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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七十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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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尤不可抗拒者,则为大英帝国挟其吞噬印度之余威,官商一体,揖帆东来,载其印度之高级鸦片,在我沿海作武装走私。其囤集走私鸦片之趸船,有时竟泊于广州城郊之黄埔!「滥用暴力,追求暴利」莫此为甚。年前笔者游黄埔,导游者告诉我:「此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黄埔军官学校」之故址也。」我也告诉他:「比军校更早一百年,此亦英国人走私贩毒,鸦片堆栈之故址也。」导游愕然。
近年来曾有中西历史学家,坚持「鸦片战争非为鸦片而战」之学说。他们认为「鸦片」只是一种商品,由英商运抵南中国外海伶汀洋中之小岛。其销行中国内地则全由中国本身极有效率之走私商人接运之,非英人之责任也。此一学说,真是历史学界的奇谈怪论。
笔者定居纽约市四十余年,对本市贩毒掌故可说了如指掌。所知个体毒贩,大至亿万富翁之毒枭,小至当街兜售「白面」之八、九岁儿童,可说「阅人多矣」。以美国今且缉毒机关之有效,科学方法之新颖——偶读其官方缉毒报告,直如科幻小说,然终不能禁。驷至每下愈况,全世界之最大都市,今竟为毒犯所征服。目前联邦政府于国内束手无策之情况下,只有乞助于友邦,冀图直捣「金三角」之老巢,亦未见有若何效果。噫嘻呼,缉毒之难,岂踞坐皮椅,于象牙之塔内放言高论的教授先生,所能知其万一?!
区区读史之余,每作遐想:设有超级帝国主义,以激光炮、原子弹诸武器为后盾,强运千吨今日最精纯之「中国白粉」(China White),泊舟于纽约港内之「艾丽丝小岛」(Ellis Island)以供应市内之大小毒贩,则伟大之纽约市将成何世界?美国又成何国家?华府白宫对此超级毒枭之反应又何如哉?此不正是当年道光爷陛下的中国吗?!
明乎此,吾人当知十九世纪之英国便是人类历史上,若是之空前绝后的最大毒枭也!明乎此,则鸦片商品论者,也就很难自圆其说了。
「鸦片战争」与「茶叶战争」
有的学者可能还要辩论说:鸦片之为害一事也。鸦片之沦为中英战争之导火线,则又另一事也。以逊清政府当年之颟顸愚昧(ignorance)、闭关自守(seclusion)、反商(anti…mercialism)、排外(anti…foreignism),纵无鸦片,则其他任何一「片」——麦片、米片、溺片、尿片——亦均可为「麦片战争」「溺片战争」之导火线,岂独鸦片已也?中英之战势在必发,非鸦片之过也。
此言实昧于历史事实之又一胡说。
有关「鸦片战争,一八三九~一八四二」之中西史籍无虑数百种。今日史家对战争之经过,盖均已耳熟能详,不须争辩。拙作限于篇幅,亦无法重叙史实(注释上再略叙之)。然该次战争之基本性质,有待研讨之处则正多也。
须知「鸦片」为当年中英战争中,英方无可代替之「商品」也——其获利之丰(读者试看今日之毒贩便知),天下无双;其有助于当年英国国库之收入(national revenue),亦不可或缺;其有助于英伦之繁荣、「国民所得」之增长,与夫绅士淑女生活水准之提高,也出乎想像——试看伦敦、香港等地十九世纪所建,今日仍巍然兀立之高楼大厦,有几座与鸦片无关?(君知否?这类建筑,纽约与波斯顿,间亦有之。英人垄断了印度高等鸦片;波斯、土耳其产之次等货,美商营之也。)
总之,「鸦片贸易」(opium trade)为当年英伦朝野,国脉民命,生计攸关,不可或缺之国际贸易。女皇与国会,均不惜为之一战。可是英国国会档案不昭示乎,英国议员之反对战争者,岂非所在多有?此则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小史之见也。英国与美国一样,毕竟是个有言论自由的民主国家嘛!珍珠港事件之后,美国国会之内还不是有人反对对日宣战!
所以我们敢断言:「鸦片战争中英双方皆为鸦片而战也。」否则它就不叫「鸦片战争」了。一七七六年开始的「美国独立战争」,是由中国的乌龙茶叶引起的。该战争非为茶叶而战,因此它就不叫「茶叶战争」了。
然则十九世纪中叶中英之战是否像一些中外史家所述,不论「鸦片」、「溺片」都「非战不可」呢?
