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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由冷冽的空气将温热的思绪沉淀,想着那个温暖他心的女孩子,他叹了口气。
不可以再想她,她还那么小,而且他也不配拥有那样的想法,就算有一天她长大,身边陪着的,也不会是他吧。
心口很疼,他深邃的眼眸带着些许的无奈看向远方,也许孤寂才是他这一生最好的归属……
☆、第98受到热烈欢迎了(今天三更)
如果让小乐形容于百顺的老家,那就是偏,很偏,太偏!
长途汽车要两个多小时,期间还要走过蜿蜒的山路,车子开过去的时候像山下望过去,随时都有掉下去的即视感。
他闭着眼坐在小乐身边,小乐很难想象,如此偏僻的小山沟里能走出他这样的大奸商。
“冷吗?”
像是察觉到她的注视,他睁眼。
车里的温度并不高,就算是裹了羽绒服依然能感受到阵阵寒意。
她摇头。
“你当初怎么想到走出大山呢?”车子一直开一直开,摇晃的很厉害,自从进山就像走了一个世纪似得。
“如果你也跟我似得,童年都在为食物生存困扰,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没有人是天生的土豪,他的发家都是生活一步步逼出来的。
身为长子,哪怕只有十几岁也担负着养家的责任。
车子停下来,于百顺说还要再走一段才能到他家的屯子。
站牌下,一个穿着花棉袄扎着头巾的中年女人守在那里,看见于百顺下来了眼睛一亮。
“顺子!”一双眼睛直往他身后踅摸,说好的儿媳妇呢?
“娘。”于百顺一手拎包一手搀着小乐,他娘看见小乐冻的干红的脸绽放出灿烂的笑。
上前一把将于百顺哗啦到边上,亲切的牵着小乐的手。
“这是乐乐吧?”
“阿姨好!”小乐有点不知所措,受到热烈欢迎了,有点招架不住啊。
百顺娘看着有四十多了,跟于百顺长的很像,但是眼睛挺大的,说不上多好看,就是普通的农家妇女。红通通的脸上透出一股朴实劲。
“好好!冻坏了吧,赶紧上车,家里的炕都烧暖和了!”这姑娘真俊啊。这脸蛋,嫩的跟鸡蛋清似得,浑身的气质一看就跟山里孩子不一样。
只一眼,百顺娘就相中了小乐。
百顺娘骄傲之情油然而生,她儿子领回来的媳妇,是全屯。不。全村最漂亮的!
于百顺拎着包与有荣焉,虽然被老娘华丽的忽略了,氮素看老娘这个态度对小乐那是一万个满意。
因为是“女朋友”第一次认门。百顺娘极为重视,平日节俭的,今天竟然雇了一辆三轮车,距离车站到她家还需要半个多小时。
“乐乐还在上学吧,17了,是不是该考大学了?”上了车,百顺娘挨着小乐坐。把儿子挤到边上,都没正眼看他,注意力全在小乐身上。
“呃,嗯。”小乐尴尬的点头,说谎这事还是个技术活。
“我前天去找大神看了,说是我家顺子今年宜订亲。只要今年能订婚。将来肯定能在城里买房,赶明儿我去你爸家认认门。要我说你爸妈那么狠心聘礼我也不给他们,我就给你,女人手里握着钱将来过日子不吃亏,——”
“娘,说这个太早了!”他看出小乐的不自在了,哪有第一次见面就急着说这个的。
“早啥!我像你这个岁数都怀上你了!乐乐啊,我这人特开明,等你和顺子订婚后,该考大学就考大学,咱家不限制你!到时候让顺子供着你!”就这漂亮儿媳妇娶家来,哪怕啥活也不干也乐意,长得忒俊儿了。
尤其是这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将来跟儿子结婚后能生出来大眼睛的孩子……
话说于百顺这双小单眼皮是他娘心里不能说的伤哇,一家子大眼睛,突然搞出来这么个隔代遗传的小单眼皮……
小乐除了僵硬的笑,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
突然心虚了,于百顺现在不就是供着她呢么,俩人连个名分都没有,这么想就觉得自己占人家便宜了。
“娘,乐乐脸皮薄,你就继续说,给人吓跑了,你儿子就要跑腿了。”
跑腿是方言,意思就是当光棍。
百顺娘不敢说了,小乐忙小声的说,“阿姨,没事的,跑不了。”
依她和于百顺的关系,将来就算做不成夫妻肯定也要认干兄妹,他的家人她以后肯定也会照顾的。
百顺娘瞬间又灿烂了,笑的跟什么似得。
她特意跟司机讲好了,车慢慢的开,绕着屯子走一圈。
于百顺多敏锐啊,看见没完没了的兜圈子就猜到他娘那点小心眼了。
“顺子娘,这哪来的大姑娘啊?”路过的人都会问上一嘴。
百顺娘拔高胸脯,回答响亮。
“我家老大的对象啊,城里来的小姑娘!会拉那个洋玩意,那叫啥来着?”
