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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他妈的。”
“让我来开,也许我们能退回去。”
“不,绝不!绝不!让我继续来开。我隐约能看得见路。我们来试试。”现在,我们是在漆黑的夜里穿行于昆虫的海洋中。浓烈的腐臭味扑鼻而来。我们突然想起地图上标识着哥瑞格里亚一过就是北回归线。“我们现在处在真正的热带啦!别担心那种气味,好好闻闻!”我把头伸出窗外,虫子便迎面而来。如果把耳朵竖在空气中,就可以听见昆虫的高声尖叫。我们的灯忽然又亮了,照射着笔直的大路,两边象墙一样布满了树木,都将近100英尺高,弯弯曲曲的。
“婊子养的!”斯但在后座猛地叫了起来,“他妈的!”他仍然处在麻醉剂的兴奋之中。我们一想到他仍处于兴奋之中,丛林和麻烦对他毫无影响,禁不住大笑起来。
“他妈的!”我们被抛在这该死的荒郊野外,再不快走,今天晚上就要在这里过夜了。
快走!“狄恩叫道,斯但做得对,他什么也不在乎,只是迷恋女人、大麻和这个疯狂的世界——哈!他那么兴奋,他知道他在干什么!”我们脱下T恤衫,光着膀子在丛林中蜿蜒而行。前面没有村镇,什么也没有,我们仿佛迷失在这丛林之中,一英里路又一英里路地向前走着。天气越来越闷热,昆虫的叫声越来越响,恶臭的气味也越来越难闻,一直到我们开始适应,习惯它。“我真想脱光了在丛林中不停地跑呀跑呀。”狄恩说,“不,天呀,伙计,我想做的是尽快找到一个好地方。”不一会儿,莱蒙,一个丛林城市出现在我们面前。昏暗的灯光,黑色的阴影,头顶上巨大的天空还有旧货店前的一群群男人——这里就是热带的交叉点。
我们的车在一片柔和的气氛中停了下来。天气很热,仿佛是在7月里新奥尔良一家面包师的烘房。许多人家都坐在黑暗的街道上闲聊着,偶尔有几位姑娘走过。她们都很年轻,好奇地想知道我们到底是什么人。她们光着脚,蓬头垢面。我们来到一家摇摇欲坠的杂货店门前买了些面包和新鲜的菠萝,店里点了一盏油灯,门口有几盏昏黄的灯,其它地方就全是黑暗、黑暗、黑暗。我们都累了,真想马上睡觉,于是把车开到城边一条尘土飞扬的大路上。
天热得令人难以忍受,根本无法入睡,所以狄恩脱得一丝不挂,把衣服铺在路边柔软、滚烫的沙地上,然后躺在上面。斯但躺在福特车的前座上,两边的门都开着,好让空气流通,但是没有一丝风。我坐在后座上,汗水流成了河,只好跳下汽车,站在黑暗中。全城都陆陆续续地进入了梦乡,只有狗在不停地狂吠,我怎么能睡觉呢?成千上万只苍蝇叮在我们的胸脯、手臂和脚踝上。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我爬上车顶,平躺在上面,虽然还是没有风,但是车顶容易凉。我背上的汗很快就干了,同时成群的死虫子也落到了我身上。我意识到丛林在融化你,你也变成了它,躺在车顶,脸朝黑漆漆的天空,就象夏日的夜晚躺在密闭的箱子里。在我的生活里,空气第一次不再是一种接触我,抚摸我,使我寒冷和流汗的东西,而是变成了我自己,我与空气融为一体。在我睡着的时候,密密麻麻的小虫子在我脸上飞来飞去,它们既快乐又温柔,天上没有星星,显得深邃、遥远。我可以面对天空就这样躺上一夜。蚊蝇的叮咬使我的头、脸、脚都感到刺痛,为了尽量少出汗,我穿上了我那件百孔千疮的T恤衫,重新躺下。路边有一团黑影,那是正在熟睡的狄恩,我能听见他的鼾声。斯但也在打鼾。
城里偶尔闪过一束模糊的光亮,那是巡警在执行任务。他手里拿着微弱的电倚,在黑暗的丛林中咕哝地走着。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他的亮光向我们缓缓走来,我能够听到他踩在沙地上的脚步声。他停下脚步,照了照汽车,我坐起来看着他。停了几分钟,他用抱怨的口气对我说:“多米恩多?”一边说,一边角手指着路边的狄恩。我知道他这句话的意思是“睡觉”。“是的,睡觉。”我用西班牙语说。
他自言自语了几句,不满地转过身,继续一个人向前走去。上帝从没有在美国创造一个这么可爱的警察,不产生怀疑,不制造混乱,不打扰别人:他可真是这个沉睡的城市的忠实卫士。
