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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对新来的人就不应该信任,尤其还是一个胆小的医生。”
其中一个人说的是中文,然后吐了一口痰,道:“带他回去向老板报告,这个鬼地方我可不愿意多待。”
接着,几个人拖着白大褂的尸体往回走。
一直等到没有丝毫脚步声之后,我才敢从脏水里面出来,尽管我差不多都快窒息了。
坐起身子后,我也没有立刻逃跑,而是休息了一会儿,因为我不敢保证他们是不是就在洞口处,万一跑的时候发出声音惊动他们就不妙了。
足足休息了半个多小时后,我才开始沿着下水道的方向,一直往外跑。
也不知道跑了几千公尺,我看见一些光亮,不由得加快了速度,猛地冲了过去。
“扑通!”
我脚下一空,身体顿时往下摔,竟然整个人从半空中掉了下去。
顿时我吓得魂飞魄散,连忙往下一看。
还好,下面是一条河,还挺深的。
我猛地掉进河里,也不忙上岸,先将全身上下洗得干干净净。
老子终于逃出来了!我立刻想要大声喊叫发泄。
声音刚刚到了喉咙口又赶紧咽了下去,说不定杀人俱乐部的人就在不远处,我叫得大声了,只怕将他们招惹来了,坏了自己的性命。
于是,我又赶紧钻下水底,往河的下游划水,内心中愤怒道:“他奶奶的!总有一天我会来端了这个变态的俱乐部,那个性感发骚的大洋马,我一定先奸后杀,再奸再杀!”
一直沿着河往下游的过程中,我开始想我接下来应该去哪里。因为大洋马只要一去囚室就会发现我不见了,也肯定会通知白马王子。白马王子已经与我撕破脸皮,一定会想尽办法置我于死地,他在得到我逃脱的消息后,肯定会大肆搜捕。
那么我之前的住处、楚楚家里,都变得非常的不安全了,就算是我向刘离租的那间旧房子,卫筠也是知道的。
尽管卫筠看来好像和我比较投缘,然而他未必不会将我那处藏身之地告诉白马王子。在梦中宁紫最后说的话,到现在都还让我有些心寒,因为卫筠毕竟是我同母异父的兄弟。
就连李博谦囚禁我的那个荒山密室,也不是安全的了,我已经将地址告诉了白马王子。
我就算狡兔三窟,现在也没有了去处,关键是我身上一毛钱都没有,几乎寸步难行。
想了好一会儿,我脑子里面顿时浮现前女友的身影,或许我可以去找她。
差不多游出了好几公里后,我又弯着腰,在河边的芦苇丛走了两个多小时,河岸上人烟渐渐多了起来,仿佛已经靠近城市的郊乡了。
我找了一个不是很陡的地方上了岸,此时身上的衣服在太阳的热晒下也差不多干了,不过我还是觉得穿着这身衣服非常不保险,目光四处一搜寻,想要找到一处没有人的人家,去拿几件衣服换上,最好是人家晒在外面的衣服。
眼前就有一个庭院,距离我几公尺处便是一堵围墙。
围墙不是很高,但是我翻不过去,还要去别处搬来一块大石头垫脚。
跳进的是这户人家的后院,我静静地听一会儿,没有听见人说话,也没有听见有看电视的声音。最好是没人,方便我进去拿衣衫穿。
从后院转到前院的时候,我也大致看了一下这幢房子,是一处建造得很一般的别墅。
不过好像还挺有钱,院子里面停着一辆好车,竟然是一辆宝马M6。
宝马M6?我顿时一惊,赶紧靠近了看,果然是宝马M6,和我的那辆样式一模一样,再看车牌,也一模一样。
我浑身惊出冷汗,莫非这里便是我被抓的那栋房子?那天晚上和宁紫来这里的时候,天早已经黑了,也看不清楚。
再说,我上了宁紫后,还被她带回来过夜,根本没有闲工夫观察这里的环境,所以刚刚翻墙进来的时候,一点都没觉得不对劲。
此时再细细地看,真的有几分眼熟,可不就是那天宁紫骗我来的地方?
