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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尘梦录-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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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衡一到重庆,不知如何打听得我的住址,来至圣宫造访,他固然好意,我却因故宫是非谢绝了他。后来,他又到山王庙军司令部来,我也未见。他请我的大儿祖光吃饭,请他疏通;三顾了弊寓,我不便坚拒,于是彼此相见。他又请我吃饭,二人不免感慨一番,我俩应属故宫创建时的最早同仁,同是做的具体院务,且因北大系得误解,发生过不少的矛盾。     
    他着重向我说到,他与徐森玉经过这么多年的亲眼所见,说明我是一个有情有义的朋友,尤其我对易培基的蒙冤,拔刀相助,不计后果,弄得后半生留离在外,不能返回北京,十分的不安。我也直言不讳地再次批评了他,在易院长受冤枉之后他的态度暧昧,始终不明朗。连易院长去世他都没有出现,而在故宫早期创办的时候,易院长是十分的重用他的。李玄伯也是他很要好的朋友。对此,他依然是回避不言,似乎是有难言之隐。     
    我知道他毕竟是既得利益者,能有现在的态度已属不易了,他希望与我重续友谊。并说最近要选一部分文物参加美国的博览会,对于古物陈列所的文物,我是老人,比较熟悉,从建院展览就参与其事。要请我担任审查委员,我碍于当时情况没有答应。     
    我说:“我是待罪之身,不便受聘。也免得生出许多麻烦。你如果一定要我审查,你可以拿古物陈列所的目录给我,我替你圈出可以送出去的,不一样吗?”     
    他赞同这样做,邀我到他办公处去一次,他拿出目录大致由我看一下,也就算答拜。     
    五十八、又出了希怪之事??扩大到第六案     
    当我到了国防委员会的第二年,忽然接到吴稚晖一封信,信上写着:     
    景洲先生执事:今早发见一奇怪之事,如先生有暇,请移玉敝寓一谈。敬叩     
    道安! 弟敬恒顿首 六月十三日     
    什么奇怪之事呢?我当天晚上就到上清寺73号吴先生的寓所去看他,他给我三大本书。     
    两本封面上写着:《易培基等侵占故宫古物案鉴定书》。分为上下两册。另外一册,是关于此案的往还文件。(定名因此书遗失,我忘记了。)鉴定书内附印了“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官起诉书”,旁边注明“二十六年诉字第三九五号”,赫然写着:     
    “被告易培基 前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院长,在逃未获。     
    李宗侗 前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秘书长,在逃未获。     
    吴瀛 前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秘书,所在不明。”     
    这是第5次的扩大起诉书,连我那“妨害秘密案”要算第6次了。     
    吴稚晖所谓奇怪也者,乃是连我也加入了。


第四部分:返平受讯记辱马衡来渝(2)