我回到我的:“床‘上,伸开手臂躺在上面,张开嘴,深深呼吸了几口丛林中的空气。
我一直醒着,远处传来公鸡的啼叫,黎明却似乎被绊在什么地方了。没有风,没有露水,只有北回归线的天空把我们钉在地上。天空中仍然没有黎明的迹象。忽然,黑暗中传来狗的狂吠声和马蹄的踢达声,声音越来越近,这是哪个疯子晚上还骑着马到处乱转转?不一会儿,我看到了一个神奇的景象:一匹野马疾驰而来,浑身雪白,象一个精灵,它顺着大路向狄恩冲去;几条狗追在它后面嗥叫着。我看不见狗,它们是些龌龊年老的丛林野狗,他那匹马却雪白、庞大,还发着磷光,很容易看见,我没有为狄恩感到担心,那匹马看到了他,从他的头边一跃而过,又象船一般从车旁跑过,然后轻声地嘶鸣着,继续向前跑去。几条狗围在它的左右,一起跑进丛林,只能听见马在林木中穿行时的蹄声。这匹马是怎么回事?是鬼魂还是圣灵?狄恩醒了以后,我把刚才的一幕告诉了他,他认为我是在做梦,他说他似乎也隐约梦见了一匹马。我告诉他这不是梦。斯但。希泼哈德懒洋洋地醒了过来。我们又满身大汗。
天仍然黑沉沉的。“我们把车开动,那样会有点风!”我叫道,“我要热死啦!”“好吧!”我们沿着大路驶出城外,从车外吹来的风把头发吹得乱七八糟。天空中雾蒙蒙的,路两边是无边的沼泽地,沼泽地上灌木枝蔓缠绕。狄恩把车开得飞快。前面忽然出现了一架无线电台的天线,仿佛到了内布拉斯加。我们来到一家加油站给汽车加了点油。在加油站,一群群飞虫扑向电灯,落在我们脚下。有些虫子将近四英寸长,还有一些样子丑陋的虫子大得简直能吃掉一只鸟,都是些各种各样叫不出名字来的飞虫。我站在路上,只有不断拍打才能躲避它们的袭击,最后只好躲进车里,用手捂住脚,恐惧地看着它们团团叮在我们的车上。
“快走!”狄恩和斯但却一点儿也未被虫子困扰,他们若无其事地喝着桔汁酒,他们的衬衫和裤子都跟我一样被成千上万只死虫子的血浸透了。我们使劲闻了闻衣服上的气味。“你知道,我开始喜欢这种味道了。”斯但说,“我再也闻不到其它味道了。”“这种味道挺奇怪,挺好闻。”狄恩说,“我要到墨西哥城再换衬衫,我想把它们收藏好,留作纪念。”于是我们又继续上路,只有这样脸上才会感到有些凉意。前面隐约可见连绵的青山,我们马上就要爬上墨西哥中部的高原了,再往前走就是墨西哥城。没多久,我们爬上了9000英尺的高峰,可以俯视到下面奔腾的河流,这就是著名的莫克特兹玛河。路边开始出现奇异的印第安人,他们是一个封闭的民族,山地印第安人。他们与世隔绝,身材短粗,皮肤黝黑,牙齿参差不齐,身上背着沉重的包裹。远处梯田上种着各种农作物,他们上下奔忙着种植庄稼。
狄恩放慢了速度端详着他们。“啊,我从来不知道还有这种地方!”我们爬上最高的山峰,这里同洛基山脉一样高,可以看到到处种植着香蕉。狄恩跳下汽车,站在那里指指点点。我们站在悬崖边缘,旁边是个小茅草屋。微明的晨曦照耀着雾气氤氲的莫克特兹玛河。一个13岁的印第安小姑娘在茅屋前的院子里,她吸吮着手指,一双棕色大眼睛望着我们。“在她以前的全部生活里,可能从来没看见过有人把车停在这里!”狄恩感叹他说,“喂,小姑娘,你好吗?你喜欢我们吗?”小姑娘噘着嘴,不好意思地转过脸去望着别处。等我们自顾自聊了起来,她又嘴里含着手指观察起我们来。“嗨,我真希望能给她点什么!你看,她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她了解的一切就是这个悬崖。她的父亲可能带着绳子去收割粮食,采摘菠萝,在80度的斜坡上砍柴。她从来也没有离开过这里,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一旦离开悬崖,走上公路,他们就会手足无措,你们注意到她头上的汗水了吗?”狄恩表情难过地指着那个姑娘说,“我们都没有这种汗,它象油一样一直停留在她头上,这里一年四季都这么热,她不知道没有汗水是什么滋味,她是带着汗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