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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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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伤心。

狄恩在餐厅外面站了足有5分钟,然后走进来坐在桌旁。“嗳,”我说,“你握着拳头在外面干什么呢?是在诅咒我,还是在给我的性格找些新的笑料?”

狄恩默默地摇了摇头。“不,伙计,不,伙计。你完全错了,如果你想知道的话,那么——”

“往下说,告诉我。”我说话时,一直在低头吃饭,象条饿狼一样。

“我在哭。”狄恩说。

“噢,天呀,你从来不哭。”

“你说什么?为什么你会认为我从来不哭?”

“你还没有脆弱到哭的地步。”我说的每一句话都象刀子一样刺痛着我自己,许多我在心里想到的伤害我这位兄弟的话也都蹦了出来,我突然发现在内心深处我是多么丑陋和肮脏。

狄恩摇着头,“不,伙计,我在哭。”

“继续说下去。我敢打赌你是发疯了才走开的。”

“相信我,索尔,一定要相信我,如果你以前曾经相信过我的话。”我知道他说的是真话。当我抬起头来看他时,我想我一定是有些神经过敏。我知道我错了。

“嗨,伙计,狄恩,我很抱歉,以前我从来没有象这样对待过你。好了,现在你理解我了。你知道我再也不会同其他人有这样亲密的关系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我的脑子乱七八糟,理不出个头绪,让我们忘了它吧。”这个可气的家伙开始吃饭,“这不是我的错!这不是我的错!”我告诉他,“在这个讨厌的世界上我没有错,你不明白吗?我不愿去想它,现在不。将来也不。”

“当然,伙计,当然,但是还是要请你相信我。”

“我会相信你的,我会的。”

这就是那天下午令人伤感的故事。到了晚上,当我和狄恩到一户工人家里去住时,又碰上了许多麻烦事。两个星期前我孤独地住在丹佛时,这些人就已经是我的邻居了。我们住的那户人家,主妇是一个热情、善良的女人,时常穿着一条斜纹工装裤。她有四个孩子,丈夫在几年前就离开了她。那时他们开着拖车周游全国,从印第安那一直到洛杉矶,他们玩得很痛快。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他们在一家街角的酒吧里狂饮了一通,到了晚上,他们一边弹着吉他,一边又笑又叫,那个高大的小丑却忽然走进黑暗的旷野,再也没有回来,她的孩子个个都很精神,最大的是个男孩。我们去的那个夏天他不在,正在过夏令营。老二是个13岁的可爱的女孩,喜欢写诗和在田野里摘花,希望长大以后到好莱坞作一名女演员,她的名字叫珍妮特。接下来是两个小的。小吉米一到晚上就坐在炉边,哭着喊着要吃还没烤熟的馅饼。小露茜最喜欢那些在地上慢慢爬行的小虫子、蟾蜍和甲虫,并且给它们起了名字,安排住的地方。他们家还养了四条狗。他们住在临街的一幢新居里,房间里有些零乱,但很舒适。邻居们时常对他们不大尊重,仅仅因为这个可怜的女人的丈夫抛弃了她,而且他们总是把院子搞得乱七八糟。到了晚上,整个丹佛灯火辉煌,就象旷野中蜿蜒而行的一列车队。我们住的房子在丹佛的西头,在这里,起伏的山峰逐渐向平原倾斜;在这里,大海一样的密西西比河轻柔的波浪从远古时候起就拍打着堤岸,冲积成许多袖珍型的小岛,如埃文斯岛、皮克岛和长岛。狄恩一到这里,便陶醉在这美丽的景色中,他很喜欢这一家人,尤其是珍妮特。我警告他别去碰她,也许这个提醒并无必要。这个主妇是个离不开男人的女人,马上就粘上了狄恩,但是她和他都有些忸怩,她说狄恩令她想起她那跑了的丈夫。“他跟他一模一样——噢,我告诉你,他也是个疯子。”

那天晚上我们在零乱的卧室里又叫又闹地喝起啤酒,收音机也开得震天响。这时麻烦事象乌云一样出现了:那个女人——弗兰蒂,所有人都这么称呼她——终于决定要买一部旧车,这几年她一直想买,最近才积赚了一点儿钱。狄恩立刻接受了选择和商量车的价格的任务。当然他自己也想使用这部车,那样的话就可以象从前一样,下午开着车带上从高中出来的姑娘四处兜风了。可怜的弗兰蒂既单纯又无知,对什么事情都表示赞同,但是当他们带着买车的钱站在推销员面前时,她又担心起她的钱来,狄恩一屁股坐在林荫道上,用拳头打着头,“只花100元你不可能买到比这再好的车了!”他发誓再也不跟她说一句话。他的脸气得发紫,嘴里不住地骂骂咧咧,他真希望能开着车到处跑。“噢,这些愚蠢的女人,她们永远也不会改变,真是十足的笨蛋,永远也不能相信她们,一到该行动的时候,她们就不知所措,歇斯底里,自己吓唬自己。”

