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个单词。我发现弟弟其实是很有语言天赋的,加上他天生的表现欲,简直就像是为外语而生的一样。
那个春节,我们一扫往日悲伤的情绪。妈妈买了很多肉,让我们放开肚量大吃了一个假期。而且我们买了好多鞭炮,除夕之夜,我和弟弟尽情地燃放,自己家的放完后我们就爬到房顶,看着天空中五颜六色的烟花,虽然手脚冻得冰凉,还是兴奋得不得了,一直看到妈妈叫我们下去吃饺子。在饭桌旁,我们母子三人围坐一团。吃着吃着,妈妈的眼泪又掉了下来,但我们知道,那是高兴的眼泪。妈妈对我们说:“海海考上了一中,江江这次也是班上第一名,我们的日子越来越有盼头,老天爷也不会总是欺负我们孤儿寡母的。”
没几天,我的成绩单被寄回家。虽然我觉得自己有十足的把握取得好成绩,但是在撕开那薄薄的信封时我的手还是在轻微地颤抖。我抽出成绩单一看,我居然考了个年级第一名。弟弟立刻在旁边欢呼起来,妈妈听后激动得热泪盈眶。我真正体会到了通过自己努力带给亲人的那份快乐。
二十多天的假期很快就过去了,又要开学了。临行时,我郑重地对妈妈说:“您放心,我一定会取得更加骄人的成绩,永远不会让您失望。”看着日益长高的弟弟,我说:“你要好好学习,不要惹妈妈生气。”弟弟还是那么乖,点了点头,依依不舍。我上了班车,向他们挥挥手,再次踏上返校的路程。
我到寝室时已经是下午四点钟了,正好李权在里面。他还是老样子,一上来就帮我拿东西。
我紧着收拾床铺,就看李权站在我身边傻笑,便问他道:“过完年你开始抽羊角风了?”
李权酸酸地说:“林海,看来我要恭喜你了,是不是考了个第一?”
我一听,这小子信息还真灵通,便问:“你怎么知道的?”
他晃着脑袋说:“在咱们班,能超过我的也就只有你林海了。”
我瞅着他,脑子一转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便问:“你这意思是说你小子考了个第二?”
他笑着说:“怎么,许你考第一还不许兄弟我考个第二?”
我高兴地说:“好你个臭小子,平日里没白和我在一起混,有出息了啊。”
李权“砰”地打了我一拳,说:“你就吹吧你,看我下次怎么超过你。”
我们正在说笑,就听外面响起了敲门声。随后,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请问,里面有人吗?”那是一种很奇怪的声音,我对它竟然有着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它从我记忆的深处悄然传来,但我怎么想也想不起这个人究竟是谁。
李权应了一声:“有人,请进。”
门“吱”的一声开了,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小姑娘,她穿了一条褐色的皮衣,围了一条紫色的围巾,身材颀高,还带有楼外冷风的寒意。她看了我们一眼,问:“请问孙学军在吗?”
我和李权对视一下,说:“他不在,你在这等等吧。”
虽然喜欢孙学军的女生数不胜数,可是有勇气找上门来的毕竟还不多。这个女孩子大大方方地坐在孙学军的床上,翘起腿,悠闲地等着。
过了一会儿,楼里的气温驱走她的寒意,她的额头沁出了汗珠,头发上腾腾地冒着热气。
我对她说:“屋子里面热,你把外套脱了吧,可以放在我的衣架上。”
她站起身,感激地看了我一眼,我也朝她微微一笑。突然,她正视我的表情凝固了,我也觉得眼前这个女孩儿我绝对曾在哪里见过。我的大脑飞速地搜索,难道是她?是那个长期以来一直在我记忆深处徘徊的影子?我仔细地观察着她,没错,就是她,虽然有几年没见,可是她眉宇间那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是时光所无法改变的。她也在看着我,紧锁的眉头逐渐舒展开来,我们几乎异口同声地喊出了对方的名字。
她就是我初中最好的朋友——惠冬云。
冬云兴奋地拉住我的手,不停地询问我这些年的情况,随着她的发问和我的回答,那一桩桩往事一起涌上了我的心头。我详细地向她介绍着,当说到我又是辍学又是转学的经历时,她的眉头紧皱,眼睛里闪烁着晶莹的光。她凝视着我说:“林海,真没想到你经历了那么多坎坷,当初你成绩那么好,我觉得你肯定会一帆风顺呢。”
我笑了笑,一脸的苦涩,问她道:“你现在在哪儿上学?”
