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城管粗暴执法,也不难理解城管为什么在一些地方已经到了过街老鼠的地步了,更有甚者,在一些地方,被执法者也常以特别的方式来反抗城管执法。
2006年6月,成都市一女摊主在反抗城管执法时,竟然用尿水泼洒城管
2006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一摊主的三轮车被城管大队没收,摊主手持切刀将一城管队员刺死
2008年1月,南京市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用辣椒水喷向街头摊贩,一位老大爷实在看不过去,拿起刚买的鸡蛋就向城管砸去
2008年4月,深圳市一女摊贩在抵抗城管执法时,将一名城管协管员的下体咬伤
2009年11月,广州市城管委一副主任表示,“广州市每年被打伤的城管达200人,是被打商贩的100倍”。无论“城管被打是商贩的100倍”是否属实,它所传递出来的都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主政者加强城管暴力的动机和意愿依然强烈,而且事实上持续对商贩的打压也易使冲突升级,随着主政者对商贩暴戾想象思维的越走越远,城管与商贩冲突的恶性循环必然会加剧并不断扩大,局面必将朝着不可收拾的方向发展。”《被打城管百倍于商贩是危险信号》,司徒望,《东方早报》,2009年12月2日。
城管执法人员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猫鼠游戏”,甚至发生暴力对抗等极端事件,从小的方面来看,只是城管队伍本身的问题,城管队伍执法蛮横、监督不力,而从大方面来看,在城管与百姓对垒的背后,却有着深层次的制度原因。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分散在各部门,“满街都是大盖帽”,“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等现象严重,群众啧有烦言。为改变“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的状况,1997年,以《行政处罚法》的实施为契机,北京市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率先展开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有效遏制了“三乱”现象。这一制度此后逐渐在全国推开,到2005年底,全国共308个城市进行了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到2007年12月,全国开展城管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城市已达1076个,包括804个县级市。
伴随着城管综合执法权试点在全国的扩大,城管权力范围也不断扩大。1997年,国务院法制办批复文件只给予城管五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到2002年,城管处罚权的范围扩大到包括市容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无照商贩、侵占道路等七个方面,内容庞杂,事无巨细。有人作过统计,北京城管的执法覆盖13个领域,拥有三百多项职权。
在权力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城管部门的权限却始终未能理顺。有关部门把所有复杂疑难而利益不大的边边角角职能,全部转让给城管部门,城管部门始终扮演着“捡破烂”的角色,只要没人管的事儿都会找城管。
在承担“捡破烂”角色背后,城管自身面临着人员素质不高,经费保障不足的尴尬。尽管国务院文件再三明确规定“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但全国除了北京、厦门和青岛等少数城市,处在城管执法第一线的人员基本上都不是公务员编制。在一些基层城管部门,由于没有实现全额财政拨款,城管人员的工资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来源主要是收费和罚款,致使城管牟利、趋利现象频繁发生,一些地方财政部门还按照执法力度给予城管部门奖励。
第二部分 第107节:法为(14)
城管制度实行这么多年来,始终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和法规来规范城管的法定地位及权责,这是造成城管暴力执法的根源所在。
没有全国统一性法规可依,无充足财政拨款支持,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处理的又都是社会死角问题,城管执法中不断发生暴力冲突也似乎就不可避免了。
5年前的2003年,孙志刚在收容站被打死,促成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2008年,魏文华被城管打死,一个总经理的死,理性文明的社会应该从鲜血和生命中去反思和改进。“管管城管”的声音早已响彻坊间,甚至有人强烈建议取消城管。尽管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拥有地方立法权的80个地方政府中,已有38个为城管执法专门立法,但遗憾的是,人们始终没有看到卓有成效的举措以
及城管自身形象的改观。
从2008年开始,北京市颁布实施了《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此办法从实体上明确了城管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从程序上具体规定了执法行为如何履行,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让城管执法权有了“边界”和“后盾”,这将使城管执法队伍逐步走向正规化。
希冀当初发端于北京并推向全国的城管制度,也能借此机会加强城管的改革和管理,让城管执法人员与被执法者之间的“猫鼠暴力游戏”怪象彻底淡出历史的舞台。
法治的光芒
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进程的重要标志,它凝结着人类的智慧,为各国人民所向往和追求。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自由、平等,建设法治国家,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奋斗,深知法治的价值与要义。
在21世纪前十年,以“孙志刚案”、“佘祥林案”、“魏文华案”等为代表的一系列案件的背后,是一个个公民对人权、法治和自由的追求,他们有的死了,有的还幸运地活着。而无论是在世抑或去世,都一次次地显露着司法制度以及执法者的种种缺憾。对于全社会而言,那一幕幕悲喜剧已经成为一个标本,其价值不仅在于促使人们反思司法活动存在的问题,还在于揭示社会管理观念和制度在一些方面存在的缺陷。
在21世纪前十年间,中国社会还发生了一系列具有平民时代特色的法治、民权事件。
2000年2月,西安三轮车夫吕福山的一辆人力三轮车因“违章进城、违章营运”被西安市交管支队一大队民警查扣,吕福山不服处罚,向西安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此后经过长达5年的漫长诉讼,2005年7月,吕福山终于讨回了他的三轮车
2004年2月,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征用鸿桥村12公顷的集体土地,胡雪妹等150名村民以征地违法为由,向国土资源部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有关批复,由于国土资源部不予受理,2004年底,村民们提起行政诉讼
2006年7月,上海市民邓维捷将三大国有银行以及中国银联告上法庭,要求取消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停止跨行查询收费的建议。2007年4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宣布,人民币银行卡境内ATM跨行查询停止收费
进入21世纪后,中国逐步从英雄政府时代进入了平民政府时代。这些平民法治事件被具有平民政府特色的领导班子所采纳,并且从谏如流,迅速改变了原有的制度设计,保障了民权的不受侵害。
在21世纪前十年间,一方面众多的“草根人物事件”在自下而上地推动着中国法治的进程,另一方面中国的法制机构也在自上而下地推行各种法治举措,以保障民权不受侵犯。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就开始着手司法改革工作。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在处理疑案时采取“疑罪从无”的标准;1997年,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这是法院系统第一次以纲要的形式推出阶段性改革规划;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明确了实施司法改革的意向,提出要“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 第108节:法为(15)
此后,司法改革步伐明显加快,2003年5月,中央政法委牵头成立了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着手起草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方案。一场自上而下的司法改革拉开序幕。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宪法,刑事司法领域中的人权保护原则逐渐得到落实。
200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形成了涉及8个方面的50项改革措施。此次司法改革集中在刑事程序改革和司法制度改革两大方面,注重以人为本的宗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