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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一座或几座大浮桥并不易搭建,尤其是时间紧迫,天一亮我军怕是很快被敌人发现。所以趁夜建一座小浮桥,仅有两匹马宽,则是不难。”铁义道,“我军前锋突然袭击。敌人措手不及。哪里管得上我军大部大摇大摆地渡河呢?”
“好。”铁穆淡淡地说道。他早就有了这个想法,包括他的手下也有想到了这一点的。不过自己儿子也能想到,这令他有些欣慰,不过他故意只是淡淡地称赞了一句。尽管如此,铁义还是感到一些得意。
“孙虎、周鹏何在?”铁穆点名。
“属下在!”孙虎和周鹏立刻应道。
孙虎就是萧不离当初招来的一位来自中原的老兵,这位老兵唯一害怕的事情就是吃不饱,他没想到他逃到河西还是吃着兵饭,好在贺兰军不怕你饭量大,就怕你太无能。这位孙虎凭借个人地武艺与勇猛和自己从军的经验,起初为一营都尉,出征前刚被提拔成一名校尉,指挥一团人马。巧合的是,当初那位秀才周鹏却成了他的副手兼录事参
“我交给你一件最紧要的任务。”铁穆招招手,示意孙虎靠近,指着地图道,“越过哈拉哈河北行五十里,就是翁吉惕人首领的居处,那是成吉思汗家族有着极为重要的一族,我要你做的就是奇袭那里。他们本有三个千人队,其中一支调往中原作战,除了总帐有少量人马以外,其余都还兵于民。”
“属下遵命!”孙虎接过令牌。
铁穆盯着孙虎道:“你们准备如何做?”
他的目光却是看向周鹏,他丝毫不怀疑孙虎对自己命令地执行力,也不怀疑孙虎的勇气,他是想知道周鹏身为副手有何意见,因为前秀才周鹏比孙虎爱动脑筋。这两人一文一武,却也是相辅相成。
“我军立刻轻骑潜行,马含枚,蹄包毡,尽量避开牧民,若顺利的话我军在天露亮时就抵达翁吉惕人大帐的所在。一切以快、狠为要务,但并不正面攻击,只需制造混乱,击散追逃。若能当场斩杀则最好。”周鹏道,“翁吉惕人恐怕不会想到会有敌人来袭,就是我部不慎被提前发现。那也无关大局,他们想有所反应也迟了。属下料想天亮时,将军大部人马已经推了过来。”
“好,你部此役不以斩首多寡为要务,我需要你们直取中枢权贵,让翁吉惕人失去主脑。若能完成此任,我记你们首功。”铁穆道,“正所谓。射贼先射王哦不,擒贼先擒
左右涨红了脸,想笑却不敢笑,只敢在心中暗笑这位突厥将军偶尔也引经据典,却是常弄出笑话来。铁穆也知众人怕是在心中暗笑自己,佯怒道:“呸,想笑就笑出来。不怕憋死?”
众人终于忍不住哄然大笑,却让大战前的紧张气氛缓和了不少。
“谢将军!”孙虎与周鹏两人齐声道。
孙虎与周鹏所部渡哈拉哈河还算顺利,先派人划着充气后的羊皮伐过河,用绳索将数百只行军羊皮伐联结在一起,两头固定好,辅以就地取材地木材搭建而成,将行军车车厢拆下平铺其上,为了减轻重量,卸下马鞍,先让马通过。然后再将军械搬到对岸。一团骑兵过河,从搭建浮桥起,花费了一个夜晚,比计划中花费地时间要多一些,不过并不关大局。
人们常说黎明之前最黑暗。在黑夜地掩护下,自古以来黑夜就是阳谋、阴谋与罪恶发生地最佳时机。一过了河,孙虎部立刻用毡褐将马匹铁蹄包裹,将马嘴捆扎起来,避开了数处牧民游牧地。在拂晓时分突然出现在贵族聚居区外。
一处密林中,孙虎部暂时休息一下,进食饮水,养精蓄锐。
孙虎将头盔紧了紧,再一次检查自己的装备,大概是他的头比较大。他总觉得戴着头盔不舒服。如果能够,他宁愿光着膀子上阵。不过他只要稍有“衣冠不整”,周某人又要说话了。他回头看了看面无表情的周鹏,开玩笑道:
“周秀才,大丈夫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你莫非还想做状元?”
