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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炼成仙-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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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狐这回可就老老实实的在里边呆着吧,连罚款带抄家赔了个底朝天,看来是没有人来救你了,不过听说几年以后出来后也没有人再见过他,据说是看破红尘到寺庙里修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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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四十七章 苦命
    令狐老太太是不幸的,那还是五十多年前的事了,也就是大顺初期吧,父母给她和邻村的王财主的二公子王二虎定下了这门亲,她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了。
    眼看着就要明媒正娶了,王二虎却不幸病逝了。你看这事弄得?婚还得结,婆家选了个黄道吉日还是把她给娶了过去。
    结婚那天,令狐那是抱着一只大公鸡成的亲,婚后那就是人家王家的人了,伺候公婆干家务那是理所当然的,只是夜晚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就是命,都怪自己命不好,没摊上个长命的夫君。
    光这样下去也不行,这一支也不能断了香火,大伯哥王大虎家不是孩子多吗,有公婆做主,过继给了她一个,让她养着,她这也算是将来有了依靠了。
    过继的这个孩子叫王家旺,老实又听话,很疼爱他现在的这个妈,这让令狐心里美滋滋的,总算是有了盼头了,无论怎么说自己也算是有后了。就这样她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孩子身上,教他读书写字。孩子聪明伶俐学习很好,后来她又送他到私塾学校里去学习,后来居然也当了私塾先生了。
    总算是一块石头落了地了,“再给他娶上个媳妇,我也就算是完成任务了,跟着他享享清福了。”令狐这么想着。
    经过百般挑选,总算把媳妇定下了,没过多久就给娶回来了,挺贤惠的。俗话说:“三天的媳妇好当,三天的公婆更好当。”大家都说过年的话,相互忍让着,可是三天以后,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有个老太婆在家里,媳妇就开始不给她好脸色看了,尽管婆婆令狐是一忍再忍,可是媳妇是变本加厉,特别是媳妇给她生了孙子以后,在家里的地位就更高了。婆婆令狐她倒像是成了孙子了,等媳妇子五个孩子都给她生齐了的时候,令狐她可真正就变成了奴隶了。
    尽管儿子王家旺对令狐很好,可是他拗不过媳妇呀,再说他又不常在家,和他说多了干啥?还不得难为他。
    就这样洗洗涮涮、烧火做饭、看孩子,这一切老太太全包了,“我多干点没有啥,只要这个家庭和和睦睦的,别让外人笑话咱就是了。”她是这么想的。
    其实这都是她一厢情愿,随着孩子们一个个的长大,她的年龄也越来越大了,手脚也不太听她使唤了,也没有多大用处了。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不老太太的儿子,王家旺又得重病去世了,这下令狐老太太可就彻底的掉到地下了。
    “天生就是个克夫的命,你自己把你的男人克死了也就算了,你现在又把俺的男人给克死了,你可真够狠的,你个晦气的扫帚星。”媳妇常常这样数落她。
    自从王家旺去世了以后,媳妇就不让她在偏方里住了,她把老太太的铺盖给扔到院子里的柴禾房里去了,平时就扔给她点一家人吃剩的饭菜。
    夏天还好说,冬天冻得令狐老太太可就瑟瑟发抖了,她不得不在身上多盖上点柴禾。你说这不是伤天理吗?唉,这令狐老太太的命怎么这么苦呢?
    你们大家说说人的命运真的是上天注定的吗?还能改变吗?唉,改变啥呀,几年以后,令狐老太太就这么着带着遗憾离开人世了,真是挺令人心酸的。我想其实这也应该算是令狐在人世间的磨砺、修炼、积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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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四十八章 纯女
    令狐都四十多岁了还没有找上媳妇,原因呢就是他的条件太苛刻,那就是非纯女子不娶,这可难坏了他的同事和朋友,你想呀这年头上哪里去找纯女子?还不比登天还难!
