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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个悟空混都市-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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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我皱起了眉头,琢磨着七夕、合欢之神、岛主、至善这些因素凑在一起,会出现一副什么样的情景。

“你别痴心妄想了,这次现身的将是合欢之神的分身之一,能力非常强大,跟幻境中的那个幻象,根本不能同日而语。”老板娘察觉到我的意图,劝道。

“哦,那你的意思呢?”我很好奇,老板娘竟然会站在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我能引荐他,自然也能引荐你。想一想,以你现在的实力,再获得合欢之神赐予的能量,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是你的对手?”老板娘貌似很诚恳的说。

没有人?

至少,至善要比我强。

老板娘不知道至善已经投入了地府的怀抱,我不觉得什么合欢之神会是地府那些大佬的对手;再说了,我更不想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莫须有的野神。

她在幻境中给我的印象,真的很菜,菜的,甚至可以让我利用。

我抱着老板娘,就这么静静的站在当地,盯着那副画像,暗自琢磨着一个局,真正的神仙局。

许久,我才定下心计,转身往外走去,边走边说:“多谢你的关心,只是,我需要的不是合欢之神的能量,而是你这些日子委屈些。”

老板娘楞了一下,似乎想到点什么,急忙劝阻道:“这是自找死路,你想死就去吧,不要拉着我垫背。”

“垫背?我不需要垫背的,现在只需要一个开路的,你有没有兴趣啊?”我径直往地面走去,玩味的回应说。

立时,老板娘闭上了嘴。

傻子都知道,垫背与开路之间的区别。

回到卧室后,我简单的帮老板娘治了治伤,并且把合欢铃夺过来,安顿两句后,就急忙走出了包子铺。

前些日子灵虚查到岛主离开了侠客岛,现在想想,可能就是要来金城。

十天时间太紧凑,我必须抓紧时间,安排好所有的事情。

回到市政府,我叫来张天宝,让他通知至善,说在七夕日,岛主会来金城。

我不知道至善会不会来、敢不敢来,但这个机会一定要把握住,能引起岛主和至善同时关注的契机,并不多。

张天宝走后,我才掏出合欢铃,仔细的端详起来。

这四副铃铛看起来很普通,用红色丝绳串在一起,摇一摇,除了些悦耳的清脆响声外,毫不出奇。

说实话,我看不出来合欢铃珍贵在哪里,竟然能让万年狐族奉为至宝,也许,只有合欢术才能让它精神抖擞。我了然无趣的把它塞回兜中,考虑着到底应不应该去找狐七七。

狐七七非常迷人,我很喜欢,她如果只是普通的狐族女子,我一定会把她收入房中,不管强取豪夺、还是霸王硬上弓。

可是很遗憾,她是叶远的女人。

再说,我对叶远也有点意见。哪怕他厌倦了江湖的血腥生活,想退出,最起码也应该来跟我说一声啊。他这样悄悄的躲在一边,算什么?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失去了一个小龙,已经让我追悔莫及,我不想再失去叶远。

这个失去,不是指叶远离开我,而是我们之间的那份友情,兄弟之情。哪怕平时只是单纯的来看看我,或者发个短信问候下,也不错啊。

我怕自己忍不住,见到叶远时,会干出蠢事。

要不让江血云去吧,反正只是说几句话而已,没必要亲自去。

操!!

我猛地站起,狠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是他做错了事,不是我,怕什么!!

随后,我叫来灵虚和江血云,嘱咐他们这几天坚守金城,等我回来。

安排完后,我就连夜赶往杭州。

狐七七并没有告诉我,她跟叶远在杭州居住,但是,大家不要忘了我现在的身份。

我是新江湖七十二门总盟主,统领着佛、钱、花、车、海等等门派的上千江湖豪杰。旗下,为这些江湖高手服务的俗世人更是不计其数,涉及到的层面包括政府、经济、军事、医疗、运输等等。

从某个角度讲,国家主席做不到的事情,我可以做到。

狐七七的行踪不好查,但要查叶远就好查多了。

自从狐七七离开后,我就让王博负责查询他们的隐身之地,前些日子,王博终于查到,狐七七和叶远正在杭州西湖边上隐居着。

不错嘛,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就连退隐,也选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叶远啊叶远,你还真是以前那个叶远。