    我在重庆时,马衡来渝了,听说故宫博物院运出来的文物,分别疏散在云南的昆明、四川的重庆、乐山、峨眉等处。当然就是最初赴英展览的一批,以及张岳军帮忙运出的一部分,此外遗留在北平的全部、以及南京库房没有抢出的都听之任之了。我是比较知道的。而他们的个中人告诉我说,除去文献馆小部分外,都出来了。     
    马衡一到重庆,不知如何打听得我的住址,来至圣宫造访,他固然好意,我却因故宫是非谢绝了他。后来,他又到山王庙军司令部来,我也未见。他请我的大儿祖光吃饭,请他疏通;三顾了弊寓,我不便坚拒,于是彼此相见。他又请我吃饭,二人不免感慨一番,我俩应属故宫创建时的最早同仁,同是做的具体院务,且因北大系得误解,发生过不少的矛盾。     
    他着重向我说到,他与徐森玉经过这么多年的亲眼所见,说明我是一个有情有义的朋友,尤其我对易培基的蒙冤,拔刀相助,不计后果,弄得后半生留离在外,不能返回北京,十分的不安。我也直言不讳地再次批评了他,在易院长受冤枉之后他的态度暧昧,始终不明朗。连易院长去世他都没有出现,而在故宫早期创办的时候,易院长是十分的重用他的。李玄伯也是他很要好的朋友。对此,他依然是回避不言,似乎是有难言之隐。     
    我知道他毕竟是既得利益者,能有现在的态度已属不易了,他希望与我重续友谊。并说最近要选一部分文物参加美国的博览会,对于古物陈列所的文物,我是老人,比较熟悉,从建院展览就参与其事。要请我担任审查委员,我碍于当时情况没有答应。     
    我说:“我是待罪之身,不便受聘。也免得生出许多麻烦。你如果一定要我审查,你可以拿古物陈列所的目录给我,我替你圈出可以送出去的,不一样吗?”     
    他赞同这样做,邀我到他办公处去一次,他拿出目录大致由我看一下,也就算答拜。     
    五十八、又出了希怪之事??扩大到第六案     
    当我到了国防委员会的第二年,忽然接到吴稚晖一封信,信上写着:     
    景洲先生执事:今早发见一奇怪之事,如先生有暇,请移玉敝寓一谈。敬叩     
    道安! 弟敬恒顿首 六月十三日     
    什么奇怪之事呢?我当天晚上就到上清寺73号吴先生的寓所去看他,他给我三大本书。     
    两本封面上写着:《易培基等侵占故宫古物案鉴定书》。分为上下两册。另外一册,是关于此案的往还文件。(定名因此书遗失,我忘记了。)鉴定书内附印了“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官起诉书”,旁边注明“二十六年诉字第三九五号”,赫然写着:     
    “被告易培基 前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院长,在逃未获。     
    李宗侗 前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秘书长,在逃未获。     
    吴瀛 前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秘书,所在不明。”     
    这是第5次的扩大起诉书,连我那“妨害秘密案”要算第6次了。     
    吴稚晖所谓奇怪也者,乃是连我也加入了。


第四部分:返平受讯记辱马衡来渝(2)

    据起诉书内,一共是三个人,一死一逃,在重庆并且在政府中央最高机关(国防最高委员会是战时统率党政军的最高机关)任职的只有我一个人。他们这一散发,完全对我一人的开轰是毫无疑义的,而又故意写着“所在不明”。     
    吴稚老说:“你避避吗?”     
    “笑话!”我说,“避甚么呢?他们不是明明写着我‘所在不明’吗?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现在任职国家最高机关。并且不时与张继碰头,此案闹了几年之后,方才算我正式加入,这都足以证明他们的胡扯了!只要他们敢拿我归案,我一定恭候!”     
    稚老没有劝我避了,我却一直候着他们,甚至后来国防最高委员会被炸,我一度借重庆地方法院办公,又在他们宿舍居住,后话甚多,却都没有对我怎么,此时暂且不提。     
    全案的关键,一句话可以说明:“他们是在故宫院务移交张继得手后方才在他们手内任意点、任意栽的!”4年之后,又再起诉,这样长久的岁月,若是他们愿意全部毁掉偷掉,一齐推在我们身上,也很容易做到。     
    他们自己说明,物品分存北平、上海、南京三处从事鉴定,也并不是全部、鉴定何人,全书自头至尾,查不出一个人的姓名,书是司法行政部印行,我们也只得之于口头耳闻,以及洪陆东对我自承,在本书上何处印刷也不具名。     
    鉴定只分精粗、真伪,也没有人证明盗换的字样,等于一个全部的匿名文件,而法院居然就可以蒙头盖尾来说,左一个“毫无疑义”,右一个“自属显然”!真是奇怪到了极点,以上粗枝大叶地都可以尽量证明全案的诬陷,以及法官的荒谬绝天下之伦!完全是一群以执法为外衣的枉法之徒。我今生被这件事情纠缠,浪费了无数的时间与精神,真冤哉枉也!     
    


第四部分:返平受讯记辱国防最高委员会内幕以及张崔辈的小挫(1)

    国防最高委员会,名为统率党政军的最高机关,实际,在组织之始,因为何应钦的不欲军事委员会隶属其下,藉口说都是蒋介石担任委员长不要这个帽子,而反对其中有党政军平衡的组织,因之缺了一条腿,他是不肯要张岳军(群)拿秘书长的名义来渗入他的利益而已。其次因为蒋介石一度自兼行政院,而那一帮奴才式的幕僚,就不敢指挥行政院又去了一条腿,仅仅因为代行中央政治会议,以及可以利用一个不经立法程序随意发布特殊政令的特权而被保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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