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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七十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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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衢云、孙中山等在香港所组织的兴中会,事实上除掉名字外,一切皆是「辅仁文社」的延续;会员们也大致都是杨衢云的班底。因为杨的团体己成立四年有奇;而孙的团体还未满二月。杨是香港的地头蛇;孙则是新从夏威夷回来的。双方强弱之势是可以想象的。据说他们合并之后,选举新会长(他们叫「总办」或「伯理玺天德」)时,曾发生孙、杨之争。据后来国民党的官书所载,在同年十月他们预备搞广州暴动时,孙曾当选「伯理玺天德」或「总办」。后来「杨既获大权,遂藉端要挟,而请(孙)先生以(伯理玺天德)相让。郑士良、陈少白等闻之大愤,极力反对,士良且欲除之。先生以大事未成,首戒内讧,力表谦让,即以此席让衢云」云云(见《国父年谱》页六八~六九)。
这段官书颇难说服任何公正的读者和历史家。如所叙属实,那可能不是杨的「藉端要挟」,而是孙的党羽为拥孙,暗中想搞杀杨的「苦挞打」(coup d'etat),为孙所阻。官书甚至说杨衢云排满抗外的思想,以及他组织「辅仁文社」的叛逆行为,都是受中山「感召」的结果(见前书页五○)。这些似乎都是想象之辞。有人或许要说「辅仁文社」的宗旨是「以友辅仁」;它是个社交团体,而非革命团体。其实辛亥首义时,最活跃的一个组织则是「文学社」。文学社却是革命团体,而非社会团体。所以名字与实质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尤其在地下革命的时期。我们不能望文生义,或以辞害义。
须知杨衢云开始其革命行动时,孙中山还是个用功的医科学生。一八九四年中山还亲赴天津「上书李鸿章」呢!他「上书」不幸被拒。如果李鸿章英雄识英雄而重用了「孙文」,中山不也就是清政府的「能臣」了吗?哪还搞什么「革命」(他们那时叫「造反」)呢?所以在这一阶段里,杨衢云是否受「先生感召之深」,吾未敢必。而孙在「上书」被拒后走上排满革命之途,所受杨衢云的影响,倒是很明显的。
再者,「兴中会」最初在檀香山组织时,其形式和性质也只是个「银会」。会员每人出「底银」五元,「股银」每股十元,购买愈多愈好。目的是「举办公家事业」,事业成功,每股「收回本利百元」。该会宗旨,除报国之外,「兼为股友生财捷径比之(向清朝政府)捐顶子买翎枝,有去无还,洵隔天壤。且十可报百,万可图亿,利莫大焉,机不可失也。」(见冯自由著《兴中会组织史》及第八条)所以在檀香山的「兴中会」里孙逸仙是在暗中筹款造反,而绝大多数「银会」会员,则是在买「乐透奖」。这个兴中银会的会长也不是孙逸仙而是殷商刘祥。但是孙却是这银会首会的得利人——他筹到港币一万三干元,外加个「兴中会」的组织名义。有了这些本钱之后,中山便匆匆赶回香港向杨衢云洽商(事实上是bargain)两会合并的事务了。合并之后,会长一职顺理成章自然应该是杨衢云。是年十月,他们竟然发动了「义兵三千人、洋枪六百杆」外加火轮船二只的广州起义。试问中山皮包里的一万三干港币,能买几枝「洋枪」呢?这些起义的本钱,显然都是杨衢云搞起来的。中山半途加入罢了。可惜杨氏早死—— 一九○一年一月十日被清吏刺杀于香港,他的事迹功勋就被埋没了。所以一部「中国近代革命史」,是应该从杨衢云开始写的。
笔者写这段小辩正,绝无意贬抑中山先生在近代中国的历史地位。相反的,我们是更上层楼地尊崇他为我们的民族领袖;民族领袖应有其不偏不倚的民族领袖的地位。因此我们不愿采用「党史家」为「党魁」作传时,视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的谱牒方法罢了。
得风气之先的华侨青年
