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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没有和郑绍认识啊,更没有和他争吵,他怎么就要出国了呢。欢歌怎么想都想不通,想着想着,眼角的泪花已经不自觉地落了下来。
傅君辰看着不发一语的叶欢歌,不仅没有说话,更是默默流了眼泪。傅君辰从小到大就怕叶欢歌哭,她哭的时候不像别的人那样嚎啕大哭,眼泪与鼻涕齐飞。
从小,欢歌哭的时候,连声音都很少发出,就那样她自己一个人在那默默的流泪,眼睛、鼻子通红。傅君辰一看见叶欢歌哭就觉得心疼的厉害。
这会看着叶欢歌这样默默流泪,真是可怜又可爱。
傅君辰将叶欢歌拥到怀里,手指一点一点地抹去她眼角坠下的晶莹,仍是耐心的问道:“欢歌,到底怎么了,谁欺负你了啊?”
或许是气氛太温柔,温柔的让叶欢歌再也无力抵抗,只能放任自己沉醉在他所给予的温柔里。
抽抽噎噎了一小会儿,叶欢歌才抬起一直默默的低着头的脑袋,睁着红通通的眼睛看着一脸担心的傅君辰,
鼻子一酸,委委屈屈的开口:“辰哥哥,你是不是要出国?你不要我了吗?”
傅君辰看着靠在他怀里,仰着头看着他,眼睛红得像兔子眼似的叶欢歌,一脸期盼的看着他希望能从他的嘴里说出那个否定的回答,可他却只能无力的答道:“是的。”
话音一落,弥漫在两个人之间的是悄无声息的寂静。
傅君辰就见着那双红通通的双眼又渐渐水润,忙伸出手去细细抹去她眼角的泪花,出声安慰她:“欢歌,不哭啊!辰哥哥又不是不回来了。我保证一放假我就回国看你好不好?”
可他温柔的安慰却并未让她的眼泪停止,叶欢歌的情绪好像愈加的崩溃了,一下子趴在他的怀里,脸死死埋在傅君辰的胸口,细细抽噎着,胸口的地方好像都能感受到一丝湿润的水意。本来欢歌这几个月较之以往就更加地喜欢黏着傅君辰,都有种让他回到小时候的感觉,每天她跟在他的身边,几乎寸步不离。
叶欢歌趴在傅君辰的怀里默默哭了一会儿,一抽一抽地闷声问道:“那你是不是不要我了?”停顿了一会儿,欢歌才又继续说道,“你会不会被别人给抢走?”
低低的声音从他的胸前闷声传出,要不是他打起十二分的注意力,他还不一定能听得到。小丫头这么怕他被别人抢走啊,傅君辰抬起头轻轻的顺着她柔顺、黑亮的长发,平静的声音里掩盖不了那一丝喜意:“怎么会呢!辰哥哥永远都是我们叶子公主的。”
“真的?”叶欢歌退出了傅君辰温暖的怀抱,仰着头通红的眼睛定定地看着他,
“当然了!”
“那那”对着一脸疑惑的傅君辰,欢歌眼一闭、心一狠,说出的话就好像是连珠炮的发射一样:“那你到了国外也不可以找女朋友,你是我的。我要当你女朋友!”
叶欢歌不知道她现在对傅君辰的感情究竟是亲情还是爱情,经过那些伤害,傅君辰才是她真正能信任的人,真正对她好的人。她离不了这样的温暖,只要一想到将来会有一个女人代替她成为他珍藏在心底的宝贝,心里就酸酸涩涩的,与其这样,她不如牢牢抓住这份温暖。
女朋友?