答曰:唯唯否否。何也?曰:若无林文忠公「入即正法,船货归官」的铁腕政策,则「鸦片战争」便不会爆发!盖清廷至此,禁烟已百余年。然鸦片之祸,愈禁愈炽;鸦片贸易愈禁愈大。「鸦片战争」原为鸦片而战嘛!如鸦片之禁令始终只是一纸具文,则英国又何必发动什么鸦片战争呢?无奈鸦片之祸,至道光中叶已至不可收拾之程度。世界上任何有自主权的国家,为着一己生存,都非禁不可。
吾人今日如试一重读一八三八年(清道光十八年)鸿胪寺卿黄爵滋奏一折的原文,则知正当进出口商人经营所获,「较之鸦片之利,不敌数十分之一。故夷人之着意,不在彼而在此。」又说到罚轻瘾重,吸毒者「刻不可缓查旧例:吸食鸦片者,罪仅枷杖。其不指出与贩者,罪杖一百,徙三年。然皆系活罪。断瘾之苦,甚于枷杖与徙。故甘犯明刑,不肯断绝。若罪以死论,是临刑之惨急,更苦于断瘾之苟延。臣知其情愿绝瘾而死于家,必不愿受刑而死于市」(见黄著《黄少司寇奏疏》)。这种叙述之真切,以今日纽约毒祸与之相印证,都是符契相合的。至于那禁烟名句说,烟如不禁,则将来「不唯无可筹之饷,亦且无可用之兵」。中国如衰败到那步田地,则「鸦片战争」就没有「非打不可」之必要了。这一个境界却正是英国这个大毒枭,在鸦片战前所企盼的中国啊!出乎他们意料的则是道光皇帝竟然派出一个有为有守、而敢作敢为的林则徐。林某既然真的要禁起烟来,真的means business,则这场战争才真的就「非打不可」了。一战四年,中国大败亏输,落得个「五口通商」、「割让香港」的结果,在本篇正文上,就不必细述了。
「鸦片战争」之战与不战之权,操之于大英帝国的首相与国会。林钦差被动应变而已。他如要认真地禁烟,不管贵钦差是林则徐、张则徐,都要挨打了。是耶?非耶?
从「印度第二」到经济第一
英国在清末和中国一共打了三仗——一次是「全仗」(「鸦片战争」,一八三九~一八四二),两次是和其他列强合伙来打的「半仗」(「第二次鸦片战争」,亦名「英法联军」,一八五八~一八六〇;和「八国联军」,一九〇〇~一九〇一,史家也称之为「拳乱」、「义和拳」,扶清灭洋之乱也)。
前段已言之,英国是当今世界上最能随机应变、十项全能的帝国主义,所以它对我们所打的三次战争的性质和方式也大有不同。
曾两任英国首相(一八六八,一八七四~一八八〇)的迪斯瑞理伯爵(Earl Benjamin Disraeli,1804~1881)曾有名言曰:「大英帝国无永恒敌人,亦无永恒朋友,却有永恒利益。」所以上述三次侵华之战,虽方式不同、性质各异,其为大英帝国的「永恒利益」而战则一也。
概括地说来,中英鸦片之战,英国的目标和方式都是以它侵入印度的历史为模式的。远在乾隆五十七年(一七九二),英王乔治三世遣马尔尼尼伯爵(Earl George Macartney,1737~1806)使华时,彼即深知清军火器之落后,在军事上非英国之敌手。鸦片战前,英人非但洞悉清军之不足敌,而清政之窳劣,尤为英方所睥睨。因此纵鸦片一项之入侵,便可不战而屈人之兵,把中国变成「印度第二」。西方老辈汉学家阅拙作或将诬为过甚其辞。其实英人之臣服印度又岂有若何通盘计画哉?若辈只是乘势入侵,得寸进尺,终于造成既成事实罢了。其侵华也亦然。鸦片战后,则司马昭之心亦为其血浓于水的自己白种伙伴所共识。
(一八四四)缔结之后,第一任美国驻华公使义华业(misioner Alexander H。 Everett)于一八四六年十月抵广州履新,目击英人在华之不择手段,对中国主权恣意侵越,便认为英人有计画要把中国变成「第二印度」而忧心忡忡。义氏并专书呈报美国国务卿及总统,吁请华府联合欧洲其他列强尤其是法俄二国,加以制止。(义华业呈美国务院之报告原件现存美国「国家档案局」。于一八四七年四月十日,发于澳门。)其后历任美使所见皆然。其唯一例外则为第五任美使伯驾(Peter Parker)。
伯驾原为美国传教士,鸦片战前即与鸦片贩有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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