青少年时期的孙中山先生,恕我大胆的说一句,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华侨青年」,甚至如粤人俗语所说的「金山仔」。笔者蜗居纽约四十余年,在「穷人哈佛」的纽约市立大学从兼课到专任,教书经验亦有三十余年。在我课室内进进出出的华侨小青年,亦不下数百千人。我平时总欢喜举中山先生的故事来勉励他们。行行出状元,如今虽做不到大总统和国父,但不断努力之下,不做「大官」也可做点「大事」嘛!其实我的学生中,卓然有成者,亦为数颇有可观。 
 相反的,我们如以中山先生比诸今日侨生,他老人家其实也是当年的华侨小青年之一而已。贱日岂殊众,贵来方悟稀。华侨小青年或金山仔有其共同的特点。这些特点也是铸造后来革命家孙文的社会条件。
大体说来,他们的特点约有数端:
一、工农家庭出身。其父祖伯叔类多贫雇农、苦力工人或小商人。胼手胝足,日常工作都在十二小时以上。他们除旧有的观念和道德标准之外,平时没空亦不知如何管教子女。
二、小华侨们受父兄宠爱,甚至溺爱;类多丰衣足食;至少不愁衣食。佳子弟,颇可上进;恶子弟,则至为堕落。
三、教育水准,下辈平均都在高中以上,远超过长辈。——当年老辈华侨多不识字,纵识字也不过稍读「三百千千」(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而己,而下辈则于三百千千之外,有的且精通外语了。
四、以说汉语的「弱势文化」,在海外对抗西语(英语)的「强势文化」,老辈多不谙外语,为自尊自重乃坚拒同化。因此一般老辈华侨,较之国内人民,更为保守;而讲「双语」的小辈于自卑之余,则趋向「全盘西化」。所以他们父子之间「代沟」极其严重。笔者本人便不时为学生父子间之冲突,排难解纷。中山先生与他的长兄孙眉,曾一度反目,弄到互找律师的程度,吾知其冲突根源所在也。处于我辈今日,「西化」与「现代化」固截然有别,然在孙公青少年期,则二者固为同义字也。
五、这老少两代的华侨对祖国都有极深的感情,甚至流于「沙文主义」。但是他们两代对祖国的爱法,却截然不同——老一辈的总希望大清大皇帝多争点气,也好为我辈天朝弃民,出口鸟气。小一辈的则要驱除鞑虏,创立以美国模式为张本的「共和国」和「合众政府」,乃至新的社会、新的宗教,和新的道德标准了。
老实说,当年在檀香山的「兴中会」和在香港的「辅仁文社」,都是这一类的华侨青年所组织的。孙中山先生(谱名孙帝象,学名孙文、孙德明,字载之;入耶教时,名孙日新;行医时他的汉文老师区凤墀为他作一音之转改为孙逸仙,后来变成「美国公民」时,在美国护照上的英文名字则是 Sun Yat…sen)当时便是这一类的「华侨青年」之一。他或许由于禀赋较高,幼年时确实「异于群儿」;他也确实是读书用功,做事有恒,终能「脱颖而出」。但是他青少年期的社会背景是自有其特殊模式;这模式对他有特殊影响的。
这儿更不妨附带一说。中山那时代的青年华侨,与笔者班上的侨生,亦略有不同。我班上的侨生有「竹升」(或作「竹心」)、「竹节」之别。「竹升」者,美国土生也。老华侨们认为这类小华侨,「肚子内一无所有」。「竹节」者,唐山出世,幼年来美,「两头不通气」也。
我们通番语的学术界,则叫前者为ABC。ABC者,American-born Chinese也。后者则叫CBA。CBA者,China…born American也。而中山那时的华侨小青年,几乎全是CBA而绝少ABC。因为那时的旅美华侨,生存在最凶残、最下流无耻的(Chinese Exclusion Acts)压榨之下,中国妇女,除少数妓女之外,旅美者可说是绝无仅有也。
而那些小「竹节」,则由于父亲是「美国公民」(母亲不是),取得美籍「出生纸」而旅美也。
所以这些小「竹节」绝大多数都能使用中英「双语」(bi…lingual)。其天资笨拙或不愿用功的,往往双语皆不通;而禀赋卓越,又肯于用功学习的,则每每两语皆精。孙中山就属于后一类。而孙逸仙这位小「竹节」之取得「美国公民权」,则通过另一管道。孙公于十三岁时(光绪五年,一八七九)随母就兄,迁居檀香山。那时的夏威夷是个红种人的独立王国。不幸老王于一八九一年晏驾。兄终妹及,夏威夷乃出了个女王。三年之后,也就是中日「甲午战争」那一年,女王被英美德裔的白种殖民主义者篡了位,夏威夷乃变成个傀儡共和国。一九○○年(庚子),也就是「八国联军」侵华的那一年,这个小傀儡共和国就被美国兼并了。
夏威夷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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