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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陈玄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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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拼命练武,不停向更高境界挑战。

于是,我深入高山密林,挑战强大的魔兽,猎取它们的魔晶和毛皮。

于是,我长时间游荡在半兽人荒原,袭击半兽人巢穴,用九阴白骨爪和摧心掌屠杀他们的战士,俘虏人口,成为部族的奴隶。

我必须承认,我能够在九年之内,将金钟罩推上十二重境界,全身有如金钟罩体,刀枪不入,实在有一半要归功于那群饥渴的母狼。

但是,我绝对不会感谢她们的,是的,绝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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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十五岁了,当然,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终于在不久之前,把金钟罩修炼到了十二重顶峰的大成境界,全身再无罩门。同时我也确认,我体内积蓄的内力,已经深厚到了可以修炼易筋锻骨篇的地步,只要再花一段时间,彻底熟悉运用自身的内力,我就可以真正掌握九阴真经的绝世武学,达成我天下无敌的美梦。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铁勒山脉和半兽人荒原漫游,锤炼自己的武功,同时也增长了自己的见识。有些东西,是在我出生的小村里,无法知道的。最重要的收获,是我明白了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

在我原来的世界,一个婴儿一出生,体内的先天元气就会逐渐消散,代之以后天之气,想要重新掌握先天之气,必须经历重重苦修,还要看机缘如何。

而在这个世界,绝大多数高等生物的先天元气,不会完全消散,而是隐藏进生物的体内。这股力量,对于绝大多数生物而言,是终生无法运用的,但仍然有少部分天才,有机会吸纳运用这些力量。

武者吸收元气,化为强化身体的斗气,运用的时候光芒四射,无坚不摧。

法师和祭祀将元气转化为精神力,操纵种种神秘力量,化不可能为可能。

魔兽把元气凝结成为魔晶,帮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和长寿。

兽人天生元气丰沛,身体强悍,比较容易自然吸收先天元气化为斗气,所以兽人是星海大陆各个种族当中,最早掌握斗气的。同样,天生精神力出众的精灵,是最早掌握魔法的种族。数千年前,两族凭借斗气和魔法的力量崛起,兽人王国和精灵帝国成为了大陆上最强大的势力。

只可惜在常年的攻伐消耗中,两个国家都损失惨重,而人类却趁机学习了两边的武技魔法,趁势崛起,终于北逐兽人,南克精灵,曾经辉煌的两大王国,一个退守蛮荒,一个隐身海外,拱手让出了大陆的霸主之位。

事实上,我在六岁时感受到的第一缕真气,就是由金钟罩引发的先天元气,同样就是由这股先天元气,反过来促成了我的金钟罩的突飞猛进。

我没有见过使用斗气和魔法的高手,无法判断他们的实力,只是从道听途说中了解到,斗气虽然强悍绝伦,却无法持久,即使是兽人第一高手的兽人王,也不可能持续全力爆发斗气超过百招。同时,斗气也没有益寿延年的功效,甚至会随着年龄衰老而渐渐流失。魔法虽然威力更加浩大,妙用无方,却发动缓慢,条件繁多,而且法师本身也相当羸弱,几乎是不堪一击。比较我的武功和这里的武技魔法,我相信,我走的路,始终是最好的。

第二章 暴雪凝魔暗相商

 沉寂的日不落山脉,横亘数千公里,最狭窄的地方,也有数百公里宽,崇山峻岭,有半数山峰终年积雪,其间险峰深谷,密林奇洞不计其数,更隐藏有无数魔兽异种,至今仍然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面积无人到达,是星海大陆四大绝域之一。山脉以日不落为名,正是极言其山峰之高,无可比拟。

高山雪水在夏季融化,汇成千万溪流,最终汇聚在山脉边缘的雪狼湖,再由湖中流出,蜿蜒流淌成为贯穿天狼草原的蓝疆河。正是因为有蓝疆河滋养,天狼草原才不会变成与之毗邻的半兽人荒原一样荒凉贫瘠的土地。而狼族天狼、雪狼、黑狼、赤狼、灰狼五大部落分居草原上,与红河平原的牛头人族,构成了遏制人类穿越半兽人荒原的主力部队。

雪狼湖畔,小村庄外的一处山洞里,我缓缓吐出胸中浊气,从左手小指开始,全身骨节逐一发出脆响,直到右手小指最后一个关节为止,仿佛一串鞭炮,只是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声音里竟然透出一种金属相击的音色,在山洞里形成了一缕悠悠的回响。

