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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尼拔三部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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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角茉莉花香。格子结构的门廊几乎占了房子的整个后部。在门厅的门上贴着亚特兰大警局的封条。格雷厄姆撕开封条走进房子。

门廊与厨房之间的门用胶合板补上了,因为警方从门上取走了玻璃。借着手电的亮光他用警方给他的钥匙打开了锁。他想打开灯,戴上他那亮晶晶的警徽,然后弄出些响动,也好为自己作为官方人员在这五个人被谋杀的房间里造造势,可是他什么也没做。他走进漆黑的厨房,然后坐在早餐桌旁。

炉灶上方两个指示灯在黑暗中闪着蓝光。他从空气中闻到家具清洁剂和苹果的味道。

自动温检开关响了一下后,空调启动了。格雷厄姆被声音吓了一跳,他感到一阵恐惧。他已经是对付恐惧的老手了,这点恐惧完全能应付,只不过有点害怕,再说他完全能够继续工作。

在害怕的时候他能够看得、听得更清楚,不过说话会变得不简洁。有时候恐惧会让他变得粗鲁。不过在这儿,没有旁人会和他说话,也不用担心会冒犯谁。

疯狂的气息从那扇门钻进这栋房子的这间厨房,脚上穿着十一码的鞋。在黑暗中坐着的他捕捉到了那气息,就像警犬能嗅出衬衫的气味一样。

格雷厄姆曾用了大半天和半个晚上的时间在亚特兰大警局刑事组仔细研究了侦探们的报告。他记得警方到达现场时,炉灶上方的油烟机的灯是亮着的。他随即打开了它。

灶台上方的墙上挂着两个镶了框的条幅。一幅写着:“亲吻不能长久,但厨艺可以永存。”另一幅写道:“朋友们总是最愿意到我们的厨房来,来倾听整个房子的心跳,并在它忙碌的气氛中分享舒适。”

格雷厄姆看看表,晚上十一点半。根据病理学家对尸体的分析,遇害者是在晚十一点和凌晨一点间死亡的。首先罪犯要打开房门。格雷厄姆开始构想当时的情景……

那个疯子悄悄把门廊的门闩钩打开,他站在门廊的暗处从兜里摸出一样东西。一个吸盘,或者是一个铅笔刀的底座,是能贴在台式电脑上的那种。

疯子蜷缩着倚在木制的厨房门的下半部分,他抬头透过门玻璃向里张望。他伸出舌头舔舔吸盘,用力把它按在玻璃门上,然后轻击一下把手让它粘牢。吸盘上用弹簧拴着一把小型的玻璃刀,可用来割下一块圆形的玻璃。

玻璃刀发出微弱的吱吱声,然后一个干脆有力的敲击,玻璃裂开了。凶手一手敲裂玻璃,一手把着吸盘好使玻璃不掉在地上。活动了的玻璃有点椭圆形,因为在他划玻璃的时候弹簧和挂钩的柄绕在一起了。他把玻璃用力从外面拽下来时发出一点摩擦的声音。他并不在意在玻璃上留下他的AB型唾液。

他戴弹力橡胶手套的一只手像蛇一样钻进刚打好的洞里,找到把手。门无声地开了。他走进厨房。在油烟机的灯光下他可以看见自己在这间陌生的厨房里的身影。屋子里凉爽而舒适。

威尔·格雷厄姆吃了两根巧克力棒。他把玻璃包装纸塞进衣兜时发出的窸窸窣窣的声音让他厌恶。他穿过客厅,拿着手电的手离身体远远的,这是他的习惯。尽管他事先查看了屋子的结构图,找到楼梯前还是拐错了一个弯。还好,楼梯承重时没有响。

现在他站在主卧室的门口。无需手电的亮光他也略微可以分辨出一些器物。床头柜上的一只电子钟把时间投影到天花板上。卫生间旁的踢脚板上方有一盏橘黄色的夜灯亮着。可以闻到很强的血腥味。

适应了黑暗的眼睛在没有照明的情况下也可以看得相当清楚。那个疯子完全可以分清利兹夫妇。有足够的光亮让他穿过屋子,揪起利兹先生的头发,然后割断他的喉咙。然后呢?回到墙边打开灯,问候一声利兹太太,然后开枪让她无力反抗?