那天晚上,由于在一个酒吧里遇见了他的表兄山姆。布拉迪,狄恩的情绪又激动起来,他穿了一件干净的T恤衫,看上去焕然一新。“听着,索尔,我要给你讲讲山姆——他是我的表兄。”

“哎,我说,你找过你的父亲吗?”

“伙计,今天下午我去了吉斯。布福特酒吧,过去他常常在那里喝啤酒喝得烂醉,把工头大骂一通,然后跌跌撞撞地走出去——那里没有。接着我又去了温得萨旁边的理发店——也不在那里。店老板告诉我他认为——只是想当然而已——他正在铁路季节流动工食堂里干活,但是我不相信他,他们为了一点小费常常会编造出几个听起来象真的一样的故事来。现在听我说,在我童年的时候,我亲爱的表兄山姆。布拉迪是我最崇拜的英雄,那时候他常常从山区里非法贩运威士忌。有一次他跟他哥哥打了起来,在院子一直打了两个小时,女人们吓得不停地尖叫。我们经常睡在一起,在家里只有他关心我。今天晚上我要去看看他,我已经7年没见他了,最近他刚从密苏里回来。”

“他现在在干什么?”

“管他在干什么。伙计,我只想知道家里最近怎么样啦——我有一个家,并且还记得它——最主要的,索尔,我想让他给我讲讲我已经忘了的童年时候的事。我想记住,记住,我非常想!”我从来没见过狄恩这么高兴和兴奋。我们在酒吧里等他表兄的时候,他与许多商业中心里的嬉皮士和拉皮条的聊了起来,了解他们都在干些什么。他向他们询问起玛丽露的情况,因为最近她一直住在丹佛。“索尔,我小时候常从这个街角的报亭里偷点儿钱去饭馆里买熟牛肉。你看到外边站着的那个相貌丑陋的小子了吗?他什么也不干,只想杀人,一个接一个地向人开枪,我甚至还记得他脸上的伤疤。他就这样年复一年地站在街角,他的狂热渐渐地平静了。现在他已经完全变了,对人亲切、和蔼、耐心,象一尊雕像一样站在街角,你瞧出了什么事?”

不久,山姆来了。他35岁,身材修长,满头卷发,手上布满老茧。狄恩神情敬畏地站在他的面前。“不,”山姆。布拉迪说,“我不再喝酒了。”“瞧见了吗?”狄恩在我的耳旁低声说道,“他不再喝酒了,过去他可是镇上的威士忌大王,现在他信教了,这是他在电话里告诉我的。瞧他,看看一个人身上的变化——我心目中的英雄竟然变得让我感到如此陌生。”山姆。布拉迪很怀疑他的表弟。他用他那辆吱嘎作响的老爷车带我们出去兜了一圈,很快他就明白该怎样对待狄恩了。“嗨,狄恩,我不再相信你了,也不再相信你打算告诉我的任何事情。今天晚上我来看你,因为家里有一封信我想让你看看。我们不要再提你父亲了,我们不想跟他有任何关系。而且,我很抱歉他说,也不想再跟你有任何关系了。”我看着狄恩,他的脸阴沉下来。

“好吧,好吧。”他说。他的表兄继续开车带我们兜着,甚至还买了冰淇淋给我们吃。

狄恩还是问了他无数关于过去的问题,表兄都一一作了回答。有一阵子,狄恩几乎又兴奋得满脸是汗,噢,那天晚上他的衣衫褴褛的父亲会在什么地方?表兄把我们送到费德拉林荫大道,我们在昏暗的灯光照射中下了车。街道上,正有一队狂欢的人群走过,他和狄恩约好第二天下午把信送来,然后开车走了。我告诉狄恩我很难过,现在世界上再也没有人相信他了。

“记住,我相信你,我非常抱歉昨天下午为了无聊的事情跟你生气。”

“得了,伙计,那件事已经过去啦。”狄恩说道。我们一起盯着狂欢的人群,尘土飞扬的路上撒满了爆米花和木屑,彩车一辆辆驶过,几百个穿着牛仔裤的丹佛的年轻小伙子来往穿梭。狄恩穿着洗得干干净净的牛仔裤和丁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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