最值钱的东西还在里边呢,就是穿戴在新媳妇身上的金银首饰,只见下边那人,用工具轻轻地把棺材盖打开,放在一边。他让上边那人把手灯递了下来,用手灯往里一照,新媳妇就像睡着了一般。
    你看这人左手拿着手灯照着,右手就想去拿新媳妇戴在手上的金戒指。当他刚刚拿起新媳妇的右手时,就感觉手心软绵绵热乎乎的。恰在这时,新媳妇突然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借着劲顺势坐了起来。在上边的那个贼看得清清楚楚的,一看这架势,也不管下边那人了,倒回头去,拔腿就跑。
    下边那人,也不知是从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劲,挣开手腾的一下就从坟墓里窜了出来,嘶毛狼嚎的,没命的向外窜,就像后边有鬼撵着一样。
    再说这新媳妇,自从被鸡头噎死了以后,一路上迷迷糊糊就进了地宫。阎王爷说,你刚刚做了人家的媳妇,随随便便跑到地宫来干什么?你的阳寿还早着呢,快点回去伺候你的夫君吧!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往这里跑,你以为这里是随便来的?被下到地狱里来的人都是作恶多端的恶徒,他们是没有好果子吃的,在这里最少也得脱上三层皮。
    听了阎王爷的一席话,她吓得是没命的往阳界跑,正跑着累得筋疲力尽的时候,却被盗墓贼惊醒了,她也不明白怎么回事,似梦似醒。感觉浑身没劲,用手一摸两边,自己好像在一个盒子里边,很挤得慌,摸摸自己身上全是棉衣服,很不舒服。再望望上边的洞口,她好像想起了什么,就吃力地从里边爬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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