    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一天一同事告诉他在这附近的刘家庄还真是有一个纯女子,今年已三十多岁了,尚未婚配,不过这女的有个缺点,就是驼背驼得有点厉害。
    “不要紧只要是纯女子就行!”这回令狐来了精神了。那就赶紧介绍吧,不成想这事很快就成了。
    “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人生四大喜事之一,这洞房花烛夜,可令狐怎么也同不了房,原因呢就是这女方驼背太厉害了。
    不同房哪行呢?令狐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是团团转。他就这么着在床上把媳妇拨过来拨过去的,那可真是老虎吞天无处下口。
    老这么拨来拨去的也不是个办法,这不三拨两拨的就把媳妇拨烦了,“真他奶奶的,你个笨蛋!你还不如俺表哥唻,俺表哥都知道把俺翻过身来!”
    “完了,一切都完了!”令狐他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话说令狐在一个事业单位工作,工作挺轻松的,收入还可以,一月三千多元,也挺满足的,想想自己那些小学同学,初中同学,以及高中的同学,混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也就凤毛麟角,知足者常乐嘛。
    可是一次小学同学的聚会,却改变了他的看法。许多以前在班里一直看起来其貌不扬,不显山不露水的同学,现在却一个个像变戏法似的冒了出来,发了家了,变成了大款,成了企业家了,他们不但有了小车,还住上了洋房,有的还娶上了“二嫂”,气派得很,自己却反而显得寒碜了。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想想也是,自己又不比那些同学笨,反而还比他们聪明了许多,要不然也不会考上了大学。自己这么一年又一年的辛辛苦苦的工作,自信比他们对国家的贡献大,付出的也多,可是怎么到头来收入还不如他们呢?混得也好像还不如他们好?
    回来后他深深地陷入了矛盾的漩涡之中,再加上他娶了这么一个不称心的媳妇,他也感到十分的窝囊。
    “财色两样我总得占一样吧?”就这样心理的不平衡促使他利用手中的权力慢慢地开始寻租了,以至于发展到后来大肆的收受贿赂,徇私枉法,到最后简直是越陷越深,无药可救了,这不已锒铛入狱了。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现在他的同学们可真的是对他刮目相看了。
    令狐由于贪污巨大,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已无法弥补,他被判了个无期徒刑。他就这样郁郁寡欢,据说几年以后他就病死在监狱里了。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纯女子不纯女子的有那么重要么?只要两情相悦不就得了。再说钱财那也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你要那么多干啥?看来令狐你还是修炼得不够,那就来生继续修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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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四十九章 杀子
    孙明和令狐是好朋友,同在交通学校,住在一个宿舍,因为条件有限,一个大宿舍床挨床住着二十来个同学,自己带铺盖,挤在一起。
    因住宿的大部分都是农村的同学,大家一般星期六下午放学后,都回家去带干粮,星期一早晨赶回来,吃一个星期,学校有专门的大蒸笼,有专人负责给同学们热干粮,条件好一点的,就从家里带点钱,这样也吃着方便。
    孙明的家由于离学校较远,每个星期不便于回去,只能一个月回家一趟。他除了从家里带一个星期的干粮以外,剩下的就带点钱。因为他父亲在一个铁矿上从事繁重的体力工作,从不多的生活费中还是可以给他挤出一点来的。
    他知道家里不富裕,一家人指望父亲这点钱过活,每次回家当母亲把钱给他的时候,他都觉得心里有种负疚感。
    因为在他们那里,和他同龄的孩子,人家上完初中就不再上学了,有的甚至更早,早就在家里帮着父母干活,在生产队里干活了。因此他在学校里就拼命的学,为的是将来好有出头之日,为父母分忧。
    不成想这一次回家带回来的一个月的饭钱第二天早晨就不翼而飞了,这可咋办?孙明赶紧就和他的好朋友令狐说了,令狐更是急得不得了,赶紧汇报了班主任。
    在班主任的授意下,大家对同一宿舍里的一个过去曾有小偷小摸的同学进行了重点跟踪侦查,为使认定的目标人赃俱获,也是为了避嫌疑,大家相约在宿舍里都自觉的把自己的口袋翻出来,让大家看,以示清白。可是这一招还是失败了,根本就一无所获。
    就在大家站在那里面面相觑的时候,突然“啪!”的一声响,却把大家的目光给吸引了过去,一个钱包已经稳稳的落在了令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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