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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我帅——”混血帅哥枪口指向叶茗竹。“快夸我,夸完就可以走。”
他似乎想从叶茗竹身上找回一点成就感。
叶茗竹闻言却是娇笑道:“你的确生得不算好看。”
“我好不好看跟你夸我没有冲突!”混血帅哥严肃道。
“我不喜欢说违心话。”叶茗竹媚眼如丝道。
混血帅哥气馁地放下手枪,随手点了一支烟,视线落在曹惊蛰的脸上:“无知女人不知死亡的可怕可以理解。曹惊蛰大老板你可是一方雄主,想必对生死离别有了极深的领悟——”
“你不会想让我夸你帅吧?”曹惊蛰那锐利的双眸中泛起淡淡的异色。
“夸我的人都可以离开。”混血帅哥认真地说道。“我是一个极有信用的男人。”
“我都一把年纪了。”曹惊蛰含笑道。“本也没几年可活了。”
“哪怕生命只剩最后一天,都应该拥有求生的本能与意志。生命诚可贵啊,曹大老板。”混血帅哥意味深长地说道。
“我漂泊海外二十余。但终究是华夏人。”曹惊蛰缓缓道。“我可以痛骂数落华夏种种不好,但轮不到一个外人来指手画脚。”
“我有一半华夏血统。”混血帅哥指了指自己漆黑的眸子。“你没发现吗?”
“那就更令人不齿。”曹惊蛰微笑道。
混血帅哥摇头道:“国度是一种偏见。国度是一种狭隘的世界观。这个世界强者为尊,我从不认为人类有必要将自己定义为某国人。只有强者和弱者的分别。况且——”混血帅哥续了一支烟,阴阳怪气道。“据我所知,燕京不少大人物的国籍都不再落户华夏。这不是也意味着人们都崇尚成为强国人吗?”
“丛林法则适合任何环境,包括一个三口之家。能力强者也可以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曹惊蛰微笑道。“可若一个人没了礼义廉耻,没了民族感,没了归属感,纵使全球大统,他也会沦为社会最底层的人类;
。因为一个国家内部同样拥有‘崇洋媚外’的歪风邪气。小城市人看不起农村人,大城市人看不起小城市人。你口中那些燕京的大人物去了所谓的强国,同样不会被人尊重。”
“据我所知,曹老板在华尔街呆了二十多年。赚够了美金,赢得了美国的尊重与崇拜。甚至为你大开绿色通道。”混血帅哥笑眯眯地说道。“曹老板说得大义凛然,却并没以身作则。”
“我回来了。”曹老板莞尔笑道。“并永远不会再离开。”
“说了这么多,你就是铁了心不打算夸我长的帅?”混血帅哥沉声道。“你应该知道,我可是杀人如麻的大魔王。”
“正如那两位美丽的女士所说——”曹惊蛰微笑道。“你的确生得不算好看。”
我帅吗?
你很帅。
特别帅。
帅得惊天动地,海枯石烂。
听得多了,人们就认为自己真的很帅。帅成了万人迷。
反之。哪怕你帅得丧心病狂,可总是被人骂你长得丑,丑得很奇葩。你也很容易生出怀疑心理,认为自己真的很丑。
诸葛红玉是金口玉律的大人物。还是北方第一美人。她说混血帅哥长得丑。奇丑无比。
叶茗竹是黄浦第一寡妇,是无数男人想爬到她床上的黑寡妇。她同样说混血帅哥长的不算好看。
曹老板呢?
华尔街最令人敬畏的华人。龙头所指之处,尽皆归他所有——男人对男人的外表总是最宽容最具包容心的。连他也说混血帅哥长得丑。
大人物的话语总是更有分量,尤其是好几个大人物抨击他的长相——混血帅哥有些怀疑自己的长相了。
我帅吗?
丑吗?
作为一个极爱美的男人,这无疑是最残忍的现实。
他用实际行动诋毁了燕京所谓的大人物,证明了这些大人物不过是一群胆小如鼠贪生怕死之辈。可此刻,他又被另几个大人物联手攻击长相。混血帅哥本已生出的骄傲与得意被三人打压了下去。气焰远不如之前那么嚣张。
“平局。”他微微垂头,抿唇一笑,遂又抬起头,与之前吊儿郎当的轻浮模样截然不同,如王者般不容置疑道。“但你们现在真的不能走了。或许,还会有人死在这里。”
话音甫落。一股磅礴如山洪的气息如实质般席卷而来,立在曹惊蛰身边的英布身躯猛地一颤,迅速站在了曹惊蛰面前,身形微躬,如临大敌。
也许——这才是帝天之子的本来面目?