我第一个念头就是赶紧转身,赶紧跑。
白马王子要抓我,这里肯定是一个最重要盯防的地方。
于是,我赶紧找了一个地方躲起来,并不立即离开,而是躲在草丛里面观察,看这里有没有埋伏。
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依旧没有听见任何声音,想必真的是没人了。
于是,我飞一般地跑进房子里面,上楼去宁紫的房间。
门竟然是锁的,我费了很大的劲,提心吊胆的将门撬开了之后进入房间。我本来放在椅子上的衣服已经下见了,连同里面的钱包、信用卡等等都不见了,但是在抽屉里面,我找到了我车子的钥匙。
接着我便在宁紫的房间四处找,在衣柜里面找到一套女用衣衫,我索性换上了女人的衣衫,然后戴上墨镜,蒙上丝绸面纱。
我身材本来就偏瘦,只要遮上了脸,穿上女人的衣服也不显得非常的突兀,只是身材有些平板,不过东方女性身材平板的可多了。
停在院子里面的宝马车尽管让我很舍不得,但是我咬了咬牙,还是决定不开M6走,毕竟目标比人要大。
而且刚才在园子里面,我好像还看到了一辆女用的轻型摩托车,不知道是不是宁紫的。也可能不是,因为我从来都没见她骑过,她可能觉得以她的身材相貌,不屑于骑这样的轻型摩托车,所以我不敢保证这摩托车是不是她的。
四处翻找,结果还真让我找到了一把钥匙,正是摩托车的钥匙。
不过,钥匙旁边还有一片光盘,我好奇之下,便连光盘也一起拿走。
我本来还想找些钱在路上用,结果整个房间里面一毛钱都找不到。
回到院子,我发动了摩托车,朝前女友的住处骑去。
◇ ◇ ◇
先将摩托车藏了起来后,我并没有直接上门找前女友,而是在她所住楼房前面的小树林里躲了起来。
因为,我看见了一样东西贴任墙上,是一张通缉令。
通缉令上的照片是我,罪名是杀人罪。那上面写着被杀的人正是李博谦,当然他还可以写上廖立方,不过杀一个人就足够判死罪了。
通缉令上对我的愚赏金额是三十万。而且把我形容成一价极度变态、极度危险的人物,让广大百姓发现后不要轻举妄动,而是通知警察部门。
不用说,这肯定是白马王子的手笔了,真是好快的动作啊!
不过,瞧这纸张的颜色,这通缉令应该贴了有几天了,可是我今天才刚刚从杀人俱乐部的囚室里面逃出来啊?
接着又想了想,我便明白了。这通缉令想必是几天之前就贴出来的,白马王子决定要杀死我。尽管他家权势极大,杀个普通人如同踩死蚂蚁一般,但是为了不留下任何把柄,还是做出了一份通缉令掩入耳目,日后就算占家的政敌想要利用我的死做文章,这份通缉令也有个说法,证明并不是占家草菅人命,而是我本身就犯了杀人罪。
我正冷笑间,忽然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快步走了过来,我顿时一惊,连忙躲好。
这群警察四处搜索一番后,又掏出一张崭新的通缉令,覆盖在原来的旧通缉令上,上面的名字仍旧是我,但是悬赏金额提高到了三十五万。
这会儿,他们是真的想尽一切办法来抓我了,已经开始在整个城市布网。
一直到晚上,前女友的室友都回来了,而且一边走还一边聊着天:“我看老三的男朋友根本不像一个杀人犯,说不定又是一桩冤假错案,老三今天晚上还出去找吗?”
“肯定还要出去找的,老三那么死心眼。要嘛楚郁被抓住了,要嘛被杀了,要嘛被找到了,否则老三一定会一直找下去的,今天晚上轮到你和男友陪她出去找了,记得十一点之前,怎么都要拉她回来。”
我听明白了,她们在说我。她们住在一起感情好,便用年龄排了大小,前女友排行老三。
“呼!”
我心中憋得有些难受,又有些热,便吐出一口气来。
在小树林里面漫无目的地走着,走到第九圈的时候,我直接走出小树林,朝外面走去。
我决定离开了,倒不是我有多么伟大。而是之前刚刚脱身的时候,我心中缺乏安全感,所以才想要找一个人依赖,听了前女友室友的话后,我感动了,也理智了。
我想来依赖前女友,但是她本身就很柔弱,我只会连累她。
我一直垂着头往外走,此时已经天黑了,所以也没有人看得出我的异常。
“啊!对不起!”
我忽然撞在一具柔软的身体上,对方低呼一声,然后赶紧道歉。
我本想说没关系,但是想到自己是男的,却穿着女装,便不说话,继续往前走。
接着,我的脚步又停了片刻,因为我听出这声音是前女友的。
我只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