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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这一刻,4月2日晚上10点37分,房子倒了!中国最牛钉子户消失了!”通过一名一直在现场观望的男子的手机,传来一个众人关注的消息。
楼房倒塌后,现场前来督导施工的二三十名官员击掌庆贺。他们很是感慨:“拖了好几年的事,3个多小时就解决了!”
“孤岛”小楼就这样在一个夜晚灰飞烟灭,一场拆迁风暴偃旗息鼓。
“最牛钉子户”的出现代表的是公民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它就像一次启蒙运动,高举着《宪法》的旗帜,高呼着“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口号,向人们呼啸而来,启蒙着人们的个人意识、公民意识。
就在“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成为中国2007年初最热门的新闻事件时,热心的网友们还就此找出了一系列的国内外“钉子户事件”。在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出现以前,网上流传的最牛的“钉子户”来自上海。2006年8月,一张图片在各大论坛流传:高楼大厦、车水马龙间,立着一栋破旧的二层小楼。这件事发生在上海静安区,当时网友们就把它称为“上海最牛钉子户”。之后,北京、深圳、广州、长春、福建、广西等地都相继曝出了当地“最牛钉子户”。
在这期间,中国网民在网上讨论最多的,则是一个有关普鲁士国王非法拆掉一老百姓的磨坊而最终依法重建的故事,有人趁此还列举了日本、英国、美国、韩国等国在处理“钉子户事件”上的态度,最终基本上都是尊重了“钉子户”自己的意愿。
在“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炒得沸沸扬扬的时候,这个新闻的背景、一个不容忽略的事实是:2007年3月16日,起草数年、几经争议的《物权法》通过,将自10月1日起施行。一法学专家认为:“《物权法》将终结圈地运动和强制拆迁,使其成为历史名词。”有人分析,如果《物权法》生效,该“钉子户”应可胜诉。而杨家小楼的主人吴苹却似乎比一些专业人士看得更远更宽:“不仅是《物权法》,《物权法》之前的《宪法》也保护私有财产不能侵犯。”“《物权法》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公共利益的界定问题。其实中国法律已经很多了,关键是执法问题。”
“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已经成为一个符号、一个象征——一个当代中国城市拆迁运动的典型样本:涉及面广、矛盾尖锐、社会关注度高、理论争议多、处理难度高
自1978年改革开放后,中国掀起了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运动,“拆迁”、“征地”这些词语成为了中国老百姓心中的一个痛。随着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在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前十年中,城市化过程中的“拆迁”和“征地”运动演绎得最为激烈。
由于“拆迁”涉及多方利益,政府、开发商、住户在拆迁问题上,始终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在实际操作中围绕着拆迁发生的诸多矛盾,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第二部分 第103节:法为(10)
而无论是与政府、开发商还是拆迁公司相比,被拆迁者似乎都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他们无处博弈,更没有博弈的资本。当粗暴野蛮的拆迁行为侵犯到被拆迁者的利益时,被拆迁者往往会采取特立独行的维权行动。
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中国进入迅速城市化发展阶段,到2009年,在中国近十余年的拆迁运动中,其中的暴力拆迁和反暴力拆迁成为了一道独特的历史景象。
在21世纪之初,因拆迁而积累导致的社会矛盾,以前所未有的激烈程度呈现在公众面前。新华社记者对拆迁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后,为相关报道冠上了“拆迁之痛、痛彻民心”的标题。2003年8月22日,家住南京市邓府巷同庆里的翁彪因拆迁问题,在邓府巷拆迁办公室自焚身亡,在场的7名拆迁办工作人员受伤;此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9月15日,在北京天安门前,跟翁彪同样的“自焚”悲剧发生在安徽农民朱正亮身上。
