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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个悟空混都市-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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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宗穴就在人体的肩胛处,被制住后身体便酸软无力,无法行动。灵虚还是想留下我,所以才突然发难的。不过他忘了,我不仅仅是个战士,还是个魔法师。

“起!”灵虚一声沉喝,身上那圈圣洁的金光再起,将他笼罩在了其中,而鹰爪,强行破开碎刃,执着的握上了我的肩胛。

碎刃风暴卷上灵虚,不出所料的被罗汉体所发出的‘金光’阻挡住了。

他的鹰爪也成功的制住了我的天宗穴。

可惜,还没等他表露出惊喜的神色,我的右拳猛然出动,结结实实击在了他的胸膛上。

“嗵。。”伴随着一声巨响,灵虚就飞了出去,半空中喷洒出一口鲜血,然后重重摔落在地。

灵虚艰难的翻坐起来,用手掌抹去嘴角一缕血丝,咬牙切齿的骂道:“卑鄙。”

“彼此彼此。”我强忍住肩胛处刺骨的疼痛,笑着说道。

小样,跟我玩手段。

灵虚故作真心,要与我玩感情牌时,我就知道了他要耍诡计。当他假意整理着衣服,走上前来,我就做好了准备。

灵虚只想把我留下,也许是为了我好,也许是想让我帮他找回记忆。不管是哪样,都没有坏心,这点从他选择肩胛处下手可以看出。肩胛处有琵琶骨,那里还有一个穴位,叫做天宗穴,只要被人制住,便会全身无力,任人摆布。于是我将计就计,乘着他近身之际,一拳印上了他的罗汉体。这一拳没有留情,如果就这么被我打死,他就不叫灵虚了,再说,我也很想试试罗汉体的防御力到底有多强。

灵虚似乎突然之间想到了什么,惊异的望着我,不可置信的说:“你竟然成就了灵体?”

“灵体?什么意思?”我走了过去,扶起他,不解的问。

“不是?那你的身体为什么没有穴位?”灵虚有点虚弱,一拳要不了他的命,但那种精纯元气的侵袭,依旧不是罗汉体能完全挡住的,我猜他这时身体内的五脏六腑正在不停的翻滚。

“很简单嘛,我会缩骨功的。你要不要学,免费教你。哈哈。”我得意的笑了起来,缩骨功连骨骼都可以改变,将穴道移偏一点还不是轻而易举!

“靠,我忘了你跟下三滥的关系。”灵虚暴了声粗口,懊恼的说。

米拉家自古以来就是神偷家族,对于小偷来说,这个缩骨功自然是必修之课。而且他们的缩骨功,比起其他流派同样效果的功夫要好上许多,几百年下来,对于缩骨之术,早已处在领先地位,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的。

“哈哈,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不要以为你总能掌握一切。对了,说说灵体是什么东西。”悟空的天赋,正是灵体,我对这个比较关心。

“走,边走边说,我这把老骨头快被你打断了,得去用药水泡泡。”灵虚弓着腰,一瘸一拐故意装着可怜。

我笑了笑,扶着他,喊上还没有完全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的小龙和叶远,慢慢向寺庙走去。

以前,我的实力估计也就跟叶远差不多,他不敢近身攻击我,我也拿他那招‘移形换影’没办法。他想不到,我这次受伤复原之后,实力会变得如此强悍。我们俩走的都是野路子,而小龙,却是从四品画门中出来的。他对武学理论上的知识,比我们要丰富许多,见我现在这般情景,自然也是惊异不定。要知道,灵虚可是解脱境巅峰的存在,佛门有名的‘破罗汉’。

正如灵虚所说,我的肉体破而后立,现在变成了一种微妙的存在,跟灵体确实有些相似。

灵体,是指天生没有经脉,没有穴位的肉体。这种人,要嘛会在武学上有惊人的成就,要嘛就会百病缠身,年少而亡。据说,藏域的活佛转世,就必须得灵体者。

灵体自古以来就很罕见,在武学盛行之时,还有些高人专门寻找灵体者,希望他们能继承自己的绝学,用灵体之能,将武学发扬光大。而到了现代社会,灵体之说早已消失在了俗世中,只有很少一些人知道。

正巧,灵虚就是一个。

没有穴位,人体各个器官、部位的衔接就不够紧密,继而约束了各种武术的技巧动作。而经脉,却是影响着是否可以使用内力。可以想象,没有内力的江湖人,只是一介菜鸟,就算他肉体修炼的再强大。