“小提琴。”于百顺提醒。
“对,就是小提鞋,可厉害了!”她只听说过那是一种厉害的乐器,不明觉厉,至于是鞋还是琴什么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乐器啊,会乐器有木有!
瞬间,崇拜的眼神向小乐唰唰唰的扫过来,小乐不好意思了,这么高调真滴好么……
不过她可不是不懂事的姑娘,于百顺给她介绍,这是三叔,那个是四婶,她就大大方方的跟人家问好,三叔好,四婶好,吃了没有。
别小瞧这一个招呼,这是村里人判断大姑娘小媳妇是不是好相处的标准。
有的女孩子可能害羞,不好意思主动打招呼,那就会给人带来高傲瞧不起人的印象,所以越是条件好的越要主动给人打招呼。
小乐的表现给人留下非常好的印象,百顺娘心里也美,自己家的媳妇真长脸。
这一路走下来,几乎每见到一个人就得显呗一圈,小乐也有刚开始的不自在变得淡定了,只当自己是被展览游街的货。
于百顺怕她心里反感,小声的给她解释。
“我家在村里之前是最穷的,早些年我娘没少受欺负,人家都瞧不起我们,我娘全指望儿媳妇给家里扳回点面子,你要是不乐意听就忍忍。别跟她一样。”
百顺娘自己抚养三孩子这里面的心酸可想而知,就这点质朴的心愿,小乐怎么会反感呢。
脸上的笑更灿烂。平易近人会给于百顺家赢来乡亲们的羡慕。
只是心里还是有些过意不去,毕竟她不是人家真正的媳妇,山寨货……
漫长的路走下来,终于到了家。
他家里比想象中的要好,在周围的土方当中,三间大瓦房很是突出。
“这个房子全都是顺子这几年赚的钱挣的。饥荒都还清了。”百顺娘喜滋滋的介绍。漂亮的儿媳妇为她带来了那么多欣羡的眼光。
除了盖房子,这是她一生最荣耀的事。
大概是听到车子响,里面跑出来个女孩站在门口。很文静的样子,个子跟小乐差不多高,长的非常漂亮,虽然脸上被山风吹的有些红,但是五官轮廓都特别精致,能看出是个小美人坯子。
“跟你是一个爹妈的?”小乐小声问,于百顺撇撇嘴。瞧不起哥的长相是吧,别看哥是全家当中最像路人甲的,但哥会赚钱!
“嫂子好!”于玲玲羞涩的打招呼。
小乐脸腾一下红了,这个称呼也太……
于百顺从兜里掏出一张五十的大票,改口费~要进屋了,百顺娘站住脚。有些为难的对小乐说。“小乐,你第一次来家里。按说我应该把他奶送到亲戚家,老人瘫痪好几年了,不太干净,怕你嫌弃笑话,可是大冷天的,也不好挪,那啥,你别嫌弃啊。”
小乐有些吃惊,怎么会嫌弃这个呢?
“阿姨,没关系的,千万别挪奶奶,那样我会很内疚的。”
“哎!你不嫌弃就好!”百顺娘挽着她的手领着进了院。
鸡鸭鹅狗猪,一应俱全,收拾的井井有条,没有男主人还这么利索,可见百顺娘是能干的,屋里收拾的更干净,于百顺的洁癖可能就是遗传自母亲。
于家并没有像普通人家那样把老人放在最里面的小屋,而是安置在采光最好也最大的东屋。
小乐注意到院子的量衣绳上挂着好多块尿布,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在丈夫去世多年后依然给婆婆养老送终,这很难得,不由得对她印象也更好些。
孝顺的人都是善良的,小乐一直这么认为。
东屋的炕梢躺着一个干瘦的老太太,小乐第一眼见到有些惊讶,人竟然可以瘦成这样,几乎就是皮包骨了。
屋里的窗户被塑料封着,只靠着门来回通风,空气中的确有些不太好的味道,但并不算难以忍受,老太太的衣着很干净,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