…。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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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载。…;

…。网。…;

正文 第十二章 促局(二)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这句诗词形容的,正是西湖的美,它三面环山,一水抱城,独一无二的地理环境得天独厚;湖裹山中,山屏湖外,晴中见潋滟、雨中显朦胧,无论是雨雪阴晴都能成景。这种湖山相得益彰的景色很少见,再加上些江南特有的丝丝柔情,能驰名世界也不奇怪。

西湖南边有座不甚出名的小山,叫做青山。山如其名,一眼望不到边的青绿倒映在西湖水中,成了点缀西湖的另一处美景。不过这里是不对外开放的,据说,让某个跨国企业租借了下来,作为私人会所。只有主人邀请的客人,才能进入其间,一赏美景。

王博查不到这处会所的背景,但叶远和狐七七双双出入的情景,却被他逮到好几次。

只要能确定是叶远就行,至于背景嘛,我不关心。这个世界上,除了老爹和至善以外,现在又有谁能引起我的注意呢?!

我冷笑着,径直走进了这片望不到边的林园。

值班的保安瞪着两只大眼睛,却看不到我的身体,甚至与他擦身而过,都没有被发现。

简单的障眼术而已,我只需要一个信念,就可以做到这些。

穿过大门后,我判断了一下方向,转身往林园深处的那幕青山走去。

据王博的情报,叶远和狐七七就隐居在青山下,据说,还养了些鸡鸭,种了几亩良田,小日子过的很滋润。

我踏着西湖边上的碎石小道,将元气探知大范围的释放出去,不一会,就找到了一处幽静的小庄园。它静静的坐落在青山根,院外还有一片桑树林,如果不是我感应到一强一弱两处元气点、仅凭目光的话,不一定能发现这里。

强的,正是狐七七,我很熟悉她的气息。

而弱的,则是叶远,对他,我更熟悉。

奇怪的是,叶远的元气比以前更弱了,甚至还不如一个身体强壮的俗世人。

难道他已经被狐七七吸干了?想到这里,我不由的加快了步伐。

在元气的支持下,化虚的身体犹如一阵清风,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院中,径直向叶远的所在飘去。直到我找到她们的所在,破窗而入时,才听狐七七在屋内轻声喊道:“门没锁,不要弄坏我的窗户。”

我顿时收住身形,一窘,不好意思的显出身形,推开门走了进去。

这间房从外面看,很普通,就像是一个不甚起眼的乡村小院。但我进门后才发现,屋内的装饰品、生活用品、甚至淡淡飘散着的香气,都是俗世社会最高档、最顶级的。

别的不说,仅仅是叶远手指间夹着的那只翠玉烟嘴,就能买下这座院子。

懂得享受,这才是真正的叶远。

叶远并没有提前察觉到我的踪迹,他坐在椅子上,愕然的望着站在门口的我,一时间,竟然出神了。如果不是那支翠玉烟嘴,烟头的火星肯定能烧到他的手指。

我注意到,烟蒂处的标签上,清晰的印着三个8。

38牌香烟。

感应着那支即将燃尽的香烟,我不由得心中一暖,人啊,总是摆脱不了一个情字,不管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都很重要。哪怕自己不知道,但潜移默化的,就会受到印象。

就如情人般,她的一言一行都会深深的印在心中,永远也不会忘记。

兄弟也一样,至少,我认为跟叶远是兄弟。

叶远消瘦了很多不,不是消瘦,是虚弱、甚至,我感应到他的生机非常薄弱,似乎在下一秒,就有可能油尽灯枯。

他双颊深深陷入颊骨中,皮肤昏黄,虽然胡须刮得很干净,但没有了以前那种文静、秀气的样子。看着他,我想起了以前的严小草。

他们都是一样的可怜,需要别人去关怀,支持。

这种迹象,正是纵欲过度所造成的,精元外泄,就算神仙来了,也没救。

想到这里,我恼怒的的盯着站在叶远旁边的狐七七,怒骂道:“这就是你们恩爱的生活?”

在襄阳时,狐七七说过,她很喜欢叶远。

我认为,喜欢,就代表着怜惜,不舍得伤害。

现在看来,狐七七当时并没有把话说完,她只是喜欢叶远的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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