我睁开眼睛,忍不住纵声长啸,声音从山洞里远远的传了出去。经过两个月的闭关苦修,我终于练成了九阴真经中,易筋锻骨篇的第一重。全身内力全数转化成为九阴真气,藉由先天真气的性质,无需动念,自然而然地在全身川流不息。

虽然狼人的经脉与人类不同,但这种由外而内的真气,却不必修炼者主动存想,循经走脉,可以自行流向最适合的经脉,与身体的一呼一吸自然呼应,虽然进展较为缓慢,却不必担心走火入魔之类危险,更不必钻研原本记载在九阴真经上策的到家心法。

本来根据记载,用玄门内功为引,七日之内,就可以练成易筋锻骨篇的第一重功夫,可是,我本来就用的不是玄门内功,又没有人讲解指点,自然需要多用时间。

不过此刻大功告成,收获却也比原本更多。易筋锻骨篇本意是让皓首穷经的道家修士,改造身体,伐髓洗脉,将性命本源再作提升,拓展极限。现在我反其道而行之,却在使内力转化,凝练提升的同时,原本已经登峰造极的外加功夫,又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听刚才全身筋骨凝练的声音,恐怕我现在的九阴白骨爪,已经可以生裂金石了吧。

不过,也只有这样,我才有机会在这个世界扬名天下。毕竟前世只是人类的世界,不说羸弱的大宋,就是辽国金国的铁骑,也只是不会武功的壮汉。可是,我现在所在的世界,却是怪物的世界。

天下五绝虽然武功卓绝,可是终究受困于人类的体制,西毒的蛤蟆功,北丐的降龙十八掌,刚猛绝伦,可以随手击断人腰粗细的参天巨树,可是一个没有任何功夫的猛犸象人,或者高山巨人,都可以凭借天生的神力,做到同样的事情。豹人的奔驰速度,同样不输任何轻功高手。

还有依靠先天元气转化而来的斗气,虽然不如真气变化无穷,神妙莫测,可是却能够在短时间里十倍百倍地强化肉体力量,凭借防御力和破坏力的提升,足以弥补任何破绽。

何况,还有神秘的魔法,虽然没有见过人类手中,号称焚天煮海,断岳倾城的禁咒,可是单单萨满使用的普通巫术,就令我见识了从未想象到的神奇威力。

所以,我虽然自信,却不能满足。这个世界,还有无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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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走出山洞,就看见一道白影迎面扑来。我熟练无比地身处手,在身前两尺之处,将它拎住,却是一只小狗般地白色幼狼。

“冰风,你不是一条狗,不要每次见面都扑过来舔我!”我无奈地冲着我的宠物说道。

这只小家伙是我半年前在一座无名雪山上捡到地魔兽幼仔,虽然长得很像雪狼,可是却能够喷吐寒气。据说日不落山脉里,魔力元素浓密,变异魔兽成千上万,谁也不知道这个小家伙属于什么种族。

某个见多识广的老兽人曾经告诉我,有些魔兽小时候柔弱无力,长大之后却可以变成足以挑战巨龙的强大存在。不过,看眼前这个眼睛水汪汪,伸着舌头,只想在我脸上舔来舔去的小家伙,我实在没办法指望它长成什么了不起的怪物。

本来,我想给它起名叫超风,或者药师,来寄托我的一腔思念,可是在连续三个晚上,做了被师父和贼婆娘,狠狠蹂躏的噩梦之后,我彻底放弃了。也曾经想叫它小白,或者捉老鼠的狗(简称老鼠)。没想到,这个小家伙居然听得懂,用它没长齐的牙齿,死死咬住我的尾巴不放。双方对峙了一个下午,我终于再次放弃。终于按照桃花岛的规矩,它入了风字辈,成为我的小师弟。

“好了,去老地方等我,选个大一点的目标,我回村子一趟就过去。”随手把宠物冰风远远的甩了出去,我发出短促的啸声,召唤我的坐狼,“快去,再耽误就准备吃生肉吧。”

善解人意的白色宠物,在舔舔主人和香香烤肉之间,左右为难,犹豫半晌,终于由肚子指挥了大脑,掉头向远处跑去。

骑着巨狼,我只花了片刻就回到了村子。一进村子,就听见远近的居民纷纷打招呼。

“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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