格雷厄姆打开了灯。霎时间墙上、床垫和地板上的血一齐向他冲击过来,空气里充满了带着血的尖叫,他被这尖叫震慑得退了儿步。屋子里很安静,黑黑的血迹在变干。

格雷厄姆坐在地板上,直到头脑平静下来。安静,安静,安静下来。

在亚特兰大警方尝试重新构建犯罪过程时,卧室内血迹的数量和差异曾让他们困惑不已。所有被害的家庭成员的尸体都是在他们各自的床上被发现的,而这与血迹的分布不相吻合。最初他们认为查尔斯·利兹是在他女儿的房间里遇害的,然后罪犯把他的尸体拖到了他的卧室。可是对血迹喷涌的轨迹做过仔细检查后,他们不得不对此重新考虑。

罪犯在卧室间的准确行踪还没有被确定。

现在,在尸体解剖和实验室报告的帮助下,威尔·格雷厄姆开始逐渐摸清凶杀的过程。

罪犯最先趁查尔斯·利兹在妻子身边熟睡的时候割断了他的喉咙,走回墙边打开灯——实验室报告证明在墙上的开关座上有手套的痕迹和利兹先生的头发和头油。他在利兹太太惊起的时候向她开了枪,然后奔向孩子们的卧室。

利兹先生尽管喉咙被割断仍然挣扎着站起来试图保护他的孩子们,在和歹徒搏斗时流失的大量的血和毋庸置疑的动脉血喷流证实了这一点。他被用力推倒,倒下并和女儿一起死在她的卧室里。

两个男孩中的一个在床上被枪杀。另一个的尸体也是在床上发现的,不过在他的头发里发现了尘土块。警方认为他是从床底下被拖出来,然后被枪击中的。

在他们都被杀死以后,也许利兹太太除外,罪犯开始敲碎玻璃,选择玻璃碎片,然后把注意力转向利兹太太。

格雷厄姆的纸盒里装着所有尸体解剖草案的复印件。他拿出利兹太太的那张。子弹从她的肚脐右边射人然后留在了腰椎。但是她是因窒息而死的。

她的枪伤附近的血清素和单体组胺高于正常值,这证明在中弹后她至少还活了五分钟。单体组胺明显比血清素高,说明她至多在枪击后活了十五分钟。她身上其他的外伤都有可能是死后制造的,但不是全部。

如果其他外伤是死后制造的,这个杀人犯在利兹太太垂死的过程中干了什么呢?格雷厄姆困惑了。与利兹先生搏斗然后杀死三个孩子,对,但是这些连一分钟都用不了,还有打碎玻璃,但除此之外呢?

亚特兰大警方的调查已经很彻底了。他们做了大量的测量和拍照,甚至把下水道清空并且把弯头都带走了,但是,格雷厄姆还是要亲自查看一番。

通过警方的照片和床垫上封条的印记,格雷厄姆可以看出尸体被发现的位置。证据表明——睡衣上枪伤处的硝酸盐痕迹表明他们被发现时的位置和死时的位置很相近。

可是在门厅地毯上留下的一片血渍和长长的带状血印还是无法解释。有个侦探推测,一个受害者曾试图爬着逃命。格雷厄姆不相信这种说法——很显然凶犯杀死他们后挪动了他们的尸体,然后又把他们摆回受害时的样子。

他对利兹太太所做的是很明显的。可其他人呢?他并没有像对利兹太太那样把其他人也毁容。每个孩子都只有一处外伤——头部的枪伤。查尔斯·利兹因流血过多而死,还有吸血入肺也引发了死亡。除此之外他身上惟一的一处外伤就是在胸部一个很浅的结扎线绑的伤痕,目前认为是死后留下的。那么凶手在他们死后对他们干了些什么?

格雷厄姆从他的盒子里拿出警方拍的照片、实验室对每处血迹和生理标记的检验报告以及出血流向的标准对比切片。他在楼上房间中很小心地走动,试图把受伤时的体位与血迹联系起来,并试图以反向思维把作案过程复原。他把主卧室中每一处大的血迹在他的现场草图上标明,图上的相对位置是经过准确测量的。然后用标准对比切片来估算出血的方向和血流速度。他希望通过这些能了解不同时刻受害者身体的位置。

格雷厄姆在卧室的墙拐角处发现了三处向上倾斜的血迹。在它们的正下方的地毯上还有三处浅的血痕。查尔斯·利兹一侧的床边的头靠板上方的墙上有血迹,踢脚板有被撞击的痕迹。格雷厄姆的草图开始变得像一道没有数字的连线游戏。他瞪着双眼盯着它,看看房间再看看图,直到觉得头痛为止。

他走进洗手间,拿出随身带的最后两片百服宁药片,从洗脸池的水龙头里用双手接着自来水喝下去。他把凉水泼到脸上然后用衬衫衣襟擦干。水溅到了地板上。他忘了下水道的弯头被拿走了。除了镜子被打碎以及多了几处红色的名为“龙血”的指纹粉以外,洗手间没受到任何破坏。牙刷、面霜和刮胡刀都在它们原来的位置。

洗手间看起来好像仍然在被这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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