“周秀才”是周鹏不算外号地外号,喊得人多了,便成了外号。成为一名带兵之人,这件事在周鹏现在想来,实在是不可思议,起初他机缘凑巧地成了一名士卒,他得过且过,只要有饭吃就行了。不过现在他的心境有了变化,三年军中的历练已经在他身上留下太多地痕迹。他见过贺兰百姓现在还算不错的生活,见过凉州城充斥着东西商贾的繁荣街市,也听闻无数次关于贺兰国王的种种“英明”之处。宁为百夫长,不为一书生,乱世之中从军恐怕也是一条不错的路。
“功名不仅仅是靠文进士来取的,马背上也能取得功名。”周鹏轻笑道。
“那好,我来主攻,我命你率两营兄弟在此地策应,以免敌人遁入山中。”孙虎道。他是个豪爽甚至有些粗鲁之人,并不代表他全无洞察之心,他命周鹏策应,不过是照顾一下周鹏。他当初是看不起周鹏,认为周鹏不过是比自己多识几个字,然而偏偏两人从加入贺兰军那天起就在一起,一起当兵,一起升官,这位周秀才的坚韧之心却比自己要强得多。眼下就一起杀敌,他在想经此一战,若是他与周鹏两人还都活着,恐怕能称得上是生死之交了。
“你怕我抢功吧?”周鹏反问道。
“呸,我是怕你手软,只能握笔杆了,举不动刀。”孙虎骂道,不忘挖苦一下周秀才。
“那好,你我各领一部,穿插而过,看谁斩首最多?”周鹏道。
“行!”孙虎笑眯眯地,他不傻,“是你我两人相比,还是你们两人各自所带兄弟相比?”
“当然是大家比个总数。”周鹏道。他可不愿跟孙虎比个人的勇猛,因为自己是比不过的。
“一言为定!”两人击掌为实,各自点清四营人马。
拂晓时分,阿歹从睡梦中醒来。他是翁吉惕首领的牧马人,每天是贵人们聚居之地最早起身的人,因为他认为只有勤俭才是持家之道,才能发家致富,他最希望的就是自己能养出更多的骏马,好讨贵人们喜欢,从而让自己能够得到一些赏赐,最好让自己成为自由民。但是他从来没有得到,因为他家世代是主子家的奴仆,是没有资格跟主子讨价还价的。所以人们称他为“爱做梦的勤劳地阿歹”。
爱做梦的勤劳的阿歹走到帐外,伸了一个舒服的懒腰,呼吸着清晨新鲜的空气,感受到泥土的芬芳和青草的茁壮成长。当所有的贵人、牧民都还在沉睡时,四野里只有静默的毡帐,不见人影,阿歹唯有在这个时候才觉得自己是个重要人物。
他走向马厩,打开栅栏,将马匹赶向哈喇温山地方向。这座连绵不尽山岭之下,是柔顺动人的缓坡,以及大片大片的上等牧场。这片牧场一直是翁吉惕人独享的地方,而与其他地方的蒙古人不同,翁吉惕人因为有这片牧场,并且有大山抵倒着寒流,他们过着半定居的生活。除此之外,由于他们更靠近中原,他们也可以就近换取各种珍贵地物品,不必经商人们转手。
传说中翁吉惕部首领德薛禅将自己地女儿孛儿帖嫁给铁木真时,嫁妆颇丰,其中有一件黑貂皮最为贵重。那时候铁木真不过是一个穷困的小族首领,铁木真为了求得另一大部首领王罕地联盟,就将这件黑貂皮当成可以拿得出手的礼物。
如今翁吉惕人更加富有了。阿歹不禁更加气馁,为何偏偏自己还只是一个牧马人?因为自己幼时与人打架,失去了一支手臂,所以他当不了兵,还要受人讥笑,要不然还可以去中原碰碰运气,他听说过有不少人在中原一夜暴富的传闻。自己为主人养了那么多骏马,每病了一匹,却让自己受一次刻骨铭心的鞭打。
阿歹靠在一棵桦树下,注视着山中的薄雾,仍在做着发财梦。就在恍惚之中,他察觉到有些异样,只见迷雾之中,出现了一个黑点,紧接就是两个、三个,一大群的黑点向自己奔来,如同踏在雾端之上。
阿歹目瞪口呆之中,他被一群凶神恶煞般地骑兵包围了。
“别杀我,我只是一个牧马人,我连箭都射不了。”阿歹脸色苍白,放下马鞭,举着自己唯一的手臂,急忙求饶道。
“那你告诉我们,你们翁吉惕人的族帐在哪里!”骑兵中一人将刀驾在他的脖子上,却笑容满面,另一位通译用蒙古语翻译着,“否则我不仅要砍掉你唯一的一只手臂,还有让你再失去一条腿,如果你不开口,我再砍掉另一条,然后再就是你的耳朵、鼻子、眼睛。”
“我说、我说”阿歹吓得屁滚尿流。
第十三章 流血的草原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