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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灯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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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宾雁身上蕴积着深厚的悲悯。在我看来,悲悯和怜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怜悯的属性是外在的,它带有某种居高临下、施舍的味道。一个富人会怜悯穷人,因为他会偶动恻隐之心。但这不是悲悯。悲悯的属性完全是内在的。它是那种置身其中,感同身受,来自内心冲动的奉献。它不来自恻隐,而来自仁慈。因此才能够在大苦难大逼迫中保持它的完整性和一贯性。这就是阿奎那所说的:“邪恶不能彻底摧毁仁慈的包容力和正当性”。
  在悲悯的深处,我们能够发见,它与施韦泽“敬畏生命”的思想相通。因此它超越了恻隐、同情、怜悯的局限而跨入更广阔的爱的空间。在施韦泽那里:“关键在于,人如何对待世界和他接触的所有生命。只有人认为植物、动物和人的生命都是神圣的,只有人帮助处于危急中的生命,他才可能是伦理的。”自古至今,一切伟大的心灵都是相通的。普鲁塔克在批评马可。伽图的矫饰的正义时指出:“我们知道,慈善比正义的范围更广。法律与正义,我们只能施之于人类,但慈善和仁爱则是从人们和善的心田涌流而出,就象由丰富的泉源中溢出的泉水一样,其恩泽甚至施加到不会说话的畜牲。”这使我想起宾雁在干校劳改时,为了制止孩子们虐待一只猫而惨遭批斗的情景。在宾雁身上,本能地充满对生命的敬畏,他尊重每一个有生命的个体,关注他们的快乐、忧伤、幸福、苦痛,不让任何虚伪的借口、空洞 的名义扼杀、剥夺个人的权利。我们太熟悉“以革命的名义”犯下的桩桩罪恶。宾雁的心在提醒我们,永远不要以国家、发展、进步的名义变邪恶为神圣。要警醒着,以敬畏生命来对抗一切毁灭性的力量:专制的国家、蛮横的意识形态。
  在宾雁那里,一切匿名化都被粉碎了。在他笔下,没有为党为国为主义献身的无名无姓者,而是王广香、李日升、傅贵、郭建英、陈世忠……,一个个具体的人,一桩桩具体的苦难。他的关怀永远着落在弱小无助者身上,对充斥中国大地的党政军国喧嚣、关乎人类前途命运的宏大叙事,他似乎充耳不闻。甚至绞索已经收紧,他也不作英雄受难状,只是坦然、坚韧地承受。甚而会去想“那些比我受难更深的人”。因此,对中国“知识精英”们万花筒般变幻的各类说辞,他敬谢不敏;对警察国家中文人聊以自慰的思想手淫,他冷眼旁观。却总在内心质问着,什么是更重要的,思潮还是思想,国家还是个人。面对强势的加尔文,卡斯特里奥宣告:“把一个人活活烧死,不是保卫教条,而是杀死一个人”!林昭质问残暴的警察“那不是血吗”?宾雁控诉中共“随意枪决许多优秀的中国青年人,疯狂一词已不能解释他们的所作所为”。这些直面屠杀的告白简单有力,不是“知识精英”的巧言所能遮蔽。
  在宾雁的法庭上,夹边沟的白骨,长安街的血肉就是铁证。没有借口,不可辩驳。哪一滴血不是鲜红的?!