“你要当我女朋友?”傅君辰有些不可置信的开口。
傅君辰的一脸被惊呆的样子,终于让反应迟钝的叶欢歌有了一丝女子的羞涩,脸一下子红了起来,就连耳朵也有了一丝粉意,但思即他出国之后的诱惑还是坚定地点了点头。
“真的?”傅君辰还是有些难以置信:“你不是”
“嗯?”叶欢歌一脸不解。
可随即傅君辰又呵呵笑了起来,幸福怎么会来的如此之快!他本来是想着徐徐图之,在出国前和欢歌把感情定下来,就算是欢歌没同意,即便他已经出国,但叶欢歌一定会是傅君辰的,这次他会好好的呵护她。
“我是太高兴了。”傅君辰一脸止不住的笑意,看着怀里的女孩,慢慢的低下头,珍视的在她光滑的额头印下了轻轻一吻,“我会好好保护你的。”我的女孩,终其一生,你都是我最珍视的存在,所以以后,你的存在,由我来守护。
叶欢歌感受到了来自傅君辰的珍视,鼻子一酸,努力的眨了眨眼,希望能眨去眼底的酸涩。
“欢歌啊,快看看,”李婶还没进屋,声音就已经十分具有穿透力的传来:“快来看看李婶都给你做了什么。”
叶欢歌揉了揉眼睛,赶紧从傅君辰的怀里起身坐到一边。
李婶一进房间,就像欢歌竭力介绍她又给她做的那些好吃的。傅君辰从小到大,都不喜欢吃甜食,应该说傅家基本上就没人吃甜食,只有傅妈妈偶尔吃一点。这让尤擅甜食的李婶几乎没有多少发挥的地方,后来欢歌来了,李婶才真正觉得她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最喜欢的就是每次做好多好吃的,用来招待叶欢歌。
欢歌也怕李婶看出两个人之间的怪异之处,李婶一进屋,她就忙迎了上去,若无其事的听着李婶的话,时不时的点点头,嗯嗯两声。
李婶一走,叶欢歌就端着盘子直接坐到了傅君辰的床上,傅君辰看着这样可爱的叶欢歌,嘴角含笑的看着她像个小仓鼠一样嘴里塞满了东西,眯着眼细细砸吧着,好似嘴里吃的真的是天下美味一样。
“叶子,我再过一个多星期就要出国了,”傅君辰看着刚刚还兴致颇高的吃着东西的转眼间脸色就有些难看了,摸了摸鼻子,还是继续说道:“手续差不多都办下来了,过几天去拿就行了。”
“哦”欢歌一下一下的用着手中的叉子漫不经心的戳着盘子里的东西,刚刚还吃的幸福无比的美食也都提不起她的兴致了。
傅君辰不知道如何安慰她,只能静静地坐在一边,默默的看着她。到HM商学院留学,势在必行,他现在的力量还太弱,他需要尽可能快的发展自己的势力,而这些,留在国内他短期内很难做到。
一个多星期的时光,对于刚刚开始恋爱的两个人太短、太短。短到还未浓情蜜意,就又已面临分别。
恋人已经离开,欢歌也只能收拾好心情,打点好行李准备入学的事情。
本来叶欢歌是打算自己到学校报道的,可叶兴泽这个女儿控,坚决不同意她自己去报道。学校就在本市,本身离的就不远,他也不忙,送女儿上学报道的时间还是有的。更何况,因为她的敏感皮肤,她妈妈不放心,被子,被套什么的都是自家买好的,这下她要带的东西就不少了。
于是家庭投票表决2比1,叶兴泽以压倒性的胜利获得了送叶欢歌去报道的权利。
九月十日报道那天,一家一下车,就赢得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关注目光。不是因为叶兴泽的车子太招眼,实在是这一家三口的画面实在太美腻。
叶兴泽浑身上下流露出一种成功人士的自信,而林秋语就更别说了,虽然早已经退出演艺圈,可那身影后的气质还是流露无疑。而他们中间的叶欢歌更是集合了两个人的优点,实实在在的青春美少女一枚。
九月的天还是很燥热的,叶兴泽看着天空上挂着的大大的太阳,对着身边的林秋语说道:“老婆,你和欢歌在这等会儿,我去看看到哪儿报道。”说完把手里给她们娘俩举着的太阳伞递给了林秋语,准备先去探探路。
叶欢歌一把拉住了正要离去的叶兴泽:“爸,还是我去问吧。你陪我妈在这等我,帮我看下东西。”
“行,那你去吧。”叶兴泽点点头表示同意。
郑绍,这一次换我先来认识你。
哼哼——
在距叶欢歌两三百米的地方,散乱地站着一些胸前挂着工作牌的几个男生。叶欢歌迈着轻快的步子向前走去,她知道待会儿那个郑大主席就会出现在这里。
嘴角扬着羞涩的笑意,一身白色雪纺连衣裙更让本就不俗的她显得飘飘欲仙。
“学长,你好,请问下我是中文系的新生叶欢歌,要到哪儿报道?”
“哦,我先带你到中文系的搭的帐篷那去报道,然后拿到宿舍钥匙把东西放到宿舍,不知道你需不需要被子,如果需要的话,你还要到体育馆那去买被子。对了,下午的时候,各个院系还要召开班会,待会你报道的时候你可能要注意下。”
叶欢歌抿着嘴,露出浅浅的笑意,正视着男生,不时的哦哦两声,表示知道了。
“就你自己吗?你家里没人送你啊?”男生看着几乎是两手空空的女孩诧异的说道,哪个报道的人不是大包小包的啊,她可就身上背了个小包啊。
叶欢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