她眨着眼睛,调皮地说:“看,连我这个校友都不认识了?我也在一中啊。”
我有点懵,难道我们同在一个学校半年竟然从未谋面?我傻傻地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得意地笑了,说:“你这个人就是傻实在,骗你什么你都不知道,我上初三时,唐山一中面向全市提前录取一批学生,我考中了。不过,在那儿呆了半年,觉得太累,真不是人过的生活,就回咱们一中了。我过了春节刚回来,以后咱们不就又是校友了吗?”
我一听,特别高兴,激动之余我使劲儿抓住了她的手,连声说:“太好了,这样我可就有伴儿了。”
冬云笑着站在那儿,轻轻抽回被我紧握着的手,脸颊绯红。哦,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们已经长大了,再也不是儿时那漫山遍野乱跑的野孩子了。可是,那段时光是怎样地让人难忘啊。
岁月总是无情地改变着我们。此时的冬云,出落得高贵典雅、风姿绰约,她的服饰,她的气质,无不彰显着她的独到品位,卓尔不群。反观一下我自己,依旧完整地保留着那份乡土气息,普通话都讲不好,还是满嘴的乡村俚语。如果说冬云是湖边徜徉漫步的白天鹅,那么我依旧还是对影自怜的丑小鸭。
我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孙学军推门走了进来。他还是一脸的清高,看到了冬云还以为是我的朋友,没有支声,顾自地收拾着东西。他刚打过篮球,八五八书房周身散发着运动气息,迸发出无限的活力。
我对冬云说:“这就是孙学军,你们聊吧。”
冬云看了孙学军一眼,笑着自我介绍道:“我是惠冬云,奉我爸差遣来邀请你与我们共进晚餐。”
孙学军被冬云诙谐的语气逗乐了,他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小姑娘,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似乎冬云身上的某种气质正好对了他的口味,他伸出手道:“你是惠岩叔叔的女儿?很高兴认识你。”
冬云与他握了握手,说:“你先收拾东西,我等你一起走。”孙学军听话地加快了速度。
我一看时间,快五点钟了,忙叫旁边看书的李权去吃饭。冬云一把拦住我道:“林海,你不和我们一起去吗?”
我一愣,说:“不了,我和李权一块儿去食堂,以后会有很多机会,少不了要打扰你呢。”
冬云一听就生气了,皱着眉头对我说:“好,林海,你现在会对我说客气话了,你今天就要和我走,不去吃饭你也要认一认我们家门啊。”
我看了李权一眼,有点不知所措,李权笑着站起来,说:“见了老朋友就一起去嘛,我先走了哦。”说完,转身离开。
孙学军已然收拾完毕,穿上西装,打上领带,更显得英气逼人。他看了我们一眼,对冬云说:“你原来就认识林海吗?”
冬云点了点头,说:“是啊,我们在初中就是同学。”孙学军羡慕地看了看我。
那是我第一次去冬云家,又见到了久违的惠岩叔叔。他把我拉在身边,不停地问着我和妈妈的情况。最后,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好孩子,你已经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将来一定会有所作为的。”
随后,冬云叫我们一起吃饭。
那是我生平吃过的最丰盛的晚餐,冬云妈妈做了满满一大桌子菜。冬云和惠岩叔叔不停地劝我多吃,我也确实饿了,于是放开肚量,伸长胳膊,风卷残云般地大吃起来。最后,我面前的骨头堆成了小山,孙学军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冬云微笑地瞧着我,给我端来一大碗汤,我连声说吃不下了。没想到她把眉毛一立,很厉害地对我说:“别人不了解你,我还不了解你吗?快喝光,一点儿也不能剩。”我向惠岩叔叔投去求助的眼神,结果他朝我点了点头,居然示意我服从命令。我只好端起碗,充满豪气地一饮而尽,接下来就觉得再也咽不下一点东西。看着我酒足饭饱的傻样,冬云向我投来顽皮的目光。
晚上临出门的时候,惠岩叔叔拉住我和孙学军,要给我们压岁钱。我们挣扎着不要,却不想惠岩叔叔力大无穷,两只手像铁钳一样把我们摁住,很轻松地把钱塞进我们的口袋,然后笑着说:“好了,把你们都喂饱了,快回你们的小窝儿睡觉去吧。”
走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