————
贴身强兵第一卷 第两百三十八章 像她一样骄傲!
乡村风光无限好。瑞家庄再富有,人均gdp再高,它仍然是西山某县城里的一个小村庄。人口万余,本地住户不出五百。顺着那条恢弘霸道,道边满眼碧绿的主干道往庄内行驶,尽皆乡村风景,纯朴得令人心旷神怡。
也许这个小村庄的村民已不再单纯,因为他们富有,富有得忘了本心。但那位刚刚下葬的大老爷把持住了瑞家庄所剩不多的干净。村民怕他,也恨他。因为他不合群,不以多数村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可瑞家庄永远不能也没资格否认大老爷为这座曾经无比偏僻穷苦的小山村带来的恩泽。没有大老爷,瑞家庄永不会有今天。
十颗糖的好处永远不及一巴掌来得生猛诛心。当大老爷铁腕拒绝西山提出的合并,谋取更大利益的方案时,大老爷成了瑞家庄人人背地里咒骂的罪人。也永久性地忘记了是谁让他们变得富有,让他们过上西山人也艳羡万分的优渥生活。
瑞家庄顶楼的天台上,仆人已清空了厚重的积雪,两把椅子一张茶几,上面摆着简单的瓜果香茗,以及一盒长白山一盒红双喜;
。寒冬的冷风本该如刀子,可这仍保持着纯朴与干净的村庄里的寒风却多了一份温润与柔软。令人心情舒畅。楚河极目远望,不是大城市的灯火辉煌,亦不是小城市的人潮涌动。安静,朴实,宛若世外桃源般令人惬意。
“难怪大老爷一辈子不肯离去。这里的确是个令人舒服的地方。”楚河点了一支红双喜,感慨道。
楚林指间夹着一根长白山,平静道:“和彩虹镇比起来呢?”
楚河微微一怔,旋即笑道:“彩虹镇是一群灵魂受伤的失败者舔舐伤口的集中营。而这里,却是一群凶猛野shou**蓬勃的地方。”
“哪里好?”楚林问道。
“家里最好。”楚河微笑道。
楚林续了一支烟,那精神奕奕的眸子眺望远方。
他抽烟极快,比楚河这一杆老烟枪还要快。一个钟头的时间,烟灰缸里已堆了十几个烟屁股。楚林不再续烟,而是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忽地出声道:“曹惊蛰你见过。夏正清你也见过。包括商天涯。”
楚河惊讶地望向楚林,抿唇不语。
“曹惊蛰有所坚持,有所信仰,他为达目的会足够努力,但不会不择手段。”
“夏正清正气凛然,也的确配得上智者二字。”
“商天涯城府极深,手腕极狠。做事不留余地,为达目的亦不择手段。”
楚林言简意赅地分析了三名老一辈强者的性情,话锋一转:“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不要给他机会。”
这个他是商天涯。
这个机会是不给商天涯杀他的机会。
听上去颇为冷淡,却透着父亲对儿子的关心。
楚林一直对楚河维持放养姿态,如今亦不例外。
“我尽量。”楚河轻轻点头。略一沉凝,他又不禁问道。“也许你现在应该多跟我说一些?”
“什么?”楚林反问。
“当年那轰动一时的巅峰之战。具体是个什么情况?”楚河莞尔笑道。“以前我不必知道,现在应该有理由知道了。”
他答应了智者夏正清,他发誓不让任何人欺辱夏荷,但他的面前,摆着堪称第四世界的神会,以及那令人捉摸不透强大如斯的商天涯。换做普通人,也许早丧失了对抗的能力与自信,可楚河不会。哪怕他没有半分把握保住夏荷。但他还有一条命,他还活着。活着就有希望,活着就不该屈服。因为他是楚林的儿子。是那个世间最骄傲最倾国的女子——萧慕容的儿子。
“狗屁之战。”楚林淡漠道。“不过一群乌合之众玩过家家;
。”
楚河心惊肉跳,手心冒汗。
狗屁之战?
乌合之众?
过家家?
这世上怕没有几人敢说出这番话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