  正是个人的具体的苦难让宾雁转向马克思主义又质疑马克思主义,追寻社会主义又反抗以社会主义之名所犯下的罪行。他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最初冲动发源于消除社会不公,人民的苦难,而现在社会仍然不公,人民依然受苦,怎么能将社会主义所经历所制造的一切往历史的档案中一塞了事”。也正为此,他才关注民主社会主义在世界上的发展,认同它对人的自由的追求。
  有人说宾雁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其实这个标签远远不能反映他的精神活动的复杂性,他的思考要深入得多,视野要广阔得多,精神来源要丰富得多。他汲取马克思理论中的人道主义遗产,但摒弃暴力革命、阶级专政的专断推论。他说:“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要关心的,应该是人的解放……,即使当思想分歧已经转化为政治斗争,也不要忘记把一个人当作人来看待”。任何主义的标签都不能准确反映和彻底涵盖宾雁的思想追求,他如罗丹的“思想者”,魁伟的身躯山岩般稳坐,粗壮的手臂支撑着硕大的头颅,脸上的沉静有着某种苦恼的期待,期待着新的思想风暴的到来。
  人们常说宾雁是“青天”。这或许是苦难者习惯的幻象。其实,没有哪个称谓比它离宾雁更远了。“青天”常用的后缀是“大老爷”。“青天大老爷”是站在苦难者头上和对立面的。他们是有权势者,是统治集团的一员。无论是包公还是海瑞,他们的作为是依靠统治集团的授权。他们不过是王道与霸道的选项,面对的同样是没有权利和尊严的草民。作“青天”的前提是和统治集团保持一致,当“自己人”。用时髦的话说,是“体制内”的。此时你有按资分赃的权利,甚至会得到作“青天”的资本,像包龙图的御赐铡刀。但是当你站在“草民”,站在无权势者一边时,情况就彻底变了,更不要说你是反出体制的叛逆。宾雁是站在“草民”和“无权者”一边的,他的敌人是苦难制造者,也是“青天”制造者。宾雁 的劳作就是要消灭制造青天的土壤,让民族中的个体成为自由的有尊严的个体,从而让民族成为自由的有尊严的民族。这是权势集团不能容忍的。在埃斯库罗斯的悲剧《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中“强权”质问同是神祗的赫淮斯托斯为何不赶快执行宙斯的命令,把普罗米修斯钉上悬崖:
  “为何拖拖拉拉,心生怜悯,你难道不恨他。
  众神可恨他入骨,因为他把你们的秘密泄露给凡人”。
  宾雁就是这样一个“揭秘者”。他不断言说着“真实的存在”,号召人们鼓起勇气去“生活在真实之中”。宾雁不是青天,他是土地。
  人们还常说宾雁是“民族的良心”,我却对此有些困惑。如果组成民族的个体是背信、贪婪、懦弱、麻木、腐化、自私,那么这个民族的良心在哪里?如果一个民族中的个体,心里充满了奴隶的恐惧,它让民族丧失创造力,丧失感受崇高事物的能力,那么这个民族的良心是什么?如果一个民族中的个体因暴君暂时放松了轭套而得了温饱的生活,便急忙亲吻暴君的手,那么这个民族又如何去发现它的良心?良心不属于“民族”这样一个空洞的集体概念,它只属于个体。良心的觉醒,良心的发现,良心的坚持,都要由个人承担。我们太放纵自己的懦弱,把本应该反躬自问的责任都推给了宾雁,让他一人去承担对集体暴行、犯罪共谋的良心拷问。而我们却躲在“民族良心”的浓荫下心安理得地品尝“人血馒头”。让我们把“民族良心”的重担从宾雁身上卸下来吧,把它交到每一个人手里,让个体的良心担起它的责任。正如别尔嘉耶夫说的:“只有当我们摆脱了内在奴役的时候,也即我们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停止在各方面归罪于外在力量的时候,我们才能摆脱外在奴役。知识分子新的灵魂就会诞生。”
  宾雁是一个大智大勇的人,他的大智常以旁人视作“愚”的方式表现出来。如果他适时而退,如果他缄口不言,如果他不在意“真实的生活”,在现存体制内,以他的资历和威望,不知能获得多少令人垂涎的好处。宾雁说,确有相当要好的朋友苦口婆心劝他“收敛”一些,劝他“识时务”一点。甚至有人传下高层人士的话,说宾雁“只要改正了他的缺点,一定会作出很大贡献”。宾雁说,这话的意思是要我当“歌德派”,并且“必有重赏”。他说这话时,气度高贵,凛然不可犯。他知道这是一条西西弗的道路。区别在于,西西弗是神罚的苦役,而在宾雁是自选的献身。“他必须拼命地做一件无所成就的事情。这就是对人世热爱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加谬)令人感动的是,宾雁的选择并不为了某种宏大叙事所需,而只为了“人们在受苦”,只是因为“我见过许多受苦受难的人”。这种选择带有某种悲剧英雄的味道。但对宾雁而言,甚至悲剧这个词都有些戏剧化的夸张。说他是悲剧式的英雄只是外在的观照,宾雁从来不觉得他是个不幸的人。相反,他认为自己是幸运的,甚至是幸福的。正像他写的:“当很多人和我在一起时,幸福便会把我的痛苦淹没”。他的幸福感是极为人性化的。这种幸福感不来 自于获得多少实际利益,占有多少物质财富,博得多少世俗声名,而来自友谊、忠诚,来自正义的伸张和受难者的微笑。
  和他初识,我曾经以易卜生笔下的布朗德看他,后来发现完全错了。在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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