我现在的身体,有穴位,但没有经脉。上次王博那一拳,不单单将五脏六腑震断,经脉也随之破损。不过幸好,现在蛊神完全担负起了经脉的作用,不但可以更快的输送元气,还对于神经的反应速度也增强不少,更不用说什么运行几个大周天的问题了。

武学上来讲,内力在经脉中流转一圈,属于一个周天,这个过程可以强化肉体。我体内的蛊神,无时无刻的都在运转着元气,这其中的效果,自然是天壤之别。

听完灵虚的讲解,我明白了灵体的含义。

但是悟空既然是灵体,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力量?按理说没有经脉,身体会非常虚弱,别说他只是一个猴子,就算是人,也不可能产生那般大的力量!!

算了,对于悟空,我早已无可奈何,爱咋咋吧,反正从头到尾就没能理解过他,我暗想道。

又在甚山寺住了一晚,灵虚要我试着帮他找回记忆,我假意用元气轻轻刺激了下他的脑袋,就推脱说功力尚浅,等以后再慢慢想办法。可以找回记忆,完全就是忽悠他来着。人类的记忆储存在大脑右侧,我必须用元气进入脑海才行。

除非,照着悟空那般,先让灵虚的灵魂出体,然后我再进入。

我不确定元气对记忆有没有功效,但现在我却不想帮他。一来风险很大,也很麻烦。再说现在这样能吊着他,就算他不帮我,也不会来对付我。

谁也不能保证帮他找到记忆后,他会不会凶相毕露杀我灭口,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江湖道的这些老狐狸。

第二天一早,我跟叶远小龙就辞别了灵虚,来到青岛市。

青岛是个美丽的城市,大街小巷处处彰显着它的静秀,别致。海天一色的风景,以及沙滩上的各国美女都让我留恋不止。如果不是有事在身,我真想在这里住上两年,那种带着大海味道的气息,对于我这个大山里长大的孩子来说,很有诱惑力。

在大街上耽搁了一会,等我们赶到飞机场时,没有订到当天的票,无奈,只能逗留一晚。

夜幕降临后,青岛才正式热闹起来,小龙和叶远去玩了,他俩喊我,我没去,鬼都知道他们俩去玩什么。

找个火爆一点的夜店,用异能开始显摆,招惹美女的注意力,最好再来个英雄救美,然后喝点小酒培养下感情,夜深后迷迷糊糊的搂着妹纸们去开房。老套路,不得不说,对于现在的妹纸,那些身怀绝技的异能者,确实对有着杀伤力,而且都是秒杀。

随着境界的提高,我似乎对男欢女爱缺少了兴趣,不知道是不是身边美女没有缺过,还是对人生的一种领悟。。。

一个人呆在房间有些无聊,我开始后悔没跟小龙他们去玩闹了,不过这时再去的话就很没面子,我下了楼,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在街道上转悠了起来。

我住的这家酒店在青岛郊区,离飞机场不远,附近还有许多待拆的平房,似乎是青岛流动人口的居住区。街上偶尔走过两个人,也是行色匆匆,经过一天的辛苦工作后,现在是他们最幸福的时刻,最起码,家里还有个女人端着一杯热茶在等着他。

想着想着,我兴趣索然,没有了继续溜达的心情,就在准备回酒店时,却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第一卷  第三章 伊人不在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对别人的背影很敏感,有的时候,觉得可以从一个人的背影上看出很多东西,效果比看脸色神情还要好。

现在,我就看出了一丝潦倒,落魄,及坚强。

是王绪岚。

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哪怕两年没见了。

王绪岚,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很奇妙,有点尊敬,有点暧昧,这可能是一个没娘娃很自然的感觉。我喜欢她,却一直没有表露过,怕破坏了心中那一点点温暖的感觉。

直到后来,她跟了火炮后,我才慢慢想通,她,是个女人,需要男人的柔情,不仅仅是暧昧。

当然,我没有恨过她,甚至希望她过的幸福,快乐。

但,火炮就不是一个能带来幸福的人,他的身影下,隐藏着的,只是阴暗,利益,杀戮,以及出卖。

这一刻,我越发恨起他来,不单单是因为我们之间的仇恨,更因为,他没有照顾好王绪岚。

王绪岚手里提着一个方便袋,孤伶的向着一条小巷子走去,袋子里装着些从超市买来的食品,似乎还有几瓶药水。

我悄悄的跟上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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