2003年9月19日,也就是在安徽农民朱正亮在北京天安门自焚后的第4天,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随后,中央派出4路人马,分赴山东、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突击调查拆迁问题。
在政府积极出台拆迁管理规定的同时,暴力拆迁的悲剧还在不断上演。2003年12月,家住苏州市工业园区的孙宝祥和朱玉珍在睡梦中被人强行捆绑带离,随即,他们居住了25年的房屋倒在了推土机铁铲下;2003年12月,沈阳市于洪区北陵乡下坎子村居民房屋遭铲车野蛮拆迁,一名正在屋内睡觉的61岁老人被当场埋在废墟之内
针对愈演愈烈的暴力拆迁行为,2003年12月3日,建设部发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4年初,作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配套法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由建设部颁布,于3月1日正式实施。在3月14日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把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私有财产保护”写进了宪法,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
虽然有这些重量级举措的出台,但在2004年,“强拆”却丝毫没有减弱,反而有继续扩大的势头。2004年5月,湖南省嘉禾县为促进拆迁,对与拆迁户有亲属关系的公职人员实施“家属不搬迁、职工被停薪”的“四包”“两停”政策,导致3位拆迁对象被错误拘留,11位公职人员遭“株连”,160多位公职人员受到牵连。拆迁过程中还打出了类似“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惊人标语,一时震惊全国。事情发生后,国务院作出决议并通报全国,嘉禾县5名官员被罢免。
2004年5月,沈阳55岁的拆迁户董国明因拒绝搬迁,他家的房门被开发商从外面用射钉枪钉死,禁止出入。为了让董国明妥协,开发商使尽了招数:每天晚上隔10分钟就砸楼板;在他家门口放火熏,不准家人给他送水送饭,甚至在楼内还有人居住的情况下,就用推土机开始拆房在停水断电的危楼内,董国明已生活了27天,每天依靠家里以前剩余的方便面、咸菜和土豆度日,当记者前去采访时还遭扣留
暴力拆迁事件在各地频频发生,有的地方因为补偿标准过低,或者不履行协议,甚至不给拆迁户安置补偿;有的地方政府行政部门以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为由,强行介入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活动,越俎代庖,成为直接的拆迁人;有的企业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压低补偿金额,并拒绝居民回迁;还有的开发商甚至动用黑社会势力,在拆迁公司没有与居民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其房屋“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拆迁经历,足可以写一部小说。”一拆迁户在讲述自己的拆迁经历时作出了这样的无奈概括。
2003—2004年的“强拆”疯狂期过后,在2005—2006年,“强拆”虽然有所缓和,但是拆迁毕竟牵扯面太广,说到底它是一种力量的博弈,这期间“强拆”的惯性还在持续。
第二部分 第104节:法为(11)
进入2007年后,虽然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其中规定了“征收个人住宅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等有利于被拆迁户的内容,而且《物权法》开始颁布、实施,但各地暴力拆迁事件依然频发。
2008年6月,上海闵行区被拆迁户潘蓉夫妇为了抵抗强制拆迁,手持自制燃烧弹阻挡挖土机掘进;2008年7月,北京密云县一村民在自家拆迁房前被殴身亡;2008年10月,广州一房地产开发商为威逼居民搬迁,竟然将上百条毒蛇放进居民家中
2009年,疯狂的“拆迁运动”又进入一个高发期,各地因拆迁而导致的悲剧时而上演。10月28日,在青岛,拆迁户张霞在多次强拆面前,痛下决心用自焚的方式抵制,最终受重伤;11月13日,在成都,拆迁户唐福珍为抗拒拆迁,将汽油泼到身上点火自焚,最终身亡;11月21日,在昆明,因为拆迁一个大型集贸市场,上千商户集体上街抗议;11月27日,在贵阳,9家被拆迁居民用40多个液化气罐堵路讨要说法
拆迁之殇的血与泪在公众面前飞扬,虽然每起拆迁恶性事件形态各异,但却都上演着相似的悲剧。这些“负隅顽抗”的“